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委2004年工作要点(2004年1月14日中共济宁市十届四次全委会议通过) 济发【2004】1号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争取一个良好开局,至关重要。全市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调整”,坚持举全市之力扩大开放,坚持实施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加强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新的一年,我们既面临新的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总基调,把握大局,乘势而上,追求高水平, 实现新跨越;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决定》,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一、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引向深入1•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继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重点抓好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特别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抓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计划的落实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贯彻,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有力武器,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和贯彻向深度、广度发展。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理论运用要在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实践中加深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坚持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握经济发展的重点,突破体制改革的难点,化解事关稳定的热点,切实做到用科学理论指导改革和发展,用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检验学习效果。
二、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3•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把握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统揽经济工作全局,抓重点抓关键,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大幅度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 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确保2004年比2003年发展得更快更好,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进入先进市行列,力争实现“1155”的奋斗目标,即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1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5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亿美元。
4.推进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整合发展资12中共济宁年鉴源,打造新的发展平台,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实施“工业立市”战略,突岀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和旅游业;调整优化经济布局和结构, 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优秀企业家集中,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国有资本集中度;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以“高大外”项目带动大投入;调整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强扶弱带中间,推动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5•举全市之力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抓住国际国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机遇,选准主攻方向,激活招商主体,创新招商方式,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更多地引进一些基地型、龙头型、科技型外资大项目。把日韩、港澳台及东南亚、 欧美和国内沿海发达地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适时举办专项经贸洽谈活动,吸引更多的外商和国内大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严格兑现奖惩。 着力发展加工贸易,创办济宁高新区加工贸易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进出口市场和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积极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6.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和市场经济的新观念解决“三农” 问题,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严格保护耕地,坚持集约用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围绕农业五大产业链建设,搞好优势产业布局,发展特色农业、创汇农业、生态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各种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研究制定农民进入小城镇就业的扶持政策和促进市外劳务输出的激励政策,使更多的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继续主要用于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7•放开放活民营经济清除一切歧视性政策规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一视同仁。扩总量、上规模、进档次,形成规模化的企业群体、区域化的产业基地、专业化的产业巨人。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激活和壮大民营经济内生力量,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8.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继续实施工业立市战略,调整优化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围绕建设现代工业中心城市,着力打造生物技术产业基地、煤电化产业基地、机械制造业基地、医药生产基地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打响济宁“生物谷”的牌子,加快信息化进程,构筑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主导产业为支撑、骨干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工业体系。通过外资嫁接、强强联合、上市融资等,培植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规模效益高的大型企业集团。继续实施大项目带动,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着力抓好投资几亿、几十亿元以上的“高大外”项目,竣工投产一批, 开工建设一批,论证运作一批。
9. 推进组群结构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四大板块支撑、两大亮点牵动、组团结构布局、城乡协调发展”的组群结构大城市总体框架,一年一变样,三年展示新形象。编制完善济兖邹曲重点建设区域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率先突破,发挥牵动作用。邹城东城区、兖州西城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尽快形成新亮点。实施“绿亮清”二期工程,启动北湖景区建设,治理改造市区主要河道,抓一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面貌有明显变化。对城市传统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进行市场化改革和运作。推进生态市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协调发展之路。
10. 深化各项改革实现四个新突破:在改革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发展混合经济、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快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快社会事业领域和事业单位改革、 增强社会事业的发展活力上取得新突破;在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上取得新突破。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落实好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特产税。
11.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政治纲要13势的特色经济和主导产业,提高县域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突出抓好3个经济强市、30个强乡镇和 6个经济欠发达县、30个欠发达乡,抓两头带中间, 整体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2. 优化发展环境把环境作为发展的“生命线”来抓,不断推进环境创新,着力打造诚信、政策、 服务、人才、安全、人文六大品牌。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 “三乱”行为,依法维护投资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思想政治领域工作13. 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全面贯彻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的作用。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继续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
14.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水平。深入开展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重点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深化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着力打造精神文明建设的品牌和亮点,全面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创建学习型城市,塑造诚信济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和方法,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社会各个层面的思想工作。
15•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强化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推广,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抓好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办好第五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继续开展院士济宁行活动。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抓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巩固发展“普九”成果,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快发展高等教育,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事业。
