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关系
清末,朱陈店(今大店镇)私立中学堂由主办者组织校董会,报州署立案,受地方官之监护。
1941-1944年,大店抗日小学附设的中学补习班,属公立中学。由莒南县文教科管理,报滨海专署文教科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山东省莒南中学建立初期,隶属省政府管理,校长由省教育厅委任,日常行政工作由沂水专署文教科管理。
1953年8月,沂水专署撤销,山东省莒南中学由临沂专署代管,直到1958年初,学校重要事项,如干部配备、师资调配等均需经临沂专署文教科批准。50年代初期、中期,中学基本上是条条管理为主。
1959年6月,山东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改变了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块块为主。临沂专署文教科撤销,与专署卫生科合并成立文卫督导组。同时,中学管理权限一次下放到县,学校的设置、干部的任免等均由县人民委员会决定。
1963年3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全日制公办高级中学由专署、县两级管理,公办初级中学由县管理;全日制民办初级中学,由县、社和办学单位管理。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任命。在形式上,初步出现条块结合管理的新模式。
1970年,莒南县、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先后建立,到1971年4月,莒南县撤销区改为人民公社,同年4至11月县及各公社党委先后宣告成立。为了加强地方党委对中学的领导,中学的管理权限再次下放, 除莒南一中由县革命委员会管理外,其余中学一律由公社党委、革委与县革委政治部教育组双重管理,联办中学和队办中学由公社党委、革委或大队党支部、革委会与公社教育组管理。
1978年9月,教育部修订后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颁布后,中学管理体制随之变化,省级重点中学(高家柳沟中学),由省、地两级管理;地级重点中学(莒南一中),由地、县两级管理;其他完全中学由县教育局管理。公社的公办中学仍由公社党委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双重管理。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也制订发布了《山东省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确立了“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原则。
1987年,莒南县贯彻中共中央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改革管理体制的精神,落实国家教委拟订的《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实行县、乡(镇)、村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新体制。驻城中学、乡(镇)高中(含职业高中)为县直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管理;乡(镇)初中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联中和队办中学仍由乡镇党委和乡镇中心校管理。后来县、乡镇教育机构名称虽有变化(县教育局改县教育委员会,乡镇中心校改称乡镇教育委员会)上述管理体制一直未变。
附一
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山东省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节录省的主要职责权限:(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制定本省关于中小学教育的工作方针、地方法规、政策办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2)编制下达全省中小学、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分配预算外国家和省财政的教育投资;组织推动全省改善办学条件。(3)组织、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确定中小学学制、教学计划;举办并主管示范性的实验学校。(4)制定中小学教师、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培养中学教师,培训高中教师和县教育局长、高中校长以上的教育行政干部;审定中学高级教师的职务。(5)研究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组织教学改革实验; 编写补充教材和教学参考书。(6)对中小学和各级教育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
市地的主要职责权限:(1)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市地中小学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办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2)制定本市地中小学和教师进修院校的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高中(市可以包括市区初中)、职业技术中学和中等师范学校的招生工作;派遣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分配预算外省和本市地财政的教育投资;组织推动全市地改善办学条件。(3)组织、指导本市地教育体制改革;审批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中学的设置、停办;研究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组织教学改革实验。(4)制定本市地中小学教师、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负责培养小学和初中教师,培训中学教师和初中校长以上及相应的教育行政干部;审定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的职务。(5)举办并主管示范性的实验学校和盲童学校,市可以举办并主管市区中学或高中;按现行规定任免所属学校的领导干部。(6)对中小学和各级教育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
