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20日张新敏误被牟平县公安局逮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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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昆嵛山志》
唯一号: 150532020210007778
事件名称: 1980年1月20日张新敏误被牟平县公安局逮捕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27/001
起始页: 007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0年1月20日
发生地点: 昆嵛山

事件描述

1月20日 昆嵛山林场三林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张新敏,为保护国家资财,追回被盗伐树木,误被牟平县公安局逮捕,4月14日,被牟平法院判处徒刑二年,缓期二年。1982年3月27日,牟平法院撤销原判,对张宣告无罪。

知识出处

昆嵛山志

《昆嵛山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本书由《昆嵛山志》编纂委员会在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编写的地方文献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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