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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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7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警察
分类号: D631.1
页数: 21
页码: 9-29
摘要: 1913年奉省令郯城县巡警分区改为警察事务所,翌年冬又改称警察所。县知事贾景德兼所长。改区官为一等警佐,巡官为二等警佐,分别由辛允让、程锡三任职。另有书记、稽查各1人,警察20至30人。
关键词: 民国警察 警察

内容

1913年(民国2年)奉省令郯城县巡警分区改为警察事务所,翌年冬又改称警察所。县知事贾景德兼所长。改区官为一等警佐,巡官为二等警佐,分别由辛允让、程锡三任职。另有书记、稽查各1人,警察20至30人。
  1916年(民国5年),由一等警佐辛充让任所长,管理警察事务,县知事监督。1918年(民国7年)2月,《县警察队章程》实施,郯城县将原县警备队改建为县警察队,受警察所长节制调遣,以消除匪盗,预备非常情况,维持地方治安为其主要任务。1919年(民国8年),警察所设一、二等警佐、警长各1名,巡目3名,巡警14名。全年经费收入1,996.63元;支出2,465.052元,还有犒劳赏赐等不固定支出,不够部分由地方附捐补助。1925年(民国14年),警察所设官警21人,配枪16支,子弹5,000发,马1匹,全年经费3,480元。同年,警察队改称警备队,共有官警308人,枪232支,子弹2,203发,全年经费23,345元。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警察所的任务是预防犯罪,捕捉、预审罪犯,维持地方治安,所有刑、民案件仍由县知事兼理。主要刑事法规《暂行新刑律》、《违警罚法》、《惩治盗匪法》等,均把严厉镇压人民的革命活动作为最根本的任务。在适用法律上实行司法专横,任意拘押、逮捕、刑讯体罚,逼迫受害人招供,并不得控诉上告。设看守所、监狱各1处(现政府大楼西侧),罪轻者送看守所羁押,罪重者送监狱监禁。
  1928年(民国17年),郯城县警察所改称鄰城县公安局,地址迁至城隍庙(现粮食局直属库)。阎兆远任局长,设科长1人,科员、巡官各2人。1930年(民国19年),改科为课,设课长、巡官。全局共有警官7人,长警85人,枪62支,全年经费13,404元。
  1931年(民国20年)董耀庭任公安局长,改课为股,设主任、股员、巡官各2人,巡长3人,步马警60人。同年,在涝沟、马头设置公安分局,各设分局长1人,巡官1人,巡长2人,步马警30人。1934年(民国23年)取消涝沟分捐拨发。翌年五、六月间,郯城县公安局与民团合并,改编为县保安队,赵宝淑任队长.下设3个分队,一分队长周恩德,二分队长普大德,三分队长张国柱,司务长李庚瑞,书记李信之。是年冬,县保安队又改为警察局,赵宝淑任局长。1938年(民国27年)7月,县长梁钟亭回县扩军,将警察局取消,改编为保安队。后,以此为基础扩充为郯城保安总队。梁钟亭自任总大队长,下设3个大队,每大队辖3个中队,1个特科队。1939年(民国28年)2月,阎丽天任郯城县长,将保安总队改编为郯城保安团。1940年(民国29年),梁钟亭复任郯城县长,将保安团编为山东保安独立第三旅第二团调离郯境到费南山区,梁钟亭一面与日本人勾勾搭搭,
  局;翌年又恢复为公安分驻所,同时马头分局改为马头公安分驻所。
