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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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6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行政
分类号: G526.2
页数: 26
页码: 45-70
摘要: 抗日战争期间,为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莒南县部分区域曾与相邻县分别组成莒临边县、沭水县、卢山县。这些边县均设文教科,置科长1人,其他人员编制因战争时有变更。 1947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县内学校教育难以维持。1948年2月,根据上级指示,莒南县教育停办,文教科撤销,社会群众教育由党政工作人员负责。1948年秋,教育恢复,文教科重新组建,科内人员编制如前,李晓岚任科长。 新中国建立后,莒南县政府设文教科,置科长、副科长、行政科员、工农教育科员、小学视导员和会计各1人。1950年,增配工农业余教育干部1人。1952年,设小学教育视导组,人员从小学临时抽调。 1955年12月,莒南县人民政府改称莒南县人民委员会,设文教科,编制同前。1956年4月,县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分设,文教科改为教育科,行政编制同前。撤销视导组,设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和函授教育辅导员。是年11月,教育科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 副局长2人,其他编制和事业机构未变;撤销小学教育视导员,增配幼儿教育教研员.1958年,设工农教育教研室。1960年8月,教研室设中学教研员。12月,县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合并,教育局改为文教局,增配负责文化工作的科员,以后又增设中学教育科员,其他行政编制和事业机构未变更。
关键词: 教育行政 行政管理部门

内容

第一节县教育行政机构沿革(含事业单位)
  1940年3月,莒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辖莒北、莒南抗日根据地。县政府设文教科,科长钮新农。
  1941年1月,莒南县政府成立,下设文教科,科长主纪先,设科员、文书、会计各1人。是年3月,设副科长1人。1944年后,增设视导员1人。
  抗日战争期间,为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莒南县部分区域曾与相邻县分别组成莒临边县、沭水县、卢山县。这些边县均设文教科,置科长1人,其他人员编制因战争时有变更。
  1947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县内学校教育难以维持。1948年2月,根据上级指示,莒南县教育停办,文教科撤销,社会群众教育由党政工作人员负责。1948年秋,教育恢复,文教科重新组建,科内人员编制如前,李晓岚任科长。
  新中国建立后,莒南县政府设文教科,置科长、副科长、行政科员、工农教育科员、小学视导员和会计各1人。1950年,增配工农业余教育干部1人。1952年,设小学教育视导组,人员从小学临时抽调。
  1955年12月,莒南县人民政府改称莒南县人民委员会,设文教科,编制同前。1956年4月,县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分设,文教科改为教育科,行政编制同前。撤销视导组,设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和函授教育辅导员。是年11月,教育科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
  副局长2人,其他编制和事业机构未变;撤销小学教育视导员,增配幼儿教育教研员.1958年,设工农教育教研室。1960年8月,教研室设中学教研员。12月,县文化教育行政机构合并,教育局改为文教局,增配负责文化工作的科员,以后又增设中学教育科员,其他行政编制和事业机构未变更。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文教局机构瘫痪。
  1968年3月19日,莒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设政治部,下设教育组,置组长、副组长等,人员时有变更。1971年7月,设组长1人及办事人员。1972年3月始设副组长3人。1975年7月,撤销教育组,恢复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组、财务组、教研室。1976年重设函授教育辅导站, 配备副站长和教务主任。1978年设电化教育工作队,高考期间设临时招生办公室。
  1981年9月7日至10日,莒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决定撤销莒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莒南县人民政府,设教育局,置局长1人,副局长4人。局内增设勤工俭学办公室,其他人员编制和机构同前。
  1984年进行机构改革,教育局人事变动较大。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3人。下设秘书股、人事股、普通教育股、工农教育股、职业教育股、基建财务股和教研室(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四组)、仪器站、招生办公室、电化教育工作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莒南县工作站、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志编纂办公室。
  1990年,教育局内人事和机构有所调整。设局长1人,副局长4人,调研员3人。秘书股改为办公室,增设信访股、老干部股、保卫股、督导室、纪律检查组,其他人员编制和机构同前。
  1994年1月,教育局改称教育委员会, 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副主任科员3人。
  1995年,教育委员会内部机构和人事又有调整。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副主任科员3人。下设办公室、人事科、审计科、普通教育科、成人教育科、职业教育教研室、教育科研室、信访科、老干部科、师训科、保卫科、基建科、财务科,其他人员编制和机构同前。是年9月,莒南县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室,设在县教育委员会。
  1997年,县教育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机构设置同前。共行政编制21人, 事业编制52人。
  莒南县教育行政机构沿革及负责人更迭表
  (1940—1997)
   工会组织历任负责人见《党群组织》章。第二节区、社、乡(镇)教育行政机构沿革(含事业单位)
  清末,州以下未设教育行政机构。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莒州成立劝学所,内置劝学总董1名,还置劝学员1至2人,负责各社(州以下行政区称社)办学事宜。另外,还从各社中选聘1名劝学员,从事本社兴学、筹款等工作。
