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批转地委组织部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五年规划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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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8410
事件名称: 地委批转地委组织部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五年规划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1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5年12月20日

事件描述

12月地委批转地委组织部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五年规划20 日,地委组织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决地放手地逐步地培养和提拔新生力量的指示》,针对全区县、区、社的领导班子有相当一部分不健全、不精干,形不成强有力的司令部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五年规划(草案)》。《规划》提出: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公社(区)书记、副书记、社长3个职务上要配1至2名2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在二三年内,县委正副书记和正副县长4个职务中,要有2至3名年龄在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在五年规划期间,县委正副书记和正副县长4个职务中,有半数以上年龄在 30岁左右的干部,公社(区)的正副书记、正副社长4个职务中,有四分之三的年龄在30岁以下的干部,县(市)委部委、科局也要达到有半数以上的领导干部年龄在30岁左右;在培养提拔新生力量中,要注意培养提拔妇女干部。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和必须做好的几项工作, 要求各级党组织应把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组织、人事部门要有专人负责。21日,地委将此《规划》批转各县(市)委,要求各县(市)委把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工作切实重视起来,依据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市)具体的落实计划和措施,力争在五年内实现规划的要求。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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