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肃清反革命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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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76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肃清反革命势力
分类号: D651.2
页数: 56
页码: 38-94
摘要: 郯城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历史上匪患频仍,难以清剿。山东清剿时,土匪则跃入江苏;江苏清剿时,土匪则窜入山东。且郯城东部有马陵山屏障,为土匪藏匿活动、生息发展提供了便利。1912年,郯城县议会请愿书中指出,非两省共同设防不足以遏制匪患而保全大局。
关键词: 反革命运动 反革命势力

内容

郯城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历史上匪患频仍,难以清剿。山东清剿时,土匪则跃入江苏;江苏清剿时,土匪则窜入山东。且郯城东部有马陵山屏障,为土匪藏匿活动、生息发展提供了便利。1912年(民国元年),郯城县议会请愿书中指出,非两省共同设防不足以遏制匪患而保全大局。郯城西南重坊镇与邳州的沟上镇对峙相距20里;东涝沟镇与邳州的南港镇对峙,相距15里;东关庄集、杨家集两庄与邳州的葛沟镇对峙相距16里;东红花埠镇与沐阳的高塘沟隔山相距25里,高峰头庄与海州的桃林镇对峙相距26里;东北石门镇与海州的黎烟镇对峙15里。此数处都是土匪出入的门户,若郯境由山东派兵驻扎,南边由江苏派兵驻扎,彼此对防坚壁清野,土匪将无容身之地。
  1923年(民国12年),郯城境内土匪如孙鼻子、赵成光、董福林、王景龙、李廷臣、徐贞林、高强、杨坤山、丁二祥及女匪首赵二娘等各股土匪总计不下3,000余人。他们绑架居民,抢劫过往行人,杀人越货。当官者已司空见惯,而受害者则投诉无门。
  1923年(民国12年)2月29日,店头土匪五六十人向八里巷村索要银元9,000枚,该村未允。八里巷村怕其报复,遂
  与西八里巷、大琅琳、白石官庄、卫庄、茅草荒、于家庄等9村联合,组织自卫。6月17日,自卫团到小官庄放哨途经店头时,遭到五六十名土匪的围攻,死2人,余者脱险。同日,蒿科、高家湖、周家庄抓获店头土匪3名,解至八里巷村。6月19日下午,500名土匪围攻八里巷村,经过两天一夜的恶战,八里巷村被土匪攻破。村中有1,500名男女老幼惨遭土匪杀害。
  1927年(民国16年),郯城著名匪首吴率志等率土匪700余人,将赤土门村石号攻开。510余名村民惨遭杀害,1,700余间房屋被焚,牛、驴、鸡、犬、柴草荡然无存。
  1938(民国27年),郯城县新的土匪大量出现。地痞、流氓、野心家乘战乱之机,利用认“师父”,拜“干亲”等手段扩充实力。有些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也只好找土匪头子认“师父”,寻求保护。
  郯城县境内的土匪几经分裂兼并,形成了各自的势力范围。当时,最大的土匪共有4股:陈士昌占据郯城中部,赵连锋、王其信占据郯城东北部,张思俭占据却城西北部,田六占据郯城东南部。他们各有几百到上千人的武装,时散时聚,左右着郯城的局势。除此外,还有上百人的土匪一二十股。而小型的土匪组织,或明或暗的零星土匪则难以计数。
  1940年(民国29年)起,日本侵略者积极推行“以华制华”的反动政策,大量收罗土匪、汉奸为其服务。大土匪头子田六、张思俭、陈洪吉等率部投敌,一些小股土匪也纷纷投靠日伪政权。1942年(民国31年)1月,日伪将土匪收编建立了3个剿共团。一团长陈洪吉,驻马头;二团长田六,驻红花埠;三团长张思俭,驻刘家宅子。剿共团共有1,200人,配合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清剿,镇压爱国人士。与此同时,王其信与陈世昌相互勾结,纠集了1,600余名土匪,独霸一方。
  郯城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对土匪采取了 “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的政策。对有条件的土匪进行改编,使其加入革命队伍。对不愿改编的士匪发给编号,受抗日力量控制,引导其参加对敌斗争。对甘心当汉奸,积极反共的土匪组织则进行坚决地打击。人民政府县长傅伯达亲自对王其信和杨连云进行统战工作。公安人员李兴德曾被派进土匪内部做分化瓦解工.作。1943年(民国32年)秋,王其信、陈士昌部土匪被鲁南军区改编为鲁南三军分区独立二团。改编后,营长李开恩在共产党员的教育和影响下,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积极向抗日政府提供土匪活动情况。一次,因情报准确,使抗日武装一举活捉血债累累的匪首高继翠、高英桂,击毙匪首黄兆祥等13名匪徒。
  但是,王其信、陈士昌被改编是迫于形势和共产党的压力。王其信暗中仍留有少部土匪在根据地周围冒充八路军,绑架抢劫。为了维护解放区的安宁,同时也为了警告王其信。抗日政府组织公安人员、民兵围剿了段宅等村庄的土匪,抓获了部分土匪,枪毙了几个罪大恶极者,便其在根据地周围进行的绑票截道等破坏活动销声匿迹。
  1943年(民国32年)12月20日,陈士昌等土匪密谋叛乱,被滨海军区平息,处决了陈世昌、赵守典、蒋鸿恩、高继圣等叛匪头目。1944年(民国33年)秋,王其信率所部土匪在窑上村叛变,把鲁南军区派入王部工作的参谋长、秘书、教导员、事务员等7名主要干部杀害。乂连夜将鲁南军区派入的班、排长12人带到郯五区合沟村东大沟边,由土其
  信指挥部下朱四、王其美将其全部杀害。随后,王其信率所部土匪投靠了国民党游击队张凤宜部。王其信叛变时,李开恩坚定地留在了抗日根据地,并在歼匪战斗中立了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44年8月20日,鲁南军区五团、郑城独立营发起讨张 (思俭)战役,将剿共团700余人基本歼灭,仅张思俭及少数顽匪潜逃。1945年6月,讨梁(钟亭)战役中,将投靠梁钟亭的土匪王其信部歼灭,仅王其信及其少数心腹漏网。
  从1941年到1945年,郯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多次剿匪,镇压了陈永立、郑守田、孙守典、高继翠、车永香、刘伯举等30多名匪首,瓦解了数千名土匪。至1945年底,郯城境内土匪基本消灭。一些未被消灭的土匪则逃出郯境,投靠了国民党。如土匪田六率其所部改编为国民党军,土匪张思俭则投靠了国民党王洪九部。1947年,国民党军队占领郯城后,一些土匪参加了还乡团,土匪头子张作栋当上了国民党县大队长。
  郯城第四次解放后,一些国民党军队的散兵、地痞、流氓又重操旧业,进行土匪活动。1948年底,郯城县开展了剿匪运动。其做法是:
  成立剿匪组织。郯城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武装部长、公安局长、县独立营营长、政委组成的剿匪指挥部。各区组织了则匪区指挥所,由区委书记、区长、武装部长3人组成。县委委员分工深入各区掌握情况。县剿匪指挥部以驻郯部队和郯城独立营为剿匪主力,负责清剿歼灭大股土匪。指挥部从3个区共抽调民兵1,200人,村干70人,作为清剿的重要力址,负责重点区的清剿工作。各区脱产干部都编到区中队,参加清剿。
  宣传教育。根据上级指示,郯城县公安局在清剿中采取了宣传一村,检查一村,宣传1户,检查一户的方法,把宣传教育与清剿工作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的情况,召开村民会,村干会,民兵会,逃亡地、富、伪、顽家属会,懒汉、二流子会等各种不同人的会议,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形势教育,各种政策(包括宽大政策、生救政策、征粮政策、地权农作物政策等)教育,揭露匪特造谣抢劫等罪恶,宣传懒汉、二流子不参加生产劳动可耻。把群众组织起来,站岗放哨。同时,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瓦解争取土匪。公安局利用召开座谈会,进行集市宣传,广泛张贴政府布告,印发回家证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宽大政策,分化瓦解土匪。在清剿中,公安局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有重点有计划地布置了内线工作,通过关系把一些党员安插进土匪内部,做分化瓦解土匪组织的工作。同时,利用部分有关系的群众对其当土匪的家属进行规劝。对争取回来的人员进行宽大处理,给其生活出路。对被俘匪特严禁使用肉刑乱打乱杀。公安局还利用经教育悔过后的土匪人员,说服散匪到政府登记,悔过自新,立功赎罪。并发动群众积极检举土匪,使匪特无地存身。为此,各区都设立了收容所,收容散匪。
  剿匪战术。对大股土匪,在切实了解其兵力、地点及活动特点后,集中力量采取突袭或围歼。公安局、部队、民兵对无固定地点的散匪经常活动的村庄、野外、湖地、山沟等实行包围清剿,对可疑者先进行扣留,查明匪情及所存武器、弹药、物资等情报后,再作处理。公安局还组织公安人员化装成便衣,缉拿散匪。西场庄组织民兵4人,妇救的全体会员,组织联防清剿。
  严格执行政策。在清剿中由于实行分化瓦解的政策,“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田六部下的许多匪徒把武器交了出来,到政府悔过自新,并秘告了田六的行踪,将功折罪。有1个村在政策宣传的当天,就有4人悔过自新,有1名上匪没有悔过,群众立即报告了公安局将其逮捕。但是,个别区对剿匪政策把握不够,捕人过多,如郯六区就一度出现这种情况,县委发现后及时帮助纠正,并写信通告各区,避免了类似情况发生。
  站岗放哨。全县普遍建立了岗哨制度,徐桃、郯五、郯六3个区共有243个村,就有106个村站岗放哨。郯五区两天内查获逃兵3名,嫌疑人6名。郯六区部分害怕土匪在青纱帐起来时报复的群众主动带领民兵到炮车等地抓土匪。
  剿匪运动给土匪活动以沉重的打击,消灭了暴露在社会面上的土匪。1949年,仅公安局就抓获了506名土匪。随后,公安局组织侦察小组侦破仍在郯城县内秘密进行破坏活动的土匪案件,捕捉潜逃到外地的土匪头子。1949年7月24日,鲁中南区第六行政专员公署专员杨德明签署了通缉令,通令缉拿为害多年恶迹昭彰的惯匪王其信、田六、张思俭。
