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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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53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收购
分类号: S886.4
页数: 3
页码: 133-135
摘要: 区内柞蚕收购长期属分散个体经营,收购者有厂家、商贩,皆于集场茧市自由交易。清末民初莒县石场为当时莒县、诸城、日照三县柞茧最大集散地。仅昌邑茧商就在此地设茧庄几十个,逢集日茧庄增至百余,茧市长达一里,日收柞茧4万余斤。日照、沂水、费县集镇亦皆有柞茧上市,多者茧市达百亩。
关键词: 蚕茧 收购

内容

一、方式
  区内柞蚕收购长期属分散个体经营,收购者有厂家、商贩,皆于集场茧市自由交易。清末民初莒县石场为当时莒县、诸城、日照三县柞茧最大集散地。仅昌邑茧商就在此地设茧庄几十个,逢集日茧庄增至百余,茧市长达一里,日收柞茧4万余斤。日照、沂水、费县集镇亦皆有柞茧上市,多者茧市达百亩。柞茧交易大多由中间人(茧经家)从中定价,说合成交。议定茧价用眼看手摸,以千粒茧为单位估摸出丝量来定价格。五十年代初期柞蚕收购由中国蚕丝公司委托国营、私营丝厂到产区设站划区收购。1952年改由中国蚕丝公司统一收购,委托合作社组织当地公、私营丝厂于集市设站收购,并试行按千粒茧重量和茧层率分级评价。1953年到1961年由各丝厂自行收购,并从1961年起实行奖售政策。1962年后,由外贸部门委托各县基层供销社代购,后交丝厂。同时实行以茧层率作为评级标准,淘汰千粒茧的收购方式。1966年仍改由丝厂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1981年后丝厂委托各县丝绸公司基层蚕茧站收购,唯郯城、平邑县仍由供销社代购。
  二、价格
  1919年莒县、日照县千粒茧价3元(银元),可购小麦300斤。1923年莒县千粒柞茧平均值12620文,可购谷子150斤,或食盐162斤。1925年每千粒茧值洋4元,可购小麦500斤。1930年后,莒县、日照县每千粒柞茧仅值洋1元,沂水县2元(可购小麦200斤)。1951年柞蚕茧中准价每千粒2500元(旧人民币,1万元折合今币1元),1952年为3350元,1953年2700元,1954年2900元,可购小麦30斤左有?1957年秋,区内柞蚕茧收购价格在原基础上上调25%(即由六级茧每千粒原价2.9元,上调为3.625元)。1962年又上调37.93%(每千粒柞茧4至5元的基础上调到6至7元)。1967年秋临沂地区柞蚕收购由按千粒计价改为按斤计价,并从1972年开始对柞茧采取加价35%进行收购。
  1988年收购价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再给予临时价外补贴,每市斤0.4元,扣子茧每市斤2.25元。
  附:临沂地区柞蚕茧收购价格表(表8)
  临沂地区柞蚕茧收购价格表
  单位1元/市担表8
  三、杀蛹
  柞蚕茧收购后进行杀蛹处理,春茧用于种茧多不杀蛹,秋茧缫丝来不及者,则先进行杀蛹处理。区内杀蛹采用蒸杀和烘杀法。蒸杀法是将锅内水煮沸,锅上笼屉内铺鲜茧,以蒸气杀蛹。烘杀法是利用烘焙桑蚕茧的土灶和循环灶进行烘杀,将蛹杀死即可,均不烘干,杀蛹后摊晾贮存、待用。
  附:临沂地区柞蚕茧收购统计表(表9)临沂地区柞蚕茧收购统计表
  单位:市担。表9

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临沂地区丝绸志》

出版者:山东省临沂地区出版办公室

本志编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务求做到资料准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本志设编、章、节、目四级,采用以事分类,横排竖写,纵横结合,反映临沂地区丝绸业的全貌。体裁采用记、志、图、表诸种,以志为主。记事采用语体文、记述体。断限上自1840年、下至1989年。有些内容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大事记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按时间顺序表述。只知月份不知具体日期的记在本月;只知其事,不知月日,或贯穿一年的大事则记在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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