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郯城县银杏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330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30
页码: 357-386

内容

【姜春云对郯城银杏的关怀】
  1989年5月,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来郯城视察指导银杏生产。1993年和1994年,先后两次对郯城银杏发展作重要批示。1993年1月8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晔、苗枫林就发展银杏问题向姜春云写了专题报告。次日,姜春云对二位领导的报告作了批示,指出“种植银杏并进行银杏产品加工销售,是一项造福人民、惠及后世的伟大事业,……应当大搞特搞”;2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将李晔、苗枫林“报告”及姜春云的批示印发至各地和省直部门。为落实、贯彻姜春云的批示,李晔协同原临沂地区专员王任之、地委副书记刘兴武随之来郯城,召集县委书记孙炳贤、县长慕增利等县级领导,连夜开会传达贯彻;3月20日县委办公室下发郯办发[1993]18号文,扎扎实实的抓好落实。1994年3月5日,李晔、苗枫林副主任再次给姜春云写报告,姜春云书记于1994年3月15日作出批示:“发展银杏生产大有可为、应当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力求到本世纪末取得显著成绩。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张高丽到郯城视察指导】
  2006年8月2日,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一行来郯视察银杏产业发展情况。临沂市李群、连承敏、张少军,郯城县李明开、刘占仁等领导陪同视察。张高丽在视察了新村乡银杏GAP基地后,来到了这个乡“银杏古梅园”,在千年银杏“老神树”下,详细听取了郯城县近年来银杏产业发展状况和有关情况介绍。他认为郯城的银杏产业有着较好的发展前景,大有可为,要求利用郯城的独特银杏资源,提高银杏产业的附加值,把银杏苗木、盆景产品等做强做大,不断拉动银杏产业发展链条,让郯城银杏产业有更加广阔的市场。
  【李晔、苗枫林关怀郯城银杏产业发展】
  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晔、苗枫林对郯城银杏产业的发展极为关心和重视,多次来郯视察指导,号召大力发展银杏。
  1991年3月24日,李晔副主任在《大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发展银杏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指出:大力发展银杏,实为有利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过去银杏的种植发展缓慢,主要是对它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总认为它长得慢,结果晚,效益差。俗云:“桃三杏四梨五年,无儿不建白果园”。所谓公孙树,常指公公种而孙子食。实际上银杏树是木材速生、果实早产、长寿长效的特
  佳优良树种,是高效贵重经济林木。银杏在相同的立地条件下,其生长速度大体上接近于楸树、刺槐和杉树。但银杏的多功能用途和贵重的经济价值却远在他树之上。银杏的种植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而采取不同的种植方法,城市园林绿化、观赏、行道、公路和田间林网、防风林带以及机关、学校、工厂、工程纪念等,町用实生苗,不必嫁接,树冠美观;产果为主,可矮化密植,早嫁接,早见效;果材两用,可高枝嫁接;用材为主,可多栽雄树,生长较快。郯城县栽培银杏历史悠久,近年来有重要新发展,年产口果50多万千克,新育苗木百多万株。在郯城一些银杏之乡,群众把栽植银杏视为“传世家宝”,家家竞栽,哪家老人不栽几棵银杏苗留给后代,即感不安,似有所欠。近几年银杏之乡仅银杏一项一户年收入万元以上者,并不鲜见,郯城的经验应推而广李哗、苗枫林于1993年、1994年先后两次就发展银杏生产向姜春云书记提交专题报告。1993年姜春云书记对银杏产业作出批示后,3月23日,李晔、苗枫林专程来郯城传达,对县领导班子做了重要讲话。李晔讲话的主要内容是:我感到县里新班子“二把火”烧的很旺,打了一个漂亮的银杏生产仗。在银杏栽植上,你们搞了“五个一”,看来还能超一点,创造了郯城有史以来的新纪录。把这些银杏树留给子孙后代,显示了郯城人民的创造性,你们干出了值得高兴和骄傲的事情,可喜可贺。培植银杏资源,山东的基地在沂蒙,沂蒙基地建设的核心在郯城。临沂地区在本世纪末栽植银杏要达到1亿株以上。你们作为基地的基地,要冲锋陷阵。栽植银杏要精心、细心、科学地搞,搞出样板来。田间道路要规划好,道路距离要拉宽,考虑到今后发展。沂河、沭河、武河、白马河四河八岸都要建成银杏林带。要从实际出发,消灭银杏空白村。发动群众广植银杏,做到乡乡有银杏树,村村有银杏园,争取提前完成今年栽植任务。到1998年实现全县人均10株银杏树,总量要达到1000万株以上。本世纪末,进了郯城,没有一条路无银杏树,站岗放哨的是银杏,田间林网是银杏。以你们独具特色的创造性,用千万银杏打扮郯城的万古河山。
  银杏栽植有五种形式:第一种,搞观赏树,机关、学校、企业院内院外、大街旁、公路边都可以栽。银杏树冠气势雄伟,很漂亮,既可观赏,又绿化了环境;第二种,搞庭院经济,高枝嫁接,果、叶、材三用;第三种,搞银杏密植园;第四种,搞林网化,全县四河八岸,都搞成银杏林带;第五种,可借鉴种茶叶的办法,采叶子,密密麻麻,沟边、岸边、渠边、河边、村边,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全省各地都需要苗木供应,你们不要锁住大门。栽植银杏树,山东表态了,湖北关广富表态了,马忠臣给河南写信,也要发展银杏。口照计划栽植3000万株,五莲一人20株,莱州买了8万斤种子。不要怕人家来,把种子拉走了,这是好事,是兴旺发达的表现。你们发展银杏,要坚定不移,独具特色,独树一帜,显示郯城人民的创造性,显示沂蒙人民的创造性,显示中华民族的创造性。关于今年郯城国际银杏节,我看定在9月9日重阳节,不提届次。邀请工作方面,以北京、国外和省来宾为主,同时邀请全国银杏重点产区,如江苏泰兴、浙江、河南、四川、河北等地的少数来宾,以便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开幕式地点问题,我看在银杏树下较好,无非是建台安桌,开完会走一圈,看一
  看银杏世界。要尽量少花钱多办事,该花的钱要舍得花,能节约的必须节约。在银杏树下搞开幕式,到目前别人还没有这样做的,只有和别人不一一样,才能独树一帜,别有风味。到时要注意掌握天气预报。要注意多发动老年人参加银杏节。这样做,对于促进银杏生产发展,对于办好银杏节,有重大的意义。另外,届时要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沿途参观路线、路边要除去杂草,种上庄稼,充分利用土地,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显示出人民的创造和智慧。
  沂蒙山区出了很多人才,很多沂蒙人民做岀了中华民族引以自豪和骄傲的事情。现代沂蒙人,现代郯城人,要干点事情,干点能使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子孙后代引以自豪的骄傲的伟大事业。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延年益寿的愿望和要求日益强烈。现在保健药品、保健食品呈快速发展的趋势,名目种类很多。我看银杏保健药品、食品的开发,对人类延年益寿可能是个重大的突破。所以,要大力发展银杏,搞好银杏开发,在银杏身上作文章。我们要运用科学技术发展银杏,搞好银杏资源培植和银杏加工。普渡众生,造福人类,这就是引为民族和子孙后代自豪和骄傲的事业。能够走在世界前列的事业,走在时代前列的事业,这就要创造性地工作,这就要有历史性的突破。在银杏这件事上,在资源培植和加工这个问题上,你们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肩负着历史的使命,现代中国人民神圣的历史责任,责任重大。
  苗枫林副主任讲话的主要内容是:今年银杏节的名称确定为’93中国郯城国际银杏节。开幕式的场地安排,我赞成李主任的意见。在银杏树下搞,突出银杏特色。开幕式的讲话不要太长,20分钟左右就可以了。长寿老人要多些,要使更多的群众参加活动。银杏节的开幕时间定在9月9日。4月份要搞出邀请人员的名单。要请几个国外银杏加工厂家的专家或客商,多交些朋友,多宣传郯城银杏优势。邀请的这部分人要与地区外办、省里商量,不宜多,10〜20人就可以了。北京方面也要广泛邀请一下,比如医药界、国家科委的领导和专家学者。
  省里准备搞一个银杏学会,在郯城银杏节期间召开成立大会,有50〜60人参加。到时,把全省各市地一些银杏方面的专家学者请来,等于开了全省银杏现场会,或者叫银杏联谊会。时间半天,最多一天。
  经贸洽谈工作要规划好一点,气魄再大一点,今年的成交额能不能再翻一番,去年是8000万元,今年能不能实现一亿五到两亿元。我们这个地方是山东和江苏的交界处,这个地方大有文章可作。今年的经贸洽谈要组织得好一点,成交额大一点,除银杏产品外,其他产品也可以搞。通过银杏的发展和开发,把整个经济发展带动起来。
