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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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06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106
页数: 15
页码: 234-248
摘要: 1906年秋郯城县设立巡警局,知县兼正巡官。1月郯城县进行了人口统计,全县共有162,346人。是年郯城县设立城区警察所。3月15日晨,国民党他郯城县保安队袭击县城内日伪军。毙伤敌50余名,保安队副大队长及405名士兵壮烈牺牲。
关键词: 史料 大事记

内容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
  秋郯城县设立巡警局,知县兼正巡官。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
  是年巡警局改为巡警分区,知县兼警务长。
  1913年(民国2年)
  是年巡警分区改为警察事务所。
  1914年(民国3年)
  是年警察事务所改称警察所,县知事贾景徳兼所长。
  1920(民国9年)
  1月郯城县进行了人口统计,全县共冇162,346人。
  是年郯城县设立城区警察所。
  1928年(民国17年)
  是年警察所改称公安局,下设科,阎兆远任局长。
  1930年(民国19年)
  是年公安局下设的科改为课。
  1931年(民国20年)
  是年公安局下设的课改为股,同时设涝沟、马头分
  局。
  1936年(民国25年)
  6月郯城县公安局与县民团合并,改编为县保安队,
  赵宝淑任队长。至冬,保安队又改为警察局。
  1938年(民国27年〉
  7月警察局再次改编为保安队。
  1939年(民国28年)
  3月15日晨,国民党他郯城县保安队袭击县城内日伪军。保安队由南门冲入,与敌展开巷战,战斗异常激烈。毙伤敌50余名,保安队副大队长及405名士兵壮烈牺牲。
  10月郯城县日伪警察总所建立,魏恩和任总所长,下
  设警务、司法、保安、特务4个股。
  1941年(民国30年)
  1月日伪郯城县警察总所将原4个股扩为4个系。
  3月日伪警察总所剿共班成立。
  1942年(民国31年)
  2月24日日伪李庄谍报处成立。
  5月马陵办事处公安局成立,危益民兼任局氏。
  1943年(民国32年)
  1月马陵办事处公安局改称郯城县公安局,赵宗昌代
  理局长。
  7月按滨海专署公安局指示:郯城县公安局下设一、
  二、三股和政治保卫队,刘志仁任局长。
  是年郯城县日伪“剿共”委员会事务部成立,伪县长
  贾彩亭任主任。
  1944年(民国33年)
  3月日本宪兵队郯城分遣所成立,古田敏夫任队长。
  5月公安局侦察队处决伪乡长田廷桂,是年侦察队共
  俘获敌特35名。
  是年中共郯城县委对从事公安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县
  公安局共有公安人员54名,农村中有村公安员55名。1945年(民国34年)
  7月23日郯城县解放,公安局出示布告,啦缔一切口伪政权,口伪警察总所等解休。
  10月公安局侦察队在红花埠被敌包围,侦察员田贺廷
  被捕,壮烈牺牲。
  10月5日国民党郯城县警察局成立,局长龙学志,下设总务、司法两科及督察室。
  1946年(民国35年)
  4月30日滨海区公安局下发《县公安分局组织与丁.作窣案》,据此,建立马头公安分局,李辰任分局长。
  7月马头公安分局破获破坏解放区经济的伪造北海币
  案。
  10月袁佑祥任国民党郯城县警察局长,下设一、二科
  及督察室。
  12月公安局破获一起内外勾结,在公安局机关食堂投
  毒的案件,主犯柴景岩、魏学武被处决。
  1947年(民国36年)
  1月公安局根据时局变化,组成两个武工队和一个后勤机关,分别撤出刻城县城。
  2月国民党警察局进驻郯城,姜开勤任局长,下设总
  务、行政、司法3科及督察室。
  3月15日国民党八十三师突然包围人民武装驻北涧指挥部,公安局武工队掩护县区武装力量突围,完成任务回到解放区时仅剩下3人。
  3月破获国民党特务组织8个大队和1个排的番号,
   逮捕一批特务分子。
  4月7日特务许照田勾结地主残害村干部5人,威胁7名民兵投降,并将30余支枪送给敌人,县公安局逮捕并处决了许照田。
  6月国民党中统郯城县室成立,代号“程炎”。
  8月郯城县公安局根据滨海区《关于加强夏防战区治
  安与边沿军事戒严的指示》,在桃林、山左口、大岱家建立盘查站。
  是月国民党军统保密局徐州站郯马组成立。
  10月国民党郯城县警察局组织义勇消防队,刘嵩山任
  大队长。
  是月公安局人员葛步全带领9名武工队员在皇古城
  活动,被国民党军八十三师1个团和还乡团500余人包围,经激战胜利突围。
  1948年(民国37年)
  2月公安局派13人到华东建大二校学习。
  春公安局开展“三查三整”运动。
  春袁佑祥任国民党却城县警察局长,取消行政科。
  8月公安局进行了调整,重新组成武装工作队和政治侦察队深入敌后,开展游击战争,王兴任局长。
  11月知城县解放,公安局宣布解散一切国民党政权及
  组织。
  12月中共郯城县委、县府发出通知“废除保甲制,建立新政权”。据此,全县建立了村治保委员会。
