第五节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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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9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招生
分类号: G473.2
页数: 20
页码: 292-311
摘要: 朱陈店私立中学堂招收朱陈店(今大店镇)附近乡里绅富子弟。 民国时期,莒县县立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迭有变更。据1936年和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记载,学生来源主要有13处小学,其中今属莒南县辖区的有:县立大店小学,十字路小学和汀水小学。 1941-1944年,大店小学附设的中学补习班,招收大店镇附近具有高小文化程度的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1941-1949年,滨海中学驻莒南县时期,中学部曾在莒南县内招收过具有高小文化程度的学生、小学教师、乡村干部和社会青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11月,山东省莒南中学(今莒南第一中学)首次招生,主要招收莒南辖区内的应届高小毕业生和部分小学四、五年级的优秀生;同时也招收部分江苏省赣榆县的高小毕业生。1956年,莒南一中首次招收高中班,招生范围分别为:莒南、莒县、日照和临沭四县。是年,山东省莒南第一(十字路)、二(夏庄)、三(坪上)中学三校划片招收初中学生:莒南一中招收县城和4个区(路镇、涝波、岭泉、汀水)的高小毕业生;莒南二中招收6个区(夏庄、青云、蛟龙、玉山、板泉、三义)的高小毕业生;莒南三中招收7个区(桑庄、坪上、壮岗、朱芦、薛庆、大店、洙边)的高小毕业生;同年,莒南县汀水区西北部的高小毕业生去临沂县汤头中学报考,而日照县碑廓区的部分高小毕业生来莒南三中报考。
关键词: 招生 招生制度

内容

范围
  朱陈店私立中学堂招收朱陈店(今大店镇)附近乡里绅富子弟。
  民国时期,莒县县立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迭有变更。据1936年和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记载,学生来源主要有13处小学,其中今属莒南县辖区的有:县立大店小学,十字路小学和汀水小学。
  1941-1944年,大店小学附设的中学补习班,招收大店镇附近具有高小文化程度的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1941-1949年,滨海中学驻莒南县时期,中学部曾在莒南县内招收过具有高小文化程度的学生、小学教师、乡村干部和社会青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11月,山东省莒南中学(今莒南第一中学)首次招生,主要招收莒南辖区内的应届高小毕业生和部分小学四、五年级的优秀生;同时也招收部分江苏省赣榆县的高小毕业生。1956年,莒南一中首次招收高中班,招生范围分别为:莒南、莒县、日照和临沭四县。是年,山东省莒南第一(十字路)、二(夏庄)、三(坪上)中学三校划片招收初中学生:莒南一中招收县城和4个区(路镇、涝波、岭泉、汀水)的高小毕业生;莒南二中招收6个区(夏庄、青云、蛟龙、玉山、板泉、三义)的高小毕业生;莒南三中招
  收7个区(桑庄、坪上、壮岗、朱芦、薛庆、大店、洙边)的高小毕业生;同年,莒南县汀水区西北部的高小毕业生去临沂县汤头中学报考,而日照县碑廓区的部分高小毕业生来莒南三中报考。
  1957年,山东省莒南师范(校址在大店)为“农民子女就近上学方便”,附设初中班,招大店区高小毕业生。是年,洙边区、汀水区(全部)高小毕业生报考莒南一中,其他区仍按1956年划分范围报考。
  1958年,县内中学增至19处,除相邸、团林、白旄、周庄四个乡没有中学外,其余各个乡都在本乡报考初中。是年,相邸乡的高小毕业生报莒南一中;白旄、周庄两乡的高小毕业生报莒南二中;团林乡的高小毕业生报莒南三中。
  1960年,莒南一中经临沂专署文教局批准,搞“缩短年限,提高质量"的大改试点,在全县范围内招收200名初中生,其他中学的初、高中仍按就近上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莒南一中招收县城驻地和石泉湖、洙边、岭泉等14个公社(除去莒南二中报考的7个公社以外)的初中毕业生,莒南二中招收7个公社(夏庄、白旄、蛟龙、朱苍、韩村、板泉、相沟)的初中毕业生。初中招生除白旄、朱芦、团林3个公社的小学毕业生分别去莒南二、三中报考外,其他公社的小学毕业生均在本公社中学报考。这种划分直至1961年8月9日临沐县恢复。
  1961年,坪上中学首次招收两个高中班。招生范围为坪上、团林、壮岗、坊前、大山、文疃的初中毕业生。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莒南县中学招生范围有比较大的调整,高中只有莒南第一中学招生,同时初中招收县城驻地、路镇、相邸两公社的小学毕业生。其他9处中学只招初中,招生范围分别是:莒南二中(坪上)招收坪上、大山两个公社全部和坊前、团林两个公社部分小学毕业生;莒南三中(大店)招收大店公社全部和筵宾公社部分小学毕业生;莒南五中招收板泉公社全部和相沟公社部分小学毕业生;莒南四中招收洙边公社全部和相沟公社部分小学毕业生;莒南六中招收岭泉公社全部和筵宾公社部分小学毕业生;莒南七中、八中、九中分别招收许口、涝坡、文疃
  公社的小学毕业生;莒南十中招收壮岗公社全部和团林公社部分小学毕业生。这种招生格局一直延续到1966年。
  1966〜1967年,莒南县所有中学停止招生。
  1968年3月,莒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中学招生改革之学点下伸。是年,莒南二中(坪上)、三中(大店)、五中(板泉)招收高中班。大山中学(朱芦),恢复招收初中班,柳沟中学(“小学戴帽”)招收初中班。
