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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2.申请选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54
颗粒名称:
2.申请选址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页码:
111
摘要:
用地单位征用、划拔土地时,必须持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县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呈报县建委。经土地管理机关审査同意,由建委规划部门选定地址后,始能办理征地手续。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土地规划
土地利用
内容
用地单位征用、划拔土地时,必须持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县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呈报县建委。经土地管理机关审査同意,由建委规划部门选定地址后,始能办理征地手续。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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