  12日公安局设立杨集、红花埠等盘查站,查截匪特和来往可疑人员。
  1949年
  1月公安局对国民党三青团特务组织人员进行悔过自
  新登记,对回乡地主、富农及国民党军政人员安置处理。
  7月26日郯城县公安局发布取缔会道门公吿,并对其人员进行登记。
   公安局侦察小组从南京抓回土匪头子田六。经审
  讯,于翌年8月14日在红花埠召开4,000人公审大会,将其处决。
  12月公安局破获以军统特务刘汉祥为首的反革命集
  团。
  是年公安局将红花埠盘查站改为公安分所。
  1950年
  6月28日郯城县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处决了国民党县长牛静峰。
  9月5日夜,县公安队副班长李士连将其叔兄反革命分子李士云从监所放出,并一同逃跑。公安局立刻进行追捕。李士连被逮捕,李士云走投无路被迫自杀。
  9月郯城县公安局侦察小组,在浙江省吴兴县打石场
  捕获大土匪王其信,在上海捕获大土匪张思俭。经审讯,于翌年10月2日在马头镇召开万人大会公审后一并处决。
  是年公安干警着装,为米黄色警服。
  1951年
  4月2日公安局在镇反运动中,进行第一次大搜捕。
  5月1日郯城县召开公审大会,镇压了40余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会后举行了有16万人参加的镇反大游行。
  5月10日公安局逮捕了45名反动道首,并在全县张贴布告,散发传单,广泛宣传。
  6月公安局根据《枪支管理暂行办法》对散存于社舍和个人手中的枪支进行收缴。
  8月15日根据省法院、省公安厅的联合指示,县法院监所归属公安局管理。
  10月公安局逮捕违犯中国法律的天主教堂德国籍神甫
  台义施,于次年将其驱逐出境。
  是年公安局破获匪特组织“苏鲁边区郯城游击大
  队”。
  是年公安局破获魏启森组织的“暗杀工作队”。
  1952年
  7月19日公安局召开镇反总结会,局长刘士谓作总结报告,进一步强调在以后镇反斗争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镇圧反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
  7月郯城县公安局根据《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
  通令》,对种青、吸毒、贩寄分子进行调查和打击。
  是年根据《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公安局对319名地、富、反、坏分子实行管制。
  1953年
  1月中旬 “方瓜”谣言蔓延全县,公安局与人民武装部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平息。经宣传教育于2月平息。
  4月公安局破获一起涉及临沂、苍山、郯城3县280
  多人的盗窃破坏铁路钢轨案。
  6月 “毛人”谣言遍及全县,各地群众彻夜不眠,田禾荒芜。8月,在县委领导下,公安局平息了 “毛人”谣言骚乱。
  7月1日公安局参加全国笫一次人「1普查。
  10月7日马头镇发生一起17人食物中毒事件。12月5日 “毛人”谣言再起,25日平息。全年共逮捕“毛人”谣言犯113名。
  是年郯城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制订的《治安保卫委员
  会暂行组织条例》,在全县66%的区、村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
  1954年
  1月郯城县公安局进行整编,马头分局改为马头派出
  所。
  10月9日公安局破获县委枪支被盗案。
  是年公安局破获马头镇以傅京山为首的反革命集团。
  是年派出所干警换装,夏季上白下蓝,冬季上黄下蓝。
  1955年
  2月公安机关对马头镇、城关镇进行户口整顿,更换
  户口薄。
  3月31日镇反运动结束。镇反运动自1950年11月始至1955年3月31日止,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1,693名,外地转入355名。
  5月为保卫农业合作化运动,公安局设立农保股,翌
  年底撤销。
  11月公安局与部队保卫干部密切配合,破获解放军驻
  郯某部发生的一起凶杀案。
  下半年全县开展了第二次镇反运动。
  是年郯城县农村户口普遍建立迁出、迁入、出生、死
  亡四项制度。
  是年郯城县公安队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郯城县中
  队。
  1956年5月14日公安局成立肃反专案指导小组委员会,负责内部肃反的专案工作。
  5月在全县范围普遍建立公共户口管理制度。
  是年遵照《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定,对14,504名四类分子规划入社。
  1957年
  1月郯城县公安局试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草
  案)》。
  3月26日李庄区八里屯村将炸药置于社委会,因干部开会时吸烟不慎发生爆炸,炸伤15人,炸毁房屋14间。
  8月公安局逮捕了原国民党中统郯城县室主任滕次
  中,翌年滕病死。.
