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臣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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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唯一号: 150530020210001218
人物姓名: 李干臣
人物异名: 字:顺卿;别号:震北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26/002
起始页: 0806.pdf
出生年: 1892年
卒年: 1974年
籍贯: 海阳县(今海阳市)石人泊村
亲属: 赵春生

传略

李干臣(1892—1974) 字顺卿,别号震北,海阳县(今海阳市)石人泊村人。幼时家境贫寒,勤学不辍。后得表兄王尔铸提携,就读于京师政法大学,并以优异成绩考中研究生,留学美国,获博士学位。留学时联络留美学生、爱国华侨、中华劳工百余人,组成“和衷社”,宗旨是“和衷共济,振兴中华”。毕业后回国,在北平担任律师,并加入同盟会,致力于国民革命,以律师身份对北洋军阀卖国求荣、热衷内战的行径痛加抨击,在法庭上为进步人士和劳苦大众辩理、雪冤。反动当局用暗杀威胁、重金利诱,妄图瓦解其意志,但他仍施律似剑、维法如山。辛亥革命后,痛惜成果被军阀吞食,向往苏联十月革命的辉煌胜利,曾对表兄赵春生说:“社会主义乃富国强民之途,中华应循步俄国。”1930年,李干臣返里祭祖,得知其兄李弼臣勾结官府、遗愤桑梓,便理正词严、谆谆劝导。见李弼臣置若罔闻,李干臣摘下壁上祖传宝剑,削毁桌腿,愤然成诗:“宝剑吐寒光,浩气贯长虹。固执不义行,斩尽手足情。”1931年,李干臣任北平师范大学教务长。时值“九·一八”事变,北师大的师生参加游行遭镇压,许多学生被捕入狱。他义愤填膺,登上法庭,以律师身份慷慨陈词,驳得法官张口结舌,不得不释放爱国学生。 身为教师,李干臣强调:“教弟子,为国造人才也……其在要有三:‘德优、智全、体健’。”他执教终生,常讲:“唯有品高洁,学问渊博,教法灵活之人,始配为人师长,否则即是‘以师误生,以教误国’。”多年后,李干臣几经辗转,旅居台湾,仍以“百年树人”为己任。1974年在台湾去世。台湾国民党教育当局为其题挽幛“师表之表”。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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