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聊城地区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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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百科全书》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0241
机构名称: 中国共产党聊城地区委员会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296.pdf
地址: 聊城市东昌东路101号
起始时间: 1949年8月

机构描述

中国共产党聊城地区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的派出机构。地址在聊城市东昌东路101号。1949年8月成立,隶属中共平原省委,辖11个县委、1个区委(县级)。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平原省,中共聊城地委划归中共山东省委管辖。1950-1954年,中共聊城地委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以及平原省委、山东省委的指示和决议,巩固人民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进行整党建党和干部作风教育,进行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5年开始,聊城地区的建制几经变革,到1964年秋冬,范县、馆陶两县划出,寿张县建制撤销。当时,中共聊城地委辖聊城、阳谷、莘县、冠县、临清、髙唐、东阿、在平等8个县委。1955~1965年5月,中共聊城地委的主要工作是:“肃反”、“整风反右”,贯彻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发展工农业生产,贯彻《农业发展纲要》,按中央省委部署,进行“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地委机关停止工作。1967年3月成立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1969年8月成立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行使地委领导职能。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聊城地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分期分批地进行了整党工作,农村推行包产到户、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国营和集体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发展了商品经济。90年代后,在聊城地委指导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贯彻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提出了“加快发展,振兴聊城”的口号,实施借路兴聊、外向带动、科教兴聊战略,全面深化农业和企业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1997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聊城地区,设立地级聊城市。1998年3月,延续原县级聊城市届次,召开中共聊城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此时,中国共产党聊城地区委员会改称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自1948年8月以来,中共聊城地委历任书记(核心组长)为:王维群、张新村、李吉平、杨心培、朱永顺、孙振海、牟玉田、张程震、成师农、曹学亮、王乐泉、郑义堂、陈延明、张敬涛。

知识出处

聊城百科全书

《聊城百科全书》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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