  11月2日公安局对全县800余名外来人口进行全面调查,对可疑分子分批拘留审查。
  12月公安局为搞好农村的社会治安工作,对全县
  9,378名基层治保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
  1958年
  1月10日公安局依法拘留来历不明分子李朝阳,经审讯破获“大兴暗杀团”反革命集团。
  3月19日公安局制订《关于紧密结合普选做好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评审、管制、劳教及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的意见》,在全县实施。
  3月下旬公安局组织干部对原有档案进行了清理,将各股、所存阅的档案进行集中登记归类,于4月1日清理完毕,公安局正式建立了档案室,配备了专职干部,建立了借阅制度。
  12月郵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署办公。翌年10月又分署办公,恢复原编制。
  1959年
  3月公安局成立清查办公室,清理敌特旧有组织,于
  1961年7月结束。
  9月17日国家主席刘少奇签署第—号特赦令。有33名郯城籍犯人被特赦,其中21人留厂就业,12人回乡安置。
  9月郯城县榨油厂由于忽视安全,违反操作规程,导
  致锅炉爆炸,炸伤7人,炸塌厂房2间,损失折款6,000余元
  12月23日沐阳、东海、邳县、新沂、苍山、新海连、知城7县市在郯城县公安局召开打击流窜犯协作会议。
  1960年
  5月公安局将侦保股分为政保股、刑侦股。
  冬公安局建立警犬破案工作。
  1961年
  4月7日看守所破获在狱内组织“人民党”企图越狱叛乱的反革命集团。
  6月为加强公安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公安局增设政
  治教导员。
  8月红花、白河等四区再度发生“毛人”谣言。县委组织34名干部深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谣言很快平息。
  是年根据公安部《关于十个具体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草案)》,郯城县公安局停止了行政拘留工作。
  1962年
  6月28日公安局制定《关于加强机关内部保卫保密意见》,在全县贯彻执行。
  1963年
  1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郯城县中队改为中国人民公安
  部队郯城县中队。
  11月30日成立中共郯城县公安局党组,李恒昌任党组书记。
  1964年
  4月公安局破获柴景松为首的“中华国民党”反革命
  集团。
  7月1日郯城县进行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
  9月6日破获以泉源李景柏、临沐岌山李洪聚为首,有40多人参加的反革命集团“人民起义军”。
  1965年
  年初公安局组织全体公安人员学习《农村社会主义教
  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等文件,部分公安人员参加了 “四清”运动。
  是年公安机关掀起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高
  潮,开展了学习解放军、大庆、大寨的活动。
  1966年
  12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郯城县中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
  军郯城县中队,隶属县武装部领导。
  1967年
  2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并,设立中国人民解放
  .军郯城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下设4个组,2个派出所。
  1968年
  10月31日省、地、县公安机关军管会(组)破获了马头繁荣大队王文志杀害自家4口人以后,畏罪服毒自杀的重大案件。
  是年派出所干警换装,着上绿下蓝警服。
  1973年
  2月恢复公安局建制,宋怀喜任局长。
  6月5日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郯城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公安局下设6股、3所、1队。各派出所增设政治指导员。
  1975年
  12月1日根据中共郯城县委文件,县中队由武装部移交公
  安局领导。
  1976年
  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郯城县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边盼武
  装警察部队郯城县中队。
  7月中共郯城县公安局委员会成立,王新志任党委书
  记。
  1977车
  年初县公安局为整顿基层治安保卫组织,肃清“四人
  帮”极左路线的影响,在全县公安保卫战线分三个战役开展了揭批“四人帮”的活动,从思想上组织上整顿了治保组织。
  是年公安局加强了刑侦技术工作,举办短期培训学习
  班,对公安保卫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步法追踪等刑侦技术的培训。
  1978年
  12月20日根据公安部1978年5号文件,自行车管理工作由工商局移交县公安局。
