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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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6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教育方针
分类号: G520
页数: 6
页码: 71-76
摘要: 清代的教育,基本因袭明制。尊孔读经,推崇儒学,提倡理学。“四书”、“五经”为“兴行教化,作育人才”、以“正人心”的经典;科举取士,笼络和利用汉族知识分子;严订“学规",钳制思想。旨在培养“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效忠封建王朝的官吏和俯首听命的顺民。清帝以“圣谕"方式颁布的《训饬士子文》和《晓示生员卧碑文》,是其教育宗旨的具体要求。境内的私塾、书院,多严督生童诵读铭记,恪守不怠。 清末,受西方教育的影响,国内开办新学。1898年(光绪二十三年),总揽全国教育大权的张之洞发表《劝学篇》,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思想,概括为清末教育宗旨的雏型。在这个基础上,1904年(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清政府在《奏定学堂章程》中提出教育宗旨,指出:“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淪其智识,炼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下诏废科举,推行新学制。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中国近代教育宗旨正式颁布,明定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既保留了忠君尊孔的主体,又从德、日等国家搬来了公艮教育,军国民教育和科学技术教育,使“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具体化。目的是培养“既有封建买办意识,又有一定科学技术知识,熟悉洋务,效忠 王室"的新式官吏。当时,境内大店私人设立的朱陈店中学堂,就是按照这一宗旨办学的。
关键词: 教育方针 教育政策

内容

第一节清代教育宗旨
  清代的教育,基本因袭明制。尊孔读经,推崇儒学,提倡理学。“四书”、“五经”为“兴行教化,作育人才”、以“正人心”的经典;科举取士,笼络和利用汉族知识分子;严订“学规",钳制思想。旨在培养“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效忠封建王朝的官吏和俯首听命的顺民。清帝以“圣谕"方式颁布的《训饬士子文》和《晓示生员卧碑文》,是其教育宗旨的具体要求。境内的私塾、书院,多严督生童诵读铭记,恪守不怠。
  清末,受西方教育的影响,国内开办新学。1898年(光绪二十三年),总揽全国教育大权的张之洞发表《劝学篇》,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思想,概括为清末教育宗旨的雏型。在这个基础上,1904年(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清政府在《奏定学堂章程》中提出教育宗旨,指出:“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淪其智识,炼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下诏废科举,推行新学制。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中国近代教育宗旨正式颁布,明定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既保留了忠君尊孔的主体,又从德、日等国家搬来了公艮教育,军国民教育和科学技术教育,使“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具体化。目的是培养“既有封建买办意识,又有一定科学技术知识,熟悉洋务,效忠
  王室"的新式官吏。当时,境内大店私人设立的朱陈店中学堂,就是按照这一宗旨办学的。
  附一
  晓示生员卧碑文
  (碑立莒州学宫明伦堂之内原文照录)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如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二。生员当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三。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做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自身。当宜思省。
  四。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五。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官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预他人词讼。他人亦不牵连生员作证。
  六。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七。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八。生员不许结党多人。立盟立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二月初九日提学道参议钟性朴刊行遵依镌石
  附二
  训饬士子文
  (碑立莒州学宫明伦堂之左原文照录)
  国家建立学校。原以兴行教化。作育人才。典至渥也。朕临御以来。隆重师儒。加意庠序。近复慎简学使。厘剔异端。务期风教修明。贤才蔚起。庶几械朴作人之意。乃比年来士习未端。儒效罕著。虽内外臣工奉行。未能尽善。亦由尔诸生积痼已久。猝难改易之故也。兹特亲制训言。再加警饬。尔诸生其敬听之。从来学者先立品行。次及文学。学术事功。源委有序。尔诸生幼闻庭训。长列宫墙。朝夕诵读。宁无讲究。必也躬修实践。砥砺廉隅。敦孝友以事亲。秉忠贞以立志。穷经考义。勿杂妄诞之谈。取友亲师。悉化骄盈之气。文章归于醇雅。毋事浮华。矩度式于规绳。最防荡轶。子衿佻达。自昔所讥。苟行止有亏。虽读书何益。若夫宅心勿淑。行己多愆。或蜚语流言。协制官长。或隐粮包讼。出入公门。或唆拨奸猾。欺孤凌弱。或招呼朋类。结社要盟。乃如之人。名教不容。乡党弗齿。纵幸脱褫捕。滥窃章缝。返之于衷。能无愧乎。况乎乡会科名。乃抡才大典。关系尤巨。士子果有真才实学。何患困不逢年。顾乃标榜虚名。暗通声气。=缘诡遇。罔顾身家。又或改窜乡贯。希图进取。嚣凌腾沸。罔利菅私。种种弊端。深可痛恨。且夫士子出身之始。尤贵以正。若兹厥初拜献。便以作奸犯科。则异时败检逾闲。何所不至。又安望秉正持正。为国家宣猷树绩。膺后先疏附之选哉。朕用嘉惠尔等。故不禁反复拳拳。兹训言颁到。尔等务礼朕心。恪遵明训。一切痛加改省。争自濯磨。积行勤学。以图上进。国家三年登造。束帛躬旌。不特尔身有荣。即尔祖父亦增光宠矣。逢时得志。宁俟他求哉。若仍视为具文。玩偈弗儆。毁方跃冶。暴弃自甘。则是尔等冥顽无知。终不能率教也。既负栽培。复于咎戾。玉章具在。朕不能为尔等宽矣。自兹以往。内而国学。外而直省乡校。凡学臣师长。皆有司铎之责。并宜传集诸生。多方董劝。以副朕怀。否则职业弗修。咎亦难逭