  1935年(民国24年)6丿],赵宝淑任公安局长,全局共有警官警士137人,杂式枪70支,警察月饷最高额14元,最低额7元,全年经费13,004元。经费来源由县地方地丁附
  国民党郯城县公安局办公地址角门一面招兵买马,扩充实力,不到四、五年便搜罗5,000人马,盘踞在郯城、苍山、临沐三县南部,大本营设在郯南王海子村,残酷地镇压革命干部群众。1945年6月22日,八路军发起讨梁战役。经过6天的激烈战斗,歼敌500余人,活捉了梁钟亭。
  1945年(民国34年)10月5日,国民党郯城县警察局在徐州成立。龙学志任局长,下设总务、司法两科及督察室。彭瑞岑任总务科长,王志仁任司法科长,吴绍业任督察长,科员、办事员、督察员16人,警长、警士56人,共76人。
  1947年(民国36年)2月,国民党军队占领郯城,警察局迁至县城南部(现农业局家属院),姜开勤任局长,下设总务、行政、司法3科及督察室。总务科长朱俊夫、行政科长郎瑞田,司法科长吴泽培,督察长吴绍业,警长、警士79人。不久,警察局又建立了刑事警察队、保安警察大队、训练所等机构。张敬苏、刘安省任刑事警察队队长,配侦缉员16人,警长、警士35人。保安警察大队有一二百人,警察局长兼大队长。同时,经国民党山东省府核准,在重要乡镇设立了警察所和警察分驻所。却城县警察局下设马头警察所,南关、归昌、红花埠警察分驻所。吴绍业任马头警察所长,石晶羲任巡官,有警长、警士30人。南关警察分驻所巡官张志勤,警长、警士19人。归昌警察分驻所巡官姜子敬,警长、警士19人。红花埠警察分驻所巡官修野樵,警长、警士19人。乡村由保甲代行警察事务,警察局派巡官或警长巡回指导。局以下警察勤务实行巡逻制,并划分若干警察区作为警察担任勤务的基本单位。警察局的主要任务是清查户口,组编保甲,搜集情报,配合军事行动等。1948年(民国37年)夏,袁佑祥任局长,此时警察局取消了行政科,全局共有警察160
  名。1948年(民国37年)11月,郯城解放,国民党郯城县警察局溃散。
  国民党警察残酷地镇压劳动人民,杀害无辜,吴绍业任马头警察所长期间,带领马头警察抓捕杀害共产党村长刘锦臣父子及无辜群众白福宝、谢洪福等多人,军属吴徳兰被酷刑打死。
  国民党警察局搜集共产党武装力量活动情报,积极配合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1947年(民国36年)国民党保安警察大队与归昌警察分驻所一起扫荡沐河以东解放区,抓捕共产党乡村干部20余人,回来后严刑拷打。
  1947年(民国36年)10月,警察局组织义勇消防队,大队长刘蒿山,副大队长郎瑞田、张从义。各警察所设一中队,中队长由警察所长兼,副中队长由管区区长兼任;各警察分驻所设分队,分队长由警察分驻所巡官兼任,副分队长在管区内乡(镇)长或保长中选拔1人兼任。城关镇义勇消防中队长姜子敬,共冇义勇消防队员137人。马头镇义勇消防中队长吴绍业,共有义务消防队员134人。
  1947年(民国36年)11月1日,警察局开办长警补习班,训练警察。设班主任1人,教练股、教务股、训练股、庶务股股长各1人,各股设股员2至4人。补习班分期轮流调集本局及所属各所队的长警,甄审训练。每期训练30人,时间3个月。
  1929年(民国8年)至1948年(民国37年),监狱设在国民党县政府院内(现县政府家属院),狱内能押100余人。1947年(民国36年)7月,看守所长刘成勋,下设主任看守、看守共6人。1948年(民国37年),国民党县长牛静峰一上台就亲笔起草了 “十大杀令” :(1)代匪藏匿械弹者,国民党县政府重修监狱后,县长题字。
  杀! (2)将武器弹药转卖给匪者,杀! (3)充当匪军地方干部者,杀(4)藏匪不报者,杀! (5)替匪军探听军
  情者,杀! (6)俘获经悔过释放后,再充当匪兵者,杀!
