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7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沿革
分类号: K901.9
页数: 31
页码: 129-159
摘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家百业待兴,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建设人才已成为亟不可待的问题。1950年,在大力发展初级小学的同时,在十字路、大店、板泉等完全小学举办高小速成班,其它小学招收大龄插班生,为文教、卫生、党政、财贸等部门培养了一批干部。1951年,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农民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提高。1952年春,群众自办小学呈现高潮,小学发展到412处,学生27700人,比1949年分别增长80%和279%。秋假,经过考试,全县民办教师一律转为公办教师。
关键词: 沿革 历史沿革

内容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布 《奏定学堂章程》,开始推行近代学制。
  1912年(民国元年),学堂改称学校。1913年(民国二年),十字路(简称路镇)10家商号出资,创立十字路商办初级小学;板泉崖(时属临沂县)赵化玉创建板泉镇私立初级小学。这是莒南境内最早的两处近代小学,各一个初级复式班,学生分别为40人和18人。1917年(民国六年),大店地方人士集资,政府资助,创办区立初级小学,一个复式班,学生40余人。
  1926年(民国十五年),地方集资办学盛行,大店、板泉、坪上、许口、良店等相继创办区立高等小学,各乡都创办初级小学,壮岗等开办私立小学。是年,境内各类小学43处,在校学生1227人。
  1928年(民国十七年)上半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告成,履行党化教育,培养建国人才。是年,莒县县立完全小学发展到3处,第一处设在城里,第二处设在城南大店镇,第三处设在城北招贤镇,共有学生600余人。境内有县立初级小学28处,学生860余人;区立初级小学22处,学生680余人;私立小学1处,学生20余人。是年冬,土匪刘桂堂部窜扰县境,大店、许口、道口等多处小学停办。翌年春,刘匪桂堂部被杨虎城部击溃,境内小学一律复课,并有发展。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社会暂时安定,教育呈复兴之势。莒县县立完全小学增至10处,按序号命名。境内有4处:第二大店,第五十字路,第七坪上,第九汀水。板泉镇两等小学改为临沂县第五区板泉镇完全小学。此外,有县立初级小学42处,区立初级小学28处,村立小学4处,私立小学2处。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秋,国民政府推行义务教育,改变管理体制。每区只保留县立小学3处,更名为中心小学。莒南境内共有中心小学11处。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莒县执行部颁“二十四年实施义务教育计划”,全县设短期小学28处。在莒南10处,每处2个班;学生500余人,学习时间一年。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后,国内形势紧张,大店、十字路、板泉崖等交通要道的小学暑假后推迟开学,教师流动,学生减员。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2月,日本侵略军进犯莒县,莒南大多数学校停办,只有聚将台、良店、环河崖等少数学校,共产党员和进步教师坚持办学,并发动群众参加抗日斗争。
  1939〜1940年(民国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日本侵略军频繁扫荡,并在大店等地安设据点,莒南小学多数停办。
  1941年1月,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贯彻执行《山东省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以“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为宗旨,创办了各种适应战争形势的学校。抗日小学则是抗日战争时期县内普遍建立的学校,有全日班、半日班、早班、午班、识字组等。到1942年,全县各类小学101处,学生3822人。1943年,青年教师张建华在洙边区刘家莲子坡村创办“庄户学”,把教育与儿童的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结合起来,适应战争与生产的需要,使该村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2%。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发出通知,在全县推广“庄户学”。是年底,全县小学发展到176处,学生7745人。到1945年5月,全县95%的村办起“庄户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但是,由于在推广中采取了“一刀裁”的做法,“结果,形成相当普遍的形式主义” (1945年7月13日《大众日报》社论),降低了教育质量,影响了小学教育的发展。1945年下半年,贯彻山东省政府《关于整理与发展小学的指示》,及时纠正了上述偏差,在全县逐步发展建立起了一批半日以至全日制的比较正规的小学。“庄户学”的经验在成人教育中得到推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46年,贯彻省政府指示,试行小学民办公助的办法,莒南县政府号召群众自聘教师办学,村办和联村办的小学发展较快。
  1947年夏,蒋介石军队重点进攻山东,大部分小学教师参加支援前线的工作,参加武工队,坚持对敌武装斗争,教育停办。
  1948年9月,山东省举行第三次教育会议,对恢复与整顿全省教育作出具体方案。会后,滨海专署在县内桑庄区莫家龙头村召开教师代表会议,贯彻省定《恢复和整顿小学实施办法草案》,决定在全县恢复发展教育。1949年,全县恢复和建立小学209处,在校学生5307人;一律公办,春季始业,使用省编教材。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家百业待兴,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建设人才已成为亟不可待的问题。1950年,在大力发展初级小学的同时,在十字路、大店、板泉等完全小学举办高小速成班,其它小学招收大龄插班生,为文教、卫生、党政、财贸等部门培养了一批干部。1951年,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农民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提高。1952年春,群众自办小学呈现高潮,小学发展到412处,学生27700人,比1949年分别增长80%和279%。秋假,经过考试,全县民办教师一律转为公办教师。
  1953年,贯彻党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到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要求教育事业按比例发展,学生要德、智、体全面发展,以满足国家和人民对教育的需求。初小升高小受招生名额限制,西夹河等村办起民办高小班,卧石岭、李家彩等小山村和殷家庄、西许口、西书院等村办起民办小学班;全县共22个民办班,学生610人。是年,全县38个六年级班推迟半年毕业,小学由春季始业向秋季始业的过渡完成。文教科确定路镇、薛家道口完小、书院中小和集西村小为县重点小学,以便总结推广教学经验。
  1955年,执行部颁《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课外文体活动有计划地开展;继续贯彻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纠正学校混乱现象的指示》,不少学校初步达到了新型正规化的要求。
  1958年,“大跃进”开始,按照《山东省实施普及小学教育意见》的要求,采取发展民办小学,招收插班生和在偏僻小村增设公办小学等措施,全县小学发展到715处,学生增至58936人,比1957年分别增长9.6%和25%。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师生参加政治运动多,劳动多,破坏了以教学为主的学校秩序。1959年下半年,贯彻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教学、生产劳动和生活安排的通知》,教学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1960-1962年,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小学教育受到严重影响。1960年9月,从小学和新收初中一年级学生中下放了15周岁以上大龄学生6447人。1961〜1962年,两次共下放公办教师587人回家务农,另有351人口粮转到生产队供应。175处小学被撤销。