  银杏市场方面,我提议建好五个市场,即银杏苗木市场、果品市场、叶子市场、盆景市场、栽植技术市场。郯城承担着全省其他地方承担不起的任务,就是向全省、全国供应苗木。现在你们先把这笔帐记着,等向全省、全国供应苗木达到五千万株,甚至达到一亿株的时候,我们建议省林业厅或省政府,给你们发个特别奖。就是说你们向全省及其他地区供应这么多苗木,是对全省的一个重大贡献,功不可没,全省谁也代替不了,这是应该的。将来郯城人出去帮助栽植银杏,最有权威。上次我建议,经过培训的郯城技术员,应该由林业局
  发给证书,鼓励他们大胆地走出去,哪个省请我,我就到哪个省去,不要怕人才外流。你们林业局要办好银杏栽植培训班,培训以后发给证书,发证书后往外派,往全国派,哪里需要你们就往哪里派,哪个人出去一年也少不了5000块钱收入。现在技术市场、苗木市场、盆景市场等,都要大大发展起来。
  江苏是我国银杏栽植比较多的地方,山东的银杏也不少。我们专门在与江苏交界的地方搞银杏节,肯定会对他们产生较大影响。在江苏边上办节,他们第一年不吭声,第二年还不吭声?他们一定会研究对策和我们竞争。现在就是说,全国银杏生产方面需要有一面旗帜,这面旗帜树在哪里?我们山东要来扛这面旗子,山东要把旗子交给郯城去扛。现在的问题,说到底就是扛旗举旗的问题。要把这面旗子树到这里来,那么以后国外需要银杏产品,就自然到你这儿来。随着生产的扩大,你们这里就会逐步成为果、叶、苗木、盆景、技术中心,银杏事业和其他各业都会有一个大的发展。所以,不要把时机失掉了,一定要下决心把这面旗子扛起来。今年很多地方都到我们这里购种、购苗,我们不够还把邳州等地的种、苗“挖”来不少,这说明90年代初,中国的一个银杏中心正在形成,一个大的银杏产品集散地正在形成。我想这个旗子我们要是不举的话,一两年后,我们就举不起来了。因为江苏经济实力比我们雄厚,比我们郯城强得多,邳县已经改成市了,泰兴也改成市了,泰兴的工农业产值达到100亿元。无非是人家现在还没醒过来,等人家醒过来后,我们再想发展就来不及了。我们搞了一个国际银杏节,这面旗子一打出去,别人就不好再办了。我们使劲发展一两年,使银杏生产和开发的规模和效益再跨上一个大的台阶,就可以把这面旗子抢到手,扛稳举好。
  关于银杏开发问题,省里可能搞一个银杏开发总公司(属省林业厅),采取这个方法来调动全省的积极性。郯城也可以考虑一下,要不要搞一个这方面的公司。譬如说,现在公司就给农民宣传出去,确定在秋天什么时间收叶子,到时候公司以两元钱一斤的价格把所有的叶子收下来,那么农民就会千方百计地栽银杏,摘叶子,就会大力发展银杏密植园。现在叶子只有厂里收购,农民会不会有这个担心,我的叶子多了,没有人收购怎么办?行署专员到省行去想贷点款,一进门人家说,你们可不要走栽植山楂的老路。因为山楂发展一段时间后,各地都兴起了山楂热,热到后来又降了价,从两元钱一斤,降到现在几毛钱一斤。人家银行提这个问题,提得有道理。那么,银杏会不会发生这类现象呢?我估计银杏将来普及后,每斤果子20多元一斤的价格可能保不住,但是叶子的价钱可能是持久的。因为银杏叶子可以提取使人类延年益寿的药品,而现在人类老化程度是越来越重的,老年病越来越多。现在这种银杏药品在世界上才刚刚使用,所以银杏叶子的前途是无量的。你们假如有这么个公司或者这么个单位,给农民发这样一个信息,到秋天你有多少我收多少,或者先签合同发定金,这样就会把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1996年,在山东省银杏开发协会年会上,李晔三次表扬和鼓励郯城。他说:“没有郯城,就没有山东的银杏;没有郯城,就没有今天山东银杏的大好局面”。
  1996年3月31日,李晔在《大众日报》撰文称赞郯城银杏产业崛起。郯城县是全国著名的银杏基地。近几年新栽银杏500多万株,新
  育银杏苗木1亿多株。1995年全县银杏单项收入达3.1亿元。同法国一家医药公司签订了年提供银杏叶2000吨的合同。郯城因地制宜创建了大规模的银杏园林、银杏林网、银杏林带、银杏道路,从而赢得了“郯城银杏甲天下”这一美誉。如今,郯城已经形成了果、叶、苗、穗、银杏产品和栽培技术六大市场。春季购苗木,秋季销果叶,各方客商及参观学习团体络绎不绝。很多村庄家家种银杏,户户产果、叶,年收入万元以上的户比比皆是。胜利乡赵楼村培育各种规格的银杏苗木1000多万株,年销苗200多万株,收入1000万元;去年银杏叶收入170多万元,其中一户光叶子收入即达6万多元。这个100多户人家的小村庄,变成了一颗绚丽多彩的银杏明珠。
  [杨波到郯城考察银杏生产】
  国家轻工业部部长杨波,于1993年5月来郯城考察时说:这次李晔一定拉我來郯城看看,说实在的,我来是增加点银杏方面的常识,增加一些感性认识,可以说是一种学习吧。昨天县里介绍了情况,今天又看了几个地方,确实增加了一些常识,也受到了许多启发。我觉得在革命老根据地——临沂地区和郯城,建设银杏生产基地,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大有可为的。通过实地考察,我感到发展银杏确实是千秋伟业,于国于民都是很好的事情,这个事业应该发展。回北京后,我要替你们宣传宣传,介绍介绍,让大家都来支持银杏生产,特别是支持郯城发展银杏生产。郯城银杏栽植历史悠久,历史上留下了百年以上树龄的银杏树28000株。经过努力,现在银杏树发展到200多万株,以后每年还将以100多万株递增。银杏产品是我们国家新开发的产品,既是食品、饮料,也是药品;既可以内销,还可以出口创汇,这方面的前景是很广阔的。通过考察,听了罐头厂的介绍,我看在银杏发展上要做好以下儿项工作:
  一是要搞一个精干的研究所,但力量要进一步充实,加强科研工作。你们在银杏生产的研究方面取得很大突破,使银杏产果期比以前提前了十多年,在这个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当然这项工作需要资金人才,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马克思讲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不断地向高峰攀登。从银杏生产到产品开发的整个过程,都要加强科研工作。小平讲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嘛。事实也确实如此。我建议你们研究一下,如何建立一个精干的研究所。在建立科研所中要解决什么问题,我可以帮你们呼吁呼吁。北京一解放,我就进了北京城,可以说,各方面我都比较熟悉。我想,建科研所也要不了很多钱,可以帮你们搞一点精密的仪器设备。从长远来讲,银杏生产和加工必须有这么个研究所。你们将來写报告送地区、送省里,也给我一份,我在北京给你们宣传宣传,争取列入国家科委的星火计划,给予一定扶持。因为这里是革命老区,从整个山东来讲,这里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属于国家扶持的地区。战争年代,我喝了沂河的水,吃了沂蒙的粮,应该为沂蒙老区做点工作。
  二是我建议你们对国内外市场要搞一点调杳研究。对各方面的银杏生产、开发资料要加以搜集整理。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对国内外的市场情况作一些调查研究,了解市场行情和变化趋势。我一直强调,市场要开拓。我们的产品要宣传,要加强推销工作。这方面做好了,就可以扩大产品的影响力,提高产品的知
  名度。搞银杏产品,不但要注重提高产品质量,还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广告钱该花的还要花。这样才能在消费者中产生一种吸引力。参观途中,我一直在想,银杏树能一千年、几千年地活,生命力这么强,把它有益的成分提炼出来用于人们的保健、饮食,肯定对人的身体有好处。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特别是科研部门要搞好开发工作,真正的把它有益的成分都开发利用起来。我们还要看到,虽然现在银杏价格比较高,但随着各地银杏树栽植面积的扩大和银杏产量的增加,银杏的价格可能会降一点,不一定一直保持着比较高的价格。但银杏叶这个东西,我们真正把它开发起来,可能潜力很大。随看银杏药物价值的开发利用,银杏叶的价格很有可能上涨。总之,我们一定要心中有数,时刻警惕着市场,预见到今后的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不能光看眼前,还要看得长远一点。
  三是要进一步搞好银杏系列产品开发。
  我这次回北京后,要请北京食品研究所、食品局的有关专家来郯城实地考察一下,帮助你们搞好银杏产品开发。他们可以在技术上给点支持,物质条件方面也可以适当给点支持,但不可能太多。我回北京后,就找他们办办这件事。到时,我再给你们写信或打电话。我建议你们研究一下能不能借鉴美国的开心果吃起来方便的经验,想想办法,把银杏加工成自己开口,一剥就开,吃起来方便的食品。那样的话,银杏的销量可能会大一些。银杏树浑身是宝,那么银杏果皮有没有开发价值?今年你们在收果时要研究分析一下,能不能提炼出来点什么东西,能不能提炼出黄酮甙。我看银杏果皮里边可能有宝贝,只是没有研究透。
  总之,银杏生产和开发,是一篇大文章。你们以后在银杏开发这件事上,有些问题需要我向上反映的,或帮助给你们呼吁的,甚至解决一些技术等问题的,能办的我一定尽力办。这也算我为沂蒙老区人民做点贡献、尽点微薄之力吧。
  【苏毅然撰文指导银杏生产】
