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召开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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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6666
事件名称: 3月21日召开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036.pdf
事件类型: 环境事件

事件描述

国务院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春为岁首,农为行先。当前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对于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着力抓好春耕备耕、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 落实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春播面积,力争夏粮和全年农业再获好收成。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动物疫病防控,搞好春季造林绿化。 同时,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汶上县5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整建制及增产模式攻关示范方、汶上县义桥镇唐王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现场、汶上县义桥镇“三农”服务中心。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 市)负责人参加会议。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委副书记王军民,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副省长赵润田;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副市长田志锋、石爱作参加会议。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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