县市区的主要职责权限:(1)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县(市、区,下同)中小学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办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领导全县的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3)负责全县初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和设置、停办的审批;组织中小学的招生和派遣师范院校的毕业生;负责举办并主管职业技术中学、高中和完全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县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和聋哑学校。(4)提出全县教育事业费的筹措计划;负责县级教育事业费的分配管理,审批乡镇教育费附加征收方案和决算;检查监督教育事业费的使用;组织推动全县改善办学条件。(5)按现行规定任免县属学校领导干部和乡镇初中、中心小学的校长、副校长;负责办理全县学校人员编制、调配和公办教师自然减员补充;负责小学、初中教师和一般教育干部的培训进修;考核所属中小学教师,审定中学二、三级教师和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职务;负责考核确定民办教师的任教资格, 并发给合格证书;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6)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场地和财产不受侵占。
乡镇的主要职责权限:(1)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本乡镇教育工作的政策办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规划全乡镇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校布局,提出本乡镇小学和初中的设置、调整、停办的意见报县审批,具体组织乡镇属学校的招生工作。(3)对全乡镇的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 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负责举办初中、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主管全乡镇初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4)根据上级党和政府的规定,负责征收乡镇教育费附加,并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本乡镇初中、中心
小学、中心幼儿园的校舍修建,组织推动全乡镇改善办学条件。(5)任免乡镇初中、中心小学的中层干部、中心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其他小学、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和主任教师。负责本乡镇的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公办教师的管理、调配和调整安排,但不得调出教育系统。负责从经县教育部门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民办教师,报县备案;提出辞退民办教师的建议,报县审批。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6)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场地和财产不受侵占。
村的主要职责权限:(1)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2)负责本村教育事业的规划和本村小学、幼儿园的兴办,主管幼儿园,协助乡镇管理小学;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学校的有关问题;组织学龄儿童入学。(3)按乡镇政府的规定征收、筹集教育经费,负责本村小学、幼儿园的校舍修建,改善办学条件。(4)对本村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和小学教师的调配、聘任、奖惩提出建议;决定幼儿园教师的聘任、奖惩、并报乡镇备案,但聘任对象必须是经乡镇以上教育部门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者。(5)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6)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场地和财产不受侵占。
内部管理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朱陈店私立中学堂设总理(或称总督)1人,主持学堂一切事务;教习(或称教员)若干人,担任教学工作;掌书(或称文案)1人,专管全校来往文报,并掌管书籍;会计(或称收支)1人,总管全校款项收支;庶务1人,管理学堂中各项杂务;学监2人,管理寄宿学生。大店抗日小学附设的中学补习班,由抗日小学代管,其管理方式按照“教导合一、民主管理、经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新型的学校管理体制(见《小学教育》章抗日小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各级各类学校继承老解放区学校管理的优良传统,按照教导合一、民主管理、经济公开的原则建立起新型的学校管理体制。1952〜1955年,莒南中学实行上级部门领导,校长全面负责的校(院)长责任制,校长为全校最高负责人,对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中学行政机构设教导、总务两处。学校中建立校务会议和教导会议(教务会议)制度,前者为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讨论一定时期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及学校建设等重大问题;后者为教学管理会议,定期研究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及学生生活指导等业务工作。当时,教师队伍中的党员人数很少,凡具备组建党的支部条件的单位均建立党支部,设书记1人(凡校长是党员的一般由校长兼任)、委员多人。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和监督学校工作,发展壮大党的队伍。这与1952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的精神是一致的。1956年,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和山东省有关通知精神,莒南一中、莒南二中(夏庄)设团、队专职干部1人,莒南三中(坪上)设团、队兼职干部1人,以加强学校团、队建设,协助校长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
