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生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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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0875
人物姓名: 宋长生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962.pdf
性别:
出生年: 1917年
卒年: 1986年
籍贯: 阳谷县石门宋村

传略

宋长生(1917〜1986),阳谷县石门宋村人。岀身贫苦农民家庭。1945年,任本村农民协会副会长。他带领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土地改革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任村长后,他联合6户农民,办起了农业生产互助组。1950年,出席平原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2年,他组织13户农民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12月,他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农业劳动模范”称号;“宋长生农业社”被农业部授予“农业爱国丰产模范社”。1953年始,他带领群众兴办养猪业。1956年,成立石门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任社长。同年11月9日,毛泽东对石门宋合作社《我们一个社要养猪两万头》一文作了批示,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至1960年上半年,石门宋合作社先后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观团达2800多个。1957年,他出席了全国首届劳动模范代表大会。1958年后,他历任石门宋公社副社长、阳谷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常委等职。其间,他曾多次参加全国、省劳动模范、农业先进分子、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并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他始终坚持参加生产劳动,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1986年1月病故于阳谷。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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