  。勿谓朕言之不预也。尔多士尚敬听之哉。
  康熙四十一年六月立第二节中华民国时期的教育宗旨
  民国政府的教育宗旨
  1912年(民国元年)1月,蔡元培为民国政府首任教育总长,4月,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9月2日,教育部公布教育方针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这个教育方针,体现了资产阶级关于人的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思想,否定了清朝政府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反映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的要求。接着,教育部相继颁布一系列学校法令,对各类学校的教育作了具体规定。在《小学校令》中规定:“小学校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发展,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须之知识技能为宗旨。"在《中学校令》中规定:“中学校以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在《大学校令》中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
  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在《专门学校令》中规定;“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按照宗旨要求,取消了毕业生奖励出身的制度,消除了科举制度的阴魂;取消了忠君、尊孔的课程,增加了自然科学和生产技能的训练;改进了教学方法,反对体罚,要求教育联系儿童实际,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
  袁世凯篡夺革命政权以后,1915年(民国四年)1月,以总统名义公布《颁定教育要旨》,指出教育“必以忠孝节义植其基,于智识技能求其阙”,把教育宗旨概括为“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七项。这个教育宗旨,复活了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王朝公布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以“法孔孟”恢复封建道德,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的道德。是历史的倒退,是为其复辟帝制服务的。
  1916年(民国五年),袁世凯的洪宪帝制被推翻。教育部为审议教育上的重要事项,成立“教育调查会”,提岀的教育宗旨是“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并附说明:“所谓健全人格者,当具下列条件:(一)私德为立身之本,公德为服役社会国家之本。(二)人生所必须之知识技能。(三)强健活泼之体格。(四)优美和乐之感情。所谓共和精神者:(一)必挥平民主义,俾人人知民治为立国根本。(二)养成公民自治习惯,俾人人能负社会国家责任。”
  1929年(民国十八年)4月,国民政府重新修订教育宗旨,并经全国第三次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教育宗旨是: “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人民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同时还规定了教育宗旨实施方针八条:(一)各级学校之三民主义教育,应与全部课程及课外作业相连贯。以史地教材,阐明民族之真谛;以集团生活,训练民权主义之运用;以各种生产劳动之实习,培养实行民生主义之基础;务使智识道德融会贯通于三民主义之下,以收笃信力行之效。(二)普通教育,须根据总理遗教,以陶融儿童青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并养成国民之生活技能,增进国民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三)社会教育,必须使人民认识国际情况,了解民族意义。并具备近代都市及农村生活之常识,家庭经济改善之技能,公民自治必备之资格,保护公共事业及森林园地之习惯,养老恤贫防灾互助之美德。(四)大学及专门教育,必须注重实用科学,充实学科内容,养成专门智识技能,并切实陶融为国家社会服务之健全品格。(五)师范教育,为实现三民主义的国民教育之本源,必须以最适宜之科学教育,及最严格之身心训练,养成一般国民道德上学术上最健全之师资,为主要之任务。于可能范围内,使其独立设置,尽量发展乡村师范教育。(六)男女教育机会平等。女子教育并须注重陶冶健全之德性,保持母性之特质,并建立良好之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
  (七)多级学校及社会教育,应一体注重发展国民之体育。中等学校及大学专门学校,须要相当之军事训练。发展体育之目的,固在增进民族之体力。尤须以锻炼强健之精神,养成纪律之习惯,为主要任务。(八)农业推广由农业教育机关积极实施。此次宗旨颁布后,境内各学校重视了三民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学习、实践孙中山训词(内容是:“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争;一心一德,贯彻始终”),学校气象为之一新。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蒋介石于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3月3日,在全国教育会训词中指出:“教育最基本的任务,在于国民人格的陶冶,但陶冶国民人格必须有一致的准则。全国各级学校应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以及党员守则,可作为青年学生一致信守的准则。全国各级学校应以'礼、义、廉、耻'作为共同的校训。”“礼”就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就是慷慷慨慨的牺牲;“廉”就是清清白白的辨别;“耻”就是切切实实的觉悟。并把“四维”、“八德”归纳为十二信条以示警惕:(一)忠勇为爱国之本。(二)孝顺为齐家之本。(三)仁爱为接物之本。(四)信义为立业之本。(五)和平为处世之本。