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科举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7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科举教育
分类号: G424.74
页数: 19
页码: 77-95
摘要: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政治上日益腐败,教育上仍实行封建的科举制度,以此禁锢思想,笼络士子,维持其封建统治。据《清一统志》载:清代学校教育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即学校与科举制度相辅而行。从中央到地方设有各类学校。如中央官学设有国子监和特殊性质的宗学、旗学、觉罗学,还有算学馆及俄罗斯学馆等;地方官学设有府学、州学、县学(统称儒学)。此外,还有书院。乡间设有社学、义学及私人开设的塾学。
关键词: 科举 教育

内容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政治上日益腐败,教育上仍实行封建的科举制度,以此禁锢思想,笼络士子,维持其封建统治。
  据《清一统志》载:清代学校教育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即学校与科举制度相辅而行。从中央到地方设有各类学校。如中央官学设有国子监和特殊性质的宗学、旗学、觉罗学,还有算学馆及俄罗斯学馆等;地方官学设有府学、州学、县学(统称儒学)。此外,还有书院。乡间设有社学、义学及私人开设的塾学。
  第一节晚清学校
  原莒县也同其他州县一样,办学形式有县学、书院、乡学、私塾等。在境内,主要是私塾,也有书院、乡学。
  书院
  书院起于唐代,兴于宋代,是北宋到清代的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多设在禅林名胜之地,为文人儒士校刊、藏书与讲学的处所。书院有私办、官办、私办公助等形式。讲学是书院的主要活动内容。书院教学以学生自学为主,并与听讲和教师指导相结合。名师在书院讲学,听讲者不受地域和学派的限制,有利于学术交流。在教学方法上,多采用问难论辩式,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自学能力,提高学习兴趣。名师讲学常把所讲内容整理为“讲义”;而学者听讲,也将老师言行认真记录辑纳为“语录”。后世教学中,教师的讲义和学生的听课笔记,由此因袭而来。
  清代初期几十年间,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到1733年(雍正十一年),清廷才命各省省会建一书院。此后,书院逐渐成为地方官学的一种形式,与科举考试的联系更为密切。少数书院为私人设立,重心已转向考课。
  《莒州志.》记载:莒有卜子书院、文学书院、城阳书院。卜子书院创设于北宋,圮于元代。《莒州志》仅记:址在州治南130里书院村 (即莒南县洙边镇书院村)。相传有祠堂旧基,有晒书台,有文昌山。
  大店《庄氏族谱》记载:清嘉庆道光年间,庄在芳于村东文昌阁立“文昌社",后世乱废弛;庄家相约弟侄等重建之,曰“文昌续社”。庄恩艺、庄恩植与同族兄弟叔侄结“思诚社",后庄予检继之。两社定期讲学解疑,切磋学问;且备试题,按期集生童,分题较艺如应试;并评定甲乙,传观而奖励之。两社无书院之名,教学内容和形式与书院相同。坚持至晚清,宗族乡党多有成就。
   乡学
  按照清学制,县以下官学有乡学、社学。据《莒志》记载:清嘉庆以前,城东关、北关、招贤集、朱陈店(今大店)、九里坡、三十里堡办过乡学,详情已无案可稽。
  私塾
  私塾是封建社含私人办学的主要形式, 创始人是孔子。
  《重修莒志》记载:清末莒县多数村镇设有私塾,到1917年(民国六年)全县有私塾450处,在境内(含今板泉镇等原属临沂县部分村庄)有122处,学生1526人。政府为改良私塾,开塾师训练班,招收40岁以下之私塾教师,予以短期训练。期满考查成绩及格,准其充当改良私塾之教师。后按县教育科呈准之取缔私塾办法,距学校稍近者一律严加取缔,将学生送入学校;其距学校稍远者,限令改良,均照短期小学或普通小学课程授课。到1935年,境内仍有私塾12处,多是识字为主的蒙学。日军侵莒之后,小学多数停办,私塾又重新出现,到1940年,境内一度有私塾25处;多为家塾,识字的长者教自己的儿孙,亲邻子女随读;读《百家姓》、《千字文》或《论说指南》等书,进行识字写字教学。1940年下半年,境内有战时小学212处,所有私塾被取代。
  私塾设馆类型有三种;(一)由清贫的老学究在本村设馆,接收附近学童;(二)从外村延请教师到本村设馆,借用公房或富裕户的闲屋为教室,桌凳自备。这两种私塾为村塾,按学生年龄大小、程度高低、家境贫富议定学资(粮食或现金);(三)富家自己延聘老师教授子弟,称家塾。塾师待遇:除由学生家庭供应饭食外,并定期结算粮食或现金。
