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制定1986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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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957
事件名称: 市委、市政府制定1986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8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5月

事件描述

为做好1986年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关于“六五”期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七五”期间工作意见的报告》的指示和全国计划生育“双先会”精神,市委、市政府于31日制定下发《关于1986年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1986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必须控制在8. 23%。以内,计划生育率必须提高到96%以上,多胎率要控制在0.7%以下。在全市农村逐步推行独女户 “间隔式”生育政策。做好后进面的转化工作。抓紧服务站室建设和宣传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组织动员各部门共同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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