  (7)破坏交通、通信及替匪埋设地雷者,杀! (8)盗窃通讯器材者,杀!(9)代匪施放信号者,杀! (10)代匪张贴宣传品者,杀!"并在全县乡、保长大会上叫嚣:剿共事关大局,有功者奖,无能为力者罚或撤换。一时全县杀声四起。稻田乡王次川活埋村干40余人;采莲乡王景阳杀村干及家属50余人;监狱内人满为患。国民党警察局忠实地执行了牛静峰的"十大杀令”,对革命者及其亲属进行残酷迫害,以清理监狱为名,一次就枪杀共产党的干部、民兵、群众积极分子和被俘战士30余人。刑场尸骨累累,以城西南角刑场
  (现县建筑公司大门西南侧)杀人最多,被称为“万人坑” O
  〔附一〕国民党特务机构及活动
  1947年(民国36年),国民党军队占领郯城后,一方面与恶霸地主、还乡团一起对解放区的干部群众进行疯狂报复,另一方面秘密发展特务组织,大量搜集共产党的军政情报,进行策反,组织反动武装,先后建立了 “中央调查统计局郯城县室”、“国防部保密局徐州站郯马组”。
  一、中央调查统计局郯城县室
  1947年(民国36年)5月,中央调查统计局入鲁第一工作团团长王仲常在临沂介绍滕次中加入中统,并委任滕次中为中统郯城县室主任,部署其回郯城筹建县室,随即发给特务登记表1部,木刻县室印章1枚。次日,滕次中入郯,与国民党郯城县长杨松峰密谈,取得了杨松峰的支持。接着,滕次中在县府、警察局、党团组织内物色人选,发展特工。
  1947年(民国36年)6月,中统郯城县室正式成立,代号“程炎”,地址在九弯巷颜士相宅内,属第一工作团领导。滕次中任主任,杨松峰被聘为督导员,有书记、组训、总务、奖惩、调查、行动、通讯、外勤、勤务等各1人。下设两个中队,郯城中队长王正端,马头中队长岳明新。除上述组织外,还设有杨集、马头、城关、杨楼4个组,每组有组长1名,特工若干。
  中统郯城县室由于聘国民党县长杨松峰为督导员,故活动比较猖狂。县室从1947年(民国36年)6月至1948年(民国37年)8月先后在杨集、城关、马头、杨楼等地国民党三青团和乡保组织内发展特工84名。
  县室成立后即采取种种手段搜集情报。县室具体分工:
  由高维方负责在县府搜集各乡上报的情报,杜仙洲负责参与审讯被捕的共产党员、村干部或家属等,滕次中直接参加特殊案件的审讯,张燕农除负责各组情报外,还经常去县政工队、县训所等组织内索取情报。活动最为猖狂的马头组,经常派特工化装进入解放区搜集情报。1948年(民国37年)秋,特工沈庆芝化装进入解放区刺探八路军特务连的住址、领导人姓名后,立即带领国民党3个自卫大队的兵力进行偷袭。特工金庆同用3枚银元收买陆玉林之妻赴层山刺探八路军人数、服装、武器装备等情报。所获情报均由张燕农汇总整理成书面材料,每5至7天,由李树仁或文化服务社送达临沂工作团。
  县室特务策领协助自卫队夜间到共产党撤出干部家中查户口,监视家属动向。平时则注意查捕本村或行途中“行迹可疑”的人。杨集组得悉共产党地下人员侯大峰派人前往沐河东解放区送信,即将侯大峰逮捕严刑拷打后,将其与军属顾景奎等7人一起杀害。滕次中与黄雨亭曾多次密谋杀害共产党郯城县长傅伯达。县室还协助县政府对国民党地方组织内部的“嫌疑分子”进行清洗。中统特务金庆同1947年(民国36年)5月任国民党马头镇长后积极进行特务活动,抓捕共产党员,先后杀害了共产党地下工作者吴兴胜等5人。
  1947年(民国36年)秋,县室利用社会关系采取自新登记的手段进行策反活动,重点是游击区。1948年(民国37年)春季,滕次中指示马头组徐伯乔、王玉彬多次去马港口、刘港口,利用流氓吴凤田策反正在沂河西打游击的外撤村干部张汉章,未遂。
