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矿初期,组织工作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1960年3月,设立劳资人事科,分工专人负责组织工作‘1970年,设立政工组(一段时间称政治处)‘1976年,设立政工科,担负组织宣传双重任务;1982年,设立组织科,负责组织工作;1986年6月,组织、宣传科合并为政工科‘1993年3月,机构实行调整时,设立党群办公室和劳资人事科,组织、宣传、纪律检査及日常工作由党群办公室负责,干部管理部分归劳资人事科;1996年12月,撤消党群办公室,分别成立党委办公室和组织部,由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工作。尽管机构多次变动,但组织部门和分管组织工作的同志,始终根据党委各个时期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落实政策等项工作中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节
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党支部是本矿各车间、厂、队、机关的党的基层组织。建矿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中集中精力抓了5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帮助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及时进行选举换届,在机构和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班子成员,使各支部班子始终保持健全。2、坚持通过会议和学习班等形式,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支部工作业务能力。3、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指导各党支部认真执行党委制定下发的《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组织工作经济责任制》、《关于干部参加劳动和调査研究的实施意见》、《关于以新党章为主要内容加强党员教育的通知》、《关于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通知》,坚持“三会ー课”制度,把对党员教育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4、及时了解支部成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支部班子团结,调动各委员的工作积极性。5、帮助各支部建立健全了会议、联系群众、评议党员、党员管理、党员思想汇报、评选优秀党员、支部委员分工负责等项制度。各党支部班子基本做到了思想统一,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组织严密,成为率领党员和干部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决议和矿行政指令,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的坚强战斗集体。
1987年,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党组授予金场车间党支部先进称号;1991年,中共沂南县委授予金场车间党支部先进称号;1994年,中共沂南县委授予二车间、金场车间党支部先进称号;1995年、1996年,中共沂南县委授予一车间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先进党支部称号。
第二节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要起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党的性质和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矿党委着重抓了4个方面的工作。1、首先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党的基本知识等一系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使党员成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模范,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模范,执行党纪国法的模范,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2、广泛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1984年至1995年共评出优秀党员143人次,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3、建立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990年,全矿260名党员中有213名与群众结成对子,直接被联系的群众623名;1993年,全矿278名党员中有203名与群众结成对子,直接被联系的群众有446名。4、组织引导党员在职工群众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全矿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成为群众的表率。
第三节发展党员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首先注重了发展对象的选择和培养。党组织在审批接收党员时,做到了5个不批,一、不经过ー二年培养考察的不批;二、入党动机不纯的不批;三、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的不批;四、不了解和不懂得党的基本知识的不批;五、没有党委委托人谈话记录的不批。严格的组织程序,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文革”初期的1966年至1969年停止发展党员工作。1970年“整党建党”后,遵照“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主要吸收工人、贫下中农中的优秀分子”的发展方针,至1978年12月共发展党员78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遵照“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积极慎重”和“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的发展方针培养发展党员。1979年至1996年12月,共发展党员124名。
第四节干部队伍建设
沂南金矿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实行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基本实现了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政干部建设
沂南金矿的干部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上级和外单位调入,二是大中专毕业生,三是从工人中培养提拔。
1957年建矿至1966年底,先后从中共沂南县委、中共沂水县委、山东省重工业厅调入干部42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入矿13名,共计55名。这一时期的车间干部,绝大多数是从有政治觉悟、能吃大苦耐大劳的优秀工人中挑选的以工代干的干部。1976年,根据中央关于建立老中青三结合领导班子的精神,经严格政审和考察,报经临沂地区革命委员会工交办公室核心领导小组批准,从工人中提拔43名担任中层领导干部职务。1985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局《关于整顿以工代干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经过考核,为73名以工代干人员办理了转干手续。1982年,山东黄金公司报经中国黄金总公司批准,对矿级领导班子进行较大调整,对原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另行安排工作。调整后的矿级领导班子大学毕业生占75%,平均年龄45.25岁。
1982年至1985年期间,党委注重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四化”要求,在启用40岁左右中年知识分子的同时,先后选拔5名198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大专毕业生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同时坚持重学历不唯学历,提拔3名原只有高初中文化程度自学成才者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调整后的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38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占38%。
