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游览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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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省文明旅游100条》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05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游览服务
分类号: F590.63
页数: 4
页码: 20-23
摘要: 游览服务注意事项共22条游览服务,收录于山东省文明待客100条。
关键词: 游览服务 旅游服务

内容

61、城市游客咨询、集散中心布局合理,方便游客查找,设施设备健全完善,能为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全方位咨询、集散服务。
  62、景区景点可进入性好,与导航系统一致,进出安全便捷。
  63、景区景点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善,服务标志齐全;在危险地带、危险设施设置安全提示或进行安全防护。
  64、停车场管理规范,明码标价,收费合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引导旅游车辆停靠,有序疏导旅游车辆进出。
  65、景区内交通工具的运行线路设计合理,与环境相协调,并保证交通安全。
  66、景区内游览线路布局合理、通行顺畅,游步道设计与景观环境相协调,设有无障碍通道。
  67、售票处要公示开放时间、售票时间、淡旺季门票价格、享受优惠票价群体(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享受免票的特殊群体以及购票须知。
  68、售票员、验票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周到、效率高。
  69、游客中心提供规范的信息、问询、休息、导游讲解、特殊游客需求等服务,设施齐备完好,导游讲解服务明示。
  70、旅游旺季或游客拥挤时景区安排专人疏导,必要时限制游客流量并进行公示,防止伤害游客安全事故发生。
  71、旅行社按照合同规定合理安排游览项目,制定详细接待方案,标明服务标准。
  72、导游领队按照接待方案安排游览活动,不随意更改计划,擅自增加游览点。
  73、导游领队首次与游客见面时首先向游客作自我介绍,并致欢迎词,介绍行程安排、注意事项和当地民风民俗。
  74、导游讲解语言准确、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和趣味性。
  75、游览过程中,导游领队适时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别照顾老、弱、病、残等需要特殊关照的游客。
  76、导游领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兼顾导游服务与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两项职责,举止文明,为游客做出良好示范。
  77、导游在讲解过程中将文明旅游内容融合在讲解词中,经常提醒和告知游客文明旅游。
  78、在自然环境中游览时,导游领队提示游客爱护环境,不踩踏草地,不攀折花枝,不惊吓伤害动物,不进入未开放区域。
  79、观赏人文景观时,导游领队提示游客爱护公物、保护文物,不攀登骑跨或乱涂乱画。
  80、在参观博物馆、教堂等室内场所时,导游领队提示游客保持安静,根据场馆要求使用摄影摄像设备,不随意触摸展品。
  81、游览区域对游客游览有特殊要求时,导游领队要提前一天向游客说明客人提前做好准备。
  82、在游客较多的景点,导游领队要提醒游客按照先后顺序参观游览,不拥挤、不加塞、不妨碍他人。

知识出处

山东省文明旅游100条

《山东省文明旅游100条》

出版者: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文明好客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实现''好客山东”目标,让“好客山东”品牌既要“响在外”,更要“秀在内”,树立我省文明好客旅游目的地形象,特制订《山东省文明待客100条》,供广大民众和旅游服务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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