1957年春,结合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的决定,完全中学改过去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为领导作用,加强了共产党对学校的领导。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一切教育行政机关和一切学校,应该受党委的领导”,同时强调:“高等学校要改变校长负责制。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一切中等学校和初等学校,也要放在党委领导之下”。随后,莒南县规模较大的中学,如一中、二中、三中分别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其余中学也先后配备了兼职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加强学校政治思想工作,搞好校内党组织建设;领导校内共青团、工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实现教育培养目标。
“文化大革命”初期,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被破坏,各种红卫兵组织山头林立,山头之间的派性斗争无休无止。1967年底至1968年春,莒南县各中学成立了有革命干部、革命教师和革命学生代表参加的“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学校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统统被当作封、资、修的产物而废除,再加上“革委会”成员中不少就是派性头目,在师生中本来就没有威信,他们为争夺“革委会”内部的实际领导权,带头制造不安定因素、打派性仗,无法行使管理权。同年,县内中学虽然先后进驻“工军宣队”、(工人阶级宣传队、解放军宣传队),或“贫管会"(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领导“复课闹革命”和学校“斗、批、改”,但由于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先后掀起所谓“反逆流"、“批林批孔”、批“师道尊严”、批“教育黑线回潮”以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一系列黑浪的冲击,再加上“工军宣队”和“贫管会”成员大都不懂教育规律和教育管理,不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学校管理只摆摆形式,不接触实际,走过场多。粉碎“四人帮”后,学校管理开始拨乱反正。1977年5月,全县撤出进驻中学的"工军宣队”和“贫管会”1978年底,全县又撤销中学的“革委会",正式恢复校长制(莒南1972年7月曾借“文化大革命”期间第一次整顿之机,公布了一批县、乡镇中学校长,但因“文化大革命”没有结束,大部分校长心有余悸,校长负责制没有真正恢复)。同年,对县内中学从思想到组织进行全面整顿,特别对领导班子中的“软、懒、散”状态,予以彻底治理。同时,贯彻落实教育部修订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于10月公布全县一批重点中学的校长和党支部书记,随后借落实
政策使部分“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批斗的老教育干部重新归队,使“文化大革命”前中学行之有效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又重新恢复起来。
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将党、政分开, 全县中学仍实行校长负责制。
1985年莒南县完全中学行政机构示意图
1992-1993年,莒南县中学管理体制改革再深入一步,实行“中学校长招聘负责制、教职工定编聘任制(自1988年始)和教育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县至今仍沿用此制。
中学领导的设置与学校主要会议的分工情况如下:
中学校长的设置依据学校大小而异,规模较大的(含完中)设校长1人,副校长1〜2人;规模较小的,只设校长(或主任)1人。一般中学设校长办公室,下设教导处、总务处。1988年国家教委发布《中学德育大纲》后,县内规模较大的公办普通中学先后增设了政教处。
教导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教务员1〜2人,协助校长管理教学工作。教导处下设教研组,配备组长(或副组长)1〜2人,负责制订教学、教研计划,组织本组政治、业务学习,开展教学研究等项工作。中学教研组一般分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史地生、艺体等组。自90年代起,随着部分驻城中学和乡镇中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方便班级管理和学科之间的协调,有些学校实行年级组与教研组并行的管理模式,同时配备年级组长1人。
总务处设主任1人,或副主任1〜2人,管理员、会计1〜2人,协助校长管理后勤、勤工俭学等项工作。
政教处设主任1人,或副主任1人,协助书记、校长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校内时事宣传、师生考勤、组织纪律、公共卫生等方面制度的落实。
各中学一般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教务会议、总务会议、班主任会议、党、团、工会会议和教职工大会等。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组长和部分教师参加,主要讨论决定学校工作计划、人事安排、经费预决算、学校建设规划等重大问题。
教务会议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校长或副校长、教导副主任、教研组长和若干教师参加,主要讨论决定教学、教研计划,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安排招生、毕业、升学工作以及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等有关事宜。
总务会议一般由总务主任主持,校长或副校长、总务副主任、后勤管理人员、保卫、校办工厂(场)负责人参加,主要讨论决定总务工作计划,研究学校财务、经费、保卫和勤工俭学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从物质上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班主任会议由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主要研究班级管理工作,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等。
党、团、工会会议,分别由党、团支部(或总支)书记、工会主席主持,主要讨论制订党、团、工会工作计划,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激励后进,发挥部门作用,推动学校工作。