  招生范围也有变化。高中招生:十字路中学招收县城驻地和5个区(路镇、洙边、相邸、涝坡、岭泉)的初中毕业生;坪上中学招收6个区(坪上、坊前、壮岗、团林、大山、文疃
  )的初中毕业生;大店中学招收3个区(大店、筵宾、许口)的初中毕业生;板泉中学招收2个区(板泉、相沟)的初中毕业生。初中招生:除相邸区、坊前区和团林区的小学毕业生分别去十字路中学、坪上中学、壮岗中学外,其他区的小学毕业生均在本区上中学。是年,县内部分管理区和个别生产大队也办起初中班, 这些地方的小学毕业生大都就地上初中。以后几年,学点继续下伸,全县基本上实现了上高中不出公社,上初中不出管理区或本大队,教学质量下降。
  1977-1978年,莒南县恢复考试招生制度。初期,全县没有组织统一的文化课考试,除十字路中学招收县城驻地和温泉大队的高、初中学生外,公社驻地中学一般只招收本公社的初中毕业生,管理区联中一般招收本管理区或者相临管理区的小学毕业生。
  从1979年起,高中招生:莒南一中从全县考生中招收部分尖子生(80〜200名),然后,再与其他六处高中划片招生。从1980年起,初中招生:部分公社实行先录取一定数量的优等生,保证重点学校招生质量,然后,公社驻地中学与其他联中再划片招生。
  1981-1983年,莒南县改革中等教育结构,普通高中实行统一考试,分级录取,同级中仍坚持就近上学的原则。莒南一中在全县范围内先录取部分尖子生;其他六处普通高中再划片录取学习成绩~般的学生;最后,农业中学再招收本公社及附近公社的普通高中招生剩余的初中毕业生。
  1984年,莒南县撤销16处人民公社,设立4镇、21乡。高中招生仍旧全县统一考试分级录取。莒南一中在全县考生中先录取部分尖子生,其余考生再按照考试成绩分为优等生和普通生两类,按照就近上学的原则,实行普通生定向,优等生基本定向,差额调剂的办法。全县“定向”划分是:莒南一中招收县城非农业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和洙边、演马、相邸3个乡的初中毕业生。优等生如果还达不到应分配的数额,再根据当年考生的实际情况,临时从相沟、坊前、筵宾3乡中的任何一个乡里调剂;莒南二中招收坪上、朱芦、厉家寨、团林、壮岗和坊前6个乡镇的初中毕业生,其中坊前乡的优等生可以调剂。柳沟中学招收柳沟、文疃、涝坡3个乡镇的初中毕业生;大店中学招收大店、陡山、筵宾3个乡镇的初中毕业生,其中筵宾乡优等生可以调剂;板泉中学招收板泉、刘庄、官坊、相沟4个乡镇的初中毕业生,其中相沟乡优等生可以调剂;石莲子中学招收石莲子、王家沟和道口3个乡的初中毕业生,其中道口乡的优等生可以调剂;路镇中学招收路镇、岭泉、扁山(北园)3个乡镇的初中毕业生,如果优等生还达不到应分配数额,可以从相沟、筵宾、道口3乡中的任何一个乡里调剂。
  初中招生:县政府和县教育局鼓励公办初级中学挖潜,尽量扩大初中招生数量,努力做到公办中学一半在全乡内招生,一半在乡驻地村招生。
  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从这年起,莒南县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和莒南中小学教育的实际状况制订计划,确定全县25个乡镇分成三批完成义务教育任务,并且规定到1989年,第一批乡镇基本完成,到1992年第二批乡镇基本完成,到1995年全县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为实现这一目标,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对每个乡镇的初中招生每年都提出硬性指标,并且要求每年招生的百分比都要比上一年提高。这一决定极大地调动了乡镇发展初中教育的积极性,各乡镇中心初中扩建、改造逐步展开,初中招生班数、人数逐年增长。
  1987〜1990年,莒南县高、初中招生范围的划分基本未变。只有莒南一中每年从全县范围内扩招一个艺体班(40名左右)。1990年,县委、县政府宣布全县开始实施初等义务教育,要求各乡镇根据每两万人口办一处初级中学的设想,对原有联中布局进行调整,凡不足6个班规模的初中,停止招生,逐步予以撤并。各乡镇初中招生日趋集中,联中处数逐年减少,到1995年底,各乡镇的初中生全部在乡镇中学就读。
  自1991年起,高中招生由普教股和教研室具体负责统一报名、考试、阅卷和确定优秀生、普通生的录取分数线;每名考生填报两个志愿,各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优秀生基本定向,普通生定向分配的办法录取。莒南一中与莒南三、四、五、六、七中在县城西部、北部19个乡镇招收部分优秀生,莒南二中在东部朱芦、厉家寨、坪上、壮岗、团林、坊前6个乡镇招收部分优秀生,其余普通生均按以往划分的招生范围,定向招收。此法一直延用到1994年。
  1995年,高中学校布局调整,高中招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重新调整招生区域:莒南二中为坪上、朱芦、团林、壮岗、文疃、厉家寨、坊前7个乡镇,莒南一中与莒南三中(原七中)为其他18个乡镇。同时三处学校按照2:1:1(莒南一中为2)的比例,分期分批录取。
  自1996年起,全县高中招生全部由县教委普教科根据1995年划分的区域按优秀生、普通生的一定比例统一分配到莒南一中、二中、三中。音、体、美进线生同样分配到三处学校。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划分办法与高中招生大致相同。
  方法