  1913年(民国二年),莒县设视学所,内置乡视学2人,管理各区学务。1928年(民国十七年),莒县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五个学区,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改为10个学区。县督学和教育委员分工包片督察各区学校。
  1940年3月,莒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区置文教助理员,协助区长开展全区的文化、教育等项工作。
  1941年,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区设文教助理员,区以下由邻近小学组成学区,设学区中心小学(简称中小)校长,管理村小学。
  1951年,各区配备扫盲干部,协助文教助理员开展扫除文盲工作。
  1956年,撤销区文教助理员,由区驻地中心完全小学校长协助分管教育的区长管理全区学校。在区中心小学设兼职经费会计,管理全区教育经费。
  1958年2月,各区恢复文教助理员,多从乡长、乡党总支书记中选配,负责全区教育行政工作;区中心小学校长负责业务指导;教师党支部书记负责教师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是年冬,学区按公社以下的管理区划分, 设学区中心小学校长,管理村小学。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上述机构设置未变,但工作瘫痪。
  1972年,公社设教育组,由文教助理员、业余教育干部(即扫盲干部)和经费会计组成;文教助理员任组长。因为联中由所在小学管理,学区中心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分别改称学区校长和学区教导主任。
  1984年进行机构改革,乡(镇)撤销文教助理员和教育组,设“中心校”,由事业编制的干部任校长、副校长,内设成人教育、幼儿教育辅导员和会计等,统一管理全乡(镇)的小学、联中、幼儿园和成人业余教育。乡(镇)中学受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双重领导。
  1988年,改革管理体制,乡(镇)成立教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或副乡(镇)长兼任。下设办公室(简称“教委办”,事业编制),有主任、副主任、会计等。“中心校”随之撤销,建立中心小学(下设学区)、中心初中、中心幼儿园和成人教育中心(简称“四个中心”),在乡(镇)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管理全乡(镇)教育工作。
  1994年,乡(镇)“教委办”改为教育委员会(事业编制),置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教研员、会计、少先队总辅导员等,下设初中、小
  学、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四个中心”,管理全乡(镇)的教育工作。
  1997年,已有8个乡(镇)撤销“学区”, 由中心小学直接管理村小学。
  区、社、乡(镇)教育行政机构负责人一览表
  南五区(社)文教助理员和中心小学负责人
  表1—4(1956—1961年划归莒南县时期)
  第三节教育管理体制
  幼儿园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莒南县幼儿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机关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由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领导,其设施、经费、人事由办园单位主管。1956年教育局教研室始设幼儿教育教研员。此后,全县幼儿园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和师资培训等由教育局负责;各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由教育局管理。1985年,县、乡(镇)建立少年儿童工作委员会,各乡(镇)中心小学设1名幼儿教育辅导员。从此,幼儿教育纳入全县教育规划。1987年,各乡(镇)设中心幼儿园,指导全乡(镇)幼儿园的教学工作。1990年,幼儿园由妇联管理交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成立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教育工作。全县25个乡(镇)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设兼职幼儿教育铺导员。1992年起,乡(镇)设1名中心幼儿园园长,具体负责该乡(镇)的幼儿教育工作。
  小学管理
  1913年(民国二年),莒县设视学所,掌管县内学务。1923年(民国十二年),教育部颁布《县级教育局组织规程》,莒县设教育局。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全县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十个学区,境内小学分属第二、第三、第四学区。县督学和教育委员分工包片督察各区学校。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公办小学由县文教科管理,民办小学由村文委会管理。各区公所设1名文教助理员,负责该区教育行政工作。新中国建立后,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完全小学由县、区共同管理。实行学区制,按村庄多少,每区划分6至10个学区不等。完全小学校长或学区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并指导各村小学的教学业务。.1956年,全县撤销文教助理员,改由区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全区教育行政工作。1958年2月区改乡,重设文教助理员。8月,区改为人民公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块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公办小学由所在人民公社管理,民办小学由公社和生产大队共同管理。公社配备文教助理员1人,负责全社教育行政工作。是年,各公社成立中共小学支部委员会,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63年,公办全日制小学改由县文教局管理,公办和民办小学的设立、停办,由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小学校长的任免由文教局考察提名,县人民委员会审批。1968年底,小学全部下放到生产大队(村),由贫下中农管理。1971年,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校长职责附后)。1985年,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121号文件精神,逐步建立起“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县主办和管理实验小学,乡(镇)主办和管理中心小学和学区小学,村主办和管理村小学,并逐步推行校长负责制。是年春,在部分乡(镇)试行教师聘任制,不久停止试行。1993年后,许多小学实行联办,扩大了规模,到1997年,先后有8个乡(镇)取消了“学区”,由乡(镇)中心小学直接管理村小学。
  中学管理
