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4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541 |
颗粒名称: | 20.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
分类号: | D261 |
页数: | 1 |
摘要: | 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考核的力度,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建设“平安济宁”工作落到实处。研究制定建设“平安济宁”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县(市、区)”和市综治委命名的“平安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奖励。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把开展建设“平安济宁”活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把建设“平安济宁”工作引向深入。 |
关键词: | 思想建设 奖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