  清末,朱陈店私立中学堂由捐资者送其子女或亲属入学,不用考试。民国时期,中学收生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种招生方法一直沿用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招生考试制度废除,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相结合”的方法,严重降低了收生质量。1977年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县内初、高中招生均恢复了通过文化课考试,择优录取的方法。(全县统一考试;高中招生始于1979年,初中招生始于1980年)。1986年,县教育局还规定: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应届小学、初中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受到县、地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以及参加地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奖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一个分数段(10分),革命烈士子女降低两个分数段(20分),归侨子女、国内华侨子女和教师子女降低半个分数段(5分)录取。1988年,取消对教师子女降低分数段的做法,其他规定维持不变。自1991年起,高中招生按照省教委指示精神,组织考生统一进行体育考试,并将考生三项(男生: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女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成绩平均分的50%记入升学总分。同时规定,最后一学年中,在地级以上书法、绘画、作文比赛中获个人前六名,或在音乐、歌舞比赛中获个人奖的,报考初中的可降低5分录取,报考高中的可降低10分录取。
  1992年,高中招生按各乡、镇毕业生的2%的比例推荐保送生。保送生不用参加升学考试,直接升入高中,但保送生必须是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993年,莒南县高中招生除统招部分外,对统招分数线下1〜3个分数段内的学生,实行捐资助学的办法。捐资数额每生1000〜3000元不等。
  1994年起,驻城初中招生加试体育,有条件的乡镇中学同样。
  1997年规定初三被评为省、市、县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考高中分别照顾20分、10分、5分。教育系统的教职工(包括在编民师)直系子女照顾10分录取。
  初、高中毕业生升学考试
  1956年前,莒南县无高中。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需到临沂、沂水等地参加地区或省统一考试。1956年,莒南一中增设高中班,从此县内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在县内进行。1961年,县内大部分中学都有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由县城一处考点增至在部分公社的中学设立多处考点,考生可在指定的考点参加地区或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文化大革命”初期,升学考试制度废除,1968年至1976年,各公社在推荐和选拔学生过程中偶有自己组织的考试,但在决定学生是否升学中作用很小,关键是领导批准。1977年恢复
  统一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考初中中专由省统一命题,高中招生由省或地(市)命题,县组织考试,考场设在各县(市)。初中中专招生考试时间是每年的7月12日至14日,录取者升入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高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由全国统一命题,省地组织考试,考场设在各县(市),时间是每年的7月70~9日,录取者升入大专院校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1981年招生制度改革,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行预选考试(1981年大专招生亦试行预选,大中专可以兼报),预选考试由地区统一命题,各县(市)组织考试,时间是每年的5月下旬,考试后依据地区下达的招生指标,按1:3的虚数择优选拔。入选者再参加全省组织的正式考试(与高中招生同一时间进行)。1990年始,大、中专招生除统招部分(正式录取)外,又增收委培生(在统招分数线下,划委培分数线)。委培生需向录取学校交纳委培费,其金额多寡,因录取学校而异,中专每生2000〜5000元不等;大学4000〜8000元不等。1991年起,高中推行会考制度,会考是对考生的学习水平考试(与升学无直接关系),每年两次(6月、次年元月),高一考地理;高二考外语、历史、理化生;高三考语文、数学、政治。会考合格的毕业生准许参加全国统一选拔性考试,否则,不准参加高考。1992年,县城初中招生不再进行升学考试,只根据小学最后一学年的毕业考试成绩升学。是年,大专招生又增加自费生,自费生除向学校交纳4000〜8000元外,一切学习、生活等费用自理,不享受助学金(或奖学金)。计划内自费生毕业后县内统一分配工作,计划外自费生不包分配,自谋职业。1995年,国家教委把“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并轨'改革要迈出较大步伐”列为重点工作之一。除部分院校仍延用原招生办法外,多数院校不再招收统招生和委培生,一律变为自费上大学。至1997年,高考全部实现收费“并轨”。1955—1997年莒南县中学毕业生升学情况一览表莒南县部分年份普通中学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九
  关于一九九七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莒南教字(1997)62号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一九九七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考生必须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莒南县有正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否则,需向教委缴纳培养费后方可上学。
