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1242 |
颗粒名称: | 粪便处理 |
分类号: | R124.2 |
页数: | 1 |
页码: | 108 |
摘要: | 自1973年,城内党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的粪便,由驻各生产大队(生产队)自出劳力负责清淘,粪便用于菜园和农田。为便于管理,县防疫站与城镇大队协商, 固定20名粪便清理工,负责粪便的清洁工作。日清运粪便约计18000公斤,年均清运约计6380 吨左右。1979年后,县城内先后建公共厕所四处,除汽车站东侧,枣行旅馆北头的一厕所的粪便由枣行大队菜园组负责清淘外,其余均由环卫所管理和清运。环卫所的保洁工人,采取定人、定厕,日产日清,定期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理。1985年,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粪便638 吨,清运的粪便全部用于农田和果林追肥及城内菜园用肥。 |
关键词: | 粪便处理 卫生管理 公共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