  私塾学生年龄悬殊,程度不齐。从五、六岁到十七、八岁不等,个别的二十余岁。读完“四书"“五经”和刚入学者同在一室,个别授课。必读教材是儒家经典和体现官方哲学思想的宋、明理学著作,以及应付科举考试的时文之类。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经》、《书经》、《易经》、《左氏春秋》、《礼记》和《性理大全》等。此外,还选读一些杂志书籍,如《日用杂字》、《幼学琼林》、《朱子治家格言》、《千家诗》和《古文观止》等。
  私塾重视封建道德的训练。雍正时颁布的《圣谕广训》(附一)在学校中奉为至尊地位,每月初一、十五两日由教师带领学生诵读,以律言行。
  私塾的写字训练极为严格。刚入学写实格字,再写空格字,然后临摩字帖,写蝇头小楷。书写能力一般较好。
  私塾的教学方式是个别授课制。既无教学计划又无统一进度,按照接受能力因人制宜。开始只教字音,不讲字义。文章内容深奥,儿童不易理解,只能死记硬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唱读背诵。几年后开讲:以词解词,寻章摘句,空洞玄虚。学作文章必须是“八股文”。每篇文章都要包括:破题、承题、起讲、入手、初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层次,死板呆滞。清末改作“策论文”,老师仍然按框框教,学生按框框写,束缚头脑。因此,一些读书人往往皓首穷经考不上秀才,甚至写不出通顺的文章。
  基于清王朝对知识分子实行压制与柔化政策的需要,私塾学规极严,管教方式粗暴野蛮。老师备有两种板子,名曰“戒尺”,短的打手掌,长的打屁股。学生读错、背错、写错,轻则训斥,重则罚站、罚跪、戒尺打。没有课间休息和星期天,学生整日禁锢在教室里,以致多数健康状况不良。
  莒南境内的私塾多为蒙学,层次较高的极少。1741年(乾隆六年),大店庄氏族人在林后村建私塾一所,占地6亩多,建房20余间,有教室,师生宿舍,食堂,藏书室等。延聘名师教授“四书”、“五经”等儒学经典;邀约饱学宿儒作专题讲学,开扩学生视野;收藏大量书籍,供师生阅读。初称“林后大学”,后根据周围环境特点,取“因树成屋”之义,改称“因园”。坚持至民国初期,近200年,培养出一批批优秀人才。
  在私塾中,不乏饱有才学,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教师。明朝万历年间,大店庄谦幼时常驻足塾学窗下听师生讲读。塾师王凯先生见谦聪颖好学,遂免费教读。谦学业大进,万历壬子科举于乡,乙未科成进士。光绪年间,温水泉刘培基在大店任塾师,以身作则,治学严谨。所教学生庄予桢,咸丰8年戊午科中举人,同治元年壬戌科取进士。民国时期,刘家东山塾师刘奉宜,接受新的思想,教学启发诱导,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为学生刘兴元走上革命道路打下了基础。
  第二节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始于公元587年(隋文帝开皇七年),终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
  清代科举制度大体因袭明制。正式科举考试仍为乡试、会试、殿试,在正式科举之前尚有童试。“童试”既是县、州、府学的入学考试,也是获取秀才资格的考试。清代规定,读书人凡未取得“秀才”身份之前,不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童生”经过县试、府试、院试及格者称为“秀才”,同时可入地方州、县学为生员。县试由知县考试,及格后续应府试。府试考官由管辖莒县的知府担任,及格者再应院试。院试由中央派遣“钦命提督山东学政”主持,合格者称秀才。获得秀才资格才能参加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在省城举行,三年一次,在子午卯酉年八月,称“大比“,又称“秋闱”。本省生员均可应考,这是正科。如遇大庆典,有时特开恩科。乡试取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
  “会试”在京城礼部举行,也是三年一次。各省乡试中式的举人,次年入京会试,即在丑辰未戌年春举行,称“春闱",或“礼闱此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亦举行会试。会试由朝廷派大臣任正、副总裁,再派会试同考官监考。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贡士可入国子监读书。另外,经省或府、州、县考试选拔保送的生员,称为贡生,亦可入国子监读书。
  “殿试”是科举考试最后阶段,会试中式的贡士参加。殿试前亦须先复试,在保和殿举行。复试毕,举行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考试内容为时务策一道。中式者统称进士。经钦定御批,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为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三人可直接授翰林院修撰或编修等官职,二、三甲可再考翰林院庶吉士,考中者入院读书,授翰林院编修等,余者授主事、中书、知县等职。
