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剿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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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7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剿匪
分类号: E297.5
页数: 7
页码: 39-45
摘要: 郯城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历史上匪患频仍,难以清剿。山东清剿时,土匪则跃入江苏;江苏清剿时,土匪则窜入山东。且郯城东部有马陵山屏障,为土匪藏匿活动、生息发展提供了便利。1912年,郯城县议会请愿书中指出,非两省共同设防不足以遏制匪患而保全大局。
关键词: 剿匪 抗美援朝

内容

郯城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历史上匪患频仍,难以清剿。山东清剿时,土匪则跃入江苏;江苏清剿时,土匪则窜入山东。且郯城东部有马陵山屏障,为土匪藏匿活动、生息发展提供了便利。1912年(民国元年),郯城县议会请愿书中指出,非两省共同设防不足以遏制匪患而保全大局。郯城西南重坊镇与邳州的沟上镇对峙相距20里;东涝沟镇与邳州的南港镇对峙,相距15里;东关庄集、杨家集两庄与邳州的葛沟镇对峙相距16里;东红花埠镇与沐阳的高塘沟隔山相距25里,高峰头庄与海州的桃林镇对峙相距26里;东北石门镇与海州的黎烟镇对峙15里。此数处都是土匪出入的门户,若郯境由山东派兵驻扎,南边由江苏派兵驻扎,彼此对防坚壁清野,土匪将无容身之地。
  1923年(民国12年),郯城境内土匪如孙鼻子、赵成光、董福林、王景龙、李廷臣、徐贞林、高强、杨坤山、丁二祥及女匪首赵二娘等各股土匪总计不下3,000余人。他们绑架居民,抢劫过往行人,杀人越货。当官者已司空见惯,而受害者则投诉无门。
  1923年(民国12年)2月29日,店头土匪五六十人向八里巷村索要银元9,000枚,该村未允。八里巷村怕其报复,遂
  与西八里巷、大琅琳、白石官庄、卫庄、茅草荒、于家庄等9村联合,组织自卫。6月17日,自卫团到小官庄放哨途经店头时,遭到五六十名土匪的围攻,死2人,余者脱险。同日,蒿科、高家湖、周家庄抓获店头土匪3名,解至八里巷村。6月19日下午,500名土匪围攻八里巷村,经过两天一夜的恶战,八里巷村被土匪攻破。村中有1,500名男女老幼惨遭土匪杀害。
  1927年(民国16年),郯城著名匪首吴率志等率土匪700余人,将赤土门村石号攻开。510余名村民惨遭杀害,1,700余间房屋被焚,牛、驴、鸡、犬、柴草荡然无存。
  1938(民国27年),郯城县新的土匪大量出现。地痞、流氓、野心家乘战乱之机,利用认“师父”,拜“干亲”等手段扩充实力。有些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也只好找土匪头子认“师父”,寻求保护。
  郯城县境内的土匪几经分裂兼并,形成了各自的势力范围。当时,最大的土匪共有4股:陈士昌占据郯城中部,赵连锋、王其信占据郯城东北部,张思俭占据却城西北部,田六占据郯城东南部。他们各有几百到上千人的武装,时散时聚,左右着郯城的局势。除此外,还有上百人的土匪一二十股。而小型的土匪组织,或明或暗的零星土匪则难以计数。
  1940年(民国29年)起,日本侵略者积极推行“以华制华”的反动政策,大量收罗土匪、汉奸为其服务。大土匪头子田六、张思俭、陈洪吉等率部投敌,一些小股土匪也纷纷投靠日伪政权。1942年(民国31年)1月,日伪将土匪收编建立了3个剿共团。一团长陈洪吉,驻马头;二团长田六,驻红花埠;三团长张思俭,驻刘家宅子。剿共团共有1,200人,配合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清剿,镇压爱国人士。与此同时,王其信与陈世昌相互勾结,纠集了1,600余名土匪,独霸一方。
