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县(市、区)和市直先进单位的通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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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21820
颗粒名称: 关于表彰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县(市、区)和市直先进单位的通报
分类号: C912.2
页数: 1
摘要: 济委〔2015〕34号2014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决策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层层建立和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力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关键词: 先进表彰 济宁市

内容

济委〔2015〕34号(2015年3月23日)2014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决策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层层建立和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力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4年度,全市11个县(市、区)、济宁高新区、 太白湖新区和24个市直部门全部完成人口责任目标。根据全市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调查考核结果,市委、市政府确定,授予金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一等奖,授予兖州区、邹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二等奖,授予鱼台县、济宁高新区、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三等奖,授予泗水县、微山县“计划生育进步奖”,授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更加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任务,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2015年3月23日印发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

《中共济宁年鉴》(2015年)是2016年济宁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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