16. 繁荣文化事业实施文化名市建设《纲要》,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具有济宁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出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文化精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文化产业,扶持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企业集团。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办好2004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中国京杭大运河文化艺术节、市第八届农民文化艺术节和世界旅游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城乡群众医疗卫生条件。发展体育事业,加快市体育中心建设,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创建成果。
四、切实关心群众生产生活17. 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纳入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要调控目标。完善“市场导向、自主择业、自谋职业、政府支持、社会援助”的就业机制,通过加快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地扩充就业容量。落实提供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助及政府开发购买公益岗位等项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方面的就业工作。健全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8.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完善社会化发放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进下岗职工向失业保险并轨,搞好“三条保障线”衔接,继续实施“绿卡”救助制度,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增加低保资金投入,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完善企业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解决好特困人员在医疗救助、子女上学和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完善优抚救济制度,积极探索解决困14中共济宁年鉴难群众生活的长效机制,使社会扶贫济困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五、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19.建设“平安济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构建保持社会长治久安新机制。组织开展“平安市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平安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维护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达到全市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环境良好、企业平安经营的创建目标。
20. 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善于协调和处理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减少由于侵犯群众利益而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信访工作机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工作机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1.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完善“严打”整治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推进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恐怖活动等非传统安全因素的预警和控制。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岀治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公共安全。
22. 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从决策、执行、考核三个环节入手,着眼于制度建设,促进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票否决”。
六、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3.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提高“五种能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提高各级党委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
24.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推进干部交流, 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用制度保证把干部选准用好。落实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任务。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
2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认真落实《2003 - 2010年济宁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高酬重奖,实现各类人才全面发展,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
26.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 活动,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抓好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干部进行轮训。继续从市县乡机关选派万名干部蹲点包村。积极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27.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廉政谈话和民主评廉制度,建立述职述廉和巡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28.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政治纲要15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集中更多的精力议大事、抓大事、促落实。 精简会议、文件,减少各种庆典和应酬活动,控制和清理各类检査评比达标活动。继续开展“万名代表评机关”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方式、完善内容、增强实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共济宁市委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决定(2004年5月15日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济发〔2004〕16号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作如下决定。
_、坚持用科学—思想,指导实践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方针。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基本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实质是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必须坚持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的实践科学发展观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用心把握、用心落实。坚持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战略定位不动摇,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调整”总体思路不动摇,坚持“力争跨入山东第一方阵,争当淮海经济区龙头”发展目标不动摇,科学判断形势,正确把握大势,创新发展模式, 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适应新阶段新任务要求,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降低农业税, 取消农业特产税,对粮农直接补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储备和有效供给。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五大产业体系” 建设,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发展优势产业、优势产品、 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创新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支农资金稳定16中共济宁年鉴增长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培植发展“三大亮点”继续把外经外贸、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三大亮点突出抓好。抓住国际国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机遇,选准主攻方向,激活招商主体,创新招商方式,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在日本、韩国和沿海发达地区集中开展大规模招商活动。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严格兑现奖惩。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优化岀口产品结构,形成新的岀口增长点。放宽市场准入,发展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扩总量、上规模、进档次,形成规模化的企业群体、区域化的产业基地、专业化的产业巨人。高新技术产业要突出抓好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打响济宁“生物谷”牌子,形成高新技术领域的优势产业、品牌产品。
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以城市化促进工业化,整合发展资源,再造经济板块。着力构建两大框架。一是构建“一个中心、五个基地”的大产业框架,即建设工业中心城市,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生物技术产业基地、煤电化产业基地、机械制造业基地、医药生产基地和纺织服装基地。抓好现有重点接转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引进新上一批投资几亿、十几亿元以上的“高大外”项目。培植大企业大集团,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建成6-8家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大企业。 二是构建“济兖邹曲四大板块支撑、济宁高新区和曲阜新区两大亮点牵动、组团结构布局、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城市框架,拉动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综合竞争能力。配合省编制好济宁都市圈规划,抓紧调整有关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要率先突破,发挥牵动作用。实施“绿亮清”二期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化水平。