  二、招生计划
  全县共招生3180名,53个班,其中:一中19个班,1140人,二中17个班,1020人,三中17个班,1020人。(包括音、体、美180人)。根据上级关于“按招生总量1/3的比例招收资助生"的要求,我县计划招收统招生2120人,资助生1060人。
  三、录取方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考试成绩、录取名单、录取分数要张榜公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降低标准,安插学生。
  3.实行统一划线录取。根据区域招生、就近上学、统一调配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录取,首批招收优秀生400名,按2:1:1的比例分配到一中、二中、三中。第二批首先由二中招收以下乡镇的进线生:团林、壮岗、坪上、朱芦、厉家寨、坊前、文疃。其余乡镇的进线生按6:5的比例分到一中、三中。第三批音、体、美进线生按志愿分配到三处中学。
  4.为有效遏制择校生,县教委将对今年录取的新生统一核发录取通知书,然后输入微机,严格学籍管理,今后,如有择校者,不管在哪个学校就读,高考成绩仍按原录取学校
  计算。
  5.音、体、美考生参加教委组织的专业考试,按招生计划数的2倍确定专业进线人数填志愿,参加文化考试,然后按1:1:2的比例确定最低文化录取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6.根据省教委《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建设的意见》“普通高中可以扩大收费上学的比例,省属重点高中、省级规范化学校、国家级示范高中可以试行全部收费上学”的精神,今年我县除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招生指标外,仍有部分考生实行缴费上学,并坚持自愿。收费标准:一中按统招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收取2000元,统招分数线以下21-50分以内的收取3000元;二中、三中按统招分数线下20分以内收取1000元,线下21〜50分收取2000元。低于统招线下50分的不录取。各校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为拓宽筹资渠道,改善办学条件,仍执行县委(94)53号文件精神,高中新生继续交纳培养费。以上缴费由招生学校负责收取,县教委从中提取20%用于高中教学奖励。各学校收取的此项款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7.为保证《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提高基础教育的实施水平,严禁初中学生留级及初中毕业生回校复读,对今年高中招生录取的原94级正式学籍的学生,决定提高录取分数线,并交纳复读费,复读费由考生原在学校收齐,交县教委。然后凭缴费单到普教科领取录取通知书。这部分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参加学校的各项评估。所收复读费主要用于争创“规范化"学校的奖励及改善库区村、贫困村的办学条件。今后复读生一律不准报考普通中专和高中。
  8.小中专落榜生一律不予录取。
  9.照顾政策:
  (1)烈士子女照顾10分录取。(2)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照顾5分录取。(3)初三被评为省级优干、三好学生,市级优干、三好学生,县级优干、三好学生的学生分别照顾20分、10分、5分录取。(4)教育系统的教职工(包括在编民师)的直系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以上(1).(2)项的考生必须提供有经办人签章的民政局、侨务办公室、公安局出具的证明。第(4)项要填教育系统《教职工子女登记表》,以上各类特殊考生都要填写《特殊考生花名册》。
  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招生工作是一项牵扯面广,影响大的工作。招生组织计划要周密,工作具体安排务求详尽细致。各乡镇教委和初中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为了适应计算机管理的要求,所有上报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要严格责任制度,一旦发生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初中校长负责,县教委普教科审核把关。发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追究有关学校领导的责任,并通报全县。
  五、关于报名、考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
  莒南县一九九七年高中招生考场安排
  今年全县共有7159名学生参加高中招生考试(其中艺体考生347人)共设八个考点,242个考场,具体分布:
  二中:共28场1—28场
  坪上中学:共26场29—38场147—160场
  一中:共50场39—52场97—106场
  职业中专:共21场53—73场
  成人中专:共21场74—76场167—184场
  实验三小:共20场77—96场
  230场、237场
  129—138场161—166场185—194场
  三中(路镇一小):共70场107—128场139—146场195—229场238—242场城关二中:共6场231—236场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场布置平面图
  新中国建立后莒南县部分硕士、博士生学位人名录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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