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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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20270
颗粒名称: 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分类号: D916.13
页数: 3
摘要: 先后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创新创优奖” “十佳文明窗口” “十佳优质服务标杆窗口” “优秀廉洁教育讲堂” “政风行风热线先进单位” “共产党员先锋岗”。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的监督指导。
关键词: 司法制度 行政管理

内容

2014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先后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创新创优奖” “十佳文明窗口” “十佳优质服务标杆窗口” “优秀廉洁教育讲堂” “政风行风热线先进单位” “共产党员先锋岗”。
  一、创新举措,提升能力,扌L实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报告会,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作了依法行政专题报告。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教授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专题报告,并通过济宁电视台公共频道向社会直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水平。市政府法制办与曲阜师范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理论科研、政府实务等方面加强协作交流,组织举办了“济宁市政府法制干部培训班”。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成立了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建立了“济宁市法律专家库”,选聘10名首期“市政府法律顾问”,在市政府重大决策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修订完善了《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发挥了考核的督促和导向作用。
  二、 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深入贯彻实施《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运河文化产业带项目、琵琶山引水闸项目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都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审查、起草各类文件、合同389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制定了《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目的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制度规定、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评估。落实《济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共审查市政府合同17份,其中,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的《支持县域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合作协议》、与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济宁市智慧城市服务项目合同书》等,都经过了合法性审查和修改完善。
  三、 规范执法,严格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统一公布成绩”运作方式,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36 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071人次,对公安、国税、海关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96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备案登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济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办法 > 的实施意见》,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林业局等12个市直部门的46件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执法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共梳理法律、法规、规章580部,行政处罚条款 3596条,分解细化为9937条,市直46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济宁日报》进行了公告,并可在市政府法制网站进行查询。
  四、创新机制,规范程序,行政复议改革成效显著召开了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规则》、济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人员名单。印发了《关于调整济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充实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优化行政复议流程,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 说得出”,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公开公正办理复议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听证质证等方式,充分听取和收集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提高认定案件事实的客观准确度。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33件,召开听证会18次,听证240起案件,听证率达到55% ;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达64.8%。11月18日,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荣获了“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规定,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43件。
  五、 深入宣传,公正裁决,仲裁工作实现新跨越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各类经济合同仲裁条款约定率和全社会的仲裁认知度大幅提高。 拓展仲裁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交通事故、医疗事故、 汽车消费纠纷、建筑业、中小企业等仲裁中心作用。 2014年7月,召开了济宁仲裁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对仲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增聘仲裁员24名。在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提高案件的调解 (和解)率。严格把握案件审理程序,加大对法律文书程序和实体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办案流程的管理和仲裁程序的监督,促进快速结案,仲裁办案质量不断提高。2014年,济宁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 716件,标的额20.2亿元,平均结案时间缩短在60 天以内,调解(和解)率达80%以上,自动履行率达 85%以上,打造了济宁“和谐仲裁”品牌。
  六、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 清廉”为主题,聚焦“四风”问题,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圆满完成了联系包保乡镇(园区)、驻村帮扶和联系村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在原来1个机关支部的基础上,报请机关党委批准,成立了机关党总支和3个基层支部,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严格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减少财务支岀,节约办公经费。

附注

附:中共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名单书记:陆亚东(2013.11.14任职)成员:陆亚东陈秀海张亚军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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