  以上为正途或正称。除科甲出身外,还有靠捐纳取得的监生、贡生,称例监、例贡,也叫捐班出身。
  清末科举考试立法严苛,科律极繁。对童生考试有如下规定:
  一、凡家庭岀身为理发匠、成衣匠、皮匠、道士、巫医、戏子、花子、奴仆、屠户,以及三代中妇女有淫乱者,一律不准应考。
  二、考生入场时,应接受“承差”搜身检查,除韵本外,其他书籍一律不准携带入场。
  三、文章规定用“八股文”,“试帖诗”,规定为五言六韵。墨卷成文。
  四、文字不得触犯本朝历代帝王和先贤名讳,违者轻则除名,重则治罪。
  清廷还制定了极为严厉的刑律,以防科场营私舞弊;但舞弊现象时有发生。
  清代科举考试的办法比之前代更为繁杂而周密。对学校教育影响最大的是科举内容采用八股程式。因而,学校教育以输送科举考试的合格生员为主要任务,围绕科举考试设置教学内容。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不仅经世致用之学不能顾及,就是“四书”、“五经''及文史书籍也不能基本弄懂,一些士子侥幸中式, 不少为无真才实学之人。
  鸦片战争以后,清朝已成为一个衰朽的封建帝国,教育仍沿用旧制,日益空疏、腐败,各种矛盾加深。改革和废除科举制度势在必行。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变法期间,清政府明令凡乡试、会试和童生岁科一律废八股、诗赋、小楷取士制度,改试策论。戊戌政变后,八股文曾一度复活。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在“新政”推动下,清政府再次下令废八股,改策论,废武试。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确定“从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三分之一”。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8月,因大势所趋,清政府下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乡试、会试一律停止。封建时代的科举制度从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始,共实行了1300年,终告废除。
  附一
  康熙时期颁布的《圣谕十六条》,雍正时演进为《圣谕广训》的主要内容:
  (一)敦孝弟以重人伦;(二)笃宗族以昭雍睦;(三)和乡党以息争讼;(四)重农桑以足衣食;(五)尚节俭以惜财用;(六)隆学校以端士习;(七)黜异端以崇正学;(八)讲法律以儆愚顽;(九)明礼让以厚风俗;(十)务本业以定民志;(十一)训子弟以禁非为;(十二)息诬告以全良善;(十三)戒匿逃以免株连,(十四)完钱粮以省催科;(十五)联保甲以弭盗贼;(十六)解仇忿以重生命。
  附二
  清代科举系统图附三
  科举试题两例
  一例:光绪十一年乙酉科山东省乡试题目
  《四书》题(三个题目):
  (一)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馀则曰月至焉而已矣季康子问仲由可使从政也欤子曰由也果於从政乎何有曰赐也可使从政也欤日赐也达於从政乎何有曰求也可使从政也欤日求也艺於从政乎何有
  (二)官盛任使所以劝大臣也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时使薄敛所以劝百姓也
  (三)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饥也
  诗题:赋得平分秋色一轮满得秋字五
  言八韵
  二例: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会试题目以及庄陔
  兰、李凤书试卷(此时已废除八股文,改为策论文)
  试题:
  (一)周唐外重内轻秦魏外轻内重各有得失论
  (二)贾生五饵三表之说班固讥其疏然秦穆公尝用以霸西戎中行说亦以戒单于其说未尝不效论
  (三)北宋结金以图燕南宋助元以攻蔡论
  (四)裴度奏宰相宜招延四方贤才与参谋议请于私第见客论
  下附庄陔
  兰试卷、李凤书试卷(以式照录):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人物

孔子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莒南县
相关地名
莒州
相关地名
洙边镇
相关地名
板泉镇
相关地名
临沂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