  郯城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对土匪采取了 “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的政策。对有条件的土匪进行改编,使其加入革命队伍。对不愿改编的士匪发给编号,受抗日力量控制,引导其参加对敌斗争。对甘心当汉奸,积极反共的土匪组织则进行坚决地打击。人民政府县长傅伯达亲自对王其信和杨连云进行统战工作。公安人员李兴德曾被派进土匪内部做分化瓦解工.作。1943年(民国32年)秋,王其信、陈士昌部土匪被鲁南军区改编为鲁南三军分区独立二团。改编后,营长李开恩在共产党员的教育和影响下,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积极向抗日政府提供土匪活动情况。一次,因情报准确,使抗日武装一举活捉血债累累的匪首高继翠、高英桂,击毙匪首黄兆祥等13名匪徒。
  但是,王其信、陈士昌被改编是迫于形势和共产党的压力。王其信暗中仍留有少部土匪在根据地周围冒充八路军,绑架抢劫。为了维护解放区的安宁,同时也为了警告王其信。抗日政府组织公安人员、民兵围剿了段宅等村庄的土匪,抓获了部分土匪,枪毙了几个罪大恶极者,便其在根据地周围进行的绑票截道等破坏活动销声匿迹。
  1943年(民国32年)12月20日,陈士昌等土匪密谋叛乱,被滨海军区平息,处决了陈世昌、赵守典、蒋鸿恩、高继圣等叛匪头目。1944年(民国33年)秋,王其信率所部土匪在窑上村叛变,把鲁南军区派入王部工作的参谋长、秘书、教导员、事务员等7名主要干部杀害。乂连夜将鲁南军区派入的班、排长12人带到郯五区合沟村东大沟边,由土其
  信指挥部下朱四、王其美将其全部杀害。随后,王其信率所部土匪投靠了国民党游击队张凤宜部。王其信叛变时,李开恩坚定地留在了抗日根据地,并在歼匪战斗中立了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44年8月20日,鲁南军区五团、郑城独立营发起讨张 (思俭)战役,将剿共团700余人基本歼灭,仅张思俭及少数顽匪潜逃。1945年6月,讨梁(钟亭)战役中,将投靠梁钟亭的土匪王其信部歼灭,仅王其信及其少数心腹漏网。
  从1941年到1945年,郯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多次剿匪,镇压了陈永立、郑守田、孙守典、高继翠、车永香、刘伯举等30多名匪首,瓦解了数千名土匪。至1945年底,郯城境内土匪基本消灭。一些未被消灭的土匪则逃出郯境,投靠了国民党。如土匪田六率其所部改编为国民党军,土匪张思俭则投靠了国民党王洪九部。1947年,国民党军队占领郯城后,一些土匪参加了还乡团,土匪头子张作栋当上了国民党县大队长。
  郯城第四次解放后,一些国民党军队的散兵、地痞、流氓又重操旧业,进行土匪活动。1948年底,郯城县开展了剿匪运动。其做法是:
  成立剿匪组织。郯城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武装部长、公安局长、县独立营营长、政委组成的剿匪指挥部。各区组织了则匪区指挥所,由区委书记、区长、武装部长3人组成。县委委员分工深入各区掌握情况。县剿匪指挥部以驻郯部队和郯城独立营为剿匪主力,负责清剿歼灭大股土匪。指挥部从3个区共抽调民兵1,200人,村干70人,作为清剿的重要力址,负责重点区的清剿工作。各区脱产干部都编到区中队,参加清剿。
  宣传教育。根据上级指示,郯城县公安局在清剿中采取了宣传一村,检查一村,宣传1户,检查一户的方法,把宣传教育与清剿工作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的情况,召开村民会,村干会,民兵会,逃亡地、富、伪、顽家属会,懒汉、二流子会等各种不同人的会议,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形势教育,各种政策(包括宽大政策、生救政策、征粮政策、地权农作物政策等)教育,揭露匪特造谣抢劫等罪恶,宣传懒汉、二流子不参加生产劳动可耻。把群众组织起来,站岗放哨。同时,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瓦解争取土匪。公安局利用召开座谈会,进行集市宣传,广泛张贴政府布告,印发回家证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宽大政策,分化瓦解土匪。在清剿中,公安局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有重点有计划地布置了内线工作,通过关系把一些党员安插进土匪内部,做分化瓦解土匪组织的工作。同时,利用部分有关系的群众对其当土匪的家属进行规劝。对争取回来的人员进行宽大处理,给其生活出路。对被俘匪特严禁使用肉刑乱打乱杀。公安局还利用经教育悔过后的土匪人员,说服散匪到政府登记,悔过自新,立功赎罪。并发动群众积极检举土匪,使匪特无地存身。为此,各区都设立了收容所,收容散匪。
