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对革命烈士陵园的建设、管理、检查力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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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阳地雷战》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9946
颗粒名称: (一)加大对革命烈士陵园的建设、管理、检查力度
分类号: D642
页数: 2
页码: 369-370
摘要: 1979年8月12日,山东省革委民政局下发《关于检查总结整顿烈士陵园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海阳县对烈士陵园进行了一次认真、全面地检查、总结。1985年按照《关于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悼念烈士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共海阳县委、县政府每年在清明节期间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1990年9月13日,海阳县烈士陵园被海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国防教育基地;200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关键词: 海阳县 烈士陵园 文化建设

内容

1979年8月12日,山东省革委民政局下发《关于检查总结整顿烈士陵园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海阳县对烈士陵园进行了一次认真、全面地检查、总结。内容包括对陈列烈士事迹、遗物、照片、奖状、奖章的收集整理情况,向群众、特别是青年一代进行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对烈士陵园的管理、建设、维修、绿化的工作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从而加强对烈士陵园的管理,做好烈士褒扬工作,进一步把烈士陵园办成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1984年9月21日,中共海阳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外地办园经验,决心把陵园真正办成一个向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的阵地。1985年按照《关于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悼念烈士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共海阳县委、县政府每年在清明节期间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1990年9月13日,海阳县烈士陵园被海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3年,海阳市对革命烈士纪念塔、革命烈士纪念堂、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进行大的整修改建。1996年,被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国防教育基地;200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知识出处

海阳地雷战

《海阳地雷战》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以翔实的史料,全景式展现了海阳人民团结一致、反抗外敌入侵的英雄事迹。全书内容分为雷乡威名、岁月峥嵘、英模辈出、声名远播、永放光芒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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