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群英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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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802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群英谱
分类号: K825
页数: 13
页码: 221-233
摘要: 田贺廷田贺廷,1922年4月生于郯城县前小埠村的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943年5月参加革命,开始在郯二区任通讯员。1943年秋,分配到公安局任侦察员,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8月,田贺廷随侦察队配合县、区武装力量打击侵扰解放区的国民党军田六部。
关键词: 人物传略 人物传记

内容

(一)人物传略
  田贺廷
  田贺廷(1922年一1945),1922年4月生于郯城县前小埠村的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943年5月参加革命,开始在郯二区任通讯员。1943年秋,分配到公安局任侦察员,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5年8月,田贺廷随侦察队配合县、区武装力量打击侵扰解放区的国民党军田六部。10月的一天夜里,侦察队不慎被敌包围。突围中,田贺廷不幸被捕,敌人动用种种刑具对田贺廷严刑拷打,但田贺廷义正辞严,视死如归。敌人毫无办法,最后把田贺廷拴在马尾上,砍下一支胳膊,活活拖死,牺牲时年仅23岁。公安局派人运回烈士的遗体,召开了追悼大会。并将田贺廷烈士的遗体护送到小埠村安葬。
  危益民
  危益民(1899—1983),曾用名危相谦。1899年出生于郯城县褚墩村一个贫农家庭。192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5月后,历任鲁南三地委社会部社会科长、鲁南三行署公安局长。
  1941年10月,日本侵略军对鲁南抗日根据地进行大扫荡。在反扫荡中,危益民的妻子和女儿被敌机炸死,未满周岁的儿子下落不明。危益民不顾家庭危难,带领三行署公安局深入敌后,锄奸反特。1942年2月14日(农历大年三十)夜晚,危益民带领公安人员冒着大雪,顶着寒风,从邳县步行100多里,来到褚墩区赵,庄。处决了为敌伪当密探,杀害抗日人员家属的汉奸张先、郑洪叶。
  1942年5月,危益民兼任马陵办事处公安局长。端阳节,危益民和傅伯达等同志率领公安人员智擒了国民党临郯情报站总站长、屠杀百姓200多人的大汉奸刘月亭,活捉了土匪头子刘二。后经三地委批准,将刘月亭、刘二枪决。
  1942年6月的一天,危益民带领几十名公安人员装扮成庄稼汉埋伏在桥头村北一条乡间小路两侧。当临沂县日伪宪兵队长王清一(叛徒)、邳县宪兵队长刘均(女叛徒)、郯城县宪兵队长杨保忠等进入了包围圈后,危益民一声令下,几十名公安人民抽出短枪一齐开火,十几名汉奸当场毙命,王清一被擒获。当公安人员要带走王清一时,王乘公安人员不备撒腿逃跑,危益民甩手一枪,处决了这个罪恶累累的大汉奸。随后,危益民多次带领公安人员打击日伪宪兵队,短短两个月就消灭了28名大汉奸和其他宪兵队员,使宪兵队基本垮台。1943年后,危益民历任鲁南行署公安局科长、鲁中南行署公安局副科长、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危益民多年生活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积劳成疾,于1955年病休,1983年在徐州市病逝,终年84岁。(二)英模简介
  李鸿儒1916年生于蓬莱县城西镇西庄村,省立师范肄
  业。1937年11月参加革命,1944年9月从事公安工作。1946年9月,任郯城县公安局长。1946年12月的一天下午,李鸿儒在招待部队来人时,发现做好的鱼有毒,当机立断,于当日晚7时逮捕了炊事员柴景岩,经李鸿儒反复讲明党的政策,柴景岩交待了和南关以开药铺为掩护的国民党暗杀团主要成员魏学武秘密勾结,进行暗杀活动的罪行。经查证,逮捕了魏学武。1947年春,国民党军1个团进攻桃林镇,担任郯南工委书记的李鸿儒,率领公安武装和县独立团打退了敌人数次进攻,使桃林镇群众和区干部安全脱险。1947年秋,国民党军1个师,企图一举消灭郯南武装。李鸿儒抓住战机,冲破了敌人的重重包围,粉碎了敌人的阴谋。解放后,李鸿儒历任鲁中南行署临沂专署公安处长、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等职。1985年离休。
