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通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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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7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通讯
分类号: G254.3
页数: 2
页码: 202-203
摘要: 1984年底,公安局安装使用了一套有线传真机、1台电话会议终端机。无线电设备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使用公安专用频率。本机是超短波无线电话,能发能收,覆盖面广,传递信息快,处理突发事件效巢显著。
关键词: 通讯 通讯设备

内容

1984年底,公安局安装使用了一套有线传真机、1台电话会议终端机。
  1985年上半年,郯城县公安局按省、地公安机关统一规划,组建了无线电通讯网络。店子、归昌、胜利、马头、郯城、李庄、褚墩、沙墩、黄山、重坊、港上、花园、杨集、大院子、大尚庄、新村、归义、小马头、泉源等乡、镇集资3万多元,购买无线电对讲机24部(其中袖珍机18部,便携台6部),后又购买数部无线电对讲机,使全县各乡、镇派出所皆有1部对讲机。局办公室根据无线电设备要求,因陋就简,动用资金100元,改造一付23米的无线电夭线。又动用资金2,600元,建22平方米通讯室1间。无线电组网于1985年底开通使用。县局设3部10瓦主台:1部对各乡镇派出所作转接使用,勾通1组无线电通讯网;1部勾通本局各单位作转接使用,构成1组无线电通讯网;1部转接公安处,勾通与各县公安局的联系。无线电设备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使用公安专用频率。本机是超短波无线电话,能发能收,覆盖面广,传递信息快,处理突发事件效巢显著。架设五单元定向天线10米高度,可通距离35公里,用本机夭线可通距离15公里。
  1985年底,公安局扩建了有线通讯,增添了1部30门的磁石电话总机,安装了20部单机。
  为加强无线通讯和有线通讯,公安局先后制定《保密、通讯制度》、《话务人员工作守则》、《传真员,职责》、《无线电使用制度》、《无线电通讯工作人员守则》、《无线电修理制度》。开通无线电通讯网和有线通讯网后,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在侦破案件,堵截査缉罪犯,节日期
  公安局通讯室一角间的保卫以及巡逻、执勤等任务中,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的资料征集,始于1982牟3月,经 研究、考证、筛选于1986年3月写出初稿。经临沂地区公安 处政研室审查,修改补充,于同年10月形成第二稿,后又经广 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于1988年9月完成第三稿,经临沂 地区行署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有关领导审定,送交山东省出版 总社临沂分社审核同意,付梓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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