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选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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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54
颗粒名称: 2.申请选址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页码: 111
摘要: 用地单位征用、划拔土地时,必须持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县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呈报县建委。经土地管理机关审査同意,由建委规划部门选定地址后,始能办理征地手续。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土地规划 土地利用

内容

用地单位征用、划拔土地时,必须持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县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呈报县建委。经土地管理机关审査同意,由建委规划部门选定地址后,始能办理征地手续。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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