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放射卫生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翼城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74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放射卫生监督
分类号: R14
页数: 2
页码: 180-181
摘要: 1960年国务院批准发布《放射性工作防护暂行规定》,由于本县受技术设备限制,此项工作没有开展起来。
关键词: 放射卫生 卫生监督

内容

1960年国务院批准发布《放射性工作防护暂行规定》,由于本县受技术设备限制,此项工作没有开展起来。1980年12月,根据地区安排,县防疫站组织全县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到地区统一参加了检查。1985年,又对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541、5401医院X光线进行了频度调查,17个医院、放射总工作量为23048人次。1989年发布《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后,此项工作才正式开展。根据法规,县防疫站设立了放射卫生监督员,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先开始了消毒效果监测。1988年,对县医院和5401、541两个厂矿医院的紫外线灯管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照射强度及剂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对全县19所医院常用的消毒液效果进行了监测。共采样161份,合格的117份,不合格44份。调查了17台高压灭菌器灭菌效果,有7台达到灭菌效果,10台不合格。
  1990年,对全县医院消毒效果监测,共采集化学消毒剂155份,合格122份,合格率78.7%。监测高压灭菌器20台次,合格率95%。紫外线照射强度监测合格率达90.9%。并首次对县级医院放射人员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参加监测的共30人,每两个月调换一次剂量,于1991年4月可完成首批监测任务。1992年至1995年,每年都对全县17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消毒效果监测,检测高压灭菌器13台次,全部合格。检测紫外线灯管37支次,合格36支次,物体表面与空气消毒检测21份,只有4份合格。化学消毒剂消毒检测采样66份,合格58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每年监测,都对存在问题的医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1995年,还对全县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射线装置的24个单位,通过依法监管,发放了卫生许可证,对放射人员作了健康检查,建立了健康监护档案,把从事放射危害人员的健康纳入了重点监测范围。1996年至1998年,全县放射装置单位达到25个,放射工作人员达到43人。按照建立健康档案的标准,每年都进行监督检查,对放射防护措施不力,装备不全,个人防护用品不足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对各医院的高压消毒、紫外线灯管、化学消毒液、手术室、产房室空气、医务人员工作台的物体表面等项目进行了监测,对严重超标不合格的项目下了整改通知书,及时得到了解决。1999年6月,根据地区要求,县卫生局下发了在全县《开展放射工程监督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制订了《实施方案》,通过采取“百分制”标准,分项达标,进一步促进了全县放射装置单位对放射防护工作的重视,加强了对防护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对放射防护人员健康档案的健全,使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规道。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条例》规定,放射装置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县卫生部门主要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放射诊疗活动予以监管。2009年,全县使用放射装置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共18户,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共58人,体检率达90%以上。

知识出处

翼城卫生志

《翼城卫生志》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全面系统记述翼城卫生事业的 历史与现状,力求内容真实、全面。本志通贯古今,详今略古,上溯事物发端,下至2010年12月底。彩页不受下 限时间限制。 记述以类记事,以时为序,横排竖写。按章、节、目设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首设概述,未设大事记,志为全书 主体,分门别类记述全县卫生情况,图表照片穿插其中。

阅读

相关地名

翼城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