  剿匪战术。对大股土匪,在切实了解其兵力、地点及活动特点后,集中力量采取突袭或围歼。公安局、部队、民兵对无固定地点的散匪经常活动的村庄、野外、湖地、山沟等实行包围清剿,对可疑者先进行扣留,查明匪情及所存武器、弹药、物资等情报后,再作处理。公安局还组织公安人员化装成便衣,缉拿散匪。西场庄组织民兵4人,妇救的全体会员,组织联防清剿。
  严格执行政策。在清剿中由于实行分化瓦解的政策,“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田六部下的许多匪徒把武器交了出来,到政府悔过自新,并秘告了田六的行踪,将功折罪。有1个村在政策宣传的当天,就有4人悔过自新,有1名上匪没有悔过,群众立即报告了公安局将其逮捕。但是,个别区对剿匪政策把握不够,捕人过多,如郯六区就一度出现这种情况,县委发现后及时帮助纠正,并写信通告各区,避免了类似情况发生。
  站岗放哨。全县普遍建立了岗哨制度,徐桃、郯五、郯六3个区共有243个村,就有106个村站岗放哨。郯五区两天内查获逃兵3名,嫌疑人6名。郯六区部分害怕土匪在青纱帐起来时报复的群众主动带领民兵到炮车等地抓土匪。
  剿匪运动给土匪活动以沉重的打击,消灭了暴露在社会面上的土匪。1949年,仅公安局就抓获了506名土匪。随后,公安局组织侦察小组侦破仍在郯城县内秘密进行破坏活动的土匪案件,捕捉潜逃到外地的土匪头子。1949年7月24日,鲁中南区第六行政专员公署专员杨德明签署了通缉令,通令缉拿为害多年恶迹昭彰的惯匪王其信、田六、张思俭。
  1949年8月,郯城县公安局侦察小组在南京市湖北路将潜伏的大土匪头子田六抓获。1950年初,郯城县公安局侦察小组经秘密调查,在浙江省吴兴县打石场捉到大土匪头子王其信,同时,在上海捉到大土匪头子张思俭。1950年3月27日,公安局利用“关系”打入土匪内部,在掌握其人员、枪支、活动情况后,在郯二区田窑村将杜德胜土匪集团一网打尽,逮捕土匪13名,缴获手枪2支,步枪、冲锋枪、机枪各
  1支。
  1950年8月14日,知城县人民政府在红花埠召开了由郯城县、新安县4,000人参加的公审大会,群众纷纷上台控诉田六匪徒的罪行。最后,司法科长毛淑岩代表人民政府宣判田六死刑,立即执行。
  1950年月,公安局对“关系”谢世宽采取了公开打击,秘密掩护的方法,使谢世宽顺利打入土匪组织内部,开展工作。公安局为了使谢世宽能够在土匪内部安心工作,给了他一部分活动经费,解决了他的家庭生活困难。随后,公安局有计划地在六区沙八墩逮捕了张则仁为首的股匪,在曹村逮捕了姜元圣为首的股匪。计土匪27名,缴获4支匣枪,4支手枪,5支步枪。此伙漏网土匪陆续被苍山、新安县公安部门逮捕。1950年,共侦破匪特两股21人,一般武装土匪8股77人,捕获散匪92人,带匪性的小偷808名,缴获了大批枪支,并进行了剿匪登记工作。
  1951年10月2日,人民政府在马头镇召开了有3万人参加的公审大会,宣布大土匪头子王其信、张思俭犯有以下罪行:王其信为匪25年,杀害干部群众674人。解放后,又多次到徐州、临沐、郯城等地指使残部进行破坏活动。张思俭18岁干土匪,为匪19年,曾一度投靠日本人和王洪九,杀害百姓228人,烧毁房屋560间,抢夺大小牲口284头。会后, 将王其信、张思俭押至沂河边枪决。
  郯城县在第一次、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共逮捕土匪183名,处决了39名罪大恶极者,判处94名土匪有期徒刑。土匪组织和土匪活动被彻底清除。

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的资料征集,始于1982牟3月,经 研究、考证、筛选于1986年3月写出初稿。经临沂地区公安 处政研室审查,修改补充,于同年10月形成第二稿,后又经广 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于1988年9月完成第三稿,经临沂 地区行署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有关领导审定,送交山东省出版 总社临沂分社审核同意,付梓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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