  1949年8月,郯城县公安局侦察小组在南京市湖北路将潜伏的大土匪头子田六抓获。1950年初,郯城县公安局侦察小组经秘密调查,在浙江省吴兴县打石场捉到大土匪头子王其信,同时,在上海捉到大土匪头子张思俭。1950年3月27日,公安局利用“关系”打入土匪内部,在掌握其人员、枪支、活动情况后,在郯二区田窑村将杜德胜土匪集团一网打尽,逮捕土匪13名,缴获手枪2支,步枪、冲锋枪、机枪各
  1支。
  1950年8月14日,知城县人民政府在红花埠召开了由郯城县、新安县4,000人参加的公审大会,群众纷纷上台控诉田六匪徒的罪行。最后,司法科长毛淑岩代表人民政府宣判田六死刑,立即执行。
  1950年月,公安局对“关系”谢世宽采取了公开打击,秘密掩护的方法,使谢世宽顺利打入土匪组织内部,开展工作。公安局为了使谢世宽能够在土匪内部安心工作,给了他一部分活动经费,解决了他的家庭生活困难。随后,公安局有计划地在六区沙八墩逮捕了张则仁为首的股匪,在曹村逮捕了姜元圣为首的股匪。计土匪27名,缴获4支匣枪,4支手枪,5支步枪。此伙漏网土匪陆续被苍山、新安县公安部门逮捕。1950年,共侦破匪特两股21人,一般武装土匪8股77人,捕获散匪92人,带匪性的小偷808名,缴获了大批枪支,并进行了剿匪登记工作。
  1951年10月2日,人民政府在马头镇召开了有3万人参加的公审大会,宣布大土匪头子王其信、张思俭犯有以下罪行:王其信为匪25年,杀害干部群众674人。解放后,又多次到徐州、临沐、郯城等地指使残部进行破坏活动。张思俭18岁干土匪,为匪19年,曾一度投靠日本人和王洪九,杀害百姓228人,烧毁房屋560间,抢夺大小牲口284头。会后, 将王其信、张思俭押至沂河边枪决。
  郯城县在第一次、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共逮捕土匪183名,处决了39名罪大恶极者,判处94名土匪有期徒刑。土匪组织和土匪活动被彻底清除。
  第二节锄奸反特
  人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对日特、国特、敌伪的基本方针是:对于死心塌地作恶多端的日特、国特、敌伪、叛徒实行坚决的镇压;对于那些盲从、胁从和次要分子则采取争取政策,给其悔过重新做人的机会。郯城县公安局在工作中,一方面反对乱杀,防止造成社会混乱;另一方面又防止出现放纵迁就,使真正的特务分子逃避打击的偏向。在反特斗争中,郯城县公安局积极开展点线工作,在敌人内部布置情报人员,建立秘密侦察,狠狠打击奸特的破坏活动,坚决镇压罪大恶极者。
  1940年11月,临沂日军顾问川本率日军及特务、伪军1,000余人占领郯城,以日军石川中队为主配合当地维持会在郯城设防,并发展了2,000余人,15个中队的伪军。1941年冬,日军又以5万重兵对鲁南进行了为时2个月的 “双十大扫荡”,实行“铁壁合围”和“拉网战术”,迫使郯城抗日力量撤到邳县县境。郯城县伪化后,地主、土匪、国民党基层政权人员纷纷投靠日伪政权。1942年初,日军在沐河两岸建立了稠密的据点,切断滨海与鲁中、鲁南的联系。在根据地周围修筑碉堡,屯集重兵,步步为营,逐步推进,“蚕食”抗日根据地。与此同时,国民党顽固派梁钟亭搜罗了5,000人马盘踞在临沐、苍山、郯城南部,与日伪军暗地订立反共联盟,在郯南王海子村设立了大本营。
  为了恢复郯马一带的抗日局面,在危益民的率领下,三行署公安局在夜晚、黄昏经过几十里、上百里的跋涉,插入敌占区,先后处决了刘月亭、张先、郑洪叶、高云邦等一批罪大恶极的叛徒、汉奸。
  1942年6月,临沂道尹公署顾问川本在临沂召开临沂地区宪兵队长会议。川本上任后,在临沂、郯城、邳县等地成立了日伪宪兵队,把大部分叛徒和坚决反共的地主子弟编进宪兵队,并专门在济南训练了37名高级特务(其中一些是叛徒如王清一、刘均等),作为宪兵队的骨干。宪兵队自恃有川本做后盾,无恶不作,对抗日根据地和中共地下党组织构成了很大威胁。为了打击宪兵队的猖狂活动,公安局曾多次派侦察员深入日伪占领区,侦察宪兵队的活动情况,寻找战机。在得到川本召集宪兵队长会议的情报后,公安局做了周密的计划利部署,在桥头村一举击毙临沂县宪兵队长王清一、邳县宪兵队长刘均(女)、郯城县宪兵队长杨保忠等10余名汉奸。随后,公安局又多次出击消灭了28名髙级特务和一大批汉奸。至1942年底,宪兵队在公安局和其他抗日力量的打击下基本垮台,剩下零星的宪兵队员以贩卖海洛因为生。
  郯城县城是日伪政权在东陇海铁路以北的心腹重镇,镇内驻有日军小队和1,000余名伪军,特务机构庞大。1942年底,日军三十二师团石田旅长从兖州匆匆赶到枣庄,亲自召集日伪临沂道尹、郯城县长及警备队长联席会议,谋划在滨海地区进行“六次治安强化运动”。敌人经过充分准备,首先攻克沐河西岸的醋大庄和禹屋,构筑碉堡,抢运军事物资,开始了新的蚕食,企图打通临沂至青口的公路,完成知城县城至重坊的“堡垒封锁线”,以扼杀滨海沐河地区的抗日武装。
  为了粉碎敌人的阴谋,滨海军区釆収了 “敌进我进”的
  翻边战术,决定除掉郯城县日伪政权。战前,郯城县公安局积极搜集情报,协助抗日政府动员万余群众对临
  (沂)郯(城)公路进行了4天的大破袭。地方武装部队把“扫荡”之敌紧紧缠在沐河醋大庄一带,一一五师教导二旅连夜奔袭,冲破敌人重重封锁线,运用翻边战术远距离奔袭却城,激战两天两夜,于1943年1月21日攻克县城。接着又连克归义、榆林、小马头等10余个日伪据点。郯城大捷给日本侵略者和日伪政权以沉重的打击,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抗战必胜的信心,提高了八路军和抗日政府的威信。
  郯城大捷后,郯城县的锄奸工作由地委保卫部门负责转为县人民政府公安局负责,由原来的党内秘密进行转入发动群众公开进行。1943年下半年,日、伪、顽改变了进攻策略,向根据地派遣了大批特务,进行破坏活动。特别是“组织对组织”和“重点主义配备”的口号提出后,特务活动更加嚣张,并向职业化发展,妄图达到破坏根据地的目的。他们的手段是:
  一是利用会门。日伪特务组织利用落后群众的封建意识,组织反动会门,破坏抗日活动。一般大道首住在敌占区,指使小道首在根据地搜集情报,进行破坏。
  二是利用商人、地主恶霸。日伪政权利用往来根据地贩盐的商人瓦解鲁南三军分区独立二团(王其信部)。被斗地主恶霸逃至敌占区后,敌人即设法收容,然后部署任务,派回根据地进行破坏。
  三是利用伪军属。日伪特务利用伪军属到根据地赶集、走亲戚,进行侦察活动。伪军中队长藏永连伯父曾被派往根据地活动。个别抗属受布谣言,鼓动战士逃跑。
  四是利用女人、小孩。日伪特务组织利用女汉奸、女流氓以找抗日政府工作人员谈恋爱为名进行色相勾引,获取情报。郯城警察所派出一批少年以雇活为名到根据地安身,搜集情报。
  五是利用内奸配合偷袭。日伪特务组织在袭击目标内部预先埋伏内奸,然后里应外合。敌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到茅茨村查岗,借故将值班民兵拉走,然后派日伪突击队对茅茨村的抗日力量进行了袭击。
  针对敌人以上破坏活动,郯城县公安局在抗日根据地内加强了对军民的锄奸教育,实行了 “五家连环”保,组织民兵、自卫团站岗放哨,严格盘查过往行人,并开展了反会门斗争,措施是:
  加强军民锄奸教育。根据滨海区党委“全党必须紧迫动员起来,担负反奸斗争的任务,组织群众,教育群众,警惕特务的各种活动"的指示,公安局加强了群众性的锄奸反特工作,在群众中开展了以敌特奸细的危害性、反特除奸的重要性和如何进行反日特为内容的宣传教育。1945年后,又加强了反国特教育。教育的教材是:公安部门有关锄奸工作的重要批示、文件,领导人关于反特斗争的报告,自编的 《反奸细活动常识》、《反会门布告》等,还有各类宣传单及〈〈滨海农村》等报刊登载的锄奸消息。教育形式:对部队采取集体上课讨论的方式,对地方干部则采取报告的方式,对农民、学生则采取开大会的方式。在教育中,注意联系实际,凡重要案件破获后,公安局及有关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每次召开公审大会都尽量多组织人员参加。
  组织防特戒严。公安局在根据地周围的村庄都建立了戒严线,俎织民兵、自卫团、儿童团在复杂村庄和交通要道,轮流站岗,盘查来往行人,防止敌特奸细混入。一旦发现情况,以哨为令,民兵、自卫团便迅速赶到。实施戒严后,有很多敌伪便衣特务因没有路条不敢到根据地活动,有不少特务刚到根据地就被查获。据统计,仅1944年就查获奸细3名,敌特7名,伪特8名,土匪3名。
  监视坏人和伪顽家属。公安局为了控制敌特在根据地内的活动,做到敌动我知,实行公开管理与秘密监视相结合。在集镇严格检查店铺和难民,对复杂村庄经常进行户口清査,并且布置基本群众严密监视坏人和伪顽家属。据1944年统计,通过此项工作仅群众就查获奸细敌特达31人,群众检举后被公安局抓获的奸细敌特3人。
  为了加强对敌斗争,1944年初,公安局将原来的侦察组扩大,组成了20多人的武装反特工作队——侦察队,深入敌占区、边沿区开展对敌武装斗争。其主要任务是:开展政治攻势,打击主要的奸特分子,争取协从分子,开展必要的内线工作。
  建立内线,打击敌特。公安局选择一些工作能力强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公安人员组成调查组,专门开展对日伪的调查研究工作。1943年下半年起,有重点地在部分集镇(以马头、城关为重点)布置开展内线工作。公安局首先从地方党组织中选拔政治坚定,有活动能力,在地方有良好社会关系的党员,进行必要的训练后,派到敌人内部作长期埋伏。其次,公安局从叛徒、特务、伪军、俘虏中选择确有悔改Z心和具有民族意识并具备活动条件的人员进行政治教育,生活上给予特别优待,在履行了必要手续后,将其释放安排在敌
  占区,为抗日政府工作。侦察队在敌占区、边沿区活动时,还注意在日伪内部选择目标,建立内线,以求准确地打击日伪政权。郯马公路旁一座炮楼的伪警官因给养困难,写信给公安局请求准许其运给养,表示有恩后报,有事可以帮忙。侦察队不失时机地与其建立了关系。
  支持干群与敌斗争。1944年秋,日本侵略者实施经济侵略,强迫占领区群众交纳棉花等物资。侦察队立即组织敌占区4个村庄的群众与敌斗争,坚决不给敌人一两棉花、一文钱,在侦察队的帮助下,群众取得了胜利。同时,公安局积极支持边沿区、村长的工作。大高庄离大埠伪据点只有六七里路,宋家庄离马头只有四五里路。在公安局的支持下,村长们大胆开展工作,建立了优秀的民兵武装,日伪军不敢再到这两个村庄去骚扰。
  坚决执行镇反政策。当奸特、土匪破坏猖狂时,公安局坚决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首要分子和罪大恶极者坚决予以镇压。利用集市召开公审大会,公开枪毙影响面大的奸特土匪,同时释放一批罪恶小、愿意悔改的奸特、土匪,并通过张贴布告,发表讲话,扩大影响。日伪政权在三井村安插的情报员朱X X经常向日伪报告抗日力量的行踪,还以种种罪名敲诈百姓,奸污妇女,群众对其恨之入骨。公安局在三井村逮捕了这个狡猾多端的汉奸。审讯后,呈报地委批准,在泉源头集市上召开公审大会将其处决,同时,对其他汉奸及家属也提出了警告。此后,三井村由游击区变为向南开辟工作的根据地。