  1952年,县内普通中学由沂水专署管理。1953年,由临沂专署管理。1958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全县普通中学由县人民委员会管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学管理混乱。1970年,各区、公社、生产大队建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分别管理区办、公社办和生产大队办的中学。除莒南一中外,其他公社办中学由县、区双重领导。1978年,实行“条条和块块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莒南一中由地、县两级管理,其他高级中学和城关中学由县教育局管理,乡(镇)初级中学由乡(镇)和教育局共同管理。管理区的联办初级中学由管理区和公社共同管理。1988年,乡(镇)中心初级中学下放到乡(镇)管理,其他中学隶属不变。所有高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初级中学都实行校长负责制(“莒南县对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职责所作的规定”附后),学校党组织起保证监督作用。各联办中学规模较小,各设1至2名负责人,隶属乡(镇)中心初级中学。1995年,重新调整中学布局,撤销4处普通高级中学,1处职业高级中学改办普通初级中学。1997年,乡(镇)中心初级中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并有5个乡(镇)办起第二初级中学,只有极少数乡(镇)保留一两处联办初级中学。
  成人教育管理
  1940年,中共莒南县委布置各村成立文教委员会(简称文委会),主办农民夜校。是年11月,文委会改称冬学委员会,主办冬学。
  1941年,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此后,冬学和干部职工业余教育实行“谁办谁管,政府督察,学校辅导"的体制。1950年9月,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提出工农教育领导管理的原则是:“政府领导,依靠群众组织,各方面配合。”是年,莒南县文教科建立工农教育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全县工农业余教育。1951年各区配备专职扫盲干部,负责农村扫盲工作。1952年11月,区以下的乡配备专职业余教育辅导员,负责推行速成识字法扫盲。1953年8月辅导员撤销。至1960年,农村业余教育由教育部门管理。1960年8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今后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农村扫盲和业余教育工作,由各级党委的农村工作部和各级政府的农业部门负责主管(包括工作方针、规划、具体安排和教学工作等)1962年中共中央又发了《关于农村业余教育工作仍归教育部门管理的通知》,决定:“农村业余教育工作仍旧归教育部门管理,农业部门协助。”1974年,为加快扫盲进度,莒南县公社以下的管理区,配备专职业余教育辅导员(多由共青团总支书记担任),享受民办教师待遇,1980年撤销。1982年12月,莒南县人民政府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委员会;成立农民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公社、大队分别成立农民教育领导小组。全县成人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体制。1984年,教育局设成人教育股(1995年改称成人教育科),各乡(镇)建立成人教育中心校,设校长1人,具体管理全乡(镇)成人教育工作。1997年,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成人教育管理体系。
  附
  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的职责
  (1988年)
  校长: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党委、教育部门的指示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学校的教育任务。
  (二)组织制订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检查、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审批教导处和总务处的工作计划,并领导和组织实施。
  (四)以主要精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证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
  (五)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规定。领导好体育课和课外文体活动的开展,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关心、保护和增进学生的健康
  (六)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办好校办工厂、农场。
  (七)领导组织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文化学习,关心和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
  (八)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教导主任: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其职责是:
  (一)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审查教研组和班主任工作计划,各科教师的教学计划。
  (二)组织、管理教学和教研工作。
  (三)组织、管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组织安排学生的体育卫生保健工作,学生的劳动技术教育、公益劳动和课外文体、科技活动。
  (五)领导教务工作。搞好招生、编班、学籍管理、考勤、考绩,编制课程表,管理文印、图书、仪器、实验等工作。
  (六)组织教师的文化和业务进修。总务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的总务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管理校产。搞好校舍的基建和维修, 设备的保管和添置;教育师生管好、用好和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
  (三)管好财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 认真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增收节支,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四)搞好学校的绿化、美化等校容校貌建设。
  (五)组织总务后勤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的学习,工作和劳动的考核、评定工作。
  (六)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1988年教育局根据县内几处中、小学执行的规章制度整理公布)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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