教职工大会由校长主持,主要贯彻上级的有关指示、传达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工作、制定规章制度、评选模范教职工等。
各中学普遍以教学班为单位,每班设班主任1人,负责联系各科教师,指导学生生活和学习,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各学科设教研组,研究教材、教法,改进教学工作。1985年后,县内中学推行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级教导会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还设立年级组,统一协调本年级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课外集体活动。
1989年后,为进一步规范领导、教师行为,加强工作责任心,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提高组织与个人的办事效率,莒南县教育局制订了《莒南县学校规范化管理四项基本要求》,对学校管理、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学籍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全日制中小学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90年代以来,莒南县教育局(莒南县教育委员会)又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的意见》等若干文件,使莒南县的中学管理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
1990年,莒南县积极响应临沂地区教育局开展“教育管理年”活动的号召,狠抓管理制度落实,成绩突出,受到地区教育局表扬。
1993年,山东省普通中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在临沂市召开,莒南县作为会议参观现场之一,得到广大与会者的交口称赞。
莒南县学校规范化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莒南教字(89)5号
—、一院三室一所规范要求
(一)校院:总的要求,要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经济化
1.学校大门垛挂校牌(校牌规格,样式另有统一规定)。
2.学校大门两侧,可用大红仿宋黑体字写校训;进校显眼处或正面写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校院两侧墙壁或教学楼正厅,可画有教育意义的国画或油画。
3.学校围墙外面,可写“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或“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巨幅标语;学校围墙里面可写“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等标语。
4.进校门的主路两旁,要冬青镶边,冬青带中或后,可栽水杉。
5.办公室前有花园。花园与办公室之间用冬青或低花墙间隔;用花墙间隔的,花墙跟前栽藤木植物。花园内的花主要栽木本的,要适当种草花。要做到木本花、草本花相配搭, 品种、花色颜色有别、高低有致。
6.教室前5米处可栽水杉(指平房):校院内栽种的乔木,应把绿化美化和经济化的因素结合起来。
7.校院内排水宜用暗下水道,无条件用下水道的,可在地面上用砖砌或水泥修下水道。要保持下水道的畅通,一定使校院无积水,伙房前无污水。
8.生活区、运动区、教学区,最好用花墙间隔;无条件用花墙的,可用冬青相隔。
9.教室前可开辟小花园,花园四周也可用冬青镶边;有条件的可设高度40—50公分的花坛。
10.操场可设主席台,主席台前需竖旗杆升国旗;操场周围可种草、栽法桐、垂柳、青杨。学校周围墙跟可栽杨树、柳树、槐树及其它成材树木。
11.每排房子之间,用花墙园门相接,也可用冬青绿化带相接。
12.校院内各条路一律用冬青绿化带镶边。绿化带衔接处或后边,可栽葡萄、山楂或其它乔木和藤木植物。
13.校院路边或在花墙上,设置阅报栏或宣传栏;路边教室的屋山头,都要设黑板, 分到教研组或年级,按时刊登。
14.校院要平坦、干净。要做到无杂草、无纸屑、无污水、无垃圾、无粪便、无放养鸡、狗等。
15.学生一律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更不准骑自行车进校门,学校有自行车棚的,学生的自行车要整齐地放在车棚内;无车棚的,可按班或年级划定放车处,一定要排列整齐, 不得乱放。
(二)教室:总的要求教室要做到窗明、桌净、室内整洁、优雅、美观
1.教室门侧挂班牌,中学的班牌可写X 级X班,完中可写高或初中X级X班,小学的班牌仍按X年级X班,班牌的规格是3X35公分。要用白底黑字(一律用仿宋黑体字),班牌可用活动的。
2.教室前后各设一块黑板;前面黑板两侧的布置,靠教室门侧悬挂值日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这“三表”要放在一个玻璃镜框内镶嵌。镜框内空是60X28公分;黑板另一侧,挂眼睛保健操图,要用玻璃镜框镶嵌。
3.教室内南北两面的墙上悬挂四幅名人名言,要一律用玻璃镜框镶嵌。
4.教室后面的黑板,用于学生办板报, 黑板上面可挂班级得到的奖状、奖旗等。
5.教室地面要平坦、干净、墙壁干净无脏物,无墙皮脱落、无孔洞、无蜘蛛网,门窗、玻璃完整干净。
6.讲台、讲桌美观、大方。
(三)办公室、会议室
1.校长室
(1)室内要整洁、美观。
(2)室内悬挂校长职责,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规划图表,教职工基本情况简明表,教职工分工表。中学可挂“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的基本要求”,小学可挂“四率”情况统计表。(3)校长室可设文件橱。可存放上级重要文件及教导、总务、工会、团队的计划、总结和其他有关重要资料。
(4)挂学校订的各种规章制度,挂近期、中期目标管理规定。
2.教导处
(1)挂教导主任职责、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教研情况统计表、班级、班干部情况统计表等。
(2)设总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卫生区分布表、学期教学进度表。
(3)挂教研组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
(4)挂学校订的有关规章制度。
(5)中学教导处可挂“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的基本要求
3.教研组
(1)室内办公桌面办公用品及书籍、各种簿本放置要整齐;地面干净、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明净。
(2)室内挂“先进教研组条件”、教研组工作条例、师德规范要求,学籍管理规定、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中学可挂“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的基本要求"等。