  搞好统战工作。攻克桃林镇后,公安局在争取教育广大基本群众的同时,也积极争取镇上有较大影响的大地主马四。侦察队住在马四家里,每个队员都做争取工作。公安人员的优良作风教育感化了马四,使其积极支持他的侄子当上了抗日政府的镇长,稳定了桃林的局势。
  1944年冬,海沿村汉奸张x X同江苏泰州汉奸串通后,在抗日根据地边沿村庄秘密活动,拉拢了一批青年参加泰州汉奸组织“和平军”。公安局侦察队获悉后,于一天夜间将汉奸张XX逮捕,经报专署公安局批准,将其处决。据1944年统计,公安局侦察队击毙伪军7名,俘虏伪军16名,土匪16名,瓦解伪军8名。缴获步枪12支,卡克枪10支,子弹500余发。
  1945年7月16日,滨海区、鲁南区部队解放了马头镇,全歼日军1个小队和500余名伪军。随后,又乘胜包围郯城县城。在强大的政治、军事攻势下,郯城守敌于1945年7月23日逃至新安镇。郯城解放。
  1945年底至1946年上半年,国民党向却城解放区派遣了大批特务。因此,郯城县公安局由反日特转移到反日特、国特并举。1946年下半年,县公安局以反国特为主。针对特务在郯城县的活动特点,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在老解放区,各级党组织和群众团体利用国特破坏的具体事例教育群众,积极同隐藏的国特分子作斗争。郯城县公安局在马头、泉源等重大集镇建立了隐蔽的侦察工作点,对嫌疑分子进行了严格控制。并挑选了一部分政治上可靠,善于联系群众的干部充实基层公安保卫组织,加强了对村公安员的培训。
  在新解放区,以政府名义明令取消一切日伪政权与特务组织,镇压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分子。在建立了民主政权与群众团体的区、村挑选政治上可靠的同志任公安员,建立公安小组及单线的公安网,作为锄奸反特斗争的骨干。在边沿区,武委会与公安局互相配合对边沿区的民兵组织进行了审查整顿,加强了民兵力量。边沿村庄分别组织联防,设立盘查站,组织戒严线,并在群众中进行反特斗争的政治教育,开展公开与秘密的群众检举运动,铲除特务在民主政府内部安插的奸细。公安局在敌人内部建立了坚强的点线侦察,加强了武工队与工作队的活动。
  1946年,仅四五个月的时间,郯城县公安局就逮捕了十几名从徐州派入的国民党特务。特务孙思杰潜伏马头后,拉拢了部分地主,领取了 “鲁苏边区第一支队”的委任状,秘密建立反动武装。又与马头另一特务房雪楼,城关特务孙焕珍接头、策划,秘密组织两个暴动大队,在城关和马头同时暴动。被公安局察觉后一网打尽。
  1946年下半年,在边沿区,国特主要是策动武装叛乱。在新解放区,国特主要是收容部下,利用旧关系进行匪化活动和武装暴动。在老解放区,国特主要是采取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较隐蔽的活动。
  国特通过其反动组织在解放区内组织暴动,建立反动武装。红花埠有30多人阴谋暴动被公安局及时破获。内战爆发后,国特在解放区内进行疯狂的颠覆活动,秘密传递情报,打信号弹,暗杀干群等。一次敌机轰炸时,敌特打信号弹指示目标,炸毁县军火储藏室1座,死亡群众二三十人。“暗杀团” 成员魏学武以行医为名,刺探情报,网罗余孽,大搞暗杀活动。一些特务分散在解放区基点村里,人民政府布置什么工作,他们就破坏什么工作。有的特务在夜间打“黑枪”威胁群众,严重扰乱了解放区的社会秩序。
  郑城县公安局针对国特的破坏活动,与之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其具体做法是:开展反特防匪教育。从党内到党外普遍开展了反特防匪教育。公安局将逮捕的国民党特务教育后,组成反省队,在全县各区各大村、集镇召开群众大会,先由群众控诉特务罪行,再让特务坦白交代,然后根据党的政策和特务罪行分别进行处理,仅1个月就宣传39个区,受教育群众达3.3万余人。
  在敌区建立“关系”。为了掌握敌特动向,公安局在敌占区建立了一批“关系”,做到特务在敌占区活动能够了解,进入解放区后能及时发现。
  登记还乡人员。对还乡“难民”及国民党军队复员还乡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县、区民政优抚部门成立了还乡“难民”招待所,对还乡“难民”登记管理。县公安局通过招待所内部工作了解掌握混入“难民”中的重点嫌疑对象,开展侦察监视工作。
  实行路条制。在解放区内,党政军及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在通过交通要道时,需持有本机关印制的路条。村民在本区范围内,持村公所签发的路条。出县时,必须持县以上政府签发的路条。当时通用的路条式样如:
  兹有王家村XXX,前往X处干XX事,希沿途放行。村长:XXX (章)
  年月日
  通过严格盘查来往行人,有效地防止了奸细混入解放区。逮捕敌特骨干。公安局经过侦查,破获了国特在郯城8个大队的敌特番号,逮捕了一批敌特分子。在杨集,公安局破获了三青团的1个地下工作站,逮捕了站长。
  1946年10月25日,滨海地委下达反特工作紧急指示。县公安局根据其他被国民党占领的地区内,还乡团与潜伏在地方的“斗争对象”互为表里,对解放区政治、经济给予严重破坏,特别是政治上的摧残异常慘痛的教训,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采取宽大和镇压相结合的政策。在策略上“先发制人”,对地主阶级严加管制。县公安局作了以下几项调查:
  (1)对逃亡在外,有政治活动的地主及与国民党有社会关系进行联系的地主,分别了解清楚,确定紧急处理办法。
  <2)对可能被国民党利用的土改“斗争对象”和已被委任国民党政权职务的人员,进行调查,监视其行动,确定紧急处理办法。(3)对来往于国民党占领区的商人的政治背景及政治活动进行调查,确定紧急处理办法。对以上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后,排列了危险分子名单,经县委讨论,地委批准,形势一旦恶化,迅速将这批危险分子集中起来,押解到后方,加强管制。在解放区内部,公安局还对干部、民兵中的不纯分子进行了清洗,以保证民兵组织在任何严重险恶的情况下,都不发生叛变事件。
  加强侦察工作。公安局加强了对潜伏在解放区的国民党 “地下军”的侦察工作,在敌人占领郯城前及时予以镇压,使敌人进攻时失去耳目。
  立即组织反特武装,布置隐蔽工作。公安局根据实际斗争的需要,对全局人员做了统一安排。一部分公安人员调出来参加敌后武装斗争,一部分公安人员隐蔽在农村做情报工作,使公安局能基本掌握全县敌情。
  分批处理在押犯。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遵照滨海地委的指示,公安局对在押犯进行了处理,枪毙了一批,判了一批,放了一批。地委指示,郯城县委在国民党占领知城的紧急情况下,有处决权(处决后,即补报地委批准备案)。公安局办理的死刑案件,由局长李鸿儒代批。
  1947年1月,蒋介石调集30万军队,对山东发动重点进攻。南线以8个整编师沿沂、沐河北上。郯城县公安局根据滨海地委《关于目前临郯反特工作紧急指示》,在敌人占领郯城前,将特务、地主恶霸、国民党党棍及将危害党和人民的反革命分子一网打尽,逮捕了100多人,押送转移到后方。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两支武工队,在敌后开展武装斗争。李鸿儒率领20多人的公安局武工队在郯城北部活动,秦保堂率领20多人的公安局武工队在马陵山南部活动。1947年的头5个月中,公安局共镇压叛徒、特务、还乡团等反革命分子300多人。
  1947年3月150,国民党八十三师突然包围了郯南武装力量指挥部驻地北涧村。县独立团和各区武工队浴血苦战,突破重围,公安局武工队作战异常英勇,损失严重。在救出县委副书记杨荣杰回到解放区后,仅剩3人。后称“3・15”事件。
  遭此挫折后,公安局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重新调整了武装力量。新任中共郯南工委书记的李鸿儒,率领一支公安局武工队在郯南开展敌后游击战。秦保堂率一支武工队配合中共郯北工委领导的武装力量活动,打击敌人。同时,公安局派出干部深入群众,坚持边沿区斗争。公安人员程永奎被派到马陵山中部山区后,发动群众,建立民兵武装,利用山区石头多的特点,制造了几千个地雷埋设在山口要道。1947年7月的一天夜里,驻郯城1个营的国民党军队和3个国民党县中队偷袭马陵山防线。程永奎点火为号,地雷到处开花,枪声四起,打得敌人狼狈逃窜。8月的一天,国民党二十五师1个营包围了马陵山中部的民兵武装,用大炮猛烈轰击民兵阵地,掩护步兵冲锋,企图控制马陵山阵地。程永奎指挥民兵英勇战斗,坚守阵地,发挥了21门土炮的威力,打退了敌人的数次冲锋。下午5点,熊非带领滨海三团闻讯赶到,部队、民兵全面岀击,敌人不支,留下100多具尸体逃走。
  1947年冬,公安局武工队侦察到敌徐塘车站兵力空虚,只有一批特务和还乡团防守,迅速报告给滨海军区司令部。随后,公安局配合滨海二团打开了徐塘据点,俘虏了100多名特务和还乡团骨干。经审讯,公审处决了马士贵、刘七等10余个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教育释放了近百名罪恶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特务、还乡团员、国民党政权人员及地富子弟,起到了分化瓦解敌人营垒的作用。
  1948年7月,公安局经过调集,重新组织了两支武装力量,深入敌后,打击敌人。一支以周义连为队长的武装工作队,活跃在马陵山东,郯城东南部,配合县、区武装力量打击敌人,开辟新区。另一支以宋怀喜为队长的政治侦察队,活动在郯城西部,沂河两岸,以马头镇为重点,侦察敌特组织,打击敌特。各区公安人员也积极组织各区民兵组成小股武装,潜入敌后开展工作。7月的一天,公安员阎常松带领民兵丁继祥等7人组成武装小分队,连夜翻过马陵山,越过沐河,绕过敌人数道封锁线,步行100多里潜伏到郯城西南部的常集村开展工作。敌人发觉后,集合了两个乡中队和周围各村的还乡团包围了常集村。阎常松等7名同志在人民群众的帮助下,借助村庄民房的掩护,打退了敌人的轮番冲锋。然后,在夜色中胜利突围,连夜回到解放区,无一伤亡。县委为表彰这一光辉战绩,在三铺村召开了庆功大会。此后,公安局及各区小股武装神出鬼没地战斗在敌人后方,给敌人以沉重打击,给敌占区的人民带来了希望。第三节取缔反动会道门
  清朝末年,郯城县有收元道、三教堂、八卦道、争地会等封建迷信团体。1910年(宣统二年),圣贤道首先传入郯城。随后,九宫道、一贯道等亦相继传入。