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 以市属企业为重点,推进国公有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加快社会事业领域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财政、收入分配、投融资体制政革,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结合起来。
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抓住省实施“双30” 战略的机遇,突出抓好3个经济强市、30个强乡镇和3个经济欠发达县、30个欠发达乡,抓两头带中间,整体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落实好县域经济促强扶弱的政策措施,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启动内部活力,加快欠发达县发展步伐。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生态市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协调发展之路。加强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搞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抓好山区开发和小流域治理。继续清理各类开发区,整顿规范土地市场,严格控制土地征用规模,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防止部分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搞好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污染的防控与治理力度,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三、协调推进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宪法, 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继续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建立公民道德建设示范点。 深入开展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重点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深化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着力打政治纲要17造精神文明建设的品牌和亮点,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学习型城市,塑造诚信济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和方法,做好社会各个层面的思想工作。重视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的管理,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鼓劲的良好氛围。
繁荣发展社会事业认真落实文化建设《纲要》,积极探索文化名市建设的政策、途径和机制。 积极推进科教兴市,制定济宁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强化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办好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 继续举办院士济宁行活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巩固发展“普九”成果,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视发展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快济宁学院建设。 加强哲学和社会科学工作。发展具有济宁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规划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 加快建设体育中心、会展中心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办好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中国京杭大运河文化艺术节和世界旅游日中国主会场活动。加强公共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和服务水平。发展体育事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争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成果。
扎实推进“平安济宁”建设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加强打击、预防、控制并重的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新机制。深入开展 “平安市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平安社区” 等基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四大査”、集中抓好“九个一批”,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査调处机制、信访工作机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完善“严打”整治长效机制, 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发展环境优化,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把济宁建成全省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四、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扩大就业再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完善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形成“市场导向、自主择业、自谋职业、 政府支持、社会援助”的就业机制。落实提供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助、政府开发购买公益岗位等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方面的就业工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好“两个确保”,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完善社会化发放措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加各级财政低保投入,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加强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优抚救济制度,探索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长效机制。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企业改革过程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加快水电气暖、治污、 道路、公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加快实施“村村通柏油路”工程,抓好农村改水改厕、 乡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中心镇卫生院建设,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有新的改善。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同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提高党委总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心齐的良好环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奖惩激18中共济宁年鉴励机制,用制度保证选准用好干部。强化对领导班子的经常性考察。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培养农村适用人才,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 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积极探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抓好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重视加强群众组织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干部进行轮训。扎实做好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落实抓班子、强队伍、促发展、保稳定的目标任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加大案件査处力度,惩处腐败分子。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廉政谈话和民主评廉制度,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确保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坚持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历史的观点看待政绩,将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保证正确的政绩观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起来、真正落实下去。
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目标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确保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决策思路科学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建立权责明确的执行责任体系,把各项任务目标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到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严格高效的考核监督体系,使考核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一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并作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把各项决策部署和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民主协商、依法调节等手段,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精简会议、文件,减少各类庆典和应酬活动,集中更多的精力议大事、抓大事、促落实。继续开展“万名代表评机关” 等活动,改进方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特别要到条件差、困难大、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善于总结推广基层的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开展。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做到想干、会干、干好。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树立“为民、 务实、清廉”形象,形成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稳定、开拓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干事创业, 比学赶超,加快发展,把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政治纲要19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见济发〔2004〕25号(2004 年8 月 26 日为全面提高我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制定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的重要意义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争创文明城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通过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可以促使党政机关、各类社会服务单位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推行 “阳光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和文明优质服务水平, 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实施“民心工程”, 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称心满意。