  1948年(民国37年)3月,滕次中计划组织200人的反动武装,编成独立营,保卫县室。滕次中派特务许佃林到马头与特务杨志勋等利用社会关系,笼络人员、准备枪支,组织武装。发展到20余支枪时,许佃林被国民党县大队长马士忠逮捕,后被滕次中保出,但该计划因此而破产。
  1948年(民国37年)初,滕次中、张燕农到临沂参加省室特务郑培琦召开的部署潜伏会议。根据“把电台设法隐蔽,人员化整为零,选择对象在3个月内将潜工搞好……” 的指示,滕次中、张燕农回郯城后即作了部署。1948年(民国37年)春,县室改为县站,属中统鲁东南临沂分区室领导。1948年(民国37年)夏,县室在马头、杨集分别发展了一批特工,在杨集又成立了一个组。县室指示任兆瑞在警察局发展了马秀峰、徐廷茂、刘慰祥等4名特工。7月,区室主任于景西到郯城县室检查潜伏工作,滕次中在城关镇发展了3名商人,由于景西当而布置潜伏任务。于景西要求他们搜集情报,破坏造谣,打入内部,长期隐蔽,待机而动,并根据各自的情况逐个进行了具体布置。
  1948年(民国37年)9月,郯城即将解放,滕次中在县站召集张燕农、任兆瑞等召开紧急会议,“迅速进行人选,搞好潜伏工作。”会后,根据情况分头组织,并根据每个特工的具体情况布置详细任务。紧接着于景西在徐州开完会后来郯,检查布置情况,并与滕次中等一同来到马头镇召开特工骨干会议,具体布置潜伏任务。马头组特务迅速对未暴露并有职业掩护适合潜伏的人员进行了分析研究,部署潜特36名。书记张燕农到杨集组作了部署,该组先后布置18名潜特。在人民武装力量的强大攻势下,杨松峰、高维方、王正端等先后南逃,其余人员均在却城解放前逃散。
  中统郯城县室所属外围组织是山东省郯城县万善道徳救国分会。1947年(民国36年)8月,山东省郯城县万善道德救国分会成立。滕次中任督导员,周贯三任会长,李玉计任副会长。有组织、总务、文书各1人。万善道德救国分会将“佛教会"、“同善会”、“白旗会”、"大地坦"、“圣贤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起来,成立了三个支会,其宗旨是:统一意志,集中力量,协助国民党政府肃清地方潜伏人员。
  万善道德救国分会成立后,利用道众通过亲朋关系在本村或深入解放区进行情报活动,协助中统郯城县室全面控制共产党的军政情报。1948年1月,王洪九来郯城“视察”时取消该会。万善道德救国分会遂停止了活动。
  中统郯城县室组织系统表如下:中统郯城县室组织系统表
  二、国防部保密局徐州站郯马组
  1947年(民国36年)10月初,新华书店职员李克贤由泰安返回郯城途中叛变投敌。经军统特务李尧垣、军统薛城组长董恩宏介绍参加国防部保密局徐州站,任义务通讯员。受站长王祥之命领取国民党徐州陆军“差假证”回郯城进行特务活动。
  李克贤路经台儿庄,又勾联特务高云飞、吕兴运来到马头镇林子村刘祖舜家,密谋策划,发展组织。他们首先仿制了临时“差假证”,发展了刘祖舜、刘宗立、李克俭3人为情报员,正式组成国防部保密局徐州站郯马组。组长李克贤,副组长高云飞,直属徐州站领导。3天后,除将刘祖舜、刘宗立、李克俭留在林子村活动外,余者迁居马港口马树权家,又发展了柏永强、赵廷钧、杨秀真、王春启4人为情报员,进行特务活动。后,郯马组因与刘港口乡公所殴斗被逮捕押送郯城转新安镇,唯吕兴运漏网,转报徐州站,徐州站经与新安镇联系,将郯马组成员全部放回。