  圣贤道郯城县圣贤道先后由两股传入。1910年(宣统二年),临沂县大道首马守恩来郯城传道,发展了陈庄马如林等。另一股是1916年(民国5年),青州博兴县杏河朱村的朱月贞来知城传道。首先发展小埠乡肖屯村王学信,而后发展小埠、庙山、归义、马头、房庄、港上、高峰头、杨集等地的10余人,1924年(民国13年),归昌乡陈庄四村马如林在家中开办法场,收渡道众。先后收渡杨集、归昌、泉源等乡50余名道众。1927年(民国16年),马如林与长清县大道首谢玉芬在李庄乡开法场,考取号官,此后,在郯城县发展道首150余人,道众2,000余人。1933年(民国22年),王学信之子王传尧在家中开法场,27人考上法号,此后,在全县发展了道首400余人,道众10,000余人。
  圣贤道又可分为大圣贤、小圣贤。大圣贤由长清县谢老庄谢春安、谢春生及其父传入,称为“顺元盘”。兄弟俩在其父死后分成金元盘、顺元盘。上有盘主、金笔、明眼、盘师四大座,下有号、法;,大圣贤在抗日战争初期发展最多,尤其是郯城县南部。盘主韩守品、梁化南于1941年(民国30年)投入九宫道后,该组织已人数不多。小圣贤内分为金元盘、顺元盘、户秋场3个派系。1924年(民国13年)由朱月贞等人传入,并逐步发展至全县,有道众10,000余人。九宫道1930年(民国19年),九宫道会师李书田笼络了安徽省九宫道大道首姬四妈妈,河北省大道首刘玉山及山东省临沂县大道首王善道等人,在鄰城县正式兴办九宫道,发展了一批道首。以周振刚、宋兰奎、李玉斗等人为首,活动在郯城、马头、城关、李庄、马站、泉源、沙墩、房庄8个乡镇48个村庄,发展大小道首60余人,道众2,000余人。以刘万年、邹学义、邹学增、李树昌等人为首,活动在郯城南部杨集、红花、高峰头,花园等5个乡,57个村庄,发展大小道首80余人,道众3,000余人。
  一贯道1930年(民国19年),由益都传入郯城县马头、房庄、城关等10余个村庄,发展了5名道首,156名道众,职务有坛主、点传师等。
  先天道由东海县桃林陈光汉在郯城县红花埠、高峰头一带传道,职务分盘主、扶乩员、扶缆。1940年曾发展到1,000余人。
  三圣坛由苍山县传入,分布在大埠、归昌、红花、房庄等地,主要都过扶乩进行造谣,多在灾情严重,疾病流行时乘机活动,多时有41名道首,1,192名道众。
  眼光会传入郯城历史较久,主要分布在杨集、港上、城关、房庄、泉源等地。以治病为名,烧香许愿,骗人入道,有6名道首,38名道众。
  1940年(民国29年),大道首李书田投降了日本帝国主义,把九宫道改称“亚东未来和平佛教会”先后在济南、天津、北京召开会议。郯城县大道首赵建堂、邹学义、任庆和等十几人参加了会议。他们提出“与共产党势不两立”和 “万道归九宫”的口号,企图统一会门组织于九宫道门下共同反共。1941年(民国30年〉,九宫道成立了反共自卫团淮寺绥靖军。郯城县五六区九宫道成立了2,000多人的反共武装,系淮寺绥靖军一纵队第三支队,设四个团。支队长马恒德,团长邵士德、韩宏道、张灵月、王士秋。与日本侵略军勾结在一起到处抢劫,并与八路军作战。半年郯城县还组织了资财献纳委员会的3个分会。赵建堂任第一分会长,邹学义任第二分会长,孙思光任第三分会长,向道众募捐铜铁送给日本人制造枪炮。仅赵建堂在本村和梅岭齐就募捐了350多斤铜铁送给日伪警察所。
  日伪政权极为重视会门,在特务机关内专设会门工作部。在敌占区,他们以会门形式组织群众,提出“保家防匪” 的口号,阻止八路军进入敌占区活动。在边沿区,他们积极发展会门组织,使其成为进攻、蚕食抗日根据地的先锋队。在根据地内,他们利用会门作掩护从事各种特务活动,反对抗日政府;在日伪扫荡进攻根据地时作内应,甚至组织武装暴动。国民党特务机构也以会门组织欺骗群众,对根据地进行破坏。
  对此,公安局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在根据地明令禁止会门的活动,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和揭露敌人利用会门破坏根据地的种种阴谋及其破坏活动。勒令会门头领向政府坦白自首,然后宣誓不再进行反革命活动;对一般会门群众教育后,吸收其加入革命群众团体,从而使根据地内大部分会门组织解体。在敌占区和边沿区,公安局派人打入会门内部,做争取团结会门群众的工作,孤立其中的奸特分子,使部分会门组织转向抗日方面,或自行解散。
  1945年(民国34年)初,日伪政权秘密拉拢边沿区宋家庄会门首领宋兰奎,称他有“龙凤之姿,帝王之位”,许诺替他打天下。宋兰奎在金钱地位的诱惑下,暗暗恢复会门组织。3月6日,宋兰奎在宋家庄竖起“替天行道”的太白旗,号称“后清”。当夜,驻郯马的日军1个小队,配合伪军500余人,带迫击炮10多门、机枪10余挺,进占宋家庄,并以宋家庄、田小埠为基点,向四外伸展,扩大傀儡政权“后清”的统治辖区。宋兰奎跑到崖上村一带为日伪军作欺骗宣传,称日伪军与过去不一样了,饿死不吃民粮,冻死不住民房,强迫群众向外散发荒谬的宣传品。
  1945年3月7日以后,郯城军民奋起反击°却城独立团和老四团将宋家庄、田小埠的敌人紧紧包围。公安局逮捕了少数通敌造谣破坏者。8日,崖上民兵10余人顽强阻击了马头出动的180多名伪军,打破了敌人的增援计划。田小埠的伪军在抗日部队、民兵的紧紧包围之下,给养困难,于10日黄昏狼狈逃窜。11日夜,宋家庄的日伪军溃退马头。至此,日伪军极力扶植的“后清”伪政权垮台。
  郯城县委领导军民组织了声势浩大的对敌宣传攻势。全县干部分成小组深入各村,用宋庄会道门组织“后清”伪政权的事实教育群众,以过去郯马之敌利用会门组织小刀会,后又杀死无数小刀会员的罪恶事实,揭穿了敌人企图利用会门重新组织小刀会的阴谋,使其阴谋彻底破产。
  1947年(民国36年)2月,国民党占领郯城后,圣贤、九宫合流。道首李振江在郯城与新沂交界处多次召开道首会议,策划组织了反动武装——卫国部队、保乡部队、平仁部队、保国部队,配合国民党军进攻解放区,袭击人民武装。1947年(民国36年)7月,道首赵建堂担任了中华通讯社郯城分社长,指使会门首领到解放区进行特务活动,搜集情报。
  会门道首还利用买法号,领准子,免灾躲劫为手段骗取民财,道首张云生传道前一无所有,传道后用道众的钱买了60多亩地。郯九区道首尹广金等利用坐功之机奸污妇女。1948年(民国37年)4月,道首马同贵等在郯六区胸沟庄利用欺骗手段迫使农会长,民兵队长等村干参加九宫道。1949年7月,公安局对胸沟庄会门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公安人员对会门情况分析研究后,先对受欺骗加入会门的一个青年民兵进行政策、前途教育,使其坦白了会门组织和活动情况,然后将参加会门的村干、民兵及一般群众召集在一起进行教育,使其检查坦白,提高觉悟。接着,公安局召开了村民大会,对会门的反革命活动进行了揭发,宣读了政府布告,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了会门的反动本质。
  郯城县公安局认真总结了取缔胸沟庄会门工作的经验教训,在全县开展了取缔会门工作。取缔时,首先对会门中的中间分子进行教育,待其成熟后,通过他们在会门群众中宣传揭发会门的罪恶,并利用村中的小学教员及在道人员家庭中较进步的分子进行反对迷信的宣传。公安局对承印反动迷信宣传品的印刷所,勒令停业。其具体步骤为:
  一是张贴布告。公安局广泛张贴省政府取缔会道门的布告。为使省政府布告家喻户晓,公安局将布告内容结合会门中的典型人、事,绘制成漫画、幻灯片到乡村中广为宣传。
  二是制表登记。公安局号召参加会门人员到公安局登记。对有罪恶的会门头子及时打击处理。一般会门首领登记后,令其公开向群众宣誓悔过,酌情取保释放。
  三是解散会门。公安局对各种会门进行调査了解,研究其发展历史、宗旨、领袖、人数、成份、创始人、经济收开支情况、一般会众的思想状况。然后,公安局在会门中选择培养积极分子,利用他们以会门浪费消耗,黑暗欺骗的实例,联系会众的切身利益,现身说法,揭露会门被特务利用的罪恶事实,启发会众的觉悟。待时机成熟,即召开大会,让道首在群众面前悔过,揭发会门黑暗历史。最后,由会众自动提出解散组织。在取缔中,公安局对罪大恶极的会门头子或抵制破坏取缔工作的会门分子进行了打击,逮捕了9名道首。
  取缔会门之后,会门的反动活动并没有停止,但其活动的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公开活动转为秘密活动,以明传四书暗传道的方式巩固组织。1949年9月,道首赵建堂以做买卖为名到徐州与大特务分子杨子功会面,密谋恢复会门。赵建堂回到郯城即与盘主陈宗汉等进行联系,集合部分老道首,布置其开展活动,在群众中散布要发生世界大战的谣言,致使群众不安心生产,忙于参加会门活动,坐功夫,消灾躲难。圣贤道秋公王兴善伪装积极骗取了群众的信任,当上了村干部,在其掩护下暗地进行道务活动。
  1951年5月10日,郯城县公安局遵照省政府“严厉取缔会道门”的指示,在县镇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于拂晓统一行动,逮捕道首41名。随后,县委发动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学生以各种形式(文艺演出、布告、传单、漫画等),在集市、各种会议及自然场合进行取缔会门的宣传工作。让小道首现身说法,由道众控诉,对会门组织进行揭发。各乡干部明确分工,分别到各村召开村民大会,迫令办道人员到公安机关登记,号召道众退道。
  第一次镇反期间共逮捕各种会门的大道首118名,登记了圣贤道、九宫道、一贯道、先夭道、眼光会、三圣坛等办道人员377名,有16,269名各种道众退道,查封了18座坛堂,缴获了一批法衣罪证。罪大恶极的反动道首大部分受到了严办。4名反动道首被处决,70名反动道首被判刑。反动道首杨怀伦,1938年担任汉奸村长时,取得了日伪政权的支持,积极发展道徒达5,600余人。1947年,杨怀伦任保长,复辟倒算,与地主杨怀善逮捕了大批村干部,杀死停车庙村副村长于徐州。解放后又破坏土改和参军等工作,于1951年被逮捕处决。
  在第一次镇反中,中小道首、办道人员有半数参加了登记,有一半以上的道众退了道,大部分会门组织停止了活动,但是仍有一些反动道首暗中进行活动。郯城县公安局根据专署公安处的指示,以郯五区为重点对取缔工作不彻底的11个村庄派入工作组,进行重点清查。归义村九宫道首唐敬义在第一次镇反运动中采取假登记的方法蒙混过关,暗中却在马陵山区鲁庄子、盐店一带进行道务活动,发展道徒。唐敬义自称是“刘伯温"的化身,来世的“军师”,每年在三月三、八月十五、腊月三十进行上供、开表等活动,借以愚弄群众,勒索钱财,在第二次镇反运动期间落网。在第二次镇反运动中共逮捕反动会门首领84名,镇压罪大恶极者2名。经过两次镇反运动,反动会门组织基本被摧垮。但是,有些反动道首仍然不死心,一有时机即进行秘密活动。如碑柱村圣贤道明眼刘德生与徐洪德等乘婚丧嫁娶之机进行秘密串联,先后在郯城、苍山的3个公社9个村庄进行道务活动,与田广奶、潘克昌等11名会门首领烧香磕头,造谣惑众,进行反革命活动,阴谋推翻共产党。1963年被公安局侦破,将刘德生、徐洪德逮捕。