  是年一城关、马头派出所干警着七八式警服,夏季为上白下蓝,冬季为全蓝。1979年
  4月公安局平息一小撮坏人搞取“神水",“神药”
  的迷信破坏活动。
  5月根据中央1979年5号文件,完成了给四类分子评
  审摘帽的工作。
  8月公安局重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同年11月,公安局成立了行政拘留所。
  1980年
  1月按照公安部、组织部关于民警转干的指示精神,
  郯城县公安局分三批将以工代干的民警转为国家干部,至1982年2月,有59人先后转为国家干部。
  6月公安局组织128名干警对全县流窜犯调查摸底。
  共排查出136名流窜犯。
  1981年
  9月21日县委大礼堂发生重大火灾,造成21万元的经济损失。
  1982年
  3月公安局设立公安史志编纂办公室。
  4月公安局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
  犯罪斗争,当年查破经济案件11起,缴获脏物折款6.4万元。
  5月公安局全体干警着七八式警服。
  6月中国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郯城县中队改称中国
  人艮武装警察部队郯城县中队。
  7月1日郯城县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
  11月24日城关镇成立治安联防委员会。到年底全县有15个12月公安干警普提1级工资,行政级全部转为民警级。
  是年公安局局机关分设机关、刑侦、预审看守3个党
  支部。
  1983年
  5月28日公安局破获了在泉源公社11个大队冒充公安人员入室抢劫的案件。
  6月7日小埠公社前小埠大队麦场失火,损失折款3.2万余元。
  8月10日郯城县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连续进行了三大战役,共打了11仗,于1987年1月结束。全县共逮捕各类犯罪分子1,112名,破获各类案件6,259起,缴获脏物折款31万余元。
  9月在地区公安处的统一领导下,苍山、临沐、郯城
  3县公安机关协同作战,破获1起涉及山东、江苏2省9县的反动圣贤道复辟案。
  9月20日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处决故意杀人犯岳胜和抢劫集团首犯王淑平。
  10月19日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处决流氓犯杨义,故意杀人犯孙宜杰,流氓集团首犯刘洪坤、王世民、白杰。
  1984年
  7月23日刑警队、李庄派出所侦破解放以来最大的现金被盗案;李庄镇四村个体户5,000元现金被盗案。
  7月26日大尚庄马扜子渡口发生一起死亡24人的重大违章超载沉船事故。
  8月26日公安局侦破李庄镇路庄爆炸杀人案。8月公安局进行机构改革,20日公布了各股、所、
  队、室的名称,干部任职名单。
  9月1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发布《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书》,在全县张贴宣传,有649名违法犯罪分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却城县公安局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周茂桐代表党委作工作报告。
  12月公安局史志办公室改称政策法律研究室,增加公
  安宣传和法制研究两项任务。
  是年公安局安装传真机1部,电话会议终端机1台,
  10瓦无线电主台3部,对讲机24部。
  是年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取缔生产炸药点4
  处,查禁私造鞭炮672户,对1,000余爆破员进行了培训。
  1985年
  3月26日公安局成立了中国前卫体育协会郯城县委员会,组织干警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5月1日公安局干警着八三式警服,职业警察为橄榄色,武装警察为橄榄绿色。
  上半年公安局开设了无线电通讯网。
  7月11日郯城县成立了清查淫秽物品领导小组,在公安局设立了办公室。
  8月公安干警按公安人员工资标准进行工资理顺。
  8月22日郯城县港上乡烟花厂半成品车间发生爆炸,死3人重伤7人。
  9月破获新村乡孙埠村重大流窜盗窃集团。
  11月参加国际地质对比计划IGCP第206项目第二次工作会议的11个国家22名外宾来郯城店子乡麦坡村进行实地考察。公安局为此而采取了一系列安全保卫措施,使考察任务圆满完成。

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的资料征集,始于1982牟3月,经 研究、考证、筛选于1986年3月写出初稿。经临沂地区公安 处政研室审查,修改补充,于同年10月形成第二稿,后又经广 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于1988年9月完成第三稿,经临沂 地区行署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有关领导审定,送交山东省出版 总社临沂分社审核同意,付梓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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