  赵宗常 (1919—1942)郯城县褚墩二村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入伍,在团山子医院当警卫员。在医院迁移途中,受到国民党顽固派梁钟亭军队的袭击,不幸被捕。
  赵宗常在狱中与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个月后,他乘敌不备逃出,来到郯城县公安局做总务工作。1942年底,在海沿村的一次战斗中,他腿部负重伤,在滨海区医院治疗期间得破伤风不宰逝世。解放后,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烈士。赵宗昌1920年8月生于郯城县褚墩村。1932轩10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3月,任乡、区青年救国团主任。194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42年11月后,历任审讯股长、代理公安局长、侦察股长、公安局副局长。1944年初,赵宗昌带领侦察队深入敌占区,开展政治攻势,打击罪大恶极的特务、汉奸。5月的一天下午,侦察队获得了作恶多端的汉奸伪乡长田廷桂要回家的情报。晩上,赵宗昌率侦察队直扑田小埠村。夜里12点,侦察队摸到田廷桂宅院,赵宗昌带领侦察员撞开田廷桂的房门,活捉了田廷桂,拉到打谷场上,宣布了田的罪恶,当场将其处决。1944年夏天的一个下午,赵宗昌带侦察队来到桃林镇。根据情报,截击了土匪武装,抄了土匪头子徐瞎子的老窝,缴获两把匣子枪,10梭子弹。1944年秋,他带侦察队配合军分区1个营对徐瞎子土匪进行围剿,击毙大部,俘获十几个小头目,审讯后,拉到桃林镇南予以处决。1945年初,赵宗昌得到情报后,率侦察队员化装成赶集的农民,生擒了日伪警察所长陈XX和两名伪警察,经对其进行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抗战前途的教育,陈表示愿意立攻赎罪,侦察队将他建立为内线。此后,知马敌人出来活动,陈所长能及时报告,积极掩护抗日力量的活动。1946年2月后,赵宗昌历任滨北专署公安局干部科长,上海市公安局分局长、干部科长、组织处长,上海市长宁区委副书记、区长,杨浦区委副书记,1982年离休。
  陆宪章 (1925-1951)苍山县黄墩村人,其父陆庆和因参加苍山暴动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其母为了躲蔽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带领幼小的陆宪章东躲西藏,逃荒要饭,来到郯城县泉源乡石碑村落户。1943年9月,陆宪章参军入伍,1948年8刀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参加蚌埠战役中,陆宪章英勇果敢,光荣负伤。后转郯城县公安局工作,任区公安员。1951年,因伤病复发逝世。后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烈士。
  房绍钦 (1925—1947)郯城县前高峰头村人,自幼随父母务农,贫困的生活使他盼望翻身解放。1944年1月,房绍钦参加了革命,任郯城县公安局三股通讯员。1946年9月,他回家结婚仅住了4天就回到公安局,即深入敌后,开展侦察工作。房绍钦工作负责,战斗勇敢,生活朴素,多次受到领导的表扬。1947年1月,国民党军队进攻郯城,侦察员房绍饮押送一批危险分子到三井村时,遭敌机轰炸,房绍钦壮烈牺牲,年仅22岁。解放后,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烈士。
  周义连1917年出生于临沐县王介前村。194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1946年8月,任公安局武工队副队长、政卫队长。他带领武工队转战临沂、临沐、郯城、东海等地,时而后方,时而前线,被群众誉为
  “智勇双全的武工队长”。1947年3月15日黎明,独立团和各区武工队突然被国民党八十三师包围,公安局武工队在周义连的带领下,打退了敌人的数次冲锋,掩护了兄弟部队突围,并保护了县委副书记杨荣杰。1949年8月,周义连率领公安局侦察组来到刚解放不久的南京,几经周折,以查户口为名,活捉郯城县四大匪首之一的田六,并用计谋押解回郯城。1950年11月的一天深夜,郯六区后官庄农会会长王徳胜在民兵队部被人杀害。公安局派周义连率1名侦察员以生产救灾为名来到后官庄,秘密调查此案。经启发教育,王徳胜的妻子提供了线索,他又反复查看了作案现场。后经公安局批准逮捕了一名重大嫌疑犯,迫使罪犯杨学仁翌日早晨来到公安局刘庆生 (1918—1947〉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人,10岁丧
