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920020220000865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教育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G40 |
页数: | 3 |
页码: | 68-70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后,莒南县幼儿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机关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由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领导,其设施、经费、人事由办园单位主管。1956年教育局教研室始设幼儿教育教研员。此后,全县幼儿园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和师资培训等由教育局负责;各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由教育局管理。1985年,县、乡(镇)建立少年儿童工作委员会,各乡(镇)中心小学设1名幼儿教育辅导员。从此,幼儿教育纳入全县教育规划。1987年,各乡(镇)设中心幼儿园,指导全乡(镇)幼儿园的教学工作。1990年,幼儿园由妇联管理交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成立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教育工作。全县25个乡(镇)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设兼职幼儿教育铺导员。1992年起,乡(镇)设1名中心幼儿园园长,具体负责该乡(镇)的幼儿教育工作。 |
关键词: | 教育管理 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