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城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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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19072
颗粒名称: 关于开展“五城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分类号: D665
页数: 4
摘要: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争创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市委、市政府决定,统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注重发动群众、 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五城同创”活动深入人心,成为全民行动。在市“五城同创”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5个单项创建工作推进组,每个推进组都由市级领导负责,牵
关键词: 政党活动 活动实施

内容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争创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市委、市政府决定,统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 “五城同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五城同创”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各种城市创建活动,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是,与省内外先进城市相比、与现阶段城市化的要求相比、与 “全省争先进、区域当排头、全面达小康”的发展定位相比,我市在城市设施建设、城市环境改善和城市文明程度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开展“五城同创”活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区域竞争力、争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不仅顺应城市发展的大趋势,而且符合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五城同创”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切实做到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以创促管,确保“五城同创”目标早日实现。
  二、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美丽济宁,以迎接第23届省运会为契机,坚持党政主导、 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群众受益,坚定不移地开展 “五城同创”活动,力争5年内梯次实现“五城同创”目标,大力营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社会环境、 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全面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美誉度,把我市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区域中心城市。
  (二) 基本原则1•坚持上下联动、全民参与。“五城同创”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牵头部门组织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县(市、区)共同实施,实现市县联动、整体提升。注重发动群众、 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五城同创”活动深入人心,成为全民行动。
  2.坚持服务发展、民生优先。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与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创建。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关系,把创建的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 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五城同创”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3•坚持目标引导、协调推进。按照国家制定的创建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审程序,建立目标体系导引机制和创建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分步推进、分年达标。建立市县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指标衔接,整体统筹推进,突出“同创”特色,提高创建效率。
  4.坚持以创促建、建管并重。把“五城同创” 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文化、绿化、环保、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做到以创促建。注重建管并进、强化管理,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依法、有序管理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三、主要任务(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五城同创”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带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评价标准,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方面设置9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为牵头单位的11个工作组,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力争2014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 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二) 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对照国家评选规定的12大项指标,在山区绿化、平原绿化、水系绿化、绿色通道、城区绿化、镇村绿化、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富民、生态林场、全民义务植树等方面, 确定21项具体工作任务。由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市直部门牵头落实,各县(市、区)制定本辖区实施细则,全面完成市下达的10项绿化重点工程任务。2015年底通过全国绿化委员会验收。
  (三)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对照国家评选规定的10大项、67个分项指标,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法规落实、双拥共建等方面确定具体工作任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驻济部队按照责任分工, 完成任务目标。确保2015年底实现济宁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兖州市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金乡、鱼台、汶上三县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实现全市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满堂红”。
  (四)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照国家验收指标,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10个方面,确定 66项具体任务。其中市爱卫办牵头6项,市卫生局牵头15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14项,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2项,市环保局牵头6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4项,市中区、任城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管委会牵头8项,其他部门11项。2017年底通过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验收。
  (五)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对照国家评选标准,在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空气质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26个方面,确定46项具体任务。其中,市环保局牵头落实21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4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3项,其他部门牵头落实18项。2017年底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
  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对照国家创城标准、指标体系,开展调查摸底,找出差距,理清思路,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召开全市“五城同创”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通过各类媒体和多种形式迅速展开“五城同创”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五城同创”共识。
  (二) 组织实施阶段。市“五城同创”每个推进组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合理安排各创建工作时间进度,及时掌握创建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按照方案明确的责任目标,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对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做好各创建工作任务的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每项创建工作验收的时间节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重点项目、薄弱环节破难攻坚,强力突破,争取提前达标。
  (三) 验收通过阶段。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制定迎检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专门力量,搞好上下衔接。对照创建标准,做好自检和预检,确保软硬件达标, 力争一次通过验收。单项创建工作结束后,不断查缺补漏,拓展提升,积极配合其他创建活动,确保“五城同创”目标顺利实现。
  五、推进机制(一) 统筹协调,分线作战。在市“五城同创”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5个单项创建工作推进组,每个推进组都由市级领导负责,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分线作战,分期达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负责做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实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次忠负责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实施;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副市长张继民负责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市民政局牵头实施;副市长田志锋、石爱作负责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市林业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副市长白山负责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市卫生局牵头实施。
  (二) 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五个单项创建工作推进组和相应牵头部门,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标准和责任分工,将创建总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创建工作,涉及 “五城同创”的工作要即事即办、速办速决。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建立月通报、季小结、半年检查、年终总评的“五城同创”工作督导调度制度,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实行定期、定向检查督导,通过工作例会、创建通报、督查督办、 考核奖惩等多种形式,确保措施到位、任务落实, 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六、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五城同创” 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统筹组织实施“五城同创”活动,研究解决“五城同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于交叉重复的创建指标,以最高指标为目标;对于交叉重复的创建任务,由一个部门牵头承担。每个推进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督查调度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五城同创”活动的领导,建立办事机构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做到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五城同创”活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和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紧密结合,多渠道解决创建投入问题。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主动对接上级资金项目,争取相关配套资金扶持。精心包装项目,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争取贷款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创建工作。
  (三) 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学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和要求。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富有成效的宣传形式,把文明、 卫生、环保、生态、双拥的理念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各类人群,激发全社会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监督创建的热情。认真总结 “五城同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引导推进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和创建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以跟踪报道的形式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改。
  (四)扩大群众参与。各级各部门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真正把群众动员起来,把社会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创的良好局面。坚持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五城同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推进文明市民教育,重视市民基础行为习惯的培养,通过宣传引导、文明规劝、教化养成等手段,增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素养, 着力改变市民不良习惯和行为,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完善各种社会化服务和评议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帮助查找问题,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点评。开辟群众监督绿色通道,让群众愿监督、能监督、敢监督,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2013年2月26日印发

知识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2013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讲述了山东济宁市委工作概况,政治纲要和市委各部门工作概况,各信息资源局的改革和创新。对当地的企业做出了评比并享有“企业之星”称号。济宁当地的乡镇发展兴建有了强有力的改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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