争创文明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创建文明城市包括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 科技教育和文体卫生、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等多方面的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五个统筹”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以争创文明城市为总抓手,最大程度地动员和吸引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对于提高市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明确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我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和“三贴近”的指导方针,以“提高全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建设全面小康”为目标,以争创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与文化名市建设有机结合,实行文明城市、平安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生态城市和双拥模范城市“五城同创”,充分体现我市丰厚的文化底蕴和特色,最大程度地组织整合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力争首批获得“山东省文明城市”称号,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要积极争取首批进入全省、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一)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基层理论宣传队伍和理论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深化 “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大讨论和“树立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弘扬优秀传统,倡树时代新风,争做文明公民”活动和“弘扬优秀传统,塑造诚信济宁”活动,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思20中共济宁年鉴想道德建设,对党员干部、社区居民、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形成制度,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有成效。青少年理想、道德、法制、健康教育进课堂、有教材,课时有保证。深入开展爱心捐助、无偿献血、志愿者、希望工程、“公民道德宣传日”等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 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坚持科学发展观, 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加快城市基础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全市GDP年增长率和人均GDP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重点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城市出入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绿地、景区、社区、影剧院、博物馆、 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性广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便捷程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投入指数、空气污染指数、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进程,利用电子网站有效开展政务服务。
(三) 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济宁”建设,加强严打整治、治安防范、治安管理、疏导控制、法制教育、组织建设。加大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控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新建建筑设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及时发现和铲除社会黑恶势力。健全完善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安全管理,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率、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分别达到 95%和70%以上。
(四) 科技教育及文体卫生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扎实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广泛开展“创学习型社会、建学习型组织、做学习型人才”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在党政机关推广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落实济宁市文化名市建设《纲要》,加大文化建设投入。 办好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及职工、农民文化艺术节等重大节会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文化遗产保护完好率达到95%以上。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管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扩大和配套公共体育设施。
(五) 党风政风及社会风尚实施“阳光政务”, 按照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好“万名代表评机关”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 认真解决有法不依、违法行政、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倾听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部门作风转变。
(六) 群众性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科教、文体、 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服务,强化社区治安,优化社区管理,积极争创文明社区,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市区 80%的社区达到“五个一”(一处社区服务站、一个阅报栏、一个宣传栏、一支文艺演出队伍、一个文体活动场所)标准,全市70%以上的城镇社区建成县级(含县级)以上文明社区。组织各行业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全面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市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基础。争取2-3个单位建成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总量居全省前列。继续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和“一讲三爱护”活动,大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扎实推进双拥共建活动,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
三、加强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的组织领导(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政治纲要21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机构, 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系统抓”与“抓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带头和示范作用。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发挥各自优势,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工作。驻济部队和中央、省属驻济单位要大力支持、 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合力。要注重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组织专项检査、工作视察及专题调研等形式,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实施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见附件),将各项具体工作逐一落实到单位、到人。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加强督促检査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绩效差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 保障物质投入要把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切实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供物质支持。
(四) 加大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搞好宣传策划,抓住重点,发挥优势,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实践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对反面典型进行批评曝光,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组织开展研讨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建言献策,积极参与。
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各自的创建工作意见和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济发(2004)31号(2004 年 10 月 18 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今冬明春,我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进行换届选举。为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04〕2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提高村级班子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把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总的目标要求:(1)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04年10月份开始,到2005年3月底基本22中共济宁年鉴结束。任期未到的,换届时间提前;(2)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换届选举有机结合,原则上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力求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3)大力提倡村“两委” 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经过这次换届选举,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要达到8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 兼职比例还可以再高一些;(4)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落实村干部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一般不宜有直系亲属同时任职;(5)重视推选优秀青年、妇女和学历层次比较高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力争村“两委”成员中青年、妇女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有所增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注意推荐选举少数民族优秀干部。