(3)贴本教研组教学进度、教研活动一览表、值日表等。
(4)室内可设学生作业橱。
4.会议室
(1)可悬挂学校荣获的各种奖状、奖旗等。
(2)或悬挂较大型的图画、油画及书法家写的诗句及名人名言。
(3)可悬挂各种学校管理规定、及党政、工会、团队、财务等各种规章制度。
(四)学生宿舍:总的要求是干净、整齐、美观
(1)宿舍门要挂牌,要写男生或女生宿舍 (牌的样式,可照班牌样式)。
(2)宿舍前有花坛或花园,同教室前相
同。
(3)学生脸盆一律放在宿舍门前两边或门前路边,排列整齐,学校可垒40公分高脸盆放置台。
(4)宿舍内地面干净平坦,无积水,干燥、通风、透光、无异味,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玻璃干净,室内不准放自行车。
(5)宿舍内贴宿舍公约、值日表,宿舍要有室长负责管理。
(6)学生床铺整洁、被子折叠有楞有角,床上不准堆放衣服或其他东西。
(7)学生的鞋从床前头向里面放置,整齐划一;宿舍内统一扯一至两根铁条,以便学生搭毛巾,毛巾也要整齐;宿舍需统一钉钉,以便学生挂书包或饭盒用。
(8)学生的床头上方,要统一写上住宿生的X年级X班及学生姓名。
(9)住宿生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采取量化记分和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求住宿生熄灯铃响后,人人就寝,不准说话或做其他动作,打起床铃后,按时起床。
(10)宿舍院内可设尿罐,每早由值日倒尿,晚上负责提尿罐。
(五)厕所:总的要求是清洁卫生,注意夭天打扫,厕所的墙壁、地面保持干净
1.厕所便位按学生比例能够用,墙壁干净、不准乱抹乱画。
2.厕所内无积粪、积尿、地面干净。
3.打扫及时、无蛆虫。
4.厕所标牌要醒目。
二、教学规范要求
(一)教之规范
1.备课
(1)任课教师在开学前,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目的任务、具体要求、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进度安排等。(2)上课之前必须写好教案,要求超周单元备课。教学内容必须写明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过程、课后效果检查等。(3)备课书写工整、眉目清楚,内容具体实用。(4)教案不准千篇一律、教法灵活得当,学生自学课目可从略,但必须有指导措施。
2.上课
(1)教师课前须做好上课准备,避免中途走出教室或派学生出教室拿教学用品。(2)上课前2分钟,教师须站在教室门前,目送学生进入教室,上课铃响后,教师再进入课堂。授课前先点名,或让值日生汇报,教师记录旷课学生。(3)教态自然、衣着整齐、语言生动、口齿清楚。不使用方言土语,尽量用普通话讲课。(4)恰当的运用教具和现代化教学设备。
(5)讲授要准确,无知识性错误。(6)重点突出,讲练结合,体现“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原则和“看看、讲讲、练练、考考、评评"的教学路子。(7)板书工整、排列有致、脉络清楚、便于教师总结,学生记录和记忆。(8)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课堂、不拖堂。(9)精心设计习题、提问学生回答问题,不论学生回答正确与否,应耐心听完,以鼓励为主,不得讽剌挖苦,训斥体罚或变相体罚。(10)作业布置要适量,习题要典型。(11)实验演示要准确。
3.作业批改与辅导
(1)作业批改及时,作文须在下次作文前批改发出。(2)各科作业都必须纠正错字,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格式,用红色墨水笔批改,使用统一规定符号(见《教师批改笔记》5—6页),批改文字要用楷书。(3)错题要在讲授新课前订正。(4)教师必须专备《教师批改笔记》,将学生作业中的错误随时摘记、整理,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问题认真讲评。(5)对非普遍性的问题采取个别辅导的办法,对低差生更应注意从学习方法和知识等方面指导,促其转化。(6)对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补课。
(二)学之规范
1.进校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
(2)人人佩戴校徵(有校徵的),少先队应戴红领巾。(3)上学校,必须背着书包到校。⑷服装整洁,男生不理长发,女生不理披肩发,不穿奇装异服,(5)进出有秩序,不拥挤,不大喊大叫。(6)遇见老师要主动打招呼或问好。(7)骑自行车时,应下车进校。入校后,将自行车放到统一规定的地方。
2.上课
(1)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入教室就座,桌上只能放该堂用的书、文具。
(2)上课后,班长喊起立后,必须静、齐、快的起立向老师致敬,待老师还礼后,方能坐下, 坐姿要端正。(3)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允许后,才能入内。(4)必须专心听老师讲解和同学的回答,不交谈、不插嘴、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刊。(5)发言要积极主动,发言前先举手,回答问题时要起立,回答问题时要先结论,再要点,或先论述,再结论, 并做到声音宏亮、清楚、用普通话,经老师同意后坐下。(6)靠走道的同学起立回答问题时跨出半步。(7)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后,学生必须再次起立向老师致敬,待老师还礼离开教室后才能离座。
3.自习
(1)按时自习,不中途离开教室。(2)保持安静、不高声谈笑。(3)不无故搬移或离开座位,不做妨碍别人的动作,不做和自习无关的事情。(4)自习时绝对禁止外出游玩、看电影, 有事向班主任请假。
4.作业
(1)学生作业要自己做,不抄袭、不对答案、不无故拖延交作业的时间。(2)作业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乱涂乱画或写与作业无关的字。(3)作业书写要留出天、地头,靠边留出半厘米,做到章节项款分明。分段时做到空两格书写,以课本排列样子。(4)作业开头要在第一行正中写明“练习X或第X课XXX”,方格簿的标点符号一律占一格,横格簿标点符号也应占相应的位置。每做一题都要抄写做题要求。(5)作业要字迹工整、清楚,一律用楷体书写,切忌用草书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6)作业要用钢笔或园珠笔书写,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画图除外)。(7)每次作业之间,应留出一定空隙,以便分清眉目,但换页不留空行。(8)按时订正作业中出现的错字、题。
5.课间操、早操
(1)快放完一遍歌曲、唱片集合好。
(2)静一从“立正'到“解散”没有声音。(3)齐---人数齐、队伍齐、动作齐。
三、档案规范要求
学校要有档案室,有档案橱,有专人管理。档案要分类归档,保存完整,名目清楚。档案大致分为八类,每类分学年、学期排列,连续保存五年以上。
(一)教师
1.每个教师的基本情况,来校年月日。
2.每学期所任课程、班级、节数。
3.每学期考勤情况统计,进修计划及考
核情况。.