  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好转;贯彻《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得到恢复。1964年,贯彻国家主席刘少奇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发展半工(耕)半读班1028个,学生25326人,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次年,大部分巩固下来,转为普通民办小学班。
  1966年春,大搞“课堂突出政治",开始削弱基础知识的教学。入夏之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受中学师生“造反”和“大串连”的影响,教学秩序发生混乱,但还能维持上课。暑假,中学停止招生,六年级毕业的学生留校“参加革命”。12月份,全县小学“停课闹革命”。几天之内大字报贴满校园,一部分教师离开学校搞“大串连”,学校的领导大部分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一部分教师被打成“牛鬼蛇神”。学校工作停顿,校产受到严重破坏。
  1967年3月以后,全县小学陆续“复课闹革命"。但教师无教材,学生无课本,复课流于形式;有时两派师生互相攻击、辩论,根本无法学习。
  1968年,开始实行春季始业,学制改为五年一贯制,教学秩序开始恢复。但教材被大量削减,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严重削弱。是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山东嘉祥县马集公社小学教师侯振民、王庆余“建议所有(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的一封信。12月底,全县公办小学教师被强行下放回原籍,造成多数小学的工作又一次陷入混乱。
  1969年,管理区所在村和一些大村、个别的小村办起初中班,共146处,从小学选拔师资,使用小学校舍校具,小学教育质量受到影响。
  1970年春,下放回本大队的公办教师召回重新调整分配,学校秩序稍有好转。
  1971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对建国后17年的教育工作做出荒谬的''两个基本估计”。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师生参加劳动多,课堂教学受到影响。
  1972年,对被打成“走资派”罢了官的学校领导,重新定职定位,学校秩序进一步好转。
  1973年,由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下半年,《人民日报》先后发表了《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和《一个小学生的日记摘抄》。1974年1月下发“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的通报,同年6月开展“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这些政治运动掀起了“反潮流"、“反复辟”、“破师道尊严”和“读书无用”的浪潮,使全县小学秩序再度出现混乱。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贯彻教育部修订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建立健全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强调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一切按教育规律办事,建立起正常的教学秩序。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制订了《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颁发了《小学生守则》。教育局把普及小学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作出全面规划,逐步健全了普及小学教育的岗位责任制和档案,并发动群众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是年,一年级入学33670人,是历年来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
  1984年,全县有学龄儿童90822人,入学89046人,入学率98.1%。1985年春,经省政府检查验收,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12〜15周岁儿童普及率,均达到并超过省定标准,批准为普及初等教育合格县。为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普及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确定路镇第二、第四小学,分别为莒南县第一、第二实验小学。
  1987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县、乡(镇)分级办学,中、小学分部管理。全县25个乡镇分别建立了中心初中、中心小学,分工负责本乡(镇)的中、小学教育工作,改变了联中、小学混合,由中心小学统一管理的状况。层层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步伐。
  1988年,开始对小学教育实行内部规范化管理。县教育局下达了《中小学教育规范化管理100条》,重在强调领导干部和教师的职责,以及小学生一日常规。是年,全县有小学796处,在校学生91111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8.39%,巩固率98%,毕业率99.1%。1992年进行全县教育“三制”(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改革,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通过合班并校,撤销小学245处。从是年起,加强教育质量管理。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到1997年,筵宾、相邸等9处乡(镇)中心小学被评为县级规范化学校,第一、第二实验小学和路镇、大店等7处中心小学被评为市级规范化学校。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全县小学教育在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次的基础上,重视了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较好的发展。同年,建聋校一处,招收2个小学班,学生25人,使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1995年,由于8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年级入学新生开始减少,小学需要重新布局:扩大了学区小学的招生规模,许多相邻村庄办起了联办小学。全县小学由1992年的551处,调整为496处(不含联小的教学点)。1996年继续调整,到1997年,全县有小学493处(不含联小的教学点),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997年,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暑假培训,广大教师在思想上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县教育委员会制定《小学教育工作评估细则》,改革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和评价手段;取消小学升学考试,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直接升入初中;下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把实验小学和十字路镇作为素质教育实验区,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特长+等级+评语”的评价方法,素质教育在全县小学开始启动。
  莒南县小学基本情况统计表
  莒南县各乡(镇)小学设学村庄统计表 (按1997年各乡(镇)所辖村庄统计)
  莒南县各乡(镇)小学设立情况一览表 (按1997年各乡(镇)所辖村庄调査统计)
  第五章小学教育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机构

莒南县教育局
相关机构
莒南县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莒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