  1995年3月9日原山东省委书记苏毅然在《大众日报》撰文:近几年,我多次到郯城的银杏产区进行过调查。在那里,银杏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作为我省银杏主产区的郯城县,1994年生产银杏果120万千克,叶200万千克,良种15万千克,系列加工产品1500万元,创汇100万美元,总销售收入达到2.1亿元。这里的群众说:“要想早日富,多栽银杏树”。他们计划,到本世纪末,建成“一个中心”(即银杏高科技开发中心),“两个基地”(银杏生产基地和银杏产品开发加工基地),实现栽植面积、数量、产量、规模、效益全国第一,创建“银杏城”,使银杏产业产值超过20亿元。
  重要文献辑存
  【1993年姜春云同志批示及李晔、苗枫林同志的报告】
  —、姜春云同志对李晔、苗枫林同志报告的批示
  种植银杏并进行银杏产品加工销售,是一项造福人民、惠及后世的伟大事业,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投入少,产出多,来得快,应当大搞特搞。争取近期就见到显著成效。李晔、枫林同志的建议很好。希望:(1)
  将此件稍加修改补充印发各地各部门参阅;(2)请各地把银杏的种植开发当一件大事来抓;(3)在沂蒙山区建立基地,给予必要的扶持;(4)责成省有关部门重视,做好指导、落实工作。
  如何,请酌。
  姜春云1993年1月9日
  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各市、地、县党委,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根据省委负责同志的意见,现将李晔、苗枫林同志关于发展银杏的报告印发你们参阅。
  种植银杏并进行银杏产品的加工销售,是一项造福人民、惠及后世的事业,投入少、产出多、来得快,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应当大搞特搞。希望各地把银杏的种植开发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省直有关部门要重视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对银杏基地的建立和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持,争取在近期就见到显著成效。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3年2月18日
  三、李晔、苗枫林同志的报告
  自1990年11月30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确定大力发展银杏以来,省委、省政府和省里的老同志,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地都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00多个县(市、区)陆续展开,出现了很多银杏村、银杏园、银杏路和万亩银杏林网,大约有50个乡镇、上千个村庄正在实施人均10株银杏的规划。历史上银杏极少的鲁西北、鲁西南地区也展开了试点,成为平原地区发展高效林果业的突破口近年全省新栽银杏350万株,新育银杏苗木6000多万株。银杏大规模嫩枝扦插育苗成功,大大降低了成本,加快了发展速度。预计1993年育苗累计可逾1亿株,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倡导的人栽1株银杏树,全省8500万株的设想可望超额完成。
  银杏树雄叶美,果珍材良,属多功能优良经济林木,种植银杏也是一项有重大深远意义的绿色工程。不论城镇乡村、山区平原、庭院林网,均可园地制宜,大力发展。发展银杏当年可卖叶子,5年后可卖果实。1株银杏10年产果实10斤,可收入100元;30年可收果实3()0斤,收入3000元,后劲越来越大,较之其他经济林木有着明显的优势。
  我省有60多个县(市、区)有古老银杏零星分布,多在寺庙风景区。郯城栽培银杏历史悠久;百年银杏大树近3万株,经多年努力,近年来发展很快,目前共植银杏1000万株,结果树10万株,年产白果200万斤,约占全国产量的5分之1,居全国第2位,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银杏产地。
  近年来,全国银杏发展较快的有江苏、山东、广西、湖北、浙江、福建、四川等省(自治区)。随着围绕生命科学对银杏加工的高科技发展,各省栽植和开发银杏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使山东的银杏产量从全国第2位上升至第1位,使银杏产品开发科研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宣传力度。这几年,我们通过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介,对发展银杏有一定宣传,但声音还是比较弱,建议今后能有较大的加强。去年秋天,郯城举办了首届银杏节,邀请了上千位宾客,北京和省里有十几位省部级领导同志岀席,宣传效果很好。今年秋季计划
  在郯城举办国际银杏节,此事正在筹备之中,届时务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给予支持,以求在郯城逐步培育起银杏果、叶、苗、盆景和栽植技术5个市场。
  (二)在全省普及宣传广泛种植的基础上,建议把临沂地区建成全国银杏重点生产和加工基地。目前,临沂地区已提出初步发展规划,开发资金可采取国家投入成片开发和农民自植自有开发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可以考虑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在论证的基础上,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林业部、中央扶贫领导小组申报银杏开发经费。也请省里从林业、特种经济开发经费中给予适当扶持。
  (三)建议集中省里医药、化工方面的科研力量,采取医药、兽药、农药、食品、化妆品综合利用的方针,大力送行银杏的科研开发工作。不久前,我们曾邀请有关专家座谈了两次,大家都很有信心。考虑到国际市场银杏叶药用产品十分紧缺,建议由有关领导同志尽快召集业务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科研立项,并投入相应的科研经费和科研力量,以求尽快改变我省出口原料的现状。
  (四)银杏药品外销和科研技术需要有国外合作伙伴,请省经贸委、科委、华鲁公司提供帮助,最好今年与银杏开发技术领先的日、德厂家,达成合作开发的协议。此事,几个兄弟省已走在我们前头,我们不宜久拖。
  (五)建议组成一个由林业、医药、科研等有关部门和热心银杏事业的老同志参加的山东银杏开发联谊会,以便利用民间团体的渠道,广泛交流经验,传递信息,互相促进。
  李晔苗枫林1993年1月8日
  [1994年姜春云书记的指示及李晔、苗枫林同志的报告】
  一、姜春云书记的指示
  同意所提建议,请桂芳同志作些协调工作。发展银杏产业,大有可为。应当加大措施,加快步伐,力求到本世纪末取得显著成效,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积极扶持。
  姜春云1994年3月15日
  二、李晔、苗枫林同志的报告
  关于我省银杏生产的报告
  春云同志:
  去年1月9日您对银杏生产的批示下发后,省委、省府、省里的老同志和省各委办厅局、各市地县领导,都做了大量工作。全省银杏生产的发展势头很好。大面积的种植开发由南部向东部发展,作为社会团体的山东银杏协会也已成立,银杏加工企业起步快、起点高。1993年新栽培银杏一千万株,新育苗木亿株以上,今年育苗累计可超过两亿株。
  近来,我们对我省银杏生产在本世纪末可形成的产业规模进行了调查和预测:郯城1993年全县银杏产值一亿元,其中农业部分八千万,银杏深加工部分二千万;郯城现有银杏树二百多万株,本世纪内可发展到一千万株,产值过5亿。届时,全省上千万株的银杏县可达十个以上。银杏产品加工企业全省现有七家,预计到2000年可达年产银杏叶提取物黄酮甙300吨,销售收入11亿元。加上银杏深加工的医药、兽药、农药和食品、化妆品的开发与生产,预计本世纪末,山东银杏生产的工农业年总产值可达50〜80亿元,有相当规模的银杏产
  业能够基本形成。
  据了解,日本300个城市绿化,银杏占第一位,占总株数的30%,韩国银杏占城市绿化树的70%,银杏产品世界年销售额达40亿美元,银杏产品专利达80多项。我们则刚刚起步。
  由于受国际市场影响,去年以来,我省银杏产业出现了加工带动种植的良好趋势,银杏叶、果、苗木供不应求。国际市场黄酮甙紧俏的状况将长期持续。为此,我们建议:
  1.大力扶持银杏资源的开发,争取山东成为全国最大的银杏及其制品出口基地。我省银杏产区主要集中在鲁南及临沂地区,可以考虑从扶贫开发、黄淮海开发和农贷上给予资金扶持。
  
  2.山东银杏叶加工企业已有七家,有的尚在论证,准备上马。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加剧银杏资源的紧缺,可考虑请省计委、省医药局对银杏加工生产进行规划和协调,在本世纪末,把我省的银杏生产建成合理布局、高科技、高效益的产业。
  3.为提高山东银杏的知名度,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向林业部申报郯城为国家银杏城,把沂蒙山区建成全国最大的银杏产区。
  当否,请示!
  李晔苗枫林1994年3月5日
  【姜春云同志致全国第三次银杏学术研讨会的信】
  同志们:
  获悉全国第三次银杏学术研讨会在我省召开。借此机会,我谨向会议表示热烈祝贺!向与会全体同志表示热烈欢迎!