  1965年,郯城县公安局对全县会道门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各种大小道首586名,道众2万余名,解放后经过数次镇反运动,对反动会门进行了严厉取缔,绝大多数骨干分子受到打击和处理。50%以上道众声明退道。全县共处理了反动道首206名,其中枪决7人,逮捕153人,管制46人,经登记悔过的中小道首380名。
  1980年以后,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一些反动道首自以为时机已到,进行了疯狂的复辟活动。一贯道道首郑开和自1972年始进行秘密串联,散布流言蜚语,每逢初一、十五烧香磕头,跪香用功,活动越来越嚣张,1982年被公安
  局破获,责令其公开退道,登记悔过。郯城县公安局对会道门复辟案件发现一起,破获一起,并对反动道首和办道人员进行
  了严厉地打政保科干警在收集物证
  击。1983年9月,公安局破获了一起以王传尧为首的重大反动会道门圣贤道复辟案件,逮捕反动道首58人。
  〔附〕反动圣贤道活动情况:
  1916年(民国5年)青州博兴县杏河朱村大道首朱月贞、傅文彬在郯城县肖屯村发展王学信、王传尧入道。经王传尧的积极活动,到1945年(民国34年)已在城关附近4个乡15个村发展了13名堂主,发展了700余名道众。1946年,(民国35年),堂主陆绍华、韩玉起组织了名为“ 曲线救国团”的特务组织,从事反革命活动。同年,陆绍华、韩玉起被人民政府依法逮捕。
  1949年,王传尧接到青州大道首傅传彬的来信后,在城关附近发展会道门组织,抵制人民政府取缔会道门的运动。1950年在城里新建佛堂9处,发展道众113名。1951年主传尧先后纠集道首道众40余人在城关集会3次。
  1951年5月,郯城县公安局对反动道首进行了集中打击,开展了取缔会道门的运动。但是,以王传尧为首的反动会道门组织不思悔改,却变本加厉地进行活动。大道首王传尧被捕后,王传尧之子王寿松(号官)、周守法等人纠集道首和办道骨干50余人在道首刘项九家中集会,由王寿松针对道首的思想进行气节教育,嘱咐道首们经受考验。会后大摆酒宴,招待众道首和办道骨干。道首王寿松、杨王氏、崔孙芬、韩李氏等先后在城里进行个别串联,小型集会,教育道众诚心修道。
  1951年10月,王传尧因病释放回家,各处道首闻讯即携带礼物以看病为名进行集会活动。王传尧再三嘱咐道首劝弟子专心用功,并嘱咐以行医治病为名开展活动。1952年城关道首刘项九、韩李氏为儿子办喜事,各地道首们以送礼为名聚会讲道。王传尧为巩固其会门组织令其女杨王氏在城关与崔静芬、韩李氏、张青芸等拜为干姊妹,并封为“皇姑”。王传尧等提升明眼1名,二步士1名,发展道首50余人,道众4,000余人,在40多个村庄内进行道务活动。1955年10月24日,公安局破获了以王传尧为首的圣贤道复辟案件,逮捕32名道首。同时在城关、庙山、红花、新港等10余个乡内开展了一系列的传和取缔登记工作。
  1979年大道首王传尧由劳改队保外就医。冋家后仍不思悔改,首先促使其弟王传法,子王寿用等恢复道务活动。并对来看望的王振生、梁志忠、张传信、汤方文、仇占奎等数十名老道首旧道友进行拉拢,鼓动他们传授功夫,恢复发展组织。
  在王传尧的指挥策动下,在老道首王振生、少掌柜王寿用领导下,反动圣贤道迅速恢复发展起来,仅三四年的时间就遍及郯城、临沂、临沐、苍山和江苏邳县、新沂、东海、赣榆、铜山9个市县的76个乡镇257个村庄。英会门纽织下分5个支股:郯邳支股一一邳县张庄原大道首张云生之子张传信继承父业,串联道首汤方文、李明向,苍山老道首朱成启等活动在郯北及苍山、新沂、东海等县部分村庄。后又在王传尧指令下与红花号官梁志忠勾结,在红花等地进行发展活动。郯南支股一一薛寨子老道首李成栋与道首周永淸勾结,在郯南归昌乡进行发展活动。郯东北支股——赵庄安守清,子继父业,同临沐县道首陆景富等在郯东北部和临沐西南部发展活动。郯北支股——刘埠村史永祥,子继父业与仇占奎勾结,在庙山等地发展活动。郯西支股——刘小埠老道首狄维旺在大道首王传尧的直接指挥下,与王振生一起在马头、房庄、港上等地发展活动。王传尧指令“号官”到各处设坛办齐家,用修来世福引诱、发展新道徒。王传尧等共下坛齐家323场,恢复老道徒729人,发展新道徒3,136人。王传尧等为壮大道内势力,充实会门骨干,指令各支股迅速呈报步士名单1,200名,经核实后由王传尧批点一步士311名,二步士162名,三步士26名,大贤50名,小贤103名,号官1名。
  王传尧在道务活动中以“亡灵钱”、“问路钱”、“节麦钱”、“中士钱”、“孝敬钱''等为由收敛钱财。王传尧4年共收敛道费1,270元自肥。邳县道众为其办道买了一椚门行车。篡他道首留用和尚未交的道费1,475元。反动圣贤道复辟后大肆进行造谣破坏,欺骗群众,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王传尧等道首说:“癸亥年” (1983年)是未劫年,有七七四十九天的水、火、风、灾,不见星辰日月,世界一片混沌,未劫年乱世后人死大半,要改天换地,李王在燕南赵北、条河两岸出世坐殿"。庙山公社一些村庄传出“甲子年要大乱,出嫁的闺女要给老的送锅饼,大难时一家人能得团圆”等谣言。结果部分村庄出嫁的闺女都争着往娘家送锅饼,搞得人心浮动,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1983年9月,这起以王传尧为首的反动圣贤道复辟案件被破获,逮捕反动道首58人。
  第四节处理敌伪人员
  1945年7月23日,却城第三次解放。县公安局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出示布告,明令取消一切日伪政权及特务组织。根据上级指示,结合郯城实际,公安局从8月起在全县范国内开展了敌伪人员悔过自新运动,对伪顽人员普遍进行登记教育。登记后,公安局对多数自新人员进行了宽大处理。但是,由于口新人员中,罪恶程度不同,情绪也不稳定,思想上很容易出现反复,为了对这些人员进一步进行教育,促使社会秩序尽快安定,公安局专门抽调一部分人员,在副局长赵宗昌的带领下对自新人员重新进行更为详细的登记。公安局在全县设立了多处登记点,例如田哨登记点由庞维方负责,登记四、五、六区的日伪人员;城关登记点由邹训宏负责,对城关镇的伪军和日伪待务进行登记。
  登记后,公安局组织自新人员进行集训。通过集训学习,提高了自新人员的思想认识,认清了当前的形势,明白了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在集训的基础上,公安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党的政策,对集训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对一般日伪军政人员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恢复其公民权;对罪恶较大,职务较高,经教育后坦白交代较好经群众讨论缩短剥夺公民权1至2个月;对敌特嫌疑分子放冋后,继续进行考査。
  1948年11月8日,郯城第四次解放,为了搞好社会治安, 掌握敌情,通过口新登记摸淸敌人的社会基础和罪恶,进一步发现潜特,为今后对敌斗争打下基础。郯城县公安局根据鲁中南区“摧毁反动党团特组织”的指示,开展了对国民党三青团特务组织的自新登记。开始时,郯城县公安局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宣布解散国民党、三青团及一切特务情报组织,号召其成员到指定地点向公安局登记悔过自新。
  公安局在登记前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经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公安局选择试点,先期进行,取得经验后,全面展开。在登记时,根据具身分、罪恶分别对待。国民党区分部书记以上的到县公安局登记,区分部书记以下的到马头分局或各区登记,并规定登记与悔过分别进行。一般胁从人员登记即可,较重要或有罪恶者登记后再履行悔过手续。由于部分公安人员对国民党反动性认识不足,同时又缺乏策略,开始登记时不是一般化的,不分主次强行登记,就是盲目认为登记者受人蒙蔽,认为国民党人员都是挂名的。前种倾向较为严重,有的同志甚止把此项工作简单化,不了解这是一场复杂的政治斗争,是要从政治上组织上乃至思想上来摧毁敌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人民政权建设。针对以上问题,公安局组织公安人员进行了学习,提高了认识,保障了自新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登记过程中,反动党团特人员想想上有很多顾虑,有的怀疑宽大政策;有的怕大会坦白,避重就轻,避近就远,不愿交证件;有的特工只承认是反动党团员,不承认自己有罪恶, 有的反动党团员负责人只承认是一般的党团员;也有少数分子拒绝登记。县公安局根据登记人员的情况及时在全县广泛宣传党的宽大政策,使其打消顾虑,走坦白从宽的道路,并注意掌握反动组织内部重要分子,利用已登记人员规劝未登记人员。经过多次教育,反动党团特的一般成员很痛快地向政府自新登记,交出证件,说出组织情况;有的还激动地控诉反动党团特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查。但反动党团特的首要分子除个别动摇自新外,大多数都要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才能自新登记。公安局对罪恶较大,不来登记或登记后又有破坏活动的分子,则实行个别逮捕问罪。使党的宽大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从而保证了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1949年统计:全县共有121名国民党员,115名三青团员,18名中统特务登记自首。登记后,公安局对反动党团特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对坦白较好的反动党团特人员允许其就学和就业,对有罪恶者或主要问题没有谈清者分别进行了管制;对过去危害人民较大的分子分别给予剥夺公民权、赔偿、道歉等处分。公安局遵照“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 的原则,对大多数胁从者宣布宽大,给予公民权。对反动骨干则根据悔过的诚意和立功大小,分别在一定时期停止公民权,并令其制订带罪立功计划;对功劳特别显著者,酌情减免其罪或给予其他奖励。城关镇小学教员系三青团员,登记后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党的政策,仍让其担任教员工作。
