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单位的通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21826
颗粒名称: 关于表扬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单位的通报
分类号: C912.2
页数: 1
摘要: 济宁以山东省首位顺序列入示范区名单,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重点突出湿地和江河湖库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示范。济宁纳入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有利于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绿色化发展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宁模式”,有利于推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战略引导转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有利于改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碧风清、生态宜居的“美丽济宁”。
关键词: 先进表彰 济宁市

内容

济委〔2015〕58号(2015年5月26日)4月23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822号), 确定全国143个市、县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济宁以山东省首位顺序列入示范区名单,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重点突出湿地和江河湖库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示范。这是近年来我市获得国家部委支持最多、扶持力度最大的全国性政策争取成果,成为继西部经济隆起带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行政区划调整、惠普基地项目带动、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建设等“五大机遇”之后新的发展机遇。 济宁纳入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有利于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绿色化发展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宁模式”,有利于推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战略引导转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有利于改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碧风清、生态宜居的“美丽济宁”。
  示范区申报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盯紧靠上、积极争取,高水平提出示范区建设思路,高质量编制了《济宁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高频次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汇报衔接,高效率完成了申报环节各项任务,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为推动我市纳入示范区赢得了主动权。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经研究确定,对在示范区申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发展改革委进行通报表扬并记集体二等功, 对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渔业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济宁广播电视台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拼搏实干,奋力争先,为加快实现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与全省同步提前全面达小康“三大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2015年5月26日印发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是2016年济宁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