  银杏原产中国,有活化石之称,是我国的优良树种,它不仅具有深邃的文化内涵,更具有很高的医疗、保健和经济价值。研究、开发、利用好这一资源,对于弘扬中华文化,提高经济、社会效益,造福人类,惠及后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国银杏业发展很快,有的地方银杏生产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可以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银杏的开发利用一定会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为人类带来更多的福泽和益处。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宣传银杏、保护银杏、开发银杏,总结探讨发展银杏的新经验和新途径,使愈来愈多的人们了解银杏、重视银杏,更加关心和支持银杏的发展。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在各行各业的支持下,银杏之树遍植全国城乡,枝繁叶茂,果实累累,世代长青。
  山东发展银杏的条件很好,潜力很大。这次全国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召开,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向兄弟省市学习的好机会。希望山东参加会议的同志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新技术,为我省银杏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欢迎兄弟省市的同志对山东银杏的发展,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姜春云1994年9月7日
  [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银杏生产的决定》】
  (郯发〔1988〕29号,1988年9月2日印发)
  银杏是我县主要的名优特产之一,是重要的出口创汇物资。全县现有银杏面积11700亩,32万株;四旁零星栽植21万株,其中百年
  以上大树28000株。一九八七年全县银杏总产700吨,产值930万元。与一九七八年相比总产增长了40%,产值增加了900万元。银杏这一名特产,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银杏用途的进一步开发研究,远远满足不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我县优势,大力发展银杏生产,是振兴我县经济的有效措施,也是全县人民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发展银杏生产的重要意义和有利条件
  我县栽培银杏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前,全县银杏面积4700亩,沂河两岸四旁银杏广泛栽植,形成绵亘数十电的银杏林带,历史最高年产曾达一千吨。近几年来,银杏价格成倍增长,依靠银杏收入富裕起来的农户越来越多,激发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展银杏生产的积极性。新村乡新村一村,全村2700人,共有结果银杏树2500株,一九八七年总产16万斤,收入110万元,每株收入440元一株银杏树的收入超过一亩耕地的收入。由于银杏价格高,经济效益好,这个村今春一次投资6万元,营建400亩银杏丰产园,发展银杏生产,不仅能够增加农民经济收入,而且是绿化、美化城乡,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同时,随着我县食品工业的发展,罐头等食品急需大量原料,充分发展银杏基地建设,是振兴我县农村经济的战略性措施。
  我县大力发展银杏生产,有利条件很多。一是自然条件优越,土质肥沃,气候适宜,特别是沂河两岸土层深厚,适宜发展银杏围村小片林、银杏林网、银杏粮食间作和庭院栽植。二是广大农民有大力发展银杏生产的愿望和要求,有多年生产的实践经验。三是银杏苗木充足,全县共有三至五年生大苗50万株,小苗600万株。四是有省、地业务部门和山农大等科研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一九八七年我县已被省列入银杏基地县,连续五年予以投资。五是发展银杏生产的技术力量较强。全县有林业高级工程师2人,林业工程师、果树农艺师11人;助理工程师、农艺帅20多人,并培训了一大批技术骨干,可以保证银杏生产的技术指导。这些有利条件,为我县银杏生产的大力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发展银杏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要求
  为加快我县银杏生产发展,在近期内要重点抓好银杏基地建设。银杏生产基地拟建于沿沂河的新村、港上、重坊、胜利、马头西部、花园北部,小埠西部共7处乡镇,152个自然村,14万人,总面积25万亩,全部为冲积平原河质壤土。银杏基地建设共三种形式:一是建设集约经营的成片银杏园。以重坊、新村、港上、胜利、马头、小埠、花园7个乡镇的10()个村为中心,选择围村肥沃土地,建立成片银杏园10000亩,其中一般丰产园9000亩,密植丰产园1000亩。二是大力营建银杏林网。以重坊、新村、港上、胜利、马头、小埠、郯城、店子、李庄、庙山、归义、花园十二个乡镇沿沂、沐河农田约30万亩肥沃土壤,营建110万米银杏林网,从一九八九年开始,分五年完成现有杨树林网的更新改造任务。三是大力开展庭院栽植。全县18万农户,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一二年内,完成每户庭院栽植二至五株银杏的任务。银杏基地建设任务指标,各乡镇要根据县《银杏基地设计规划》的要求,分年度组织实施,保证按期完成任务。在加快基地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银杏资源的管理,提高单位产量。1990年全县总产达到1000吨,产值1200万兀;一九九五年全县总产1500
  吨,产值1800万元;2000年全县总产5000盹,产值6000万元(产值均按-九八七年平均收购价,每斤6元计算)。
  三、认真落实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发展银杏生产的积极性
  银杏基地建设是有益当代,造福子孙的百年大计。发展银杏生产,搞好基地建设,首先,要重点落实好林业政策,严格执行《森林法》。对现有资源,要严加保护,无论是集体或个人的银杏树林,一律不准擅自采伐。对权属不清有争议的银杏树,要抓紧确权。对新栽银杏,要认真落实好生产责任制,确定权属,凡是一家一户栽植或划分到户的新栽银杏树,要允许后代继承,解决群众的思想顾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银杏生产的积极性。
  第二,加强对银杏树的看护和管理。银杏生产技术性强,周期长,特别是银杏林网、银杏粮食间作,面积大,战线长,管护工作困难,必须切实加强管理。为此,要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护林队伍的建设,每块地、每条路要固定专人管护,解决好护林人员的报酬。
  第三,依法治林,打击毁坏银杏树木的违法行为。全县林业和公、检、法、司部门要大力宣传《森林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法制观念,严肃处理一切毁坏银杏树木的案件。在树落叶之前,严禁摘、砸银杏叶出售,违者按照破坏林木论处。
  四、加强技术指导,普及银杏栽培新技术
  发展银杏生产,要切实搞好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广泛推广科技成果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银杏生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把造林质
  量关。一是要选择优质土壤,深翻整地,改良土壤的原始构层。二是要选择优质壮苗。具体标准:一般银杏园片要选择100厘米以上的二至三年生苗木;银杏粮食间作要选择150厘米以上的三至四年生苗木,银杏林网要选择250厘米左右的四至五年生苗木。三是要兴建必要的水利设施,保证旱能浇,涝能排,保证银杏丰产丰收。
  (二)努力开展银杏科学技术的研究。要进一步搞好银杏矮化密植早期丰产的研究,探讨新的早期丰产措施。继续抓好银杏品种选优工作,普及推广优良品种。加强对良种鉴定圃的管理,选优去劣,搞好良种的繁殖推广,要广泛开展银杏嫁接、修剪、人工授粉、肥水管理、病虫防治和植物激素的应用推广工作。
  (三)搞好技术培训。县林业局、科委、科协、林学会、银杏研究会等部门,要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活动。每年要结合生产季节,举办三至四期技术培训班,搞好银杏育苗、嫁接、人工授粉、病虫防治和肥水管理等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每年培训800〜1000人次。同时,以林业部门为主,县成立银杏技术指导中心,重点乡镇成立银杏技术指导小组,重点村配备二名农民技术员,全县建成完整的银杏科技网。
  五、加强领导,做好服务
  发展银杏生产是功在四化,造福子孙的千秋大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光荣使命。在每年造林关键季节,银杏基地建设的重点乡镇、村,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全党动手,全面发动,组织大会战。
  县成立银杏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协主席赵明亮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继法、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云鹏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局、
  林业局、水利局、科委、科协、农行、财政局、县社、商业局、外贸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在整个银杏基地建设期间,县委、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全权指挥全县的银杏基地建设,落实任务,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评比,对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完不成任务的予以批评处罚。县每年召开-次表彰大会,表彰在银杏基地建设中做岀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大力发展银杏生产,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调整农业结构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性措施。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各行业、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对银杏生产的领导,支援银杏基地建设。林业和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银杏基地建设的设计、规划、实施工作,供销、商业、物资部门要保证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财政、银信部门要落实好基地建设资金;政法和宣传部门,要大力加强对银杏基地建设的宣传,及时处理发生的毁林案件,保障银杏基地建设的顺利实施。总之,各级党政组织,各行各业各部门都要齐心协力,为银杏生产的发展献力献计献策,保证在计划时间内全面完成银杏基地的建设任务,把我县建成名副其实的银杏之乡。
  【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命名“县树”的决定》】
  (郯人发〔1991〕5号,1991年3月19日印发,
  郯城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郯城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命名“县树”的报告》。认为,银杏是珍贵树种,有“活化石”之称。栽培银杏绿化效果好、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好、惠及今人、造福子孙。我县栽培银杏树历史悠久,素称“银杏之乡”。近几年来,全县各级领导重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栽培银杏树,面积不断扩大。把银杏树定为“县树”,对于增强全县人民的生态观念和环境意识,培养人民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文雅的道德情操,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推动自然环境保护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一致通过决定,命名银杏树为郯城县“县树”。
  [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三年加快发展银杏生产的意见】
  (郯发〔1993〕8号,1993年3月10日印发)
  发展银杏生产是我县一大优势。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姜春云同志关于银杏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我县银杏发展,努力实现区域化、规模化生产,现就今年银杏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我县银杏生产基本情况和今年生产任务
  近几年来,在省、地领导的大力指导帮助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政策,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发展银杏生产的政策措施,银杏基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到目前,全县银杏片林已达2.5万亩,定植银杏100万株,结果树12万株,其中百年生以上大树2.8万株,年产银杏100万公斤,居全国第二位,山东省首位。仅银杏果实、苗木、叶片及其系列加工产品,年产值达6000万元,出口创汇达500万美元,已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出口创汇拳头产品。为进一步发挥我县得天独厚的银杏生产优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迈出银杏生产新步伐,全县今春银杏种植实现“五个一”,即总栽植银杏100万株、建银菜间作、密植园1万亩,银粮间作1万亩,银杏道路林网100公里,
  形成100平方公里的银杏区。
  二、银杏栽植的重点乡镇和重点片
  今年银杏栽植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村要集中力量,集中资金,全力以赴,大搞银杏栽植活动,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任务,加快全县银杏基地建设步伐。在做好全县面上工作的同时,要着重抓好马头、郯城、小马头、港上、新村、重坊、胜利、花园等八个重点乡镇的银杏生产。这八个乡镇的银杏栽植任务是:密植园3100亩,占全县计划的62%;银菜间作3800亩,占全县计划的76%;银粮间作10000亩,占全县计划的100%;道路绿化45公里,占全县的45%。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完成今年银杏生产任务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银杏事业的重大意义。银杏生命力强,适应性广,是食用、药用之佳品,又是绿化、观赏、美化环境的优良树种,一次栽植,千年受益。种好、管好,可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重要经济资源。最近,省委书记姜春云同志在批复中指出:种植银杏并进行银杏产品加工销售,是一项造福人民惠及后世的伟大事业,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应当大搞特搞。我县是全国著名银杏之乡,大力发展银杏事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是振兴郯城、繁荣城乡、人民富足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努力加快我县银杏生产的发展步伐。
  2.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都要将发展银杏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乡镇要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县六大班子和县农委、林业部门要继续做好包点工作,特别对港上、新村等八个重点乡镇的银杏生产,要明确分工,认真靠上抓,各乡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重点,分片承包,一包到底。为了加强领导,县成立银杏生产领导小组,由县长慕增利同志任组长、政协主席刘文荣、副县长杨俊波、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翠兰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的同志为成员,组织、指挥全县的银杏生产。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专门班子,重点抓好“三个落实”即落实地块、落实资金、落实苗木。今年我县银杏生产任务繁重,需用银杏苗木多,资金数量少,仅购苗木就需几百万元。单靠哪一方面的力量是不够的,要早准备,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增加对银杏产业的投入,增强银杏生产的后劲。
