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质量监督检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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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3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质量监督检验
分类号: R954
页数: 2
页码: 1597-15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烟台市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在全市进行药品报验制度,到2002年药品检验不合格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关键词: 药品管理 质量管理 烟台市

内容

检验制度 1988年5月24日,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在全市实行药品报验制度,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新批准生产的国家标准和本省标准以内品种的前三批、批准试生产和生产的新药及引进外省品种连续生产的前五批,须报送市药检所检验,以后纳入药品报验制度予以考核;医疗单位自制灭菌制剂(大输液等),每年每个品种首次生产的前三批须报当地药检所检验。同时规定,凡应报验的生产品种,未报验不得出厂、使用。
  1989年1月,市卫生局专门制定药品监督检验规定,提出监督检验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询问情况、查阅证书及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和隐瞒。凡经法定药检机构检验不合格的药品,检验单位应在报告书上详细标明不合格项目及具体数据和检验结果,一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当地卫生局,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监督处理。同年3月,全市进一步细化对药品报验工作的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报烟台市药检所检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医院自制灭菌制剂报所在地药检所检验(长岛辖区报蓬莱药检所检验)。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自制灭菌制剂,均报验每季度首批产品;需报验的贵细中药材,进货后3日内报验;经营单位贮存5年以上的药品,到期后一月以内报验。逾期未报者,药检所予以抽验。
  1990年5月,针对报验制度执行过程中部分药品报验单位弄虚作假现象和报验样品代表性不强等问题,有关部门决定停止实行药品报验制度,改由各级卫生部门制定药品抽验计划,药品检验单位按计划进行抽验,一般品种全年抽验不超过6批。凡市内药厂生产品种已列入省、市抽验计划的,不得重复抽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和药品生产企业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由所在地药检所抽验。抽验重点是贵细中药材、易发生问题的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调入的外地产品、医疗单位直接从药品生产企业购进的产品、医院自配制剂及药品经营企业库存超过生产期5年以上(含5年)无效期药品等。被抽验单位持有县以上药检所全面检验合格报告的(同厂家、同批号、同品名)药品,药检所不得重复抽验:医院自配灭菌制剂批量大、常年生产的每个品种全年抽验不超过总品种的30%,每个品种不超过一批;经营单位库存超过厂生产期5年的产品,每个品种(指同厂家、同批号、同品名)每年抽验不超过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由药检所立即派员了解质量情况,并追加抽验与不合格药品相邻批号的3批药品。
  检验能力 1958年烟台地区药品检验所成立后,只能进行一般药品的理化项目检验。1976年,检品逐步由单项、部分项目检验发展为全项系统检验,检品难度与业务范围均有提高。1978年,开展紫外线分析、抗菌素检验、口服制剂卫生学检验等,又新增加特性粘度测定、抗菌素无菌试验及红霉素、万古霉素、双氢青霉素等品种的检验。检品数量达883批,其中送检662批,抽检261批。此后数年,检品数量保持在400~700批之间。至1985年,市县两级药检所药品检验设备和项目均有增加。烟台市药检所的主要设备有:分析天平、电冰箱、保温箱、酸度计、显微镜、手提高压消毒器、旋光仪、高温炉等,能开展一般简单的理化项目检验工作,包括大型输液剂的含量测定、pH值测定、全金属检验、片剂的崩解时限、片重差异及外观检验、中药材的外观质量检验。
  1989年12月,市卫生局先后为市药品检验所装备UV-240日产紫外分光光度计、IR-435日产红外分光光度计等设备。卫生部先后拨给市药品检验所美国SP公司高压液相色谱仪和岛津气相色谱仪,加之已配备的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红外和紫外分光光度计等设备,相继建成化学、仪器分析、恒化、中药鉴定、中药标本、抗生素、微生物药理、天平仪器等12个实验室,药品整体检验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1989年12月,根据省卫生厅、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要求,市药品检验所着手改造设施,补充仪器,规范工作程序,于1995年10月一次性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2000年换证。该所的检品数量由1996年的1274批增加到2000年的1750批,平均不合格率为13%。2001年、2002年,药品检验数量分别为2491件和1184件,其中不合格件数为224件和66件,不合格率为9%和5.6%,呈逐年下降趋势。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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