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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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百科全书》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0243
机构名称: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297.pdf
地址: 聊城市东昌东路101号
起始时间: 1950年2月

机构描述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纪律检察机关。地址在聊城市东昌东路101号。其前身是1950年2月成立的中共聊城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8月改建中共聊城地方监察委员会。1959年8月改建中共聊城地委监察委员会。1963年7月成立中共山东省委监委驻聊城地委监察组。1967年3月撤销。1979年5月恢复建立中共聊城地委纪律检査委员会。1983年6月改称中共聊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4月与聊城地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1998年3月聊城撤地设市后改称中共聊城市纪委检查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风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党组织以及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以及各县(市、区)党委和开发区党委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开发区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市纪委派驻市直各部门除市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完成市委和省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后,到2001年底,机关内设11个职能室,定编85人。自1950年2月以来,历任地(市)纪委书记为:曹子丹、董诚、赵新亭、李穷、曹子丹、李穷、张洪荣、王加胜、艾尚惠、李朝琪、赵振兰、张春禄、吕绍勤。

知识出处

聊城百科全书

《聊城百科全书》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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