  父,与母相依为命,繁重的劳动和艰苦的生活,磨炼了他勇敢顽强的性格。1946年,国民党大举进攻解放区时,刘庆生毅然告别母亲和妻子,参加了革命,在郯城县公安局武工队任副班长。他作战勇敢,冲锋在前,撤退在后。1947年3月150, 公安局武工队在突破国民党八十三师包围时,刘庆生腿部中弹,身负重伤,他仍顽强地跪在地上继续向敌人射击,掩护战友们转移。子弹打光了,就用手榴弹,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3岁。解放后,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烈士。
  屈恒喜 (1928—1948)郯城县城关镇城里三村人,自幼被父母送给无儿无女的姑母抚养。1946年他参加了民兵。
  1947年初,在国民党向解放区大举进攻时,他报名参加了郯城县公安局政卫队,战斗在敌人后方。1948年的一天夜间,在桃林攻打敌工事时,他勇猛顽强,临危不惧,不幸头部中弹,壮烈牺牲,年仅20岁。解放后,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烈士。
  (三)先进集体
  国家公安部表彰
  郯城县公安局1958年清查工作事迹
  1958年,他按城县有12个区、2个镇,人口575,547人。镇反运动,对原籍的反革命分子给予了狠狠打击。但对外逃反革命追捕较差,尤其是忽视了对来历不明分子的清查。刘庆生 (1918—1947)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人,10岁丧父,与母相依为命,繁重的劳动和艰苦的生活,磨炼了他勇敢顽强的性格。1946年,国民党大举进攻解放区时,刘庆生毅然告别母亲和妻子,参加了革命,在鄰城县公安局武工队任副班长。他作战勇敢,冲锋在前,撤退在后。1947年3月15日, 公安局武工队在突破国民党八十三师包围时,刘庆生腿部中弹,身负重伤,他仍顽强地跪在地上继续向敌人射击,掩护战友们转移。子弹打光了,就用手榴弹,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3岁。解放后,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烈士。
  屈恒喜 (1928-1948)郯城县城关镇城里三村人,自幼被父母送给无儿无女的姑母抚养。1946年他参加了民兵。
  1947年初,在国民党向解放区大举进攻时,他报名参加了郯城县公安局政卫队,战斗在敌人后方。1948年的一天夜间,在桃林攻打敌工事时,他勇猛顽强,临危不惧,不幸头部中弹,壮烈牺牲,年仅20岁。解放后,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烈士。
  (三)先进集体
  国家公安部表彰
  郯城县公安局1958年清查工作事迹
  1958年,他按城县有12个区、2个镇,人口575,547人。镇反运动,对原籍的反革命分子给予了狠狠打击。但对外逃反革命追捕较差,尤其是忽视了对来历不明分子时清查。1957年11月,公安局将已掌握的530份来历不明分子的材料逐个列表登记,利用区乡干部会议进行核对,共发现来历不明分子和无证明迁入分子834名。红花区来历不明分子刘祥中,1953年普选时害怕逃跑,普选结束后又来此居住。孙连周从原籍昌邑县逃到潍县、青岛、新海连,在新海连织布取得工商联的证明信,1952年来郯城马头镇居住,经审查是个身负血债的外逃反革命分子。还有许多外来人员将女儿嫁给当地农民,或主动做养老女婿,以便长期居住。还有的拉拢收买当地干部,骗取乡、社干部信任,在土改时分得了房屋和土地,甚至当上了社干部。拘留的315名来历不明分子中的90%已成为社员,其中29名已混入党内或当上农业社干部。固町村来历不明分子刘焕吉,1953年村里向他要证明时吓跑了,不久从外地挑来一担鲤鱼送给村干部,得以定居。红花埠来历不明分子徐长友乘公私合营之机当上了供销社职员。