  3.广泛开展创建银杏村、银杏户活动。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尽快把我县建设成高标准的银杏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银杏村、银杏户活动。凡是成片林(密植园和银菜间作)面积人均0.2亩以上,“四旁”人均占有2株以上银杏树的村庄,将命名为银杏村;凡是房前、屋后、院内四旁人均占有5株以上银杏树的户,由乡镇政府命名为银杏户。县将对银杏村、银杏户给予表彰奖励。
  4.要进一步稳定完善林业政策。银杏生长周期长,见效相对慢。要认真解决好群众的思想顾虑,广泛深入搞好《森林法》及各项林业政策的宣传,做到以法兴林,以法护林,真正把银杏建设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对大田银杏要落实好承包政策,允许继承或转让,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对村内四旁银杏树要及时明确树权归属。同时要建好护林房,配备专职护林员,确保栽得上、保得住、长得好、尽快见效
  
  5.实行奖罚制度。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今年银杏生产将组织三次专项检查,内
  容包括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造林(苗木、栽植等)质量和管护措施落实情况。对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黄牌警告。对高标准完成全年任务的乡镇,县将给予表彰,并给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每人10()0元奖金,对超额完成任务10%的,每超1亩,每人增加奖金5元;对完不成全年栽植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补上,以确保我县银杏生产计划的顺利实现。检查验收评比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实施。
  6.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发展银杏生产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很强的事业,必须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同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要从实际岀发,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紧紧围绕银杏生产,搞好服务。林业、科委等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方面的服务,供销、石油、物资、银行、财政等部门要搞好化肥、农药、油料资金的供应服务。乡村服务组织要搞好每个生产环节的服务,做到统一栽植、统一嫁接、统一看护、统一防治病虫害,促进全县银杏生产的健康发展。
  [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银杏城的决定》】
  (郯发〔1998〕29号,1998年3月12日印发)
  银杏是郯城县的一大资源优势。为了进一步动员全县人民广植银杏,推动银杏产业的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10年时间,把县城建设成为银杏城,使郯城县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银杏第一县” 。
  一、充分认识建设银杏城的意义
  县城绿化美化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银杏是世界珍稀树种,被称为植物的活化石、果树中的老寿星、绿化树中的明星,集绿化、观赏、经济效益于一体,一次栽植,千年不衰。用千古银杏装点郯城万古河山,形成独具特色的美丽银杏城,将非常优雅壮观,极大地改变县城面貌,塑造郯城形象,提高郯城知名度,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县城大面积的银杏覆盖区,能够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开展建设银杏城活动,也是推动银杏产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措施。银杏这一资源优势,国际国内市场的开发潜力很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因此,要不失时机,抓住机遇,进一步调动全县人民广植银杏的积极性,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银杏生产基地,真正实现“五个一”(即银杏栽植面积、数量、产量、质量、产值全国第一)的目标,不辜负上级领导对郯城县发展银杏的期望。开展设银杏城活动,也是响应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号召的具体行动,是造林绿化、造福子孙的大好事,可以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青少年中牢固树立起自觉义务植树的观念,形成义务植树光荣的社会风尚。总之,建设银杏城不仅能为人们创造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而且能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此,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建设银杏城活动中去,为“建我家乡、爱我郯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明确建设银杏城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
  根据县城城区的实际情况,银杏城建设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总的任务目标是:将城区内所有道路、单位门前院内、居民区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凡适宜栽植银杏树的地方都要栽植银杏树,并将原有树木(古
  树、常青树、观赏树和其他保留价值较大的林木除外),逐年更新改造成银杏树,使城区内银杏树占全部树种70%以上。广泛发动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城区居民,开展义务捐栽银杏树活动,5年完成栽植任务,5年进行完善提高,经过10年奋战,使银杏城建设初具规模。全县都要叫响一个口号:“全民动手栽银杏,十年建成银杏城”。
  今年是实施城区绿化工程的第一年,要重点搞好205国道城区段,北外环路(石油公司向西)和人民路东段(汽车站至沭河桥头)三条总长11.5公里道路的银杏树栽植,机关单位门前院内及居民区房前屋后空闲地的栽植,所有栽植的银杏树统一标准,苗木米径必须达到5〜10公分,高度4米以上。
  今年的银杏城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时间紧迫,工作面广、量大,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地搞好银杏城建设,确保全面完成栽植任务。
  (一)广泛动员,积极开展义务捐献活动。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号召各单位的广大下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全国人大《决议》精神,开展义务捐献活动,为建设银杏城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单位干部职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捐献。捐献要求:①县级干部每人120元以上,科级干部每人80元以上,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人60元以上;②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每人30兀以上;③个体工商户20元以I:;④有收入的机关事业单位2000元以上;⑤1997年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2万元以上;⑥个体私营企业1000元以上。捐款交县财政局统一管理,集中用于城区绿化。捐款时间要求是:1998年3月31日前完成捐款任务。
  (二)全民动手,高标准栽好银杏树。建设银杏城是一项社会公益工程,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一规划,统一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搞好银杏树栽植。①单位门前院内实行“三包”,即包栽、包活、包管。各单位要结合银杏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不断改善机关单位的环境面貌。②城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除实行门前“三包”的之外,苴他区段全部由县建委负责银杏树的栽植和管理,成立专业植树队伍,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购苗,统一栽植,统一管护)的要求,栽好银杏树,保证栽得好,全成活,管得住。③郯城镇负责辖区内银杏树的栽植和城区村街居民的“门前三包”,要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地在房前屋后、门前路旁、庭院等空闲地广植银杏。不适宜栽植的地方,要尽量进行土壤改良,创造条件栽上银杏树。对其它杂树,除有保留价值的之外,要逐年更新为银杏树。城区内各村街要每年绿化一条街,建一条银杏路。
  (三)落实措施,加强树木管护。栽是基础,管是关键。城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单位门前院内及公共场所栽植的银杏树,实行谁栽谁管,谁管谁受益;居民房前屋后栽植的银杏树,谁栽谁有,树权归个人。县建委是管理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银杏树的主要部门,要采取承包到人、一定几年不变的方式,切实落实好看护管理措施。要对银杏树进行科学的施肥、浇水,加强病虫防治,促进银杏树快速乞要教育群众,自觉增强爱护银杏树的感识,形
  成“爱护树木光荣,破坏树木可耻”的良好风尚。对肆意毁坏、偷盗银杏树的,要按照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严厉打击,并处以银杏树价格10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建设银杏城工作的领导
  建设银杏城任务艰巨,困难很大,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全县各行各业要大力支持,齐抓共管。①成立县银杏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协调,统一领导。②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台和书写标语口号、过街帘子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银杏城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县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自觉地为银杏城建设做贡献。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县建委要搞好银杏城建设的总体规划、测量、划线、购买苗木、组织栽植、落实管理措施等;县林业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培训专业植树队伍;郯城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道路两侧及居民区的栽植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毁坏林木的破坏活动;宣传、广播电视、报社等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其他各行各业也都要大力支持银杏城建设,积极献计献策,做出贡献。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
  为保证银杏城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县政府每年组织县银杏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单位的银杏树栽植情况进行两次检查。5月份检查栽植任务完成情况,10月份检查成活率及管理情况,对未完成栽植任务以及因管理不好栽后死亡的,责令所在单位限期补栽,并处以滞建罚款。对“三包”责任不落实,无故完不成栽植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两个文明先进单位或最佳服务单位,并对单位领导通报批评。
  [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决定》】
  (郯发〔2004〕12号,2004年3月10日印发)
  为充分发挥我县银杏特色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银杏产业,加快富民强县步伐,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加快银杏产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清形势,坚定发展信心
  我县具有悠久的银杏栽培历史和丰富的银杏资源,是全国四大主产区之一和著名的“银杏之乡”。近年来,全县各级把银杏生产作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银杏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到2003年底,全县银杏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5万亩,定植总株数达到600万株,银杏加工企业发展到30多家,银杏特色旅游已具雏形。但是,从总体上看,还存在认识不高,信心不足,措施不力,开发不够的问题。部分干部、群众对银杏的价值、银杏生产形势和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今后银杏产业的大发展缺乏信心;发展目标、措施、责任、政策不明确;银杏产品开发深度不够,加工龙头企业规模不大,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银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银杏树浑身是宝,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药用价值。作为优良绿化树种,生态绿化效果良好,国内外一些大中城市已将银杏树列为主要绿化树种,定为市树;作为经济林和中药材树种,其果、叶营养成分丰富,具有特殊的医疗保健作用,随着银杏果、叶的深度开发,在食品、化妆品、医药、兽药、农药
  等领域相继研制出了一系列新产品,应用领域越来越广,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银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2003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已将银杏树定为“市树”,银杏产业正面临着一次新的发展机遇。银杏产业是我县最具特色的优势产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加快发展银杏产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壮大特色经济,争创经济强县的需要;是提高我县对外知名度,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的需要。必须充分认识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振兴郯城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坚定发展信心,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推动银杏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银杏资源优势,突出“膨胀基地,壮大龙头,拓展市场,城乡绿化,开发旅游”五大重点,做大做强银杏产业,为实现“奋战3年过百亿,加快发展争强县,建设富裕文明新郯城”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利用3年的时间,使全县银杏绿化覆盖面积由现在的15万亩发展到30万亩,其中银杏片林面积由现在的8.2万亩发展到15万亩,定植总株数由现在的600万株发展到1200万株,银杏林网长度发展到1200公里,银杏育苗1000亩;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银杏叶、果加工企业30家以上;新建和完善银杏果、叶、苗、盆景及系列产品专业市场6处。银杏产业年综合产值超过10亿元。争创银杏片林面积、定植株数、林网长度和综合产值四个全国第一。
  (三)发展重点:
  1.膨胀基地。以沂河沿岸的胜利、郯城、马头、港上、重坊、新村6个乡镇为重点,实行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建设四大基地。一是良种化银杏果生产基地。采取银银、银菜、银粮、银药等间作形式,通过良种嫁接,建立优质银杏果生产基地10万亩;二是银杏叶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新村乡为重点,严格按照GAP生产标准,建成1万亩左右的银杏采叶圃基地;三是银杏优质大苗培育基地。利用银银间作等多种形式,建成2万亩大苗培育基地,重点培育胸径6厘米以上的绿化用银杏大苗;四是银杏盆景培育基地。重点开发制作成本低、成景周期短、见效快的小型盆景,新发展银杏盆景培育园2000亩以上。
  为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在银杏主产区建设5000亩以上的高标准银杏种植示范园,连片开发,集大苗培育、GAP专用采叶圃和良种丰产结果园于一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重点乡镇,分别建成100()亩以上的种植示范园,其他乡镇分别建成300亩以上的种植示范园。要稳步发展银杏育苗,为扩大银杏种植规模提供充足的苗源。