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与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
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严格候选人标准条件,提高人选素质选准选好村“两委”成员,事关农村的发展与稳定,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2)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懂经济、会管理,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康的能力强;(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组织领导能力强,作风民主,善于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做群众思想工作,注意理顺群众情绪,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4)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乐于为群众办事,善于倾听和尊重群众意见,群众威信比较高,能得到多数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其他规定要求。
县市区及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候选人应具备的标准条件,同时要明确哪些人不应推荐为候选人,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具体标准条件要上墙公布,并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向群众宣传,引导党员群众推荐、选举符合条件的人选,进一步提高选人的质量。
(二) 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拓宽选人渠道,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 “公开考选”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的认可程度。参与推荐的党员和户代表,一般不得少于本村党员总数和总户数的85%。党内推荐票、群众推荐票,要分别统计,并及时公开。可在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组织全体党员、选民对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特别是书记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
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推荐意见。对党员和群众推荐票集中的人选,由乡镇党委按程序和规定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然后召开村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组织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 群众推荐结果,研究提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名单, 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对少数缺少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村,可面向社会公开考选,也可从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实职。确定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要坚持任职回避制度,尽可能推荐年轻党员、妇女党员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进一步改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提高村党组织成员中妇女的比例。
(三)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组织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一法两办法”和中办发〔2002〕14号、中办发〔2004〕17 号、鲁办发〔2004〕21号文件要求,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政治纲要23少,群众应有的权利不能留,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真正体现农民群众的意愿。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地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意见和操作办法等,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规定相一致。
要依法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村党组织成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换。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剥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选举工作的权利。
要依法搞好选民登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每一个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及时通知外出的选民按时回村参加选举,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
要依法提名候选人。各地要积极引导选民把坚持候选人标准条件与维护自身民主权利有机统一起来,依法引导选民落实村干部回避制度、提名一定数量的妇女成员候选人。按法定程序,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并公开唱票和计票,根据得票多少和规定的候选人条件,确定并当场公布候选人名单。对选民依法推选出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要依法组织好选举大会。积极组织和动员选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委托投票必须符合《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按程序办理书面委托证书,不得随意扩大委托投票人员的数量和范围。认真做好选票的讲解、 发放工作,耐心细致地解答选民的疑问,减少废票, 提高选举的成功率。选举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 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大会一般不设流动票箱,确有必要设立的,要严格控制其数量和使用范围。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开箱验票、公开唱票和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四) 大力推行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一人兼”的比例,最大限度地精简村干部职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村,现任村党组织成员,要积极依法参加村委会成员竞选,一般情况下,竞选不上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 村党组织书记竞选不上村委会主任的,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同时,要把村委会成员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 通过党内选举担任村党组织成员。对非中共党员的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党组织要加强培养, 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村,要鼓励和引导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选村委会成员,依法实现交叉任职。
要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减少村干部职数。本着“双方自愿, 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经济强村依法兼并弱村、小村,通过兼并减少村干部职数。对人口较少、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不宜实行兼并的小村、弱村,经多数党员、群众同意,可与邻村建立联合党支部。100人左右的小村经多数党员同意,也可只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提倡和鼓励村 “两委”成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兼任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和村委会下属的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公共卫生等委员会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组织网络。
(五) 完善村“两委”任期目标承诺制和践诺奖惩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激励和监督改革竞职演讲办法,完善任期目标承诺制。村“两委”成员要在正式选举投票前,分别向党员大会、选民大会,客观负责地提出自己的任职设想、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回答党员和群众提出的问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已在选民大会上竞职演讲,且当选为村委会成员的,在党员大会上可不再重复演讲,只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演讲内容由乡镇党委把关,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演讲内容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把关。所作承诺要切合实际,突出加快农24中共济宁年鉴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经营性收入的内容,符合本村实际和本人能力,不得乱许愿,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认真落实践诺奖惩制。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就公开承诺的内容,与乡镇党委签订书面任期目标责任书,由乡镇党委统一考核和管理。村委会和村委会主任要就公开承诺的内容,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签订书面任期目标责任书,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任期目标责任书,要向党员、群众公开。乡镇党委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任期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确定村干部享受固定补贴的数额。经群众评议和考核,工作实绩突出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或给予奖励。小村、经济薄弱村村干部补贴,主要从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中列支。任职期间,未完成任期目标和兑现承诺的,或因不作为或失职导致村秩序混乱的,或在年度评议中半数以上村民认为不称职的,或违规决策和违反管理制度,给村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自身违反党纪、法律法规,受到处分或处罚的,村“两委”成员要主动辞职。对拒不辞职的,是党组织成员的,由乡镇党委免去其党内职务; 是村委会成员的,由村民依法对其罢免。
换届选举前,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对现任村党组织和第七届村委会的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考核、审计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村民公开。
