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济宁市组织史资料2000—2009 ・下》 图书 |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22698 |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邹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分类号: | D262.6 |
| 页数: | 4 |
| 摘要: | 2003年3月,2007年1月,中国共产党邹城市第十一、十二次代表大会先后召开,分别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邹城市第十一、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2000年1月至2009年 12月,刘波、张新华、刘凡营、籍峰、姚振西先后任中国共产党邹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期间,市纪委工作部门作了适当调整。2009年3月,撤销市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投诉中心,设立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设立市行政效能监察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均隶属于市纪委领导。在中国共产党邹城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9名、书记1名、副书记4名。 |
| 关键词: | 纪律检查 监察 |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分为市直编、市中区编、任城区编、兖州市编、曲阜市编、泗水县编、邹城市编等十三个部分,收录了山东省济宁市、区县组织机构的沿革和人员任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