  2.壮大龙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对外联合,大力发展银杏系列产品加工,兴办一批加工龙头企业。力争建立1〜2家银杏叶提取物及系列产品技术含量在全国领先、年加工银杏干叶2000吨以上的深加工龙头企业;建成10家以上具有较大生产规模、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银杏叶茶加工龙头企业,并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新发展3〜5个银杏叶茶加工专业村,年产中、高档银杏叶保健茶100吨以上,形成1〜2个在全国知名的品牌;建成1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膨化银杏果、银杏速食罐头、速冻白果
  仁、银杏果脯等银杏系列食品加工企业;建成2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银杏露、银杏啤酒等银杏饮料加工企业;建成5家以上银杏保健品、银杏药品加工企业;积极与国内外大型制药集团联合,争取逐步成为它们的原料供应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
  3.拓展市场。在新村乡建设一处大型银杏综合购销市场,规范完善重坊、胜利、港上等银杏主产区的银杏果、叶、苗销售市场,逐步建成以新村市场为中心,以重坊、胜利、港上等市场为依托,辐射全县,带动周边的全国最大的银杏果、叶、苗集散地;在县城集中规划建设银杏系列产品专业市场;在县城东外环路两侧集中建设银杏盆景基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企业和营销大户的作用,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银杏产品营销网点。同时,鼓励群众围绕银杏产业发展,成立各种形式的银杏生产、购销合作组织,增强市场竞争力。
  4.城乡绿化。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广泛开展城乡银杏绿化活动。(1)搞好银杏森林城市建设、对县城9纵9横主干道行道树,全部进行高标准补植完善。今后凡新建道路,一律用胸径10厘米以上的大规格银杏苗木进行绿化,并配置相关林木保护政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巩固绿化成果;城市亮化,要积极做好银杏文章,充分体现银杏特色;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所有办公区、生活区、空闲地段,都要认真规划,积极搞好银杏绿化、美化;搞好新城区规划设计,建成银杏园林式的县城新区;城区外环路以内的所有村街、外环路以外3000米以内的村庄主要街道和院旁绿化,要体现银杏特色。(2)搞好乡村银杏绿化。在银杏适宜栽植区,落实“村村一条银杏街”、“乡乡一条银杏路”、“人均10棵银杏树”的任务。乡村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农田林网和行道树等要突出银杏树,新建道路要用银杏树进行绿化。
  5.开发旅游。建设以新村乡古银杏群落为中心、辐射方圆200平方公用、国内最大的银杏森林生态旅游区。从县城到新村沿线道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建设银杏观光大道,两侧农田逐步建设高标准银杏林网,用银杏树将县城和银杏主产区连接起来,充分展现“银杏之乡”特色。要加强银杏文化的研究、开发和建设,逐步丰富银杏旅游资源。积极创造条件,筹建银杏公园和银杏博物馆。结合马陵山古战场旅游开发,在马陵山及周边适宜栽植区营造银杏风景林,绿化、美化马陵山区。
  三、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发展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广造发展声势。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对银杏产业发展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关心、支持银杏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电视台宣传郯城银杏,拍摄郯城银杏专题片。尽快建立郯城银杏网站,努力扩大对外宣传。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在各级报纸、杂志发表郯城银杏方面的文章。二是加强品牌宣传。社会各界要齐心协力,促使“郯城银杏”文化渗透到生产、牛活的各个方面。县冇关部门要搞好协调,各类银杏产品新注册商标尽量体现岀郯城“银杏之乡”特色。银杏产品,包括外销的果、叶、苗、盆景及系列加工产品要使用“郯城银杏”品牌。在郯城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两侧、县乡驻地等重要路口路段,设立大型银杏灯箱广告。三是加强招商宣传"积极参加各种大型产品交易会,展示郯城银杏产品,扩大郯
  城银杏对外影响。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时机,举办国际银杏节。
  (二)加强科技推广,提高发展水平。一是大力开展银杏栽培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科研人员进行技术攻关,重点搞好优良品种和银杏丰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全方位提升银杏叶、果、苗、材生产档次,实现高产、优质、高效;二是积极实施银杏生产标准化工程。大力推广银杏果、叶、材、盆景等银杏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争取银杏叶获得国家GAP质量认证,银杏果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三是大力推广银杏高效种植模式。各乡镇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引导群众大力发展间作园、早实丰产园、GAP专用采叶圃、生态公益林、果材兼用林等高效种植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银杏种植效益,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要根据银杏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制定、完善有关政策。一是明晰产权。新栽的银杏树,要及时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林网银杏、间作银杏和银杏片林,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放开投资权,形成多元化的银杏产业发展新格局。凡在承包地种植银杏的,承包期不得低于30年,切实保护承包户利益;二是加强资源保护。严格按照《森林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银杏资源的行为。林业、公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把打击盗窃、破坏银杏资源案件查处作为重点。要严格控制银杏大树采挖,严禁乱伐、乱挖银杏树,切实保护好银杏资源;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凡投资兴办银杏加工企业的,优先依法办理土地手续,享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有关部门都要予以大力支持,手续从简,收费从低,服务从优,办事从快。鼓励社会各界大搞银杏果、叶、苗及系列产品的销售。加大银杏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维护银杏市场的正常秩序。县里设立银杏发展基金,集中用于扶持银杏产业的发展。各乡镇每年也要拿岀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银杏产业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
  发展银杏产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齐抓共管。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为加强对发展银杏产业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加快银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重点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领导艺术和水平,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努力搞好各项服务,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控作用,实现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促进银杏产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银杏产业发展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发展任务;要定期检查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产销大户、科研人员,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各乡镇,尤其是银杏生产重点乡镇,要将银杏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将发展任务逐级量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驻城各单位要搞好门前、工作区、生活区银杏绿化,加快银杏森林城市建设步伐。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林业部门要重点抓好银杏产业的发展,搞好全县银杏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银杏产业发展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调度。宣传部门要通
  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银杏产业发展的宣传,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城建、城管部门要积极搞好县城银杏绿化的规划建设,落实管护措施,对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切实保护好绿化成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动全县广大青年、团员、妇女、学生广泛开展栽植银杏纪念树、营造银杏纪念林活动;财政、银信等部门要为发展银杏产业提供资金扶持。县银杏协会等银杏民间组织要充分发挥传递信息、组织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优势,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决策献计献策。
  发展银杏产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早规划、早行动、早落实,迅速掀起新一轮的银杏产业发展高潮,力争三年三大步,推动我县银杏产业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林字〔2005〕5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大树采挖管理工作的通知》】
  (郯政办发〔1988〕29号,2005年5月19日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国有林场:
  现将临沂林业局转发省绿委、省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树采挖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绿委、林业局及市林业局《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挖、运输大树,尤其是非法采挖银杏大树的专项活动,坚决遏制住非法采挖大树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县珍贵的大树资源。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五年五月十九日
  【临沂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省绿委、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树采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临林字〔2005〕第59号各县区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绿委、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树采挖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岀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大树采挖移栽工作
  去年以来,我市大树采挖现象比较严重,不仅使采挖地生态环境遭到很大破坏,而且珍贵的大树资源遭受到巨大损失。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要从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的大局来认识大树采挖移栽工作,加强监督和引导,严禁乱采乱挖大树进行异地移栽和毁林毁地行为,严禁采挖古树名木和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革命纪念地、生态公益林内的大树,严防乱采乱挖给森林资源造成的严重破坏。
  二、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密切配合、齐抓并管
  按照绿委、省林业局的要求,市绿委各成员单位要首先做到不支持、不放任本部门、本系统非法采挖、收购和使用大树,并密切配合,督促指导各地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
  三、要加强大树采挖、经营和运输管理
  采挖大树是采挖的一种特殊形式,应遵守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确需采挖移植其他地方的大树,要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各县区林业局要对辖区内需要更新采挖的大树认真排查,摸清底子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调配大树移栽工
  作,未经市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采挖或移栽大树。实施采挖作业时,林业部门应主动提供服务,提高采挖大树的成活率,减少对采挖地森林资源的破坏。从事经营(加工)采挖大树活动的,必须经县级林业部门批准。需要出县区运输的,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各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队伍要做好大树的检查工作,严禁大树外流。
  要适时开展对非法采挖、运输大树的专项打击活动,规范大树活立木交易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范的规定进行处理。对非法采挖古树名木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郯城县加强银杏古树大树资源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郯政办发〔2007〕109号,2007年12月31日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加强银杏古树大树资源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郯城县加强银杏古树大树资源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银杏是我县的特色优势产业,是我县的县树,在增加群众收入,提高郯城知名度,改善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切实保护我县银杏古树资源,促进银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银杏古树是指树龄百年以上银杏树木,大树是指胸径25(含25)厘米以上的定植银杏树木。
  第三条县政府统一组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文物保护部门对银杏古树、银杏大树资源进行调查认定,对认定的银杏古树进行统一登记、编号造册、建立档案,设置明显的标志,便于识别和保护。
  第四条认真落实银杏古树产权,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对农户宅院、宅旁隙地和属于个人的银杏树,继续坚持“谁栽谁有”、“地随树走”的原则,树权永远归个人,并确权发证,允许继承。林网银杏、间作银杏和银杏片林,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明晰所有权。凡在承包地进行银杏种植的,承包期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单方终止合同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承包期满的,由原承包户优先续包,原承包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以对树木折价转包给他人,但无论何人承包,都不准毁坏银杏古树。