1988年5月实行承包经营后,进行了干部管理制度改革,行政管理干部由委任制改为聘用制、选聘制和聘期制,党群干部实行选举制和委任制两种办法,通过完善党代会、团代会、职代会制度,定期对党委、团委、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矿级领导班子的4名正副矿长,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2名,会计师1名。39名中层领导干部,其中35岁以下的29名,占74.4%,中专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6名占66.7%,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34名,占87.2%。至1995年12月,共计从大中专毕业生、自学成才和优秀工人中选聘及委任行政、党群干部175名。
—996年末,沂南金矿干部队伍构成状况如表23。 表231996年末干部队伍构成状况一览表
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
关心爱护干部是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调动和发挥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必要条件。党委和组织部门把关心爱护干部、培养干部作为重要职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中精力抓了6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进行理论和政策教育,努力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使干部正确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改革开放、四化建设中做出贡献。
2、用规章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1980后,经常教育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制定的《沂南金矿职能部门与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当好干部的十条标准》、《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关于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决定》和1990年沂南金矿发布实施的干部工作标准,提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工作能力。
3、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给干部接受教育、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学习机会。通过会议、短期学习班、电视教学等途径对干部进行培训,鼓励干部自学,党委制定了鼓励在职自学政策,规定凡经自学考试,取得正式文凭者,矿承认其学历,享受同等学历待遇,报销学费和书刊费。1980年至1996年12月,全矿有43人参加各类函大、电大、业大学习,其中有26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学历。
4、工作上给予指导。党组织坚持相信干部,让干部放手工作,随时提醒应注意的问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偏差和错误,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不岐视,不指责。
5、生活上关心照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解决了干部住房困难、子女就学、就业难问题;1980年至1996年,报经上级批准为28名干部家属及子女84人办理了农转非;建立了干部、中老年知识分子定期检査身体制度。党组织对干部生活上的关心、贴体和照顾,解除了干部的后顾之忧。
6、帮助犯错误的干部纠正错误。对犯错误的干部,提倡和采取“惩前毙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错误,总结经验教训,改正错误。犯错误干部认识错误并有悔改表现,就大胆地使用,并及时肯定和表彰他们的进步,支持他们工作。
知识分子队伍建设
1、发展壮大。1959年分配来1名中专毕业生,1960年分配来5名大中专毕业生,到1965年12月,全矿有大中专毕业生13名,占职工人数的2.9%。从1970年始,随着企业规模逐渐扩大和生产建设实际需要,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每年都向国家申请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到1996年12月,全矿有大中专毕业生117名,占职工总数的9.5%。
2、落实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全国第一、二次科学大会精神和198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科委党组《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纲要》的通知及1982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4)32号文件和冶金工业部、山东省黄金公司指示,矿于1985年制定了《沂南金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规划》并付诸实施。首先对知识分子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大胆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优先解决住房等困难,根据临沂地委(1984)44号文件精神,给15名中年以上知识分子每人向上浮动1级工资,并享受百分之百细粮,每月补助1斤食油待遇。
3、搞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的指示,先后成立了《沂南金矿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沂南金矿政工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沂南金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初级职务由矿初评委评审公布生效,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由矿初评委推荐报上级评委审批公布生效。经济、财会、统计、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档案系列由地方统一组织进行评定,由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聘任。到1996年12月,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3人。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共96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者外,均按规定聘用。
4、充分发挥知识分子才干。从1981年始,党组织坚持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组织领导能力,革命事业心强的知识分子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施展才华, 为四化贡献。
离退休干部工作 至1996年12月,全矿共有离退休干部28人。离休的15人,其中有县处级4人、科级8人、一般干部3人。1984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方针,大力加强了老干部工作。政治上给予关心,对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委托当地市、县老干部局代管,矿按时按规定给老干部局寄去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就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组建党支部和党小组、健全组织生活,建立老干部活动室,订阅党报党刊,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组织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组织瞻仰了孟良崮、万松山烈士陵园,参观了山东战工会旧址,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每年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党委矿部通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生活上尽量照顾,对易地安置的老同志矿投资为他们购置住房,坚持巡访制度,医疗费用满足需求;对就地安置的老同志,优先安排住房,医疗、用车从优,为7名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老干部发放护理费,为9名老干部遗属每月发给生活费。使老干部基本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