  1949年,郯城县公安局根据鲁中南区党委指示,还开展了对地富及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清理安置工作。具体做法分为登记、处理、管制3个步骤。公安局对所有地富及国民党军政人员进行了登记。在乡村中主要通过群众政权进行,在城镇中主耍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局根据全县的实际情'况,指定了3个登记点。登记时,分登记、照和、反省、写交待材料,并根据交待的材料,进一步摸线索,查罪恶。全县共有1,371名国民党军政人员和2,883名地主进行了悔过登记。
  对地、富、国民党军政人员的处理工作可分为两种:一是在群众已发动起来的地区,召开群众大会,根据 “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原则,由群众讨论,分别给予处理,处理结果一般是剥夺公民权或者交政府扣押。二是在群众未发动起来的新区,处理工作以行政力量进行。在处时,指出其错误、罪恶,并敎育他们遵守政府法令,好好参加生产劳动,才是唯一的出路。对个别罪恶较大,又有赔偿能力的分子,除政治处分外,还令其赔偿群众经济损失。对地、富、国民党军政人员中较重要的分子和剥夺了公民权的分子,实行了公开的管制工作。实行管制,在老区由群众监视和行政力最结合起来进行;在新区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在城镇主要由马头分局和县公安局负责。如城关镇南关东街国民党军官张乐明抵制登记,并进行破坏活动,引起民愤,公安局对其采取了公开管制。
  1950年对反动党团特、地富及国民党军政人员登记处理工作结束,全县共有268名反动党团待、地富及国民党军政人员受到管制。第五节镇压反革命
  镇反运动
  1949年4月份始,部分国民党特务残余分子陆续潜回郯城,恢复组织,联络旧部。国民党国防部二厅特工李华堂以徐州为依托,成立了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总司令部”,在陇海、津浦线两侧的知城、新沂等地活动,发展组织了联络总站和若干支队。郯城县出现了 “苏鲁边沿郯城游击队”、
  “苏鲁边沿郯城总队"等特务组织。赵福同、张振等10余人多系郯城、临沐两县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潜伏在郯城与临沐交界的马陵山一带进行破坏活动,他们有10余支长短枪。这些匪特心狠手辣,对人民群众威胁很大。郯城、新沂之间有田六的残部;郯城、苍山之间有张思俭的残部;还有王其信的残部及部分兵痞、散兵游勇在郯城周围进行破坏。他们常以三五成群的小股匪特活动为主,昼伏夜出,变化不定。时常冒充公安人员或民兵活动于新解放区,进行抢劫、绑架、暗杀、路劫等。1949年4日27日夜,活动于临沐、郯城一带的武装匪特突然包围了郯城泉源区石桥村,打死1名村干,绑架2名村干,抢去部分物资。徐桃、沐河、郯五、郯六区特务打信号弹的现象极为普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郯城县公安局为了彻底消灭残余匪特,充实调整了侦察情报干部,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破获了一批案件。以王紀泉为首的土匪集团持枪抢劫,十分嚣张,甚至连公安局东边的布店也遭到抢劫,经侦察将该伙土匪逮捕。1950年前后,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以零星、小股活动为主。潜伏在外地的国民党、三青团人员及中统、军统特务骨干以经商为名,常潜伏于两省两县交界处,联络旧部,进行破坏活动。有的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查户口;有的在群众中造谣、打信号弹扰乱社会秩序;有的拉拢腐蚀个别民兵、村干,打入村政权;有的暗杀村干部,集结反革命势力,阴谋暴动。如国民党军官张作栋和国民党区长张广信逃亡到上海后,经常派部下朱廷动来郯城活动。郯五区、郯六区有几十个人跑到上海找张作栋。徐桃区特务李如法,解放后隐藏在徐州,指令部下在郯城造谣,威胁群众把分得的果实退还给地主。
  县公安局为了稳定郯城形势,狠狠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郯三区厂沟军统特务刘汉祥原在上海经商,郯城解放后,刘以经商为掩护来郯三区发展特务组织,准备加动,打死、打伤解放军第三野战军七十师驻丁沟部队哨兵各1人。经公安局侦察于1950年初破获,逮捕了以刘汉祥为首的待务12名。彌六区李集村军统特务徐贞具被派遣来郯城后,发展特务组织,组织了武装活动小组,阴谋破坏。公安局对其立案侦察,査清了该股特务组织,将其一举破获。
  1950年6月28日,郯城县召开万人大会,公审国民党郯城县长牛静峰。审判委员会宣布了牛静峰的黑恶:制定8项反革命条例,将各乡解放军眷属驱赶到沂河以西,沐河以东;指挥匪特进攻解放区,在桃林抓捕50余人,在重坊抢粮6万余斤;清理监狱时,一次下令枪杀革命干部群众30余人。最后,人民审判委员会宣判牛静峰死刑,在人民群众的欢呼声中,将牛静峰枪决。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郯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公安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中的“宽大无边”的偏向,全而贯彻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11月,郯城县召开各级干部会、妇女代表会、青年代表会,传达临近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公安局长会议神神,贯彻镇反指亲。同时,县公安局用5天时间传达学习上级的镇反指示,部署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准备工作。
  镇反运动的镇压对象是:解放前为匪,解放后继续为匪的惯匪、匪首及坐地分脏的窝匪、勾匪分子;依靠或形成一股反动势力称霸一方,用暴力或权势欺压霸占强奸妇女,杀害人民,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查有证据的恶霸;凡经过正式手续参加军统的一切成员和中统通讯员以上的特务及参加日军组织的骨干分子;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以上,三青团分队长以上的反动党团骨干;利用会道门勾结国内外敌人,阴谋组织叛乱,有严重敲诈、骗取道徒会众财物和奸污妇女、借治病害死人命者以及假登记仍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道首。郯城县公安局按以上标准,从各种渠道收集镇反对象的材料,整理上报。
  镇反运动从1950年11月1日始至1955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为3期。
  一期镇反(1950年11月1951年10月)运动一开始,镇压了一批群众最痛恨的恶霸地主和还乡团骨干。经过充分准备,1951年4月2日,公安局集中逮捕了一批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
  1951年5月1日,郯城县召开了镇压反革命大会,经人民法庭宣判,处决了40余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会后,组织了镇反大游行,全县有16万人参加了游行。5月10日,公安局有计划、有准备的集中力量逮捕了一批反动道首。6月,经县委批准,以乡区为单位召开控诉宣判大会。按照杀、缓杀、关、缓关、管制、释放等6种方法,加快处理在押积案。大尚庄地主刘永顺1947年当伪保长,趁国民党军队反攻之机,带领地主倒算,逮捕村干部家属9人,亲自用枪打死村指导员侯洪登的父亲侯大英和村民高小乱,抢去侯大英、刘凤山、张东兴的全部财产。1951年6月,司法机关在大尚庄召开公审大会,经人民法庭审判处决了反革命分子刘永顺。反革命分子高朝群,在郯城解放后秘密发展武装,组织了100多人30多支枪的反动组织“苏鲁边区游击队”,在马陵山一带活动,经公安局立案侦察,于1951年春天破获。同年9月6日,公安局在郯六区召开公审大会,处决了高朝群。
  德国神甫台义施在抗日战争期间同日本侵略者相勾结;解放战争时期进行特务活动,镇压农民暴动;解放后台义施包庇反革命分子,匿藏枪支。1951年经公安局立案侦察,从台义施住所搜出藏匿的短枪3支,于1952年将其驱逐出境。
  一期镇反情况详见下表;
  一期镇反打击情况统计表
  1950年11月1日至1951年10月31日
  二期镇反(1951年11月——1952年11月)中,公安局加强了侦察工作,狠狠打击隐藏较深的反革命分子,组织侦察小组奔赴全国各地捕回一批外逃的反革命分子。在镇反工作比较彻底的乡村,公安局加强了基层治保组织和基层政权的建设,逮捕外逃反革命分子达到了总外逃分子反革命的60%, 并进一步加强了侦察工作,为今后的隐蔽斗争奠定了基础。在镇反工作不彻底的乡村,公安局加强了对在家的五种反革命分手的打击,建立整顿了基层治保组织和基层政权,加强了管制反命分子的工作,彻底推垮了反动会道门组织,同时也逮捕了占外逃反革命分了总数的50%、的外逃反革命分子。
  二期镇反情况详见下表:
  二期镇反打击情况统计表
  1951年11月1日至1952年11月31日三期镇反(1952年12月1955年3月)1953年1月30
  日,郯城县召开了全县公安干部会议,抽出一部分公安干事组成两个组,连同原有8个组,分别下到一、二、四、五、七、十这6个区,解决镇反工作不彻底的二类村和三类村,基本肃清了现存的五种反革命残敌,捕回了一批罪恶大,民愤大的反革命分子。同时对全县镇反情况进行了复查判定,检查整顿了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工作。
  三期情况详见下表:三期镇反打击情况统计表
  1952年11月至1955年3月31日
