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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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教育方针
分类号: G520
页数: 2
页码: 75-76
摘要: 《1949年9月12日,《中国人艮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就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教育方针。同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根据上述方针,提出了“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作为过渡时期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为了学习和贯彻这些方针的要求,1950年2月寒假,全县小学教师在温水泉集训10天,进一步学习毛泽东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深入理解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加深对教育方针的理解。
关键词: 建国后期 教育宗旨

内容

1949年9月12日,《中国人艮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就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教育方针。同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根据上述方针,提出了“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作为过渡时期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为了学习和贯彻这些方针的要求,1950年2月寒假,全县小学教师在温水泉集训10天,进一步学习毛泽东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深入理解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加深对教育方针的理解。1951年3月,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提出“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的教育方针。麦假,全县小学教师在十字路集训10天,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开展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秋假,在十字路集训20天,主要学习《新中国与新爱国主义》文集及有关材料,对党的教育方针加深理解。是年,全县增设公办小学,兴办民办小学,积极扶持劳动人民的子弟入学;同时,在全县农村大力开展扫除文盲的群众运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和劳动教育;广大师生密切配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等中心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莒南县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1954年,教育部颁布“智、德、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秋假,全县小学干部和教师代表在大店集会,中学教师在临沂集会,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关于劳动和劳动教育的论述,在全县中小学加强了以劳动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教育。翌年春,全县小学干部在十字路集会,进一步学习上述教育方针,初步明确了培养目标。各类学校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劳动教育和文化课的教学普遍加强,课外文体活动得到正常开展。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指明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方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政治课和文化课的教学,文娱、体育、卫生等各项活动更好地开展起来。寒假,全县中小学教师参加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贯彻方针的进程被打乱。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在这个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全县各级党委普遍加强了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类学校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但是,当时正值“大跃进”高潮,贯彻执行中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师生参加政治运动多,劳动多,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从1962年到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全日制中学工作条例》、《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全县各类学校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执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师生“停课闹革命”,全县各类学校的工作一度停顿。陆续复课后,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思想教育、生产劳动与课堂教学对立起来,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1968年12月底,全县公办小学教师被“一鞭赶”,回本队挣工分,教育方针无法贯彻执行。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拨乱反正。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全县教职员工反复进行学习,明确了我们的教育目标,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加深了对教育方针的理解,逐步纠正违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开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1983年10月,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方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鼓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为“四化”建设刻苦学习,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1988年,李鹏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这一方针的要求,莒南县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学校建设和内部管理,大面积提高了教育质量。同时,还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技术教育,使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更加明确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目的、培养目标及其素质结构,以及实现培养目标的途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措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至1997年,莒南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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