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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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42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治安管理
分类号: TD7
页数: 2
页码: 161-162
摘要: 矿山保卫治安工作,贯彻执行了“党委领导,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1976年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党支部设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民事纠份调解工作小组。
关键词: 矿山安全 治安管理

内容

矿山保卫治安工作,贯彻执行了“党委领导,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1976年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党支部设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民事纠份调解工作小组。1977年,矿设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民事调解委员会,车间设治安和民事调解小组。1976年至1996年共调解民事纠纷案119起, 经摆事实,讲道理,学法律,化解矛盾,消除了对立情绪,避免了问题的发生。
  大力加强危险物品和重点目标管理,对炸药、雷管、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都建立了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制度和严格的登记手续。全矿金库、炸药库、物资产品仓库、油库、办公室等重点目标设专职警卫人员,日夜看守。
  坚持夜间巡逻制度。1976年前以民兵为主,1976年后专职保卫干事、经警、干警和民兵相结合,对生产、生活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巡逻,维护了矿区治安秩序°1977年至1990年间,在査禁赌博活动中共査处36人,给予行政处分3人,党内处分2人,通报批评并处罚款的31人。
  严厉打击并制止非法采矿活动。1980年后,一些个体采金人员分别在铜井、金场、堆金山3个矿区的竖井、斜井巷道及采矿场上部挖坑开矿,滥采乱挖,最多时,金场矿区5处,铜井矿区16处,堆金山矿区8处,严重威胁着矿井和职工的安全。在沂南县人民政府、沂南县公安局的领导支持下,1981年制止非法开矿20多起,追回矿石50余吨;1981年至1996年共制止非法采矿74起,从而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维护了矿区的生产秩序。
   户籍管理。矿设兼职户籍管理员1名,1976年前由党委秘书代管,1976年后由保卫科、派岀所分管,具体负责职工及家属的户籍管理。

知识出处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沂南金矿位于沂蒙山腹地,这里的采金史可以追溯到隋唐时代。虽然采金的历史悠远,但从未留下过系统的文字记载。因此,要写一部资料翔实内容丰富的志书确非易事。修志人员都是本矿职工,池鱼故渊,知之深望之切,利用业余时间,苦力劳神,尽可能搜集翔实的资料,无论重大事件的记述,还是历史的追记,均去粗取精、略古详今,遵循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虚美,不掩过,比较系统地记述了沂南金矿的历史面貌和几代职工奋斗的光辉业绩,基本反映了在生产、地质、基建、管理、科研等诸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教训。《山东省沂南金矿志》的出版,为沂南金矿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历史的借鉴和现实依据,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丰硕成果,也是惠及子孙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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