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制定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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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757
事件名称: 地委制定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302.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1年10月25日

事件描述

地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搞活农村经济的设想》。《设想》根据全区的自然条件和农业现状,提出全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以农为主,门类齐全;以粮为主,品种多样;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突出本地区的特点;建设一个高单位产量、高经济价值、高商品率、最佳经济效果的农业结构;建立一个“多层”、“立体”、“高值”类型的经济结构。为实现这一调整目标,《设想》要求,在5个方面搞好布局,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搞活农村经济。一是正确处理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关系,充分挖掘微观优势。根据全区的自然条件,必须坚持以农为主,门类齐全,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以粮为主,品种多样,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合理布局,使农业经济结构符合生态系统的客观要求。二是正确处理内涵和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关系,创造高经济价值的立体田。主攻方向是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建设一批高单产、高价值、多层次的立体田,创造更大的价值。三是正确处理农林牧良性循环和单纯抓农业的关系,把短缺的林牧业生产搞上去。全区荒山荒滩、闲散撂荒地集中起来就有200万亩,适宜林网化的面积600万亩,发展林牧业潜力很大,要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拉长林牧业生产,获得最大的经济价值。四是正确处理原料生产和工副业加工之间的关系,努力发展商品性生产。在完成上交国家任务的前提下,剩余农副产品由社队进行加工,促进农副工结合。同时要支持社员发展家庭副业。五是正确处理生产与流通的关系,搞活农村经济。国营商业、供销部门要积极帮助社队发展和推销工副业产品。同时还要建立自己的供销机构,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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