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4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529 |
颗粒名称: | 9.建立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 |
分类号: | D261 |
页数: | 2 |
摘要: | 对因制定和执行政策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的,要严肃查究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预案,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处置应付突发性事件的专门队伍。要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 有关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认真听取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武器的原则,依法积极稳妥果断地进行处置,切实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对群体性事件中形成的自发组织,要依法取缔。高度警惕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50中共济宁年鉴蓄意制造事端。 |
关键词: | 治安管理 群体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