  第五条村集体所有的银杏古树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转让、私自采挖、岀售或变更银杏林木的所有权,确需采挖或变更银杏林木所有权的,必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严禁以村庄规划、园区建设、水利建设工程等为由,集体申办林木采伐(挖)许可证,强迫群众挖树。
  第六条通过认定的古银杏树一律不准采
  挖;森林公园、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生态公益林内的古银杏树、银杏大树等严禁采挖;有争议的银杏树木严禁采挖;其他需要保护和不宜采挖的银杏树木严禁采挖。绿色通道等重点绿化工程、农田林网等定植的银杏树木及城镇乡村四旁散生银杏树木(胸径25厘米以上)不得采挖(或移植),确需采挖(或移植)的,必须在有利于保护银杏林木、林地资源的前提下,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树木采挖手续。
  第七条办理银杏树木采伐(挖)许可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树木所有权人(或单位)提出的有关采挖目的、地点、数量、编号、树龄、采挖方式和更新措施的书面报告及《林木采伐(挖)申请书》。属集体所有的银杏树木必须提交村民会议通过的会议决议;
  2.树木权属证明;
  3.有关单位出具的需采挖银杏树木的证明材料;
  4.林地植被恢复措施;
  5.树木采挖作业设计文件;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第八条办理银杏树木采挖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单位(人)向所在乡镇林业站提交有关材料;
  2.乡镇林业站现场核查,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签署意见后,由林业站统一上报县林业主管部门;
  3.林业主管部门派专人到现场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制作采挖设计书和位置图,报林业局审批;符合条件的签发《林木采伐(挖)许可证》。
  第九条实行“两证一卡”制度。凡经营、运输银杏树木的必须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持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实行凭证经营、凭证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未经批准采挖的银杏树木。采挖树木需要出县运输的,必须持采伐许可证到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对从县境外入境的银杏树木需再次出县外运的,须持起运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或植物检疫证。
  第十条申请采挖、运输银杏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林地、植被保护措施,并依法缴纳林业规费。
  第十一条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保护银杏古树意识。将银杏古树保护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社会文化发展规划,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全面提高银杏古树的重要意义,保护管理古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农村的具体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宣传。要把经常性的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结合起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开辟专栏,将银杏古树保护纳入公益性宣传范畴。
  第十二条落实保护银杏古树责任。对银杏古树实行统一管理,层层落实管护责任。由专门机构负责对银杏古树进行保护与管理,按照银杏古树的权属,确定各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措施。对变更银杏古树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当银杏树出现病虫害或受到潜在人为破坏时,责任人要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广开渠道,加大对银杏古树保护资金的投入。保护银杏古树是一项公益性事
  业,由县、乡财政共同负担,建立银杏古树保护、管理基金。
  第十四条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好我县银杏古树资源。
  1.对未经批准擅自采挖银杏古树木的,根据树木权属分别按《森林法》第39条、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3〕41号文件中关于盗伐、滥伐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2.对于毁坏古银杏树木的,按《森林法》第44条规定给予处罚;
  3.凡收购明知是盗挖、滥挖的银杏古树木的,按《森林法》第43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和林资发〔2003〕41号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银杏树木出县境的,按《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给予处罚;
  5.对盗挖、滥挖银杏树木造成林地破坏或改变林地用途的,按照《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地管理规定,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古树名木调查及挂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郯政办发〔2()11〕34号,2011年4月25日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古树名木调查及挂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O——年四月二十五日
  【鄰城县古树名木调查及挂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全县古树名木资源现状,进一步落实各项保护管理措施,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 《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规范的调查、登记、认定,准确掌握我县古树名木资源现状,为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政策、实施科学管理提供依据。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挂牌公示、落实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完善保护设施、制定保护制度,把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调查范围及古树名木的界定
  我县境内所有古树名木(包括单株和群落),均列入此次调查挂牌范围,其中,银杏、板栗古树为此次调查的重点。按照国家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列为古树名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树龄百年以上;树种珍贵、国内外稀有;树形奇特、国内外罕见;国家规定的重点保护树种。
  三、时间安排
  2011年5月上旬完成资料汇总上报,6月下旬公布普查成果,12月前完成挂牌保护工作。
  四、主要任务
  1.普查建档。以乡镇为单位,对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编号,对树种、位置、生长势、树形、立地条件、权属、养护责任人等进行准确定性,现场逐株测量树木的胸围、树高、冠幅等,用GPS进行定位,并拍摄整株照片。同时,挖掘整理有关的历史传说、名人轶事。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的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进行实地勘查核实,认真填写《古树名木调查表》和《古树群调查表》,并设立标牌。
  2.挂牌保护。根据编号统一制作标志牌,标明古树名称、学名、科名、树龄保护级别、编号、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标明砍伐、擅自移植或毁坏古树名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标牌制作完成后由县绿化办分发至各乡镇,组织人员逐株挂牌,后备古树资源也同样逐株挂牌,并参照三级古树管理保护。对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坚持以养护责任人和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为主,设立专项经费,统一工作机制。由各乡镇政府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并对养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长势衰弱或遭受人为破坏、自然毁坏的古树名木,由管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实施科学复壮及救护,并采取修建围栏等方式进行保护。将专业保护与群众性保护、定期养护与日常养护结合起来,建立古树名木定期调查、科学研究、考核奖惩制度,从严查处违法采伐、毁坏、移植古树名木行为,促进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五、保障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古树名木调查及挂牌保护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各乡镇要成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调度。县林业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组,配齐调查仪器,集中时间,开展调查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搞好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开展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本次挂牌保护工作,实现"保护一株古树,带动一方保护"的目的,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护树爱树的意识。
  3.落实经费,确保进度。由于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我县实际,古树名木调查建档、挂牌保护经费采取县乡分级承担的方式,外业调查、登记建档等所需文书表格的印制,标牌制作费用由县政府负责;外业调查人员组织、交通、外业补助由乡镇负责。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费用由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县、乡镇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4.严格验收,保证质量。为保证调查质量,由县林业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以村为单位,随机抽取10%的株数进行现场检查。对在古树名木调查、挂牌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调查挂牌保护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5.汇总资料,及时上报。将古树名木的普查资料进行汇总,《古树名木调查表》、《古树名木清单》和对应照片、光盘等材料归类整理上报,并建立古树名木数据库。成果汇总应准确填写相关数据、表格;备齐照片、标本和总结资料,做到地点准确、树种无误、保护级别与措施正确,确保不错、不漏、不重。
  6.政府公布,挂牌保护。调查成果规范整理上报后,由省林业局组织专家对我县古树名木档案数据进行论证、审查、确定,审定通过后对所上报的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编号,并下文批复。根据省林业局的批复,将我县的古树名木档案数据予以公布,实施挂牌保护,落实相应管护责任。
  【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意见】
  (郯发〔2011〕39号,2011年6月27日印发)银杏产业是我县最具特色的优势产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加快银杏产业发展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优化、整合全县银杏资源,提升银杏产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银杏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品牌建设为抓手,突出"优化基地布局,壮大龙头企业,拓展流通市场,开展城乡绿化,开发生态旅游”五大重点,促进全县银杏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利用5年时间,使全县银杏基地规模由现在的20.8万亩发展到25万亩,银杏绿化覆盖面积(片林、林网、四旁、城镇绿化及道路绿化折实)由现在的24万亩发展到30万亩,定植总株数由现在的1400万株发展到2000万株;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银杏果、叶加工企业20家以上,新建和完善银杏果、叶、苗、盆景及系列产品专业市场6处,沿沂河初步建成银杏生态旅游观光带,银杏产业年产值超过15亿元。
  (三)发展重点:
  1.优化基地布局。以沂河沿线乡镇为重点,整合优化现有银杏基地,突出抓好四大银杏产业片区建设:一是优质银杏果生产片区。以新村、重坊、胜利、港上4个乡镇为重点,调整现有种植结构,大力推广银银、银菜、银粮、银药间作及早实丰产等模式,采用良种嫁接,建立优质银杏果生产基地8万亩。二是银杏叶gap生产片区,按照银杏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产业化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区,形成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名牌产品,并通过基地和园区,辐射带动银杏高产优质高效配套技术的推广。严格按照GAP标准,建成4万亩银杏专用采叶圃基地。三是银杏绿化苗木片区。以新村、重坊、港上、胜利、马头、郯城、高峰头、花园、归昌等乡镇(街道)为重点,建成8万亩的绿化大苗培育基地,重点培育胸径15厘米以上的绿化用银杏大苗。四是银杏生态林片区。在沿沂河两岸及生态旅游观光道路两侧大力营造银杏生态林、观光林,建成5万亩银杏生态林、观光林基地。
  2.壮大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对外联合,大力发展银杏系列产品加工,以龙头企业带动银杏产业的大发展。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2个年加工银杏干叶2000吨以上,银杏叶提取物及系列产品技术含量在全国领先的银杏叶加工龙头企业;建成5〜6家具有较大规模、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银杏叶茶加工龙头企业;建成1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银杏果加工企业;建成2家规模以上以银杏叶提取物为添加剂的银杏露、银杏酒等银杏饮料加工企业。开展银杏产品有机认证,完成10个省级以上银杏产品认证工作。实现银杏果、叶、苗及系列加工产品标准化生产,以安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开展银杏产品的“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打造“郯城银杏”国家驰名商标。
  3.拓展流通市场。对新村乡银杏苗木市场进行扩建,完善交易市场功能,逐步建成以新
  村市场为中心,辐射全县,带动周边的全国知名的银杏果、叶、苗购销市场。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测报分析机制,完善贮藏、运输设施,切实发挥郯城银杏市场的集散、调剂功能。加强银杏销售网络平台建设,与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和各类市场进行有效对接,设立分销网点,构建银杏果、叶、苗一级营销网络。加大县内银杏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4.开展城乡绿化。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广泛开展以"一乡一条银杏街、一村一条银杏路、人均十棵银杏树”为主题的银杏绿化活动。县城范围内普遍栽植银杏树。城区外环路以内的所有村街、外环路以外3000米以内的村庄主要街道和院旁绿化,要体现银杏特色。乡镇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农田林网和行道树要突出银杏树,新建道路要用银杏树进行绿化。
  5•开发生态旅游。以新村古银杏森林公园和广福寺为主体,借鉴国内外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的先进经验,聘请省级以上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打造沂河银杏生态旅游观光带。充分发挥我县银杏种植历史悠久、连片成网、品种丰富等资源优势,在挖掘银杏文化上下功夫,加快银杏生态园、银杏品种园、银杏文化碑林等特色旅游开发,尽快形成接待能力,打造银杏旅游品牌。