4.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总结,在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论文。
5.每学期的观摩教学教案及讲评记录,领导听课记录,评教、评学记录等。
6.教师教学档案,每人立一户头,不是人事档案,教师本人也可以查阅。
(二)教学
1.各科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按学科分类归档。
2.各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分别装订成册归档。
3.各科期中考试的复习提纲和试卷分别装订成册归档。
4.各班学生的学期、学年、毕业考试成绩及时填入学生登记表或学籍卡片中。
5.每年高考和中专、中技、招工考试的复习资料试卷分类归档。
6.各市、区、县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高考复习资料分类归档。
7.教改先进经验、国外教科书分类归档。
8.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反映、建议。
9.其他有关资料。
(三)德育工作
1.各班学生的学年和毕业评语随时抄在学籍卡上。
2.各年级组、班主任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分类装订成册归档。
3.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以及撤销处分的决定,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
4.学生干部名单。
5.教师日志。
(四)学生卫生保健
1.上级有关文件资料。
2.学生体查资料。
3.学生健康情况典型调查和分析资料。
4.每年被评上市、区、校卫生先进集体和个人方面的资料。
5.每年参加省、市、校各项体育比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成绩,以及打破记录方面的资料。
(五)学籍
1.全校学生学籍卡,分班装订成册。
2.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带来的毕业生登记表分班归档。
3.学生转学、休学、退学、毕业、肄业等各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申请书)。
4.全校学生名册。
5.学生证、校徽号码登记簿。
6.历届毕业生的去向情况。
7.学生姓名引索。
(六)统计
1.学生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学生数、男女数、城乡户口、成份、年龄、民族、团队员、住宿、搭伙、其他等)。
2-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统计(包括教职员工总人数、比例数、男女数、文化程度、学习专业、教龄、党团员等等)。
3.学生旷、缺课情况统计。
4.学生成绩情况统计。
5.教师请假、缺课、补课、调课情况统计。
6.学生毕业、肄业、升级、留级、跳级及升入大专、中专、中技、参军、招工、支农人数统计。
7.年初年末报表。
(七)上级来文
1.按省、地、县归档。
2.按行政、业务归档。
3.按学科、分类归档。
4.按急办、缓办归档。
(八)其他
1.上级各种工作意见、指示、规定、办法。
2.学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各种规章制度。
4.外校经验。
5.每学期人员安排表。
6.课程表、时间表、校历、各种活动安排表等。
7.工作日志。
&会议记录。
四、学籍规范要求
学籍管理包括入学、转学、休学、升学、退学、毕业等六部分,每部分手续完备,入出清楚,记录详实。中心初中设一名专职档案员,须分年级,按班级先后以次排列归档,档案与花名册相符,档案和花名册与学生相符,不超班额,无编外学籍。
(一)入学手续
1.录取在本校的新生,同意转入本校的
插班生,批准复学的旧生及在校的学生在开学时准允办理入学手续。
2.入学手续如下:
(1)根据教导处分班名册分别上班主任或教导处报到并交验有关证件,登记注册 (《在校学生花名册》)。
新生交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明书、户口簿,照片两张。
复学旧生交验准予复学证明,原休学证书,学生证。
插班生交验转学证书,成绩报告单、户口簿,照片两张。
老生交验家庭通知书,假期作业、学生证。
.证件验收完毕,由班主任开注册证。
(2)凭注册证交费。无特殊情况入学费用要一次交清。有特殊情况者要办理分期交款手续,但必须一次交清书籍费。
(3)住校生交住宿、伙食费,通过学校办理搭伙手续。
(4)到教导处注册。住校生向生活指导教师登记安排床位。
(5)把注册证交回班主任,手续完毕。
3.在开学期间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者须向教导处请假,经教导主任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日期。
4.入学手续不完全者无正式学籍,不得参加学期(学年)考试,亦不发给学生成绩报告单和毕业证书。
(二)休学手续
1.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继续上学者须办理休学手续。
2.休学手续如下:
(1)由学生家长出具申请书,详细说明休学原因。
(2)交验相应证明。
(3)经班主任签署意见。
(4)交教导主任审批。(5)办理离校手续。
(6)教导处发给休学证书。
3.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仍不能恢复学习者,应继续申请休学(前后不得超过两年)。
4.休学期满未来校复学亦不办理继续休学者,将不保留学籍。
(三)复学手续
1.休学期满后,可在学期开始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了解批准后,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
2.复学时须交验休学证和相应证明。
3.学期中途不办理复学手续。
(四)转学手续
1.转入
(1)他校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特殊情况转入本校者,均须办理转学 (插班)手续。
(2)转学手续如下:
① 填写转学(插班生)申请书,由家长详细说明理由。
② 交验原肄业学校同意转学的联系单、成绩单、品德评语、正式户口册或证明等。
③ 进行成绩测验。
④ 由教导主任批准、编班、填写学籍卡片。
⑤ 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2.转出
(1)本校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特殊情况须转入他校者均须办理转学手续。
(2)转出手续如下:
① 填写转学申请书,由家长详细说明理由。
② 交验相应证明。
③ 经教导主任审批。
(3)经教导主任批准同意转入他校的学生由教导处开学生转学联系单,与所要转入的学校联系,待他们同意后方开给转学证书。
(4)批准转学的学生要按离校手续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5)转出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再给予复学。
(6)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期终或开学初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五)退学手续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不能继续学习者。
(2)被学校开除、勒令退学者。
(3)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同意退学者。
2.有上述情况的学生在办理好离校手续后发给肄业证明书。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日
莒南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提高办学效益,推动全县中等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加快中小学教学领域的改革,针对目前教学管理的现状,对今后全县中小学教学管理提出统一要求,保证教学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严格执行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有关课程安排的指令性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课时;严格按学科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删教学内容或升降教学要求。对师资力量薄弱的学科及缺少专业课教师的学科, 可以适当考虑安排兼课教师,以保证课程开设的齐全,课时安排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加班加点,加重教师、学生负担。
二、严格教师管理,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素质。全体教师要认真学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有关教育工作的论述,学好学科《教育学》以及一至两本教育理论专著, 提高理论水平,用以指导教学实践。有计划地组织教材培训、业务进修等提高师资水平的活动,教师对有关活动要积极参加,学校领导要大力支持。