  在调查的基础上,公安局拟定了拘留名单。行动前,县委在区委会议上作了具体布置,县政法部门对参加行动的45名干部进行了训练,交待了行动的方法。1958年1月10日,以乡为单位,全县统一行动,将被拘留的人员送县公安局集中审查,共拘留了315名。同时,号召知情人检举外来反革命分子,责令外来人口中的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新港口村外来分子孙成会于11月12日下午自动回到家乡坦白罪行。接着,公安局组织了20名干部突击审查。审查前,公安局对参加审查的干部进行了训练,研究了来历不明分子的特点、审讯方法。公安局长李恒昌给被拘留分子上课,讲形势,讲政策,号召其坦白交代。1958年1月12日审查开始,审查时先易后难,分清有无问题及时处理。在审査来历不明分子石斗亭时,石供认是临沂县常旺村人,审讯人员问常旺村有一眼水井在谁家院内,石低头不语。经教育后才供出真实籍贯和杀人罪行。来历不明分子张玉环在宽严大会上看到公安人员忠实执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后,主动交出隐藏的2支枪和2箱子弹。
  经审查,被拘留的315名来历不明分子中有历史反革命分子205名,有现行反革命活动和刑事犯罪者10名。其中有血债民愤的46名,严重打骂敲诈抢劫倒算等罪行的26名,反动职务较高有民愤的1名,一般历史罪行132名,杀人犯1名,拐骗犯2名,盗窃犯5名,流氓犯3名。没有问题的99名。潜伏于白河区小归昌村的陈良福,自称是江苏省沐阳县人,经拘留查明系新沂县张苍村人,原名孔庆庄,是个杀害12名干部、群众的反革命分子。
  审查后,根据党的政策,对上述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处理的方法是:释放、遣返、转出、教养。对没问题者解释清楚,发给户口证明;对有一般历史问题,没有现行破坏或有轻微违法的人从宽处理,给予落户,加强控制;对流动性大的人员或单身汉,虽有一般问题但不须处理,现又居于军事要地铁路沿线,有危险性者,遣返原籍生产;对于历史上有罪恶须依法处理的,转原籍处理;对于不吐露实情经审查仍是来历不明的,除有现行破坏活动应依法处理者外,不论其问题大小一律劳动教养,继续审查。
  郯城县公安局审查来历不明分子,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1958年受到公安部的表彰。
  杨集派出所先进事迹
  杨集派出所认真整顿基层治保组织,发挥基层治保会的积极作用,一年查破一般案件60余起,抓获流窜犯和正在作案分子126名,狠狠打击了犯罪活动,加强了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工作,维护了社会治安,在改造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和预防工作中作出了显著的成绩。1977年5月,被中共临沂地委授予“先进派出所”的光荣称号。1978年10月,所长夏继泉应邀岀席了山东省公安司法战线表彰大会,杨集派出所被评为山东省公安司法战线先进集体。
  泉源派出所先进事迹
  泉源派出所积极整顿基层治保组织,培训治保干部,发挥治保会的作用,狠抓了以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为内容的“四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四防”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加强了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工作,从而减少了治安灾害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其成绩显著,1978年10月,所长樊家祯应邀出席了山东省公安司法战线表彰大会,泉源派出所被评为山东省公安司法战线先进集体。
  重坊派出所先进事迹
  重坊派出所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狠抓综合治理。他们带领广大治保人员整顿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配合政法有关部门排解纠纷,消除了不安定因素,并重点开展了对全公社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使绝大多数失足青少年彻底转变,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1982年4月,所长冯召富应邀出席山东省公安战线表彰大会,并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工作者。1983年3月,重坊派出所被中共临沂地委授予“模范派出所”光荣称号。“七•二三”破案组立功事迹
  1984年7月23日,李庄镇李庄四村发生了一起全县自解放以来最大的现金被盗案,该村个体户刘俊喜家被盗去现金5,000元。
