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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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4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4476
颗粒名称: 四、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
分类号: F590.3
页数: 2
摘要: 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市、县两级财政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市财政从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民营企业生产性重大项目可由市统一安排用地指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出让制度。对强乡镇、强村(居)、强企业及列入“十百千” 工程的民营企业,在贷款担保、人才招聘、科技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产品出口、出口退税、贸发基金使用、参与国内外展洽活动的摊位分配和补贴上,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关键词: 民营经济 企业扶持

内容

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14.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市、县两级财政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市财政从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
  15. 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政府投入为引导、民营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出资方式,组建股份制、会员制和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担保公司。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鼓励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成立担保机构和开展担保业务。鼓励民营企业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有条件的可依法建立互助风险金,也可采取民营企业自愿参加的方式建立民营企业项目贷款担保资金。对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按照国办发[2000] 59号通知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营业税。
  16. 鼓励民营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按财政体制分别由市、县政府负责奖励。
  17. 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政策。民营企业生产性重大项目可由市统一安排用地指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出让制度。民营企业使用国有土地,其出让金、租金标准按照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确定,一次缴纳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使用集体土地的,可以采取联建联营、 土地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民营企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可按规定标准下限缴纳。民营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折价入股和作信贷抵押。
  1&加快民营经济园区建设。把民营经济园区建设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聚集,新上项目原则上进入园区。对入园企业和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
  19.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公有制企业改制、改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在偿还贷款、职工安置、费用收取以及税收等方面,享受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 鼓励民营企业整体购买或控股公有制企业。对整体购买企业公有资产或取得控股权,并且一次性出资到位的,可在实际售价标准的基础上下浮 20%作为优惠;分期购买,一次性出资额不少于 50%的,剩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期支付。对难以改制或整体出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分拆出售等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对其进行重组。原国有、集体企业土地为行政划拨的,被民营企业收购、兼并后,应按出让方式办理有关手续;对一次性交纳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确有困难的,在制定分期交纳计划后,也可先办理租赁手续。
  20. 实施“三强”带动和“十百千”工程。对强乡镇、强村(居)、强企业及列入“十百千” 工程的民营企业,在贷款担保、人才招聘、科技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动态管理,年终考核。根据对乡镇和村(居)的综合考核情政治纲要43况,市委、市政府分别授予“经济强乡镇”、 “民营经济工作先进乡镇”、“明星村(居)”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连续两年排在前10名和连续两年位次前移的“经济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记二等功一次。根据对民营企业的综合考核情况,分别授予“特殊贡献民营企业”、“明星民营企业”、“先进民营企业”称号,对其中贡献突出的企业法人代表给予重奖。对荣获金、银质奖章的企业法人代表,授予“市劳动模范”或 “功勋民营企业家”称号。
  符合企业晋档升级规定的民营企业,纳入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1.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民营企业研制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经鉴定为省级以上新产品的,新增加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3年内全部返还企业。凡被认定为省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获得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的支持。
  22.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从事外经贸业务。在产品出口、出口退税、贸发基金使用、参与国内外展洽活动的摊位分配和补贴上,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大力支持和协助民营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鼓励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外资,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劳务合作和国际经贸活动。

知识出处

2004中共济宁年鉴

《2004中共济宁年鉴》

本书主要讲述济宁市2004年的政治岗要、市委工作状况、工青妇工作、党组工作、武装工作、法院工作、执政论坛等等一些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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