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统治者对全真道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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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昆嵛山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760
颗粒名称: 明清统治者对全真道的政策
分类号: B956.3
页数: 1
页码: 413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明清统治者对昆嵛山全真道的政策的情况。
关键词: 明清 全真道 政策

内容

明代统治者重视正一道,排斥全真道。一因全真道起源于北方,曾受到元统治者的大力推崇,作为灭元建明朝的朱元璋,自然对全真道有抵触;二因朱元璋等利用正一道神化自己,笼络民心,得心应手,而“禅与全真务以修身养性独为自己而已”,不适合他的政治需要;三因全真道上层“贵盛”,腐化堕落。朱氏王朝多次下达圣旨,既申明“三教并用”,又严格控制僧道会众的数量和活动范围。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下令在京师设道录司,省设道纪司,州设道正司,县设道会司,全面管理道教。
    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令民家女子年不过40以上者,不得出家为尼姑、女道士。洪武二十年(1387)八月,诏男子年20以上者,不许出家为僧、道。洪武二十七年(1394)正月,禁收民家14岁以下出家者为僧、道,并禁止军人、工匠及犯罪黥刺者作僧人、道士,定下由国家颁发给僧道身份凭证——度牒。洪武六年(1373)指出:“若请给度牒,必考试,精通经典者方许。”洪武二十四年(1391)六月重申:“自今天下僧道,凡各府州县寺观虽多,但存其宽大可容众者一所,并而居之,毋杂处于外,与民相混,违者治以重罪。”同年七月,诏天下僧道,“有创立庵、堂、寺、观非旧额者,悉皆毁之。”甚至规定:“其一、二人于崇山深谷修禅及学全真者听,三、四人勿许。毋得私创庵堂。若游方问道,必自各路费,毋索取于民。”“道士设醮,不许拜奏青词。各遵颁降科仪。”还令僧道录司造“周知册”,将在京和各府州县的僧人道士列成名册,颁行天下寺观。凡遇僧道,即与其度牒对册,如有不同,即为伪冒,许送有司治罪。二十七年(1394)强调,必随师习经三年后,“赴京考试,通经典者始给度牒;不通者,杖为民”。永乐十六年(1418)十月,规定全国僧道人数,府不过40人,州不过30人,县不过20人,全国总计僧道各3.6万人。给牒考试由3年一次改为5年一次。这些控制政策主要是政治需要,防范民众借宗教秘密结社,形成反政府势力。事实上,明中期以后,宗教控制政策得不到贯彻,皇帝崇正一道的行动,往往打破禁忌。
    清代宗教政策基本延袭明代。

知识出处

昆嵛山志

《昆嵛山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本书由《昆嵛山志》编纂委员会在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编写的地方文献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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