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与省人社厅签署合作协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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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2》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4937
事件名称: 济宁市政府与省人社厅签署合作协议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1/001
起始页: 014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2年12月11日
发生地点: 济宁市

事件描述

济宁市政府与省人社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12月11日下午,市政府与省人社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鲁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高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分别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思清主持。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成文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与省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麟英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马平昌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人社厅多年来对济宁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说,济宁素以“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文化济宁”著称,既是一座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一座加速崛起的新兴工业城市。今年以来,济宁紧紧围绕“与全省同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两化并进”,以大项目建设为引领,集中突破工业发展、突破城市建设、突破县域经济、突破文化产业,加快构建民生保障十大体系,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 马平昌说,当前,济宁的发展正处在深化转型、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尤其需要把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两大民生体系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创先争优,狠抓落实,力促工作实现较大突破。这次省人社厅与济宁市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立鲁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高地,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就业、社保和人才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济宁乃至鲁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济宁将以这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新起点,与人社厅建立起更稳固、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探索建立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和具体措施。 济宁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抓好合作协议的贯彻落实,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实现新突破,切实把十八大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他恳请省人社厅一如既往地关心济宁的工作,支持济宁的发展,促进济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韩金峰对济宁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作为鲁南经济带的重要城市,济宁在鲁南经济带和淮海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居于领先地位,发挥着重要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济宁区域龙头地位、培植鲁南经济带新的增长极,既是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人社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省人社厅将按照协议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济宁市委、市政府的交流合作,加大对济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围绕共同打造充分就业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人才高地城市、劳动关系和谐城市的工作目标,在政策上探索、项目上支持、经费上倾斜,确保协议顺利实施。 同时,将认真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及时总结推广合作中取得的经验,不断拓宽合作范围、探索合作机制,有效集成省、市优势资源,加快建设鲁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高地。 签约仪式前,韩金峰一行还到鲁南工程技术研究院和济宁高新区新兴产业加速器进行了实地考察。市委常委、济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余春明陪同考察。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2

《中共济宁年鉴2012》

本书全面记述了2012年度济宁市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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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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