(六)勤俭为持家之本。(七)节约为治事之本。(八)整洁为强身之本。(九)助人为乐之本。(十)服从为负责之本。(十一)学问为济世之本。(十二)有恒为成功之本。蒋介石还强调:“现在国家的生命力由教育、经济、武力三个要素构成。教育是一切事业的基本,亦可以说教育是经济与武力相联系的总枢钮,所以必须把发达经济与增强武力作为我们的教育方针。”在抗日战争中期,爱国民主运动进入高潮,蒋介石鼓吹所谓“戡乱建国”以及“良师兴国运动”,发动“清共”、“防共”、“溶共”攻势,饬令学校对学生进行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奴化教育。同时加强学校“特工化”组织,镇压爱国学生运动,屠杀革命师生,置全国学校于特务统治之中。l939年(民国二十八年)9月,国民党政府又效法德国学校的法西斯训育制度,颁布了《训育纲要》,在学校中进行以“管、教、养、卫”为目标的封建法西斯训育教育。这种法西斯专制主义教育在国民党统治区一直延续到全国解放前夕。抗日战争开始,日军侵入山东,境内小学大多停办,不久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这种教育方针没有贯彻。
  抗日民主政府的教育方针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8月,中共中央在著名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确定的教育纲领:“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在此纲领指引下,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的《山东省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教育方针是:(一)启发民众的民族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抗战。(二)提高民众对抗战胜利的信心,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三)培养大批抗战建国的干部。(四)提高一般民众的文化政治水准,树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基础。(五)教育一般民众自动自觉的为实现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的三民主义共和国而奋斗到底。同时提出实施战时国民教育必须遵守的八项原则:(一)扬弃抗战前的旧教育,建立革命的三民主义的新教育。(二)以工农大众为主要对象,实施免费的普及教育。(三)改善教育内容,加强政治教育,实施教育与实际生活统一的教育。(四)注重基础教育,成人与儿童并重。(五)实施集体主义的自我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并重。(六)改订学制,提高入学年龄,缩短学习年限,加强教育效能。(七)学校组织与设备,在不妨害教育进行的原则下,务求简单化、军事化,以求适合战争环境。(八)实现知识大众化,社会教育化,文化组织化的原则,定期消灭文盲。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抗战进入艰苦阶段,山东的教育遭受严重破坏,日伪政权在其占领区推行奴化教育。4月16日《大众日报》社论《恢复与开展山东小学教育》指出: “为了向敌人进行政治反攻,创造和巩固抗日根据地,我们必须积极恢复与发展山东的抗战小学教育。”“教育方针上我们一定要求合乎抗战的革命的进步的教育原则:(一)在课程内容上我们要用抗战建国的具体内容。(二)在教育方法上要用生动的科学的方式来启迪儿童教育儿童。(三)把小学教育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要发动儿童经常参加社会活动,如募捐慰劳,成立小先生制,成立歌咏队儿童团等。”
  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解放区兴起教育改革运动,克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迎接大反攻。山东省第三次行政工作会议提出了“干部教育重于群众教育,在职干部的提高重于未来干部的培养,成人教育重于儿童教育,战争与生产技能的教育重于一般文化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具体方针。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4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主席提出:“中国国民文化和国民教育的宗旨,应当是新民主主义的。就是说,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9月,解放战争在全国的胜利已见端倪,山东省举行第三次教育会议,对恢复与整顿全省教育作出具体方案。关于政策方针问题提出;“首先是教育工作的政策、方针问题。大会认为我们的教育方针是'新民主主义的,即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民族的,科学的新教育大会认为这个方针是我们新民主主义革命总方针、总路线、总政策的一部分,它在文化领域内与一切买办的、奴化的、封建落后的法西斯思想作坚决的斗争,并对广大的青年和人民按照革命的需要进行积极的教育培植,使其获得新的思想观点和新的文化科学知识。”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莒南县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切实掌握教育与实际结合,与群众结合,从实际岀发,走群众路线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上述党的战时教育方针,改革旧的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力开办干部教育、民众教育、小学教育,开办师范教育,并且创造和推行了“庄户学”的经验,使教育直接为战争和生产服务,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科学知识水平,培养了一大批抗战建国人才,为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教育方针
