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920020220000423 |
颗粒名称: | 第二十一章 矿山保卫 |
分类号: | TD7 |
页数: | 6 |
页码: | 160-165 |
摘要: | 矿山保卫治安工作,贯彻执行了“党委领导,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1976年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党支部设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民事纠份调解工作小组。1977年,矿设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民事调解委员会,车间设治安和民事调解小组。1976年至1996年共调解民事纠纷案119起, 经摆事实,讲道理,学法律,化解矛盾,消除了对立情绪,避免了问题的发生。 |
关键词: | 矿山安全 保卫工作 |
沂南金矿位于沂蒙山腹地,这里的采金史可以追溯到隋唐时代。虽然采金的历史悠远,但从未留下过系统的文字记载。因此,要写一部资料翔实内容丰富的志书确非易事。修志人员都是本矿职工,池鱼故渊,知之深望之切,利用业余时间,苦力劳神,尽可能搜集翔实的资料,无论重大事件的记述,还是历史的追记,均去粗取精、略古详今,遵循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虚美,不掩过,比较系统地记述了沂南金矿的历史面貌和几代职工奋斗的光辉业绩,基本反映了在生产、地质、基建、管理、科研等诸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教训。《山东省沂南金矿志》的出版,为沂南金矿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历史的借鉴和现实依据,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丰硕成果,也是惠及子孙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