三、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全市工作大局和农村长远发展与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级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副组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组织部门要负起牵头抓总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宣传、执纪执法、信访、司法、财政、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持一个步调、一个声音,形成工作合力。包驻村工作组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包驻村搞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建立协调会议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分层次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安排。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把握好关键环节和主要步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操作程序。要加强调研,全面摸清每个村 “两委”班子、每位村干部的情况和党员群众评价, 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逐村分析排队,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分期分批,逐步推进,提高换届选举率、投票率和选举成功率。对少数情况复杂的村,要通过派驻工作组等形式,集中进行治理整顿,限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个别换届选举不成功的村,要总结教训,找准原因,派得力干部靠上做好工作,适时依法重新组织选举或补选。
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维护农村基层稳定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要及时排査和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规违法操作,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妨害党员、选民自由行使民主权利或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对暴力、威胁、贿赂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甚至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未经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力营造如期顺利换届选举的条件和环境要广泛宣传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法律法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教育广大党员群众增强党的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做好后续工作,巩固换届选举工作成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县市区及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检政治纲要25査验收。要指导、监督新老班子及时交接工作,健全选举档案;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要认真做好退岀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注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和协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水平。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参照本意见组织进行。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规定济发[【2004】36号(2004 年 12 月 14 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规范从政行为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1 •不许违反规定赠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为谋取个人或本单位利益,向有关领导干部赠送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要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他们接受或代为接受上述财物;确实难以拒绝的,必须在收到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上缴; 不得到在职的上级领导干部的住处探望走访;除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不得到生病的在职上级领导干部及亲属家中或医院探望、送钱送物。
2. 不许跑官要官。不得为谋取个人职位拉关系、走门子、送钱送物、拉票及搞其他非组织活动。
3. 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其他私利。
4. 不许参与赌博。不得参加涉及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
5. 不许借婚丧嫁娶等机会收敛钱财。领导干部本人或亲属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参军入伍及其他喜庆事宜,除亲属外,不得收受任何人赠送的礼金、礼品;其他任何人也不得借上述机会向领导干部送礼;不得邀请和参加有关的宴请。
6. 不许超标准配备小汽车、滥用公车。不得超标准购买、使用小汽车;不得豪华装修小汽车;不得用公车办私事;不得借用或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被管理对象的车辆;不得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公车。
7. 不许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装修住房,或包租、占用客房和成套住房; 不得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参与集资建房。
8.不许放纵生活行为。不得有不正常男女关系;不得涉足色情场所;交流、挂职干部的住宿一律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
9. 不许用公款游山玩水。不得用公款旅游;因公外出不得私自变更路线、延长时间,或违反规定安排旅游、宴请、娱乐等项目。
10. 不许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本市范围内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不得搞非公务性相互吃请; 同事、同学、战友、老乡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授意、安排下级有关单位和个人为私人接待支付费用;不得利用各种学习、培训26中共济宁年鉴之机相互宴请;不得用公款为领导干部外出送行接风;不得用公款到歌舞、健身、洗浴场所消费。
二、切实强化落实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切实强化措施, 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1 •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牢记党的宗旨,积极实践“三个代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保持严肃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各级党委、政府要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切实把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廉洁勤政教育的良好氛围。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示范引导与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组织灌输教育与党员干部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宣传舆论部门的作用,形成廉洁自律教育的强大合力,使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从政行为。
2.要认真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谈廉访廉、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各级党委、纪委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査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把检査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挂起钩来。
3•要切实强化监督措施。要广开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各级都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鼓励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对实名举报的,要认真调査核实,并及时将调査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要实施奖励。匿名举报的,只要具备一定事实、证据或线索,同样要认真调査处理。 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健全党内民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早打招呼,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随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情况,特别是对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在提交党委 (党组)讨论前,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对我行我素、继续搞不正之风的公开曝光。
三、坚决惩处违规违纪行为违反上述廉洁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1. 违反规定赠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根据不同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4条、75条、85条、90条的规定处理。
2. 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4条的规定处理;受贿卖官的,从重处分。
3. 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其他私利的,要责令该领导干部辞去现任职务,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6条、77条、82条的规定处理。
4. 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视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2条、162条的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开除党籍。
5•借婚丧嫁娶等机会收敛钱财的,没收礼金及物品,然后视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1条的规定处理。
6•超标准配备小汽车、滥用公车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8条、82条的规定处理;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从重处分,并自理一切费用。
7.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9条的规定处理。
8.放纵生活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151条、154条、155条的规定处理。
9.用公款游山玩水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政治纲要27处分条例》第78条的规定处理,并自理一切费用。
10.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8条的规定处理。
违反上述廉洁自律规定,应给予行政处分的,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其他1.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中层以上干部。
2. 本规定由中共济宁市纪委、济宁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