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920020220000888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学制课程 |
分类号: | G471 |
页数: | 11 |
页码: | 269-279 |
摘要: | 清末,官立中学堂均依清廷“癸卯学制",不分初高中,执行五年制(本科四年,预科一年),春季始业。私立中学多参照官立中学执行。1925年(民国十四年),教育部颁发“壬戌学制”,中学六年,实行高、初中“三、三”分段,各自独立。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中学,依省战工会“初中学制暂定为三年,各年级自成段落,学习一年即可参加工作”和山东省政府''高中学制至少一年以上,初中一般暂定三年”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莒南县普通中学一直沿用“壬戌学制”(“三、三制”即高中、初中均修业3年),但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1968年根据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指示,全县中学学制改为四年,实行“二、二”分段制。1970年莒南县中学将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至1974年,又将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1978年,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全县中学实行五年制,按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分段。1981年下半年,县内高中段由二年制开始向三年制过渡,普通中学新收高中班一律实行三年制。至1983年,莒南县普通中学全部恢复“三、三”制。 1989年始,莒南县城关第一中学和团林中学试行初中四年制,只安排了一届学生,随后仍实行三年制。 |
关键词: | 学校管理 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