  1949年9月12日,《中国人艮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就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教育方针。同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根据上述方针,提出了“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作为过渡时期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为了学习和贯彻这些方针的要求,1950年2月寒假,全县小学教师在温水泉集训10天,进一步学习毛泽东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深入理解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加深对教育方针的理解。1951年3月,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提出“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的教育方针。麦假,全县小学教师在十字路集训10天,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开展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秋假,在十字路集训20天,主要学习《新中国与新爱国主义》文集及有关材料,对党的教育方针加深理解。是年,全县增设公办小学,兴办民办小学,积极扶持劳动人民的子弟入学;同时,在全县农村大力开展扫除文盲的群众运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和劳动教育;广大师生密切配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等中心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莒南县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1954年,教育部颁布“智、德、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秋假,全县小学干部和教师代表在大店集会,中学教师在临沂集会,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关于劳动和劳动教育的论述,在全县中小学加强了以劳动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教育。翌年春,全县小学干部在十字路集会,进一步学习上述教育方针,初步明确了培养目标。各类学校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劳动教育和文化课的教学普遍加强,课外文体活动得到正常开展。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指明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方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政治课和文化课的教学,文娱、体育、卫生等各项活动更好地开展起来。寒假,全县中小学教师参加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贯彻方针的进程被打乱。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在这个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全县各级党委普遍加强了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类学校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但是,当时正值“大跃进”高潮,贯彻执行中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师生参加政治运动多,劳动多,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从1962年到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全日制中学工作条例》、《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全县各类学校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执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师生“停课闹革命”,全县各类学校的工作一度停顿。陆续复课后,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思想教育、生产劳动与课堂教学对立起来,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1968年12月底,全县公办小学教师被“一鞭赶”,回本队挣工分,教育方针无法贯彻执行。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拨乱反正。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全县教职员工反复进行学习,明确了我们的教育目标,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加深了对教育方针的理解,逐步纠正违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开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1983年10月,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方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鼓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为“四化”建设刻苦学习,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1988年,李鹏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这一方针的要求,莒南县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学校建设和内部管理,大面积提高了教育质量。同时,还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技术教育,使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更加明确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目的、培养目标及其素质结构,以及实现培养目标的途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措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至1997年,莒南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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