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职工奖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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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40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职工奖惩
分类号: F243.5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建矿以来,坚持了奖惩分明的原则,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了奖惩制度。1982年4月,国务院颁发《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后,职工人手一册,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活动。
关键词: 职工奖惩 奖励制度

内容

建矿以来,坚持了奖惩分明的原则,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了奖惩制度。1982年4月,国务院颁发《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后,职工人手一册,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活动。依据“条例”精神制订了矿规,因此,对职工执行“条例”,遵章守纪,保障和维护矿区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奖励:历年对以矿为家,见义勇为者,对在各种抢险救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都分别给予晋级奖、荣誉奖、物质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国营工厂厂长暂行条例》和国家经委的有关规定,1982年矿长对职工实行百分之一、1984年实行百分之三奖励晋级权以来,对为企业做出贡献的职工进行了奖励晋级。至1996年共奖励433人。 惩处:对违法、触犯刑律的职工不包庇,不护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报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对参加赌博、违章用电、酗酒闹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贪占国家财产、打架斗殴、旷工等都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罚款处理。

知识出处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沂南金矿位于沂蒙山腹地,这里的采金史可以追溯到隋唐时代。虽然采金的历史悠远,但从未留下过系统的文字记载。因此,要写一部资料翔实内容丰富的志书确非易事。修志人员都是本矿职工,池鱼故渊,知之深望之切,利用业余时间,苦力劳神,尽可能搜集翔实的资料,无论重大事件的记述,还是历史的追记,均去粗取精、略古详今,遵循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虚美,不掩过,比较系统地记述了沂南金矿的历史面貌和几代职工奋斗的光辉业绩,基本反映了在生产、地质、基建、管理、科研等诸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教训。《山东省沂南金矿志》的出版,为沂南金矿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历史的借鉴和现实依据,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丰硕成果,也是惠及子孙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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