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 图书 |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21826 |
| 颗粒名称: | 关于表扬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单位的通报 |
| 分类号: | C912.2 |
| 页数: | 1 |
| 摘要: | 济宁以山东省首位顺序列入示范区名单,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重点突出湿地和江河湖库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示范。济宁纳入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有利于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绿色化发展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宁模式”,有利于推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战略引导转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有利于改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碧风清、生态宜居的“美丽济宁”。 |
| 关键词: | 先进表彰 济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