  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刑侦股副股长徐敏会带4名侦察员会同李庄派出所长郑兰峰,民警李银銮组成破案组。经过分析研究,认为罪犯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住家作案,极可能是胆大妄为,屡次作案的惯犯,罪犯可能是当地人,他们把侦察方向确定于李庄四村和周围大队,开展全而调查。郑兰峰等利用特殊侦察手段查清了犯罪事实,并进行了三昼夜的潜伏守候。8月16日晩八点半钟,郑兰峰等6名干警将罪犯王永法抓获,并在王身上搜出530元现金。与此同时,徐敏会带领其他干警也将罪犯宋怀春抓获。经审讯,二犯供认不讳。追回现金3,190元,黄牛1头、白条2,000斤(均系赃款所购),全部退回失主。
  1985年3月,“七•二三”破案组经临沂地区公安处批准荣立集休三等功。
  孙埠村破案组立功事迹
  孙埠村重大盗窃集团中,既有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复员军人,乂有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利用狱友、亲戚、家族、奸夫、妹妇等关系纠合在一起,白天窥测作案地点,夜晩采取爬墙、摘门、戴假而具等手段作案,盗窃总价值达2.8万余元。
  经群众检举,1985年9月,刑警队在黄山派出所的密切配合卜,对孙埠村几名重大嫌疑对象逐个进行分析,般后根据孙立训有盗窃前科,刑释后经常昼伏夜出,家中经济收入不符等帖况,确定以孙立训为突破口开展工作。侦察员唐玉建、马军经化装以农机站工作人员身分进入孙埠村,将正在地里种麦子的孙立驯叫到乡政府。趁其惊慌未定展开强有力的政策攻心,迫使孙犯交待了从1978年以来伙同其他6名罪犯先后盗窃耕牛25头的犯罪事实。
  预审股接案后,股长李培忠带领全股人员,深挖余罪,扩大战果。终于查实了该集团进行盗窃、抢劫、流氓活动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时又挖出集团成员8人。
  1986年3月,孙埠村破案组经临沂地区公安处批准荣立集体三等功。
  郯城县公安局看守所立功事迹
  看守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增强干警做好看守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健全了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14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坚持依法看押,坚决杜绝违法现象,并按照党的政策,搞好人犯生活。看守所还利用各种形式教育人犯,促使人犯认罪服法,使看守所成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阵地。因成绩显著,1986年3月,经临沂地区公安处批准荣立集体三等功。同月,在山东省看守工作评比中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看守所。
  郯城派出所立功事迹
  郯城派出所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充分发挥“三个层次”的作用,对全镇重点人口做到“四知”,成立了47个帮教小组,改造违法青少年。他们在全镇推广落实各项安全承包责任制,并经常进行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却城派出所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全面巡逻与重点守候相结合等方法狠狠打击刑事犯罪,从而安定了社会秩序,取得了优异的成绩。1986年3月,经临沂地区公安处批准荣立集体三等功。(四)功臣表

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的资料征集,始于1982牟3月,经 研究、考证、筛选于1986年3月写出初稿。经临沂地区公安 处政研室审查,修改补充,于同年10月形成第二稿,后又经广 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于1988年9月完成第三稿,经临沂 地区行署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有关领导审定,送交山东省出版 总社临沂分社审核同意,付梓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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