  1947年(民国36年)10月,郯马组转移鄴北大甸村赵廷钧家进行特务活动。军统郯马组曾利用杨秀真策反郯城县干部杨XX未逞。特务柏永强等捏造“给八路军买东西”的罪名,在马港口故意吊打商人赵善全等多人后,诈取自行车1辆、银元20余枚。1947年(民国36年)11月,李克贤亲自派柏永强、吕兴运潜入郯城沂河西解放区刺探情报。同时利用李克贤之妹寻机窃取共产党的机密文件。同年11月下旬,县长傅伯达率武工队将李克贤、柏永强等逮捕,高云飞因去临沂进行特务活动而漏网。高闻后,急报徐州站。徐州站派直属组长董恩宏至郯探听李、柏的下落。董恩宏发给高云飞手枪1支,指令其行使诡计救李、柏后,同回徐州。高云飞探知李克贤等关押在郯城县公安局,因防护严密,无计可施,便逃回徐州。12日,李克贤、柏永强被公安局枪决,赵廷钧死掉。至此,保密局徐州站郯马组仅活动了4个月即溃散。
  保密局徐州站郯马组系统表
  〔附二〕日伪警特机构
  一、日伪警察总所
  1939年(民国28年),日本侵略者在郯城建立警察总所,地址在“内当铺”(现县委大院北半部〉。警察总所所长魏恩和,下设警务、司法、保安、特务股。1941年(民国30年)1月,警察总所改组,将原4个股扩建为4个系,总所下辖3个分所,8个分驻所,7个派出所。每所设所长、书记各1人,警长警兵数十人。同年3月,从各警察所调集25人组成剿共班(后发展到50人),专事特务活动。其时,警察总
  所官员37人,士兵294人,枪243支,子弹2,774发。
  1941年(民国30年)6月,日伪建立县警备队,共两个中队,有官长28人,士兵206人,枪194支,子弹2,203发。警备队编成后,成为日伪政权的重要力量,在最初的两个月内即7次参加对抗日根据地的清剿。
  1942年(民国31年)底,郯境抗日力量日趋壮大,日伪警察总所曾一度被迫在县城周围活动。1943年(民国32年)2月迁回县城。李树贤、冯子衡相继任所长,增加经济系,特务系改为特别保安系。
  日伪警察在日伪政权的授意下,为其霸占中国,实施经济掠夺服务,严密监视、控制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剿共”为借口,对人民群众进行残酷压榨。大埠特别区警察所长李XX 上任一个月后,以反对“皇军”、“通共”等罪名,在其辖区一村庄摊款达9,000余元,罚款14,700元,抢夺麦子950斤,大树30棵。
  二、日特机构及活动
  日本侵略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除实行惨无人道的 "三光”政策外,还利用特务机构从事情报活动,镇压和破坏人民的反抗斗争。从日本侵略者侵占郯城始至无条件投降止,先后成立扶植了5个特务组织。
  1、日伪警察总所特务系剿共班
  日伪警察总所建立后,即成立了特务股,除股长外,下有3名便衣所员专门搜集共产党军政情报。1941年(民国30年)1月,特务股扩建为特务系。日伪警察为了更广泛收集索取共产党和抗日组织的军政、经济情报,打击抗日力量,1941年(民国30年)3月从各警察分所调集了庄松峰、高金廷等,组织了25人参加的剿共班,从事特务活动。系长刘洪印兼任剿共班班长。李玉清任副班长,专管情报收集,并责成日伪各乡乡长负责组织情报网,在接近根据地地带选定重要地点,派遣坐探,如有情况可以随时电话联系。1941年(民国30年)4月,刘洪印因病离职,金子馥、刘玉田先后继任。1942年(民国31年)1月底,在抗日力量的打击下,剿共班被迫在县城周围活动。1943年(民国32年)1月,八路军攻克郯城,特务系成员绝大部分被俘,唯特务系长刘玉田等在逃。八路军自动放弃县城后,日伪政权重占郯城,恢复原有组织,特务系改为特别保安系,刘玉田、陈洪义相继任系长兼剿共班班长,其系成员共30人。1945年(民国34年)7月,八路军即将解放郯城之际,日军及反动组织仓皇逃往新安镇,系长陈洪义逃至徐州隐居,特务系剿共班成员逃至红花埠即溃散。
  日伪郯城县警察所特务系及其直接指挥的剿共班先后发展成员50余名,对郯城县抗日根据地及抗日力量进行搜集情报、策反、缉捕、武装突击等特务活动:
  情报活动刺探共产党军政情报是特务系剿共班最主要的任务。他们以根据地为目标,搜集抗日武装力量的首领、武器、装备、动向等情报。其手段是:①利用汉奸亲属搜集情报。②利用女色、小孩搜集情报。③在交通路口加岗设卡,盘查来往于根据地的商人和走亲访友的人获取情报。④派遣特务潜入根据地搜集情报。1943年(民国32年)春,剿共班在后东庄探听到郯城县大队300人,2挺轻机枪,弹药不足,正在石门一带活动的情报,随即纠集日军石川部队,伪军及警察所1,000余人在特务韩瑞延等带领下偷袭县大队。1944年(民国33年)腊月,特务张志彬探知郯城县大队夜攻坡里日伪据点后,迅速通知了坡里日伪据点,使抗日力量久攻不下,指战员伤亡5人。
  策反剿共班曾企图策反抗日力量和共产党员叛变:
  ① 利用金钱收买与抗日根据地有亲戚关系的人进行策反。特务刘玉田等利用商人李林成策反其胞兄——郯城县动委会工作人员李林徳,李投降了汉奸王雪瑞部,当上了军需官。
  ② 在抗日力量内部进行策反。特务马玉先隐蔽身份加入民兵组织后,在民兵内部秘密活动,带领部分民兵投敌。后又写信回来叫本村赵朋曰等人组织200人投敌。③利用商人。特务机构建立后,加强了对集镇各行业的控制,根据地和敌占区的商人大都被其掌握利用,有时甚至不惜通过商人向根据地贩卖军火达到打入根据地的目的。
  清剿扫荡剿共班自建立至日本投降的5年间,配合日伪军进行大规模的清剿就达6次。1944年(民国33年)秋,特务赵方彬等探知八路军独立旅千余人由根据地插入敌占区小埠一带活动,即报告了日本人,纠集了1,000余日伪军,山赵方彬领路围剿。独立旅转移后,日伪军烧毁民房,劫走百姓牛、驴、粮食等一大批财物。剿共班还经常单独或与少数日伪军合作对根据地进行偷袭。
  经济封锁日伪政权禁运军火、粮食、布匹流入根据地。1944年(民国33年)春,郯城南关张连吉、李在奎等,因向根据地贩运黄豆被剿共班抓捕,刑讯后诈款放出。
  剿共班还收容逃亡到敌占区的地主,利用反动会门对根据地进行破坏。
  日伪郯城县警察所特务系剿共班系列表如下:(一)日伪郯城县警察所特务股系统表
  (1939年 10月-1941 年 2 月)
  (二)日伪郯城县警察所特务系组织系统表
  (1941年3月——1943年1月)
  (三)日伪郯城县警察所特别保安系系统表
  2、日伪李庄谍报处
  日伪李庄谍报处于1942年(民国31年)2月成立,地址在李庄地主徐炳坤宅内。谍报处主任郭玉坤,翻译2名,谍报员6名,受日伪郯城“红道部兵事处”和临沂“红部”直接领导。日伪谍报处曾多次派谍报员化装刺探八路军滨海部队和临沐县大队的住处、人员、武器等情报。还派人给日本侵略军带路,送情报,将抗日革命组织和村干、军属活动情况报告给日本人并参与抓捕。1943年(民国32年)郭玉坤被人民政府击毙后,该组织主任由施怀朴继任。1944年
  (民国33年)施怀朴被人民政府逮捕枪决。1945年李庄解
  26放,人民政府逮捕了罪大恶极的谍报员,谍报处消亡。
  3,日伪新民会郯城总会情报科
  1943年(民国32年)3月,日伪山东省新民会派遣事务部长桃寇春带领随从来郯,建立了新民会郯城县总会,会址在郯城县城内迎春街老教育馆内院。会长由伪县长贾彩亭、朱世英兼任,下设总务、情报两科。
  总务科包揽总务、财物、人事档案、文书收发及铜铁、粮食的收购,火柴、煤油的配给等。
  情报科,专事反共宣传、情报、组织、强化训练等。戚文杰任科长,张润吾主持郯三区情报活动,郑国栋、李习孔主持马头一带情报活动,钟质祥专事反共宣传。情报科利用各种场合、条件进行反共宣传,经常到学校、娱乐场所开演讲会,宣传“东亚和平,中日亲善”,利用日伪报纸发表反共文章,编写标语传单。情报科的情报活动以城关、马头、归昌、杨集为重点,搜集抗日武装力量的情报。还协助对解放区进行经济封锁,查禁运往解放区的物资。1945年郯城解放,该会解散。