  镇压反革命运动,自1950年11月1日始至1955年3月31日结束,共逮捕各种反革命分子2,078名。其中土匪119名,恶霸678名,特务39名,反动党团骨干15名,反动会道门头子118名,国民党军政人员581名,其他反革命分子528名, 加上对以往积案的处理,镇反运动期间共判处死刑392名,死缓8名,判处徒刑983名,管制208名,释放289名。狱内病死18名,逃跑4名,转外地69名。全县共管制各种反革命分子975名。
  但是,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是不彻底的,对隐蔽较深的反革命分子,基本没触动,就是浮在社会上的公开的反革命分子也没有完全肃清。这些漏网的反革命分子和隐蔽较深的反革命分子并不甘心他们的失败,仍然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如墨河区徐庄翻身农民徐敏乾(曾任过农会长),于1954年9月13日晚上在场上睡觉,被反革命分子徐敏元(地主)。用抓钩将头刨了两个窟窿,刨掉一个手指,当时晕倒在地,幸经急救方才脱险。龙门区大旺庄村惯匪赵永彬组织武装土匪,白散夜聚,进行武装抢劫,至1954年10月先后在郯城县榆林、蔺庄、西曹村、红花埠、东海县的北芹口、邳县运河等5个县20多个村,抢劫达20余次。郯城北关村干部张志印于1955年2月23日被坏分子投毒,一家3口人几乎全部丧命。
  县公安局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再给敌人几次打击,使反革命势力大大削弱下去的指示,于1955年下半年又开始了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第二次镇反运动打击的对象是:坚持反动立场进行反攻倒算的地主富农分子;有伪顽身份的反革命分子和有活动的会道门头子,惯偷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在打击重点上是惯偷和盗窃集团。
  郯城县公安局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于1955年8月中旬进行了第一次大逮捕。随后,又经过充分的准备,于1955年12月对残余反革命分子进行了第二次打击。
  1956年,为配合第二次镇反,公安局展开了强大的政治攻势,广泛深入的宣传镇反政策。从6月1日到9月底全县共有88人投案自首。公安局对仍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罪恶累累民愤极大而又拒不投案自首的历史反革命分子进行了重点打击。许多反革命分子,认清了前途,向政府自首,取得重新做人的机会。
  第二次镇反运动(1955年7月1日——1957年10月31日)共逮捕各种反革命分子1,400名,其中土匪64名,恶霸407名,特务9名,反动党团骨干25名,反动会道门84名,反动军政人员192名,其他反革命分子619名。加上对积案的处理共判死刑231名,判处有期徒刑838名,管制177名,释放187名,转出25名,病死25名。
  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公安局遵照党中央“全党动员,全民发动”的指示,在镇反期间,组织宣传队,分成3个组,采用电影、幻灯、广播、展览、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大张旗鼓的镇反宣传。在法院配合下,公安局选取有教育意义的各种典型案件下乡宣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40%的农民受到镇反教育。马头镇周廷兰(女)经镇反教育提高觉悟后,即向政府检举了其父的历史罪恶和解放后的破坏活动。八区匪首陈守谦(有血债〉逃亡在外进行反革命活动,过沐河时,被阴村马XX看见,立即上前查问,该匪见事不妙,摸起扁担朝马XX打去,马喊逮特务,周围群众闻讯拿枪拿锄追赶,四面包围,将匪首擒获。十区前上寺一妇女检举其父参加会门的活动情况,并交出神佛等。
  第二次镇反期间,收到人民群众控诉检举材料500余份, 其中应捕的150人。通过检举材料和集中搜捕,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和会道门案件40余起。白河区范庄群众于万和检举了8名反革命分子,经调查证实有7名反革命分子应逮捕法办。
  经过两次镇反运动,反革命残余分子被基本肃清,社会秩序更加安定。
  镇反运动总情况见以下表1、表2。
  镇反打击情况统计表
  表1
  1956年4月8日
  自1950年至1957年10月31日镇反情况统计表
  肃反运动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展开斗争肃淸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郯城县公安局根据专署公安处的部署,开展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准备工作。因这次肃反运动主要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内部进行,又称内部肃反。第四季度,公安局对机关、企业、学校中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党团特分子,有历史罪恶的反革命分子或在政治上有重大嫌疑分子进行了发函查对,共发现历史上有反革命职务及罪恶的32人(机关、企业15人,学校17人)。
  1956年2月15日,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李曲厚任组长,组织部和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郯城县内部肃反工作领导小组。1956年5月14日,公安局组成了肃反专案指导小组委员会,负责内部肃反对象的专案审查工作。
  1956年10月2日,关完小参加肃反运动。
  公安局组织全县409名教师集中在城前10天组织教师学习文件,明确肃反
  的意义、方法、政策,进行形势教育。经过动员,在教师中开展了坦白检举运动,有150人自动交代了个人的政治历
  史问题(包括家庭与亲属的问题),有64人写了91份检举材料,并通过各种形式使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和曾犯过错误的教师解除了思想顾虑,放下了包袱。公安机关重点对地委批准的10名肃反对象进行了审查,于1956年10月20日结束。随后,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内部肃反运动结合审干工作,以本单位掌握为主,县委派人指导,采取了边动员边行动的方法,在全县展开。公安局对有重大问题的人进行了肃反专案工作。
  肃反运动于1957年结束,县公安局根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对内部肃反对象进行了严肃谨慎地审核,报临沂地委批准,定为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工商局干部王立森系国民党副大队长,曾杀害八路军营长、干部3人,解放后混入临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后转入郯城县工商局。肃反中,经临沂地委批准定为反革命分子。县公安局根据中央在肃反中提出的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方针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指示,对肃反对象进行了处理。
  在农村,配合内部肃反运动,开展了清洗社内不纯分子的活动,推动了互助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
  平息“毛人”谣言
  “毛人”谣言在知城引起的骚乱陆续发生过多次。影响较大的几次时间为:1949年10月,1953年6月,1953年12月,1954年6月,1975年4月。这些谣言多由江苏省的东海、新沂、沐阳等县传入。开始群众并不恐慌,有的群众还进行反驳。但由于受邻县影响,加之坏分子的煽动,谣言愈演愈烈。流传的谣言如:“毛人红鼻子绿眼睛,夜里从门缝钻进来”,“从海里出了 '水鬼',扒人心、人眼、割小孩 '睾丸'做原子弹”等。1953年6月,“毛人”谣言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如“这次来了很多'毛人',是毛主席派来的,每区都有二三十个,还有二道毛子,白天睡觉,晚上当 '毛人'”。不久谣言蔓延全县,群众远离政府工作人员,个别群众还监督工作人员,不允许工作人员进庄,说工作人员是 “毛人”。为预防毛人,各地群众纷纷打铁钗,买电灯,严重时群众高挂灯火,手持刀枪等武器昼夜巡逻,呐喊相应,此起彼伏。群众之间因误会互相殴打致伤者66人;秋田荒芜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一些不法地主认为时机已到,进行复辟倒算活动。仅据5个区的统计,就发现地主向群众倒算的事件17起。
  凡发觉“毛人”谣言流传,县公安局即一而上报地区,一而与县委研究,集中得力干部分赴有关地区进行平息工作。大体采取以下措施;
  1、控制谣言。在发现“毛人”谣言的地区,公安机关分片召开了党团员和民兵、治安保卫委员会议,提高党团员、民兵、治安委员的觉悟和认识,批驳“毛人"谣言,打击和监视敌人的破坏活动。对已发现“毛人”谣言的村庄,开展巡逻,对被管制的分子和地主分子进行监视。为了使谣言不再继续扩大蔓延,对发生谣言的重点地区进行大清查。如1975年县直机关和民兵指挥部抽调53人,公社和管理区干部100人,大队干部和民兵255人,对褚墩、黄山两个公社进行了大清查,清查出各类分子45名,其中赌博30名,投机倒把5名,外逃坏分子1名,其他9名。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亲自动手,这次大清查声势大,范围广,对搞好社会治安和防止谣言扩大,蔓延收到了极好效果。
  2、平息谣言。“毛人”谣言一旦发生,县局即派人前去进行平息工作。首先通过乡村干部了解情况,然后调查谣言发起及传播的户数、人数,了解党团员干部群众对谣言的认识。根据不同情况召开不同会议,进行揭发教育。如1953年12月四区小归昌村闹“毛人”谣言时,谣言大部分是妇女传的,少数传播者是落后党团员、转业军人、投机商人、反革命家属等。根据此情况,公安局先召开了妇女会议进行教育,接着召开村民大会,指出“毛人”谣言是反革命分子的造谣破坏,使谣言很快平息。
