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1418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企事业概况 |
分类号: | F272.92 |
页数: | 4 |
页码: | 197-200 |
摘要: | 清末民初,栖霞建筑业、城市公用事业无专门管理机构和职工队伍。木、瓦匠都是临时邀集,城内沿街清扫是由商号、居民各自负责居住区域。非搞不可的城内建筑,如铺街、筑堤、修路、架桥等,则由历代县政府组织施工。此形式延续至解放后。建国后,随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于1958年本器厂改组为栖霞县建筑公司,为第一个集体性质的建筑企业。至1985年底,建委系统有下属单位7个,其中事业单位6个,集体企业1个。共有职工人数1206人,其中固定职工596人,合同工461人;国家干部36人;以工代干67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7人,技术员18人;服务人员及其他勤杂人员20人。在职工总数中,男职工1144人,女职工62人。 |
关键词: | 企业管理 劳动管理 人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