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1580 |
| 颗粒名称: | 附:栖霞县人民政府文件 |
| 并列题名: | 栖政发〔86〕第40号 |
| 其他题名: | 关于唐家泊镇驻地建设规划的批复 |
| 分类号: | D630.1 |
| 页数: | 1 |
| 页码: | 277 |
| 摘要: | 唐家泊镇政府: 报来的《唐家泊镇驻地建设规划报告》收悉。经审议,基本同意。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批复: 一、驻地布局要严格按规划实施。要注意搞好游览区的开辟和于七古迹的建设。人民路、白杨路为驻地的主干道。长青街以北、芙蓉路以南为行政区;芙蓉路以北为商业区,每区方位按规划图定。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基本建设、土地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注意节约每一寸土地,按照请批权限行事。 三、要贯彻量力而行的原则。规划要分年度实施。建设中,要避免大拆大建,搞好"三废"污染处理。 栖霞县人民政府 1986年3月8日 |
| 关键词: | 国家机关工作 国家机构 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