三、严格中小学教研活动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研组以及乡镇中小学教研室要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要针对目前教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抓好教学指导与检查。每学期都要有二至三个研究课题,对每个课题都要有研究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实施过程的管理与总结。
四、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常规",推动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群体素质。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及《学科教学常规》体现了教改精神,反映了教改的经验与成果,对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学校要扎扎实实开展“学常规、用常规”活动,各科教师均应熟悉学科常规,按照学科常规要求搞好课堂教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脱离常规规范,对教研课题及教改项目均应取得教委教研室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加强备课管理。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要严格执行地区教学常规的各项规定,搞好单元备课、集体备课,吃透教材,改进教法。教案要实用,项目要齐全,要做到备学生、备教材、备教法,既要体现教材重点、难点,又要体现教法、学法。
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向45分钟要质量。课堂教学要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思维训练为主线的方针,要以指导学法,提高学生能力为出发点,严密组织课堂教学,达到讲清重点、突破难点,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要求。要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艺术,活跃课堂气氛,调动教师教与学生学两个积极性,保证完成课时教学要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七、加强作业管理。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作业配置要严格按教学大纲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增设作业,不要求留有课外作业的学科,一般不得布置课外作业;作业分量也要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能随意加重学生的课外作业负担。教师对作业的布置要有目的性、针对性。作业批改要认真细致,有记录、有讲评,允许对作业批改采取抽查、轮批以及自改等方法,但严禁以改革为借口,敷衍工作。
八、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教师的职业要求用普通话,中小学所有教师都要使用普通话教学;教师的书写要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及别字、错字板书,小学教师尽量不使用行书、草书板书;教师的课堂语言要筒洁清楚,表述不能使用方言土语。
九、加强教学效果的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及教育组长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工作,督促教师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教委督导室、教研室要根据督导评估中关于教学管理的有关内容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对达不到教学管理要求的学校或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在教学领域内也要奖罚严明,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十、严格教学资料及作业簿本的管理。教学用各种资料的供应除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书外,各校每年可以适当为教师教学购置一定数量的参考书籍或刊物,教师个人亦可尽可能的自订部分有关刊物;学生用资料要严格执行各级教委有关制止"三乱”的指示精神, 任何教干、教师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负担,教委教研室对学生用资料要按教学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供应,并应报教委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各种作业簿本以及教师用备课本、听课记录、理论学习笔记等簿本,全县实行统一要求,统一规格,有教委监制,各学校要提前半学期将各种簿本的需要数量报教育印社。
加强教育内部管理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各级领导要强化教学的中心地位,真正把教学管理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教学管理意见,促进全县教育质量的提高。
一九九四年三月学籍管理
中学生的学籍管理,清末按《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处理。民国时期执行部颁《修正中学规程》的有关规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中学按《山东省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政府《中等教育工作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战时特点灵活处理。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按部颁《中学暂行规程(草案)》的规定执行,1963年按中共中央发布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规定执行,管理比较严格。
“文化大革命”期间,合理的管理规定统统被“四人帮”诬蔑为“对学生的管、卡、压”,不仅遭到批判,而且宣布废除,致使学籍管理混乱,无章可循。
1979年,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试行草案)》,莒南县对学 '生的成绩考核、转学、退学、休学和学生毕业及奖惩等,均按此条例的规定执行,使学校正常的学籍管理得以恢复。
1986年5月,山东省颁布《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详见《小学教育》章),按照条例规定,莒南县中学生全部建立档案卡,全县实行统一编号存放。1991年,莒南县为规范管理行为特制订《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在全县贯彻执行。除“文化大革命”特殊时期外,莒南县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分别按各时期规程、条例处理,无一例外。
对学生行为准则,新中国建立初期,按1955年《中学生守则》(附二)要求;1980年教育部公布了《中学生“三好”学生条件》(附三),成为继《中学生守则》后更高的目标要求;新的《中学生守则》(附四)公布后,学校一律按新要求,加强对学生的管理。1988年,国家教委颁发《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附五),莒南县各学校对学生的要求进一步趋向统一,不仅在管理上严格按行为规范执行,而且在管理水平上也有新的提高。
附二
中学生守则(试行草案)(教育部1955年公布)
一、努力做到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准备为祖国、为人民服务。
二、尊敬国旗,热爱祖国和人民领袖。
三、遵守学校规则,听从校长、教师的教导。
四、按时到校,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缺课。
五、每天到校要带齐上课用的书籍用具, 上课前要准备用的东西。
六、上课时要坐端正,专心听讲,不随便说话,不做其他事情。出入教室要得到教师的允许。
七、回答教师提问时要起立,得到教师允许后再坐下,向教师发问时先举手。
八、用心自习,各科作业都应由自己按时完成。
九、尊敬校长、教师。上课、下课要起立致敬,在校外遇见校长、教师要行礼。
十、对同学要诚实友爱,互相团结。
十一、敬爱父母,爱护兄弟姐妹,帮助家里做事。
十二、尊敬长辈、尊敬老人、爱护小孩、关怀体弱有病的人,对他们在车上要让坐,在路上要让路。
十三、对人要诚恳、谦虚、有礼貌。不说谎、不骂人、不打架,不妨碍别人的工作、学习和睡眠。
十四、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私自拿别人的东西,不做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事情。