  二、加大政策扶持,增强发展后劲
  (一)建立项目扶持机制"凡在县内落地的银杏加工项目,按招商引资奖励标准上浮30%执行。凡投资兴办银杏加工企业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最低标准给子税收上的优惠。对从事银杏果、叶、苗及系列产品销售的经营大户,适当减免相关税费。对成功申报国家、省、市银杏开发或科技计划项目的,每个项目
  分别奖励单位5万元、3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优品牌称号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兀、1万元;对当年新获得 “有机”、“绿色”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设立银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有关项目扶持资金。自2011年至2015年,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银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银杏基地建设、产业宣传、市场开拓、品牌申报和资源保护、考核奖励等。对经过认证并挂牌保护、胸径35厘米以上的银杏古树给予管护补助,每株树木每年补助100元。
  (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金融部门要建立面向林农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开展银杏树(林)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加大对银杏产业基地和经营加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境内外资金来郯投资开发银杏产业。
  三、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发展水平
  (一)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放开投资权,形成多元化的银杏产业发展新格局。对农户宅院、宅旁隙地和原属个人的银杏树,坚持“谁栽谁有”的原则,树权归个人所有,允许继承。对于个人在承包地发展的林网银杏、间作银杏及银杏片林,优先确权发证。
  (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重点搞好优良品种和银杏丰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全方位提升银杏叶、果、苗的主产档次,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组织有关专家联合攻关,以资源培育和产品开发为重点,开展新品种选育及银杏叶、核、花、材、外种皮综合加工的产业化前
  期研究。通过科技下乡、科技入户、技术讲座等方式为银杏种植业户提供技术服务。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搞好银杏加工技术的研发,为银杏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围绕安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银杏产业龙头企业,整合各种力量进行科研开发,进一步提高银杏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研发能力,开发出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回报率、高科技含量的“四高”产品,实现银杏药用成分的提取、分离、纯化和银杏药物、银杏化妆品、银杏保健品的规模化生产。
  (三)加强银杏资源保护。林业部门要加大银杏大树、古树资源保护力度,对定植的银杏大树进行统一编号存档,凡定植园、道路绿化、重点绿化工程的银杏树一律不得移栽或出售。林业、公安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银杏资源的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
  (一)加强领导,搞好服务。县委、县政府成立加快银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由乡镇长负责,分管林业工作领导专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林业主管部门、银杏产业发展中心要加强银杏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调度,为加快银杏产业发展搞好服务;财政、金融部门要优先安排扶持资金和信贷投放;发改局要做好发展银杏项目申报工作;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局等单位要积极搞好县城银杏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对银杏产业发展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着力宣传发展银杏产业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在全县上下形成关心、支持银杏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取在省级以上媒体开展知城县银杏之乡的形象宣传活动,提升郯城银杏知名度与美誉度。开展银杏生产技术知识讲座,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提高银杏生产科技水平。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对银杏生产实行专项考核,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银杏产业发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核,重点对银杏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推广、招商引资、品牌认证、商标注册等方面进行考核、奖惩。县政府设立银杏产业发展贡献奖,对发展银杏产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银杏文件题录
  1.《郯城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做好风景林保护和采种的通知》,郯人林字[1958]14号,1958年11月14日
  2.《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银杏生产的决定》,郯发[1988]29号,1988年9月3日
  3.《关于公布郯城县银杏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郯政办发[1988]62号,1988年9月14日
  4.《关于开展评选银杏乡、银杏村活动的意见》,郯政发[1991]27号,1991年4月5日
  5.《关于印发郯城县银杏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的通知》,郯政发[1991]60号,1991年10月15日
  6.《关于九月十九日为中国郯城银杏节的决定》,郯人发[1992]14号,1992年8月14日7.《关于印发首届郯城银杏节经贸联谊会和海峡两岸孙膑兵法暨马陵之战学术讨论会实施方案的通知》,郯办发[1992]28号,1992年8月27日
  8.《郯城县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今冬明春银杏生产意见》,郯政发[1992]39号,1992年11月20日
  9.《关于印发姜春云书记批示和李晔、王任之、刘兴武同志讲话的通知》,郯发[1993]7号,1993年2月11日
  10.《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九九三年加快发展银杏生产的意见》,郯发[1993]8号,1993年3月12日
  11.《关于印发李晔、苗枫林同志发展银杏的报告的通知》,郯政发[1993〕18号,1993年3月30日
  12.《关于印发’93中国郯城国际银杏节总体方案”的通知》,郑办发[1993]32号,1993年7月26日
  13.《关于评选银杏科技状元和银杏致富模范的通知》,郯政发[1993]1号,1993年7月30日
  14.《关于印发’93中共郯城国际银杏节工作总结”的通知》,郯办发[1993]41号,1993年10月4日
  15.《郯城县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银杏生产意见》,郯政发[1994]12号,1994年3月9日
  16.《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一九九三年度银杏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郯普发[1994]53号,1994年3月12日
  17.《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今春大力发展银杏生产的意见》,郯政发[1995]6号,1995年2月15日
  18.《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六年春季大力发展银杏生产的意见》,郯政发[1996]12号,1996年3月8日
  19.《郯城县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银杏生产意见》,郯政发[1997]2号,1997年1月7日
  20.《郯城县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银杏生产意见》,郯政发[1998]7号,1998年3月11日
  21.《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银杏城的决定》,郯发[1998]8号,1998年3月12日
  22.《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国家银杏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郯政办发[1999]60号,1999年7月6
  23.《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国家银杏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发[1999]64号,1999年7月27日
  2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银杏良种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郯政发[2003]41号,2003年5月27日
  25.《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决定》,郯发[2004]12号,2004年3月10日
  26.《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银杏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郯政发[2004]48号,2004年6月21日
  27.《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银杏产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郯政办发[2004]64号,2004年6月23日
  28.《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承办全国第十四次全国银杏学术研讨会暨银杏研究会2005年年会的报告》,郯政报[2004]60号,2004年8月9日
  29.《关于切实做好银杏“一节一会”筹备
  工作的通知》,郯办发电[2005]109号,2005年8月24日
  30.《关于参加第三届中国(郯城)国际银杏节暨第十四次全国银杏学术研讨会开幕式的通知》,郯办发电[2005]115号,2005年9月3
  31.《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银杏生产先进乡镇的决定》,郯政发[2006]9号,2006年3月10日
  32.《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银杏叶生产基地G A 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郯政办发[2006]30号,2006年4月17日
  33.《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标准银杏釆叶圃基地建设情况的汇报》,郯政报[2007]6号,2007年3月16日
  34.《郯城县中药(银杏)现代化示范基地发展规划》,郯政发[2007]10号,2007年4月26日
  35.《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郯政办发[2007]59号,2007年8月15日
  36.《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村银杏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的函》,郯政函[2007]25号,2007年8月20日
  37.《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郯城县新村乡农业服务站申请新村银杏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批复》,郯政函[2007]26号,2007年8月20日
  38.《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城县加强银杏古树大树资源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郯政办发[2007]109号,2007年12月31日
  39.《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郯城银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办发[2008]8号,2008年2月27日
  40.《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郯城县银杏产业开发关键技术集成研究和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郯城银杏)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郯政办发[2008]9号,2008年2月27日
  41.《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郯城县银杏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集成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办发[2008]13号,2008年2月28日
  42.《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银杏叶生产基地GA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郯政字[2008]2号,2008年4月1日
  43.《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银杏叶生产基地GAP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办发[2008]30号,2008年4月7日
  4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古树名木调查及挂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办发[2011]34号,2011年4月25日
  45.《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意见》,郯发[2011]39号,2011年6月27日
  碑文
  [老神树纪念碑碑文】
  巍巍乾坤,星转斗移,亘占传说,堪称一奇,称神之树,三千岁矣!
  古老,茂盛,神奇,谓老神树之大观也。千百年来,无数先人慕其名,叹其雄,感其德,身临树下,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挥毫泼墨,咏讴有加。赞美之言备矣!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地不在阔,有树则灵。欣逢盛世,为歌其德,扬其名,颂扬银杏之文化,开发旅游,促经济之发展大业也!
  立此碑,以垂纪念!
  郯城县新村乡人民政府二00四年十月一日
  [荫泽万古碑碑文】
  据古籍记载,新村银杏栽植始于西周,扩于汉,盛于唐,普及于宋,距今已三千
  年矣。
  而老神树可谓新村银杏之嚆矢,它植于西周,参天耸立,泽被千秋,惠及万民。一九八四年建乡以来,历届党委、政府同心协力,励精图
  治,共谋银杏发展之大业。尤为近年,县委书记祖卫东、县长刘占仁等领导高瞻远瞩,与时俱进,科学决策,银杏事业如火如荼,声名远播。今年,老神树又被国家绿化委命名为“中华名木”,实乃郯城人民之幸事,郯城银杏之幸事,三千岁老神树之幸事矣!
  值老神树三千岁庆典之际,党委书记徐勤彬、乡长张建华顺三万六千民众之心愿谨立此碑,以飨纪念,愿老神树惠及后世,荫泽万古,岁岁常青!
  郯城县新村乡人民政府二OO四年十月一日

知识出处

郯城县银杏志

《郯城县银杏志》

《郯城县银杏志》上溯北魏正光年间,下迄2013年,以科技生产 力形成、转化、发展轨迹为主线,系统翔实地记载了郯城银杏千年史 实、特色和面貌,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地方特点和专业特色,是近代与 现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融合的上乘之作,具有重要的参考应用价 值,其资政、教化、存史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