  3、打击罪犯。在平息“毛人”谣言的同时,为了进一步摸清敌人的活动情况,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1953年12月对郯城南部的104名反动会道门骨干进行了一次集训,捕办了其中活动突出又有重大罪恶的反动道首6名;同时清理了郯城南部外地迁入的政治面目不清的复杂分子,重点密捕其中活动突出的,在原籍又有重大恶迹的反革命分子4名,押回原籍法办。稳定了郯城南部的社会秩序,使“毛人”谣言得以及时平息。1953年全县逮捕“毛人”谣言犯113名,其中判10年以下徒刑的21名,管制14名,74名释放回家,4名作其他处理。在1975年追查谣言工作中,挖岀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两名坏人。在基本查清谣言范围和来源的基础上,于4月7日在谣言传播严重的地方,召开了有关6个大队的社员大会,会上批斗了制造谣言的坏分子张臣沂。公安局副局长陈培德对流传的谣言进行了批驳。会后,广大群众思想安定,迅速投入了春季生产高潮。
  打击反革命活动
  经过镇反和内部肃反运动,郯城县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仍有少数反革命残余分子继续顽抗。他们为了逃避打击,由流窜各地到固定居住,长期潜伏,等待时机。有的为了骗取固定居住地的干部群众的好感和信任,表面上老实积极,收买干部,寻求庇护;有的四处活动,结亲拜友,力求打下稳固的社会基础,以便长期隐蔽;有的改头换面,麻痹干部和群众,窃取了基层干部的职务,还有的组织集团互通情报,互相支援。赣榆县反革命分子夏茂奎、朱朝刚迁到郯城县大兴乡小埠村居住后,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1957年5月,夏茂奎、朱朝刚组织赣榆、东海、莒南、郯城等县的巫婆、神汉、地主、富农、流氓40余人先后多次在郯城聚会,制造谣言,阴谋组织暗杀团,幻想国民党在新浦登陆后,把暗杀团拉出来迎接。1958年1月,经公安局立案侦察,逮捕了4名主犯。
  镇压反革命运动以在家的反革命分子为打击重点,对外逃的反革命分子追捕较差,对数量较大的来历不明分子则忽视了清查工作。郯城县公安局从1957年11月2日起,对全县740户来历不明和无证明的外来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其中500余名重大嫌疑分子作了重点调查。
  1958年1月10日和5月7日,分两批对全县已查实的407名反革命分子和来历不明的可疑分子进行了逮捕或拘留审查,从中挖出反革命分子201名(内有血债分子69名,现行破坏分子80名),各种刑事犯罪分子15名,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或轻微违法行为的85名。这些反革命分子中,有土匪头子,有国民党校级军官,有特务情报站长,有日伪汉奸大队长,有国民党还乡团联防大队长,有长期潜伏的国民党特务,有制造谣言的反革命分子等等。邳县外逃反革命分子耿存,原在家乡任国民党乡长,曾残杀干部群众16人之多。
  1959年3月,县公安局成立清特办公室,通过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突出审讯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由表及里,由外到内,抓住重点,全面展开,对帝特、国特组织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理。经过2年多的调查研究,查清了中统郯城县室等8个日伪、国民党特务组织及其3个外围组织的演变过程、全部成员、历史罪恶、分布状况、潜伏部署等。公安局在清特中共查出混入共产党机关内部仍在进行长期潜伏的特务分子32名。日特分子王俊德自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一直伪装积极,在山西省大同市郝夺建筑材料厂任劳 动股副股长,并于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肃反时还作为 肃反干部,清特中被清洗出党。本县清特工作于1961年8月 结束。
  1.962年,台湾国民党当局叫嚷要窜犯大陆,不断通过偷 渡、空投等手段向大陆派遣特务进行破坏。国内的反革命分 子也遥相呼应,进行造谣、恫吓、凶杀、纵火、投毒、暗害 等报复活动。大埠区黄庄村1名外逃分子从南京来信说,要 报杀父之仇。郯城县公安局一方而同人武部门及各公社党委 作了周密部署,对可能出现的空投敌特做到来一个抓一个, 来一对抓一双。另一方而公安局对敌人派遣和准备派遣的特 务分子在郯城县的社会基础进行了调查和控制工作,对反革 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进行了狠狠打击。
  反革命分子柴景松、林传顺等经过密谋串联,组织了反 革命集团“中华国民党",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反革 命活动。他们组织名称开始为:“中国三民兴华军”、“东 亚支队”、“中国第三党”、“中华三民党”,最后定为 “中华国民党山东委员会”,并拟制了 “中华国民党”党 旗,绘制了国徽、印章、地图,刻印了 “十大反对,十大要 求”、“告全民书”等100多份反革命宣传材料,并以“卧 龙州”、“卧龙埠”为名,向人民日报编辑部、大众日报编 辑部、山东省委、临沂地委、苍山县委、临沂县委等寄发了 反革命信件。为了达到煽动群众,推翻共产党政权的目的, 还制定了以下计划:
  1、发展反革命组织。柴景松等以马头为中心,在郯 城、苍山县的4个区、8个村庄.以通信、赶集秘密碰头, 个别串联,二三人小集会等方式发展10余人。他们计划先从
  农村扎下根,然后向党政机关内部伸展,发展局长或股长级干部,一能解决经费问题,二能解决领导骨干问题,有10余名干部被拉下水。他们的发展对象是:被处理或下放的职工、干部,对生活不满,对现实不满的干部、群众、转业军人、刑释分子、惯偷、落后学生和臭味相投的“红人"等。发展时采取威胁、利诱的手段,个别串联,单线发展,单线领导,不发生横的关系。并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谁暴露组织违犯纪律要杀头。
  2、建立反革命武装。柴景松、林传顺计划建立一支反动装,发动叛乱,占领马头邮电局,攻打派出所,消灭区委,夺取枪支,建立郯南根据地,扩大反革命力量,以便配合国艮党,推翻人民政权。
  3、破坏活动。为了解决经费困难,柴景松等多次计划偷盗、抢劫马头煤炭组、食品店、百货商店等,并企图把集市灾民组织起来,抢劫商店,制造混乱。柴景松等计划大闹1964年农历三月二十八“郯城古会”。
  柴景松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认为中苏关系已破裂,大陆同美国、台湾又是敌对关系,派遣来大陆的特务一定不少。为了与美蒋特务取得联系,柴景松等听到长埠岭有空降特务的消息后,积极测绘了地图,分析研究了空降地点,积极与特务联系。并计划与香港、海外联系,取得经济上、政治上的援助,以便巩固和壮大反革命组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进驻马头后,该反革命集团受到惊动,柴景松等布置其成员停止一切活动,并收藏、毁坏了部分罪证。经过立案侦察,1964年4月24日,郯城县公安局将反革命集团“中华国民党”柴景松等10名首犯逮捕归案。
  1979年后,台湾当局不断加强对大陆进行“心战”破坏,叫嚣“政治反攻”、“政治登陆”,展开全面“心战攻势”。方法是:利用电台进行反动宣传,利用信件、包裹夹带反动宣传品,并采用空飘向大陆投放大量“心战”传单和物品,仅据1980年不完全统计,郯城共收缴反革命传单134种2,600张,还有部分食品衣物等,数量和次数大大超过往年。公安局干警深入基层,依靠群众积极收缴,提出对 “心战”物品要做到不留、不吃、不用,对国民党反动传单不听、不信、不收、不藏。
  台湾的“心战”活动对某些思想不健康的人,特别是一些青少年毒害很大。他们中有的偷听敌台广播后,向敌表示提供情况情报,索要武器弹药,声言要建立武装搞破坏,要求与敌接头。港上公社新村大队22岁的青年糕保顶收听敌台广播后,于1981年4月和5月,两次向香港敌特机关写信联系,索要手表、钱、收录机等。公安局对通敌挂勾信案一经发现,立即立案侦察,予以侦破,并及时对犯罪分子处罚教育。马头公社林子大队16岁少年刘志军,自1982年8月起经常偷听敌台广播。久之,在敌台教唆下向敌特投寄挂勾信件,反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要求加入反共游击队,向敌人索要钱物。公安局经过立案侦察,于1982年11月14日破案,对刘志军给予处罚和教育。
  王俊良,男,23岁,化名王东方、王绝伦、王贤达、东方腾飞、草堂居士、云中道人、乔甫洛夫、森川太一郎等,小学文化,原籍是吉林省东丰县南屯基乡南屯基四村人,1984年7月31日离家,前往山东发展“中华民众党”。8月9日凌晨在青岛火车站前张贴两张“结社广告”。9月4日,王俊良以复习功课考大学为名,插入郯城县一中高三年级四班,在班中
  以王东方为名,发展反动组织中华民众党。“中华民众党” 的领导机构是“东北军执行委员会”。下设“中华民众党山东总部郯城支委”,计划年内发展37个党员,于翌年春天在南京召开"民众党”成立大会,讨论党纲、党章、宣言及人事安排,研究申请入党的手续及该党成立后是否公开等问题。王将以上内容书写,示意学生阅读,在学生中试探发展组织,遭到拒绝后,将文本焚毁。9月11日夜11时,公安局在小埠乡官庄村胡玉彩家将王俊良抓获。10月押送到其原籍吉林省东丰县公安局继续审查。

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的资料征集,始于1982牟3月,经 研究、考证、筛选于1986年3月写出初稿。经临沂地区公安 处政研室审查,修改补充,于同年10月形成第二稿,后又经广 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于1988年9月完成第三稿,经临沂 地区行署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有关领导审定,送交山东省出版 总社临沂分社审核同意,付梓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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