  4、日伪剿共委员会事务部
  郯城县日伪剿共委员会事务部成立于1943年(艮国32年),其特务组织形式与省剿共委员会相仿。主任由伪县长贾彩亭兼任,委员由县府秘书、科长、县保安大队副、新民会事务部长等兼任,下设专职事务主任及宣传、情报两个股,各股设股长1人,办事员2至3人。该会主要活动是: 搜集共产党军事情报。内容:一是八路军人数、部队番号、领导人姓名、携带的武器和活动特点等。遇有战斗时,即搜集八路军的损伤、被俘人员和发现的文件等情况,报告省剿共委员会,再转告华北剿共总会;二是到学校或娱乐场所开演讲会,散发反共文章,编写标语传单等进行反共宣传。1945年(民国34年)7月,日伪剿共委员会事务部解散。
  5,日本宪兵队却城分遣所
  日本宪兵队郯城分所于1944年(民国33年)3月成立.,地址在县城内正大街路东,直属兖州分队领导。分遣所队长吉田敏夫,下有翻译1名,公开的华籍特务10余名,受吉田敏夫直接指挥的特务12名。
  1945年(民国34年)春,济南淙源公馆在郯城城内设立分支机构一一郯城涤源公馆(馆址在现县联社西院),有特务12名,直接受日本宪兵队郯城分遣所领导。
  郯城分遣所大量收买汉奸、地痞、流氓、投机奸商,物色和重用叛徒,进行刺探悄报、袭击、经济掠夺等特务活动。
  发展特务组织吉田敏夫、张徳来郯城后,采取“以华治华”的政策,首先取得日伪县、区政权的大力协助,收买了汉奸张志彬、奸商张贤饮、特务李士杰等。他们“以共反共”,重用叛徒,在日伪监狱中软化瓦解了八路军连长刘景绍、地下工作人员颜士相、区长钟景溪等6人充当特务。共组织了24人专事特务活动。
  情报活动该所派遣叛徒、特务在苏鲁边区抗日根据地周围进行活动。还通过刑讯被捕人员,大量汇集共产党军政、经济情报,包括党、政、军组织系统、首长姓名、机关驻地、八路军动向以及出刊的报纸、杂志、宣传品、文件,广及民情风俗无所不至。所得情报均经张德、李士杰等阅后写成书面林料,交日军审核后,由翻译李达生译成日文,报送其首导队。此情报至少每月报1次。
  武装突击日军对根据地军民的迫害,更主要的是军事进犯,武装突击扫荡。1944年农历十月底,由分遣所控制使用的12小队的小队长张永廷、王振强等奉张徳之命,带领20名特务,偷袭抗日根据地边沿村庄茅茨村,当场打死民兵2人,捕去民兵2人,抢去步枪2支。该组织还以八路军嫌疑为由,敲诈勒索并垄断集市行税,用作特务活动经费。特务公开向群众索要钱财以自肥,并用捏造黑名单等手段残害百姓,大量索取民财。
  1944年(民国33年)6月刘玉田任总所所长,翌年8月日本侵略投降前夕潜逃,日伪警察所溃散。

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

《郯城县公安志》的资料征集,始于1982牟3月,经 研究、考证、筛选于1986年3月写出初稿。经临沂地区公安 处政研室审查,修改补充,于同年10月形成第二稿,后又经广 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于1988年9月完成第三稿,经临沂 地区行署地方史志办公室及有关领导审定,送交山东省出版 总社临沂分社审核同意,付梓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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