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务单位通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东省文明旅游100条》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04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服务单位通则
分类号: F590.6
页数: 3
页码: 8-10
摘要: 服务单位通则共10条,收录于山东省文明待客100条。
关键词: 服务单位 服务通则

内容

11、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好客山东”形象标识,传达“好客''服务理念,彰显“好客”服务特色。
  12、公共场所张贴文明旅游宣传画、宣传语,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开展线上线下文明旅游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13、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待客”主题服务活动,全员参与,传播正能量。定期在线上线下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服务。
  1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合理收费,不欺客宰客,不漫天要价。
  15、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舒适宜人,体现地方特色,营造浓厚山东文化氛围。
  16、员工着装规范,态度友善,服务亲切,工作效率高。
  17、服务设施配备与正常游客量对应,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安全方便;各种标识、提示、使用方法清晰醒目。
  18、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及防护措施有效,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
  19、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游客投诉受理机制,在明显位置摆放旅游投诉电话牌,有线上公示,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20、提供绿色消费环境,实施节能降耗、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等措施。

知识出处

山东省文明旅游100条

《山东省文明旅游100条》

出版者: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文明好客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实现''好客山东”目标,让“好客山东”品牌既要“响在外”,更要“秀在内”,树立我省文明好客旅游目的地形象,特制订《山东省文明待客100条》,供广大民众和旅游服务单位参照执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