十五、积极锻炼身体,保持身体、衣服、住室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十六、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十七、爱护班级和学校的荣誉。
十八、随身携带学生证并注意保存。
附三
中学生“三好”学生条件
(1980年)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模范地遵守学生守则。
2.学习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好;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附四
中学生守则
(教育部1981年公布)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四、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
五、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
六、积极参加劳动,生活俭朴。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热爱集休、爱护公物、不做对集体和别人有害的事。
十、谦虚诚实,有错就改。
附五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国家教委1988年公布)
1.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① 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端正。
②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提倡穿校服。头发干净整洁,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
③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吸烟、不喝酒。
④ 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不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⑤ 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
⑥ 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音乐茶座。
⑦ 拾金不昧,不受利诱,爱惜名誉,不失人格。
⑧ 维护国家荣誉,遇见外宾,以礼相待, 不卑不亢。
2.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⑨ 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要讲普通话。
⑩ 尊重他人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⑪尊重全体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⑫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⑬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 主动关心、帮助。
⑭未经允许不进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不偷看他人日记。
⑮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⑯守信守时。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 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3.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⑰升国旗、奏、唱国歌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⑱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吵闹喧哗。
⑲爱护校舍和各种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画。借阅书刊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⑳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㉑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㉒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科学地安排课余活动。
㉓遵守宿舍和食堂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㉔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安静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㉕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㉖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不乱摆放。
㉗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刷餐具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其他劳动。
㉘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向父母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
㉙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㉚外出和到家时,要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㉛体贴帮助父母,尊敬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㉜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闹脾气,不顶撞。
5.遵守公德,严于律己
㉝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㉞乘公共电、汽车主动购票,给老、病、残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㉟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员有礼貌。
㊱爱护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
㊲参观博物馆、纪念馆要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㊳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㊴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㊵见义勇为,对违犯社会公德的社会行为,要进行劝阻。
附六
1953年山东省中、小学暂行校历
一、学期
1.每年8月1日为学年开始,次年7月31日学年结束。
2.一学年分两学期,自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第一学期,自2月1日至7月31日为第二学期。
3.全年实际上课时间,以38周为原则 (每学期19周)
二、假期(全年假期除纪念日外,不超过78天为原则)
甲:放寒、暑假地区
(1)暑假50天(7月11日至8月31日)
(2)寒假23天(夏历12月24日至正月16日)
(3)春假3天(4月4日至4月6日)
乙;放农忙假地区
(1)麦假14天。
(2)春假3天。
(3)秋假38天。
(4)寒假23天(夏历12月24日至正月160)
注:寒假起止日期,如遇夏历12月为29天时,即改为12月24日至正月17日。
三、全年日程(其中寒假日期只适用于1953年)
甲:放寒、署假的地区适用
3月6日:寒假满,春季开始。
3月8日:正式上课。
4月4日、5日、6日:春假三天。
5月1日:劳动节放假一天。
6月1日:儿童节放假一天。
7月10日:学期终了。
7月11日:暑假开始。
9月1日:暑假期满,秋季开始。
9月3日:正式上课。
10月1日、2日:国庆节放假2天。
1月1日:新年(元旦)放假一天。
1月27日:学期终了。
1月28日:寒假开始。
2月20日:寒假期满,春季开始。
乙:放农忙假地区
寒假及纪念节日按照统一规定的日期执行,麦假具体起止日期由县政府自行规定,报专署备案。
莒南县中学管理规范化学校
一九九O年
地级:团林中心初中相沟中心初中
官坊中心初中坪上中心初中
朱芦中心初中涝坡中心初中
县级:相沟中心初中坪上中心初中
团林中心初中官坊中心初中
朱芦中心初中涝坡中心初中
文疃中心初中壮岗中心初中
坊前中心初中岭泉中心初中
路镇中心初中
一九九一年
省级:团林中心初中
地级:大店中心初中壮岗中心初中路镇中心初中
一九九二年
地级:文疃
中心初中柳沟中心初中
县级;王家沟中心初中柳沟中心初中刘庄中心初中
一九九五年
市级:石莲子一中刘庄中学
一九九六年
市级:北园中学筵宾中学
洙边中学相邸中学
县级:厉